牛津通识读本:黑格尔 [8]
我们在《历史哲学》中看到了当人民第一次冒着危险打倒不合理的制度,建立起一个以纯理性原则为基础的新国家时所发生的事情。法国大革命的领导者们是在一种纯粹抽象和普遍的意义上来理解理性的,它不会容忍共同体的自然倾向。法国大革命从政治上体现了康德纯粹抽象和普遍的义务观的错误,后者也不会容忍人类的自然方面。与这种纯粹的理性主义相一致,君主和所有其他贵族等级都被废黜。基督教被理性崇拜所取代,旧度量衡让位于更为理性的公制,甚至对历法也进行了改革。其结果便是恐怖统治,在那里空洞的普遍性与个体发生了冲突并且否定了个体,或者用不那么黑格尔的语言来说就是,国家视个体为自己的敌人并置其于死地。
虽然对于经历过法国大革命磨难的人来说,这场革命的失败是一场灾难,但从中可以吸取一个重要教训,那就是要想建立一个真正以理性为基础的国家,我们就绝不能把一切原有的东西都彻底摧毁而试图完全从零开始。我们必须在现实世界中寻找合理的东西,并允许这些合理要素得到充分表达。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可以在一个共同体已有的理性和优点基础上进行建设。
这里有一个现代寓言,也许可以说明为什么黑格尔会把法国大革命看成一次光荣的失败,以及他希望我们从中学到什么。人们最初开始在城市生活时,没有人想到过城市规划问题。人们看哪里最方便,就在哪里建设房屋、商店和工厂,于是城市变得越来越杂乱无章。这时有人出来说:“这样不好!我们没有想过我们的城市应当变成什么样子。我们的生活正在被偶然性所支配!需要有人对我们的城市做出规划,使之符合我们关于美和美好生活的理想。”于是来了城市规划者,他们推平了旧居民区,建起有绿色草坪环绕的流线型高层公寓。道路修得宽阔笔直,购物中心建在开阔的停车场中央,工厂也被小心翼翼地与居住区隔离开来。然后城市规划者们扬扬自得地等待人们来致谢。但人们抱怨在高耸的公寓里看不到正在十层楼下面草坪上玩耍的孩子,抱怨当地的街角小店没有了,穿过那些绿地和停车场去购物中心要走很远。他们还抱怨说,由于现在每个人都不得不开车去上班,即使是那些新修的宽广笔直的马路也塞满了车辆。最糟糕的是,现在没有人步行了,街道变得不再安全,天黑以后穿过那些美丽的草坪变得很危险。于是,先前的城市规划者被解雇了,新一代规划者成长起来,他们从前辈的错误中吸取了教训。新一代的城市规划者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停止拆除旧居民区,开始注意到未规划的旧城市的正面特征。他们称赞狭窄弯曲的街道上的种种景致,注意到让商店、住宅甚至是小工厂混在一起是多么便利。他们谈论这些街道如何鼓励人们步行,使来往车辆保持在最低限度,而且使城市中心既热闹又安全。这并不是说他们毫无保留地称赞未规划的旧城市,仍有一些事物需要整理。一些特别让人反感的工业部门要从人们居住的地方迁走,许多旧建筑必须修复,再不然就用一些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建筑来替换。无论如何,新的城市规划者发现旧城市是能够良好运转的;需要保持的正是这一点,无论还可以作哪些修补。
未规划的旧城市就像是以习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古代共同体,第一批城市规划者则如同法国革命者们,热衷于把理性加诸现实。而第二代规划者乃是真正的黑格尔主义者,过去的教训使他们变得更加明智。他们愿意在那个源于实践适应而非有意规划的世界中发现合理性。
图11 一个有规划的共同体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现时代的自由公民会效忠于一个初看起来与那些基于习惯的古代世界共同体并无多大差别的共同体。这些自由公民了解其共同体所基于的理性原则,因而自由地选择了为它服务。
当然,现代理性共同体与古希腊共同体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别,因为现时代认识到所有人都是自由的,奴隶制已经被废除。黑格尔认为,如果没有奴隶,雅典施行的那种耗时的民主制就无法运作。黑格尔也瞧不起那种带有普遍选举权的代议制民主,部分是因为他认为个人是不能被代表的(他说只有“社会的基本领域及其大范围利益”才适合被代表),部分是因为在有普遍选举权的情况下,个人投票的重要性微乎其微,这便导致对选举普遍漠不关心,于是权力也就落入了代表特殊利益的少数决策者之手。
黑格尔说,理性共同体是一种立宪君主制。之所以需要君主制,是因为在某个地方必定存在着最终决策权,在一个自由的共同体中,这种权力应当通过一个人的自由决策来表现。(对比希腊共同体,后者往往通过祈请神谕——共同体之外的一种力量——来寻求对困难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黑格尔说,另一方面,如果这种立宪政体是稳定的,君主通常除了签名什么也不用做。因此他的个人性格并不重要,其统治也就不是东方专制君主那种反复无常的统治。立宪君主制的其他要素是行政部门和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由公务员组成。取得公职的唯一客观条件是对能力的检验,但是当有资格的候选人不止一个并且他们的相对能力无法精确确定时,此时有主观因素进入,便需要君主做出决定。因此,君主保持着任命行政人员的权力。与黑格尔关于代表制的观念相一致,立法机构是拥有两院的议会,上院由地主阶层(landed class)组成,下院由商业阶层(business class)组成。然而,下院所代表的是像公司和行业协会这样的“大范围利益”,而不是个体公民本身。
对于生活在21世纪的读者而言,黑格尔的偏好肯定显得很古怪,在他们看来,后来的经验也往往证明他的论点是错误的,因此我只是匆匆讨论了黑格尔所说的理性共同体的一些细节。就黑格尔的自由观而言,他所偏爱的那些特殊的制度安排并非至关重要。现在我们应该清楚,黑格尔并不是在谈人民主权是自由社会的基本要素那种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他所感兴趣的乃是一种更加深刻、更具形而上学意义的自由。他所关注的是,当我们不受他人胁迫或我们自然欲望的驱使,也不受社会环境的左右而有能力进行选择时,我们就是自由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黑格尔认为,只有当我们理性地选择时,这样的自由才能存在;而只有当我们依照普遍原则进行选择时,我们的选择才是理性的。这些选择要想带给我们应有的满足,这些普遍原则就必须体现在一个按照理性方式组织起来的有机共同体中。在这样一个共同体中,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是和谐一致的。在选择尽我的义务时,我的选择因为是理性的,所以是自由的,我在服务于普遍性的客观形态——国家——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己。此外——这是对康德伦理学第二项重大缺陷的弥补——由于普遍法则体现于国家的具体制度,它不再抽象和空洞。它规定了我在共同体中的地位和角色所应尽的具体义务。
图12 一个未规划的共同体
我们有充分理由拒绝接受黑格尔对这样一个按理性组建的共同体的描述。但我们的反驳不会影响其自由观念的有效性。黑格尔试图描述的是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和谐一致的共同体。如果他没有成功,其他人可以继续这种探索。如果没有人成功,而且我们最终认为永远不会有人成功,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承认,黑格尔意义上的自由不可能存在。但即使如此,黑格尔自称描述了唯一真正的自由也不会变得无效,这种自由仍然可以充当一种理想。
自由主义?保守主义?还是极权主义?
本章从一个谜开始讲起。如此强调自由以至于使之成为历史目的的黑格尔,怎么会认为当时那个独裁的德国社会已经实现了自由呢?他是不是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为讨得统治者的欢心而把这个词的意思作相反的曲解呢?更糟糕的是,他是不是他死后100年德国出现的那种极权主义国家的思想之父呢?
揭开这个谜的第一步是要弄清一个事实:黑格尔所描述的理想状态下的理性国家是否纯粹是对他那个时代普鲁士国家的描述?非也。两者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也有重要差异。我想提到四点。也许最重要的是,黑格尔理想中的立宪君主除了签名以外几乎不做什么事,而普鲁士的弗雷德里克·威廉三世却是一个专制得多的君主。第二点差异是,普鲁士根本没有能够运转的议会,而黑格尔的立法机构尽管较为无力,但确实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提供了一个出路。第三,黑格尔是言论自由的支持者,即使是在非常明确的范围内。诚然,以今天的标准来看,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显得非常狭隘,因为他从这种自由中排除了一切相当于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诽谤、诋毁或“轻蔑讽刺”的东西。但我们现在并不打算用今天的标准来评价他,而是将他的看法与当时普鲁士的情况作对比。由于《法哲学原理》出版于1819年卡尔斯巴德决议颁布严厉的书刊审查制度后仅18个月,黑格尔肯定是在争取比当时所能允许的更大的言论自由。第四,黑格尔拥护由陪审团进行的审判,从而在法律程序中把公民们包括进来。但在当时的普鲁士,陪审审判尚无合法性。
这些差异足以使黑格尔免于指控,说他撰写其哲学著作完全是为了取悦普鲁士君主。但它们并没有使黑格尔成为任何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他对选举权的反对和对言论自由的限制都足以表明这一点。他厌恶一切含有民众代表意味的东西,甚至写了一篇文章来反对英国的选举法修正案。这一法案在1832年的最终通过终结了英国下议院在议员选举方面(当时仍把大多数成年男性——更不要说女性——排除在选举人名单之外)臭名昭著的不平等和弊端。
然而,我们理解了黑格尔的自由观念之后,这就不奇怪了。黑格尔会认为,人民选举权就相当于人们依照自己的物质利益或者对某位候选人多变甚至是古怪的好恶去投票。倘若黑格尔能够目睹现代民主政治下的一场选举,他就不必改变自己的想法。今天为民主制辩护的那些人,几乎不会不同意黑格尔关于大多数选举人如何通过投票来支持某位候选人的看法。他们与黑格尔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认为无论大多数选举人可能有多么冲动或任性,选举依然是自由社会的一个关键要素;而黑格尔则会以冲动或任性的选择并非自由行为为由来断然否认这一点,并强调只有当我们的选择是基于理性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在黑格尔看来,如果国家的整个方向都依赖于这些任性的选择,就等于将整个共同体的命运交给了偶然性。
这是否意味着黑格尔的确是极权主义国家的辩护者呢?卡尔·波普尔是这样看的。在那本读者甚众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他援引了黑格尔的一些话来支持自己,这些说法必定会激怒任何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