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英格兰文学 [26]
大约在同一时期,出生于伦敦但是居住在威尔士乡村地区的凯瑟琳·菲利普斯写了一些保皇派诗歌,她的丈夫是个积极的议员,虽然立场较为温和。与此同时,约翰·弥尔顿是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忠实拥护者。王政复辟后,他创作了《失乐园》(1667):这是一首涵盖人类全部发展阶段的作品,从最初的天堂之战一直写到末日审判。几个世纪以来,这首诗始终受到推崇,但它同时又属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就弥尔顿个人而言,这是一首关于失败体验的作品。
在亨利·菲尔丁创作《汤姆·琼斯》(1749)期间,他同时经营着两份周报(《真正的爱国者》和《詹姆斯二世的拥护者》),用来攻击詹姆斯二世的拥护者,那些人在1745年集结军队从苏格兰出发,试图恢复在1688年光荣革命中被推翻的斯图亚特王朝。
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在创作以苏格兰历史为主题的小说时,苏格兰已经不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
托马斯·穆尔出生于都柏林的一个杂货商家庭。在1811年至1820年的摄政时期,穆尔是追求时尚的伦敦社交圈里最受欢迎、最具影响力的诗人之一,但是他创作《爱尔兰旋律》(1808-1834)的目的却是为了赞美曾经的爱尔兰,后者在当时已经不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在同一时期,穆尔还写过一首讽刺诗《不宽容》(1808),呼吁要以更为仁慈的态度来对待爱尔兰人。
在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1914)出版时,都柏林还是英国殖民地的边缘地带。到了《尤利西斯》(1922)出版时,都柏林已经成为一个自由国家的首都——虽然这本书在巴黎出版,并且乔伊斯在结尾注明这是一部流亡作品(“的里雅斯特——苏黎世——巴黎,1914-1921”)。
之前我列举的“联合王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名单将德里克·沃尔科特排除在外。沃尔科特是加勒比海岛国圣卢西亚的公民,1930年出生,1992年获奖,得奖原因是“他的全部诗作光彩夺目,展现出他的历史视野,是多元文化的产物”。自1500年起,沃尔科特所属的西印度群岛作为殖民地,其归属权在法国与英国之间多次转换。因此,他的诗歌在语言和主题方面受到土著语、英语和法语的混合影响:
阿拉奇果,
加耶檬果,
番橄榄,
石榴,
槟榔青,
凤梨
菠萝的
阿兹台克头盔,
果子,
我已经忘记
方言把爱尔兰土豆
叫作什么,
鲜红的果子
樱桃,
雨树
榄仁
惊涛拍岸
就在凉爽的海滩
在工人边上
我的语言,
回来我这里。
回来,
可可豆,
咒语,
孤鸽,
剪刀
剪尾鸟
没有夜莺
除了,从前……
(《圣卢西亚》,收录于诗集《海葡萄》,1976)
英格兰诗歌中一直有夜莺在吟唱,从中世纪的抒情诗到弥尔顿,再到济慈和T.S.艾略特。沃尔科特引入了其他鸟类。自19世纪起,英格兰一直在接纳来自爱尔兰的难民,后者因为土豆欠收而被迫离开家乡。现在,英格兰的果园中除了济慈和哈代笔下的苹果树,又增添了来自加勒比海的香甜水果。
直到1979年,圣卢西亚才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出来,因此在他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沃尔科特是英属殖民地的属民。他的诗歌就像奈保尔的散文一样(尽管他们两人的立场有所不同),与英格兰的文化传统有着密切联系,虽然他的目的是想让这一文化传统与圣卢西亚本岛的语言、景色和环境进行对话。在《奥美罗斯》(1990)中,他延续了一些英格兰作家的做法,比如乔治·查普曼(翻译《奥德赛》,1614-1615)、亚历山大·蒲柏(在威廉·布鲁姆和伊莱贾·芬顿的协助下翻译《奥德赛》,1725-1726)、阿尔弗雷德·丁尼生(创作诗歌《尤利西斯》,1842),更不用说“阿拉伯的”T.E.劳伦斯(翻译《奥德赛》,1935)和来自都柏林的詹姆斯·乔伊斯(创作小说《尤利西斯》,1935),将作为西方文学根基的荷马史诗融入他生活的环境,成为他的文学想象的一部分。在沃尔科特笔下,阿基里斯和菲罗克忒忒斯不再是古代的勇士,而是变成了加勒比海地区逆风群岛上的渔夫。
英格兰之旅
要想给出“英格兰”的确切定义,就必须弄清楚它与“英国”、“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之间的区分。此外,英格兰文学探讨了多重关系,比如国内和国外、英伦诸岛和欧洲大陆、本土和帝国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本国民众对于美国的态度(美国曾经是他们最重要的殖民地,但后来取得独立)。查尔斯·狄更斯的《马丁·翟述伟》(1844)对美国主题的处理让许多人感到很不愉快。
当莎士比亚笔下的科里奥兰纳遭到驱逐被迫离开罗马时,他说道:“在其他地方还有另一个世界。”受古典教育的潜在影响,古罗马文化对塑造英国的统治阶层起到了重要作用。旅行、探险、流亡、四海一家:这些元素已经成为英格兰文学的重要主题。但是,就像英格兰和英国以及爱尔兰之间的对立关系一样,国内和国外(或者说,权力中心和帝国边缘)之间的对立关系造成了扭曲的再现。这种关系默认,英格兰各地具有相同的文化特质,但事实并非如此。从丹尼尔·笛福(《大不列颠全岛游记》,1724-1727)到威廉·科贝特(《乡村旅行》,1830),从H.V.莫顿(《寻找英格兰》,1927)到J.B.普里斯特利(《英格兰之旅》,1934)和乔治·奥威尔(《通往威根码头之路》,1937),这些作者在各自的旅途中发现了多种多样的英格兰,从中可以看到乡村和都市,沉睡和喧闹,秩序井然的场景和支离破碎的画面,披着白霜的灌木篱墙和覆盖着煤灰的廉价公寓。对善于观察的人来说这些都是丰富的创作素材作家并非总是支持民族主义,或者提倡“单一民族”——即便他们支持民族主义(比如本杰明·迪斯雷利,他正是靠着这一点成为首相的),并且提倡“单一民族”,他们其实很清楚,现实中存在着“两个民族”,这也正是迪斯雷利为他的小说《西比尔》(1845)所拟的副标题。对迪斯雷利而言,这两个民族指的是穷人和富人。对伊丽莎白·盖斯凯尔夫人而言,这两个民族指的是《北方和南方》(1855),前者的主体是产业工人,后者的主体是优雅绅士。两个民族还表现为其他多种形式。不信奉国教者已经成为传统,他们对于塑造“英格兰性”所起到的作用不亚于正统的爱国主义者。一直以来总有人试图发掘“另一个英格兰”,一种“真正的”民族身份——其代表往往是像罗宾汉这样的人物。他们认为国家权力破坏或取代了这种真正的民族身份。在这类作品中常常会出现撒克逊人和诺曼人之间的对立:
《艾凡赫》的作者虽然是苏格兰人,但这部作品对于塑造19世纪的英格兰形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撒克逊人和凯尔特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同样如此。19世纪60年代,马修·阿诺德在牛津大学担任诗歌教授,他提出凯尔特文学有助于匡正他所说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市侩习气,这种习气在英格兰的中产阶级生活中表现得非常明显。阿诺德认为,英格兰文学中的浪漫主义特质“——它崇尚风格,崇尚忧郁,崇尚自然奇迹,试图通过一种切近、逼真的奇妙方式来捕捉并呈现自然的魅力”——全都源自凯尔特文化。在阿诺德看来,莎士比亚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将英格兰的实用主义与“英格兰缺乏的精神开放性和灵活性”融为一体。
英格兰文学的根基是一些能够激发创作灵感的重要的对立关系,包括宫廷和郡县、乡村和城市、“绿色宜人的土地”和“恶魔般的黑暗工厂”。这些对立关系在塑造文学作品的同时,也对政治格局产生了影响:在18世纪和19世纪,保守党代表着乡村和土地所有者的利益,辉格党以及后来的自由主义者代表着新崛起的城市商人阶级(虽然有大量例子表明,这样的概括并非完全准确)。
都市写作在英格兰由来已久:伊丽莎白时代的讽刺作家(比如约翰·马斯顿和约翰·多恩)批评那些具有时尚意识的都市年轻绅士,认为他们只顾着追求感官愉悦和地位晋升。这些作家本身就属于这一类都市绅士,他们的生活体验对于创作起到了推动作用。17世纪早期,都市喜剧成为流行的戏剧形式。在王政复辟时期以及18世纪的喜剧中,刚来到城里的天真无知的乡下姑娘或者来自偏僻地区的乡绅是常见的人物类型。简·奥斯丁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则采取了相反的创作思路,老于世故的城市居民(亨利·克劳福德和玛丽·克劳福德)扰乱了乡村庄园的安定生活。到了20世纪晚期,一系列特别黑暗、特别强势的小说以伦敦的精神地理学作为母题,包括迈克尔·莫尔考克的《伦敦母亲》(1988)、马丁·艾米斯的《伦敦场地》(1989)、伊恩·辛克莱的《下游》(1991)、彼得·阿克罗伊德的《伦敦传》(1993)。从理查德·杰弗里斯的《伦敦之后》(1885)、J.G.巴拉德的《淹没的世界》(1962)再到威尔·塞尔夫的《戴夫之书》(2006),灾难之后的伦敦是这些反乌托邦小说最喜欢的故事场景。
对首都城市进行深入剖析,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古罗马讽刺作家尤维纳利斯。事实上,约翰逊博士的诗歌《伦敦》就是对尤维纳利斯的第三首讽刺诗进行的“模仿”或者说自由改编。与之相似,以理想化的方式来描写乡村庄园,并将其与躁动不安的宫廷生活进行对比,这种写法可以追溯到贺拉斯的诗歌,但是相比约翰逊等人对于尤维纳利斯的借鉴,贺拉斯的继承者在创作思路上更为明显地偏离了他的原意。贺拉斯笔下的农场适合归隐;与之相比,英格兰的田园诗更注重地理特征和地方情感。
这类诗歌表现出英格兰人的特点,他们偏爱水彩风景画,重视当地历史和地方归属感,喜欢四处旅行,喜欢观赏自然景致。
约翰逊博士将风景诗定义为“地方性诗歌,以某处特定的景色作为描写对象……再加上……历史回顾或偶然引发的思考”。这一类诗歌的奠基之作是约翰·德纳姆爵士的《库珀山》。在这部作品中,诗人来到萨里郡靠近艾格镇的一座小山上,鸟瞰温莎古堡(借机赞美查理一世和他的先辈)、泰晤士河(向帝国的缔造者致敬,他们远行万里,将“东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