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英格兰文学 [3]
黄金时代?
“从前”:我们就是从这个词开始接触到文学,同时这很有可能就是文学的起源。在原始社会,人们围在火堆旁,听讲故事的人描述神灵、祖先和英雄的事迹。人类需要借助故事来了解这个世界。孩子们喜爱故事,并且通过故事来理解他们所处的世界。相应地,儿童文学的历史也就是文学历史本身。英格兰文学最早的经典作品是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1678)和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1719),几乎每个受过教育的孩子都听别人讲过这两个故事(虽然有时候他们听到的是节选版)。那个时候,英国的文化生活在清教主义和约翰·洛克的心理学理论的双重影响下正在发生转变。洛克认为,儿童的头脑犹如一块白板,教育和环境将在上面进行书写。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下,专门为儿童创作的文学以及针对成人读者的小说都采用了明显的现代形式。到了19世纪早期,已经涌现出大量的儿童文学作品。甚至莎士比亚的剧作也被改写成儿童读物,比如玛丽·兰姆和查尔斯·兰姆改编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1807)。
20世纪初的爱德华时代通常被认为是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如果说英格兰儿童文学的重大主题是童年的逝去,或者说是被迫离开无忧无虑的乐园,那么从我们现在的视角回头观察,爱德华时代的文学作品具有特殊的忧伤气息,因为这些作品意味着一个(相对)和平的时代、一个(相比之下)社会安定的时代就此结束。爱德华时代的人们就像是在阳光下天真玩耍的孩子,即将迎来残酷的觉醒。弗吉尼亚·伍尔夫洞悉了这一模式,并以此作为《到灯塔去》(1927)的叙事结构:这部小说的第一部分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描写一个孩子暑期在海边度假,第二部分突然爆发的战争打断了他们的假期,第三部分则是从成人的视角来悼念那个失落的世界。
爱德华时代的儿童文学作家并不知道世界大战即将到来,但他们目睹了另一些社会变化,并为此深感忧虑。在《柳林风声》(1908)中,肯尼斯·格雷厄姆描写了形成鲜明反差的两个地点:一处是野树林,故事的主角獾在那里过着安定的生活;另一处是河堤,投机者和突然暴富的股票经纪人在那里建造了崭新的别墅。拥有大庄园的旧式贵族已经消失了:一个迷恋赛车的伪绅士买下了代表旧庄园的蛤蟆府,很快一群黄鼠狼——工人阶级的非法占地者——又将占领这里。这本书是一首挽歌,缅怀过去那种古老而安定的生活,一种失落的本真性——在那种生活中,人们了解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同时女性没有选举权。即便我们对喜欢吹嘘的蛤蟆以及他那透露出幼稚、活力和自私的“噗噗”报以微笑,我们还是会对他的粗俗不以为然,就像故事中监狱长那位务实而善良的女儿的反应一样:
“蛤蟆府,”蛤蟆骄傲地说,“是一套拥有独立设施、适合绅士居住的宅邸,非常独特。它历史悠久,有些部分可以追溯至14世纪,但是里面配上了各种现代设施。有最新的卫生设备。离教堂、邮局和高尔夫球场只有五分钟,适合——”
“上帝保佑,”小姑娘大笑起来,“我才不信呢。跟我说点真实情况。但是,你先等会儿,我给你拿点茶叶和面包来。”
《柳林风声》是伊夫林·沃最喜欢的作品。和肯尼斯·格雷厄姆一样,沃发出哀叹,认为现在已经很少有真正的绅士。在《一抔尘土》(1934)中,沃描写了这样一位绅士,并且将他的名字设定为托尼·拉斯特[3]。拉斯特对于新潮的卫生设施和海滨高尔夫球场没有兴趣,而这些往往是暴发户和房地产经纪人最为关注的事情。
关于社会变革总有一个熟悉的、童话般的幻想故事。一位仙女在夜里调换了摇篮里的两个婴儿,一个弃儿到头来竟是一位公主,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在维多利亚时代晚期和爱德华时代的这一类故事里,平民百姓可以变成贵族。历史上也有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联姻的例子,一方是地位较高、拥有地产但缺少现金的旧贵族,另一方是新崛起的城市实业家或者是来自美洲的女继承人。亨利·詹姆斯于1881年出版的《淑女画像》之所以出色,就在于塑造了伊莎贝尔·阿切尔这样一位女性人物。
阿切尔的言行举止表明,她在精神层面上是个贵族,因为她拒绝嫁给沃伯顿勋爵,从而放弃了名义上的贵族头衔。几年之后,从英国移居美国的小说家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创作了她的第一部儿童作品《小爵爷》,这部作品于1885年以连载形式在杂志上发表,后来又于1886年作为单行本正式出版。在此之前,伯内特写的都是针对成人读者的小说,主题是贫困、阶级冲突和婚姻斗争。《小爵爷》的主角锡德里克·埃罗尔和孀居的母亲住在布鲁克林,他们经济窘迫,却努力维持上流社会的生活。随后,一个名叫赫薇香的英格兰律师出现在他们面前,律师的名字立即让读者想到,锡德里克将会有远大前程。果不其然,锡德里克得知,他是英格兰某个爵位的继承人,并且拥有一大块地产。这部作品的成功让作者成为当时美国收入最高的女性。小说售出几百万册,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并被改编成戏剧和电影。这部作品同时也成为一个商业现象。小爵爷的服饰在维多利亚时代晚期风靡一时,英美两国的许多母亲都让自己的儿子穿上类似的衣服。
和许多作家一样,伯内特是位特立独行的女性。她出生于英格兰,嫁给了一个美国人,并跟着丈夫移居美国。之后她有过一次引人瞩目的婚外恋,离婚后又嫁给一个英格兰人。她总是把工作看得比家庭更为重要,经常在外奔波。她深陷于两个民族和两个世界(她的文学想象以及她身为母亲的职责)的双重夹缝中。她的一个儿子在15岁那年死于肺结核,她因此悲痛欲绝。在小说《秘密花园》(1911)中,孩子科林的病愈康复正是她由于丧子事件而产生的补偿性幻想。伯内特的另一个儿子幸存下来,他和A.A.米尔恩笔下的克里斯托弗·罗宾有着相同的遭遇:他一直怨恨自己的母亲,因为后者将他作为小爵爷的原型。作家的爱人、朋友和亲属不断发出抱怨,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被当作创作的素材,经作家改写后变成艺术作品的一部分,这种改写并非总让人感到愉悦,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生活遭受侵扰。
《秘密花园》这部作品的灵感源自英国肯特郡一个带围墙的花园。伯内特在那里以乡村淑女的身份,度过了她一生中较为快乐的一段时光。但是这本书的创作地点却是在美国。当她身处国外的时候,田园牧歌般的英格兰风貌变得更加清晰。在她的故事里,玛丽这个被宠坏的小女孩是帝国的孩子。她从印度来到沼泽地边上的庄园,在当时的许多小说中,印度都是重要的故事背景。在秘密花园里,玛丽遇到了自然的孩子迪康,后者纠正了她的坏毛病。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交互作用,是英格兰文学中富有创造性的一种内部张力。在现实主义叙事中,社会阶层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浪漫主义叙事中,与自然界的神秘联系带来了精神上的满足。
“关于英格兰他们究竟该知道些什么?
唯一了解英格兰的只有英格兰自己”
1900年8月,来自印度的拉迪亚德·吉卜林来到英格兰,并打算在此定居。此前他四处漂泊,曾亲眼见证发生在南非的布尔战争。吉卜林最终买下了贝特曼庄园,这是一栋坚固的房子,其历史可以追溯到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庄园位于东萨塞克斯郡威尔德林区的一处山谷中,山上是伯沃什村。
吉卜林反对势利和狂妄,他的处世态度与蛤蟆先生恰好相反。之后他还拒绝了爵士头衔和“桂冠诗人”的荣誉称号。他坚持认为,贝特曼庄园不是封建领主的府邸,而是一个成功的铁器制造商的家园。这里有花园、烘干室和鸽舍,没有庭园,没有门房,也没有车道“或者类似的无聊玩意”。
吉卜林亲自探察周边地貌,包括莱伊和罗姆尼地区的沼泽地、南部白垩质的丘陵地带,以及威尔德林区的树林和草地。他种植苹果树,养蜜蜂,并且对当地的一种树篱很感兴趣。看着一个当地人整饬出灌木篱墙,吉卜林“对于人类产生了新的敬意”:他发现那个人“天生适合偷猎”,和那些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的诗人们比起来,他“和自然更加‘贴近’……关于树木、灌木、植物和整片大地,他所知甚多”(《自述》,1937)。在印度的时候,吉卜林曾提出这样的问题:“关于英格兰他们究竟该知道些什么?唯一了解英格兰的只有英格兰自己”(《英格兰的旗帜》,收录于《兵营谣曲》,1892)。现在,吉卜林自己也开始了解英格兰,通过考古研究来找出这个国家的过往片段——他亲手发掘了新石器时代和克伦威尔时代的历史遗迹——并且通过追踪不断改变的地貌来了解英格兰。这里有着漫长的历史,从最早的林地变成了牧场,再变成人工林,之后又变回牧场。
《丛林之书》(1894)和《原来如此:故事集》(1902)表明,吉卜林很擅长为孩子们讲故事。在《普克山的帕克》(1906)及其续集《奖赏与仙女》(1910)中,吉卜林将他新近获得的地方知识转变成关于家乡的神话,即便他并非出生于此。他为年轻读者构想了一部历史,这部历史的着眼点既不是事件的时间序列,也不是国家制度,而是这片土地的地理风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片土地的精神地理学。
在草地临时搭建的户外剧场中,丹和尤娜这两个孩子正在演出迷你版的莎士比亚剧目《仲夏夜之梦》。就在此时,他们遇见一个向导,后者向他们介绍了当地历史。丹和尤娜在演出过程中突然听见桤木林里传来一声口哨,灌木丛就像舞台上的幕布一样左右分开,真正的帕克出现了。“这是属于我们的场地。”丹反驳帕克的说法。我特意引用以下这一大段对话,以便让读者感受到吉卜林无与伦比的节奏感。请大声朗读,读得慢一点——读吉卜林的作品,你必须要慢一点:
“是吗?”来客坐了下来,继续说道,“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在仲夏夜,在圆形场地的中央,连演三遍《仲夏夜之梦》?而且你们选择的场地在——就在古老的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