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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政党与选举 [5]

By Root 1648 0
确信自己在某些州必然获胜或必然失利,他们就不会在当地频繁开展竞选活动。结果就是,总统竞选活动在某些州热火朝天,在另一些州(包括人口最多的几个州)销声匿迹。

在艾奥瓦州,2004年布什的竞选广告按人均数字计算,比全国平均数高出50%;克里的竞选广告比全国平均数高出35%。在威斯康星州,这两个数字分别是布什39%,克里46%。相反,两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得克萨斯州和纽约州的广告费用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数。

●因为各州的选举人分别进行投票,因此可能出现两名候选人获得几乎相同的民众投票数,但最终得到的选举人票截然不同的情况。某些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实力平平,但在某些州和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另一些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与前者实力相当,但各州票数分配平均。选举人团制度显然更有利于前者。

1948年,两位少数党候选人,来自州权党的斯特罗姆·瑟蒙德和来自进步党的亨利·华莱士,各自获得大约2.4%的民众选票。但瑟蒙德赢得39张选举人票,因为他的选票集中在南方各州,而华莱士没有赢得任何选举人票,因为他的选票平均分布在各州。

●由于每个州获胜者与失利者之间的票数差并不影响最终结局,即获胜者赢得全部选举人票,因此有可能出现获得最多民众选票的候选人无法赢得选举的情况,比如2000年的阿尔·戈尔。

除布什总统外,拉瑟福德·B.海斯(1876)和本杰明·哈里森(1888)同样在民众投票数少于对手的情况下成为总统。

2000年,选举人团体系遭到猛烈抨击,因为最终结果非常接近,并且布什并没有得到过半数票。虽然面临这样的批评,但目前还缺乏足够的动力改用其他办法进行选举——比如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的选区制,这种制度根据候选人获得的实际选票来分配选举人名额;甚至采取更为激进的办法,由民众直接选出总统。因此,选举人团体系对于总统选举依然具有战略意义(参见第五章)。当然,如果人们认为,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理应当选,这显然是出于民主的考量。

根据地理位置划定的单一席位选区,相对多数票获胜的选举模式

2000年,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移居纽约州并参加当地的联邦参议员竞选。有人批评她是个“用地毯打包的家伙”(投机分子):这个词源自美国内战结束后的重建时期,指的是那些暂居南方的北方佬(用地毯把自己的财物裹在一起),他们没有定居的打算,只是出于经济利益,临时居住在南方。如果希拉里·克林顿想要成为参议员,她就必须在参选的那个州拥有住所。

联邦众议员和参议员必须在各自代表的州拥有住所。但宪法关于居住地的要求仅限于此。法律并不要求议员实际居住在他们所代表的选区,也不要求每个选区只有一名代表。同样法律也没有规定,只要获得相对多数票(即比第二名获得的票数至少多出一票)就足以赢得选举。但对于美国政治而言,这些规范十分重要——这些做法实质上决定了,谁有权参加众议员或参议员选举,以及谁能够获胜。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些限制,选举流程将更为准确地反映出民众的偏好,至少在国家层面的选举中是这样。

根据地理位置划定的单一席位选区

美国人认为,他们在立法机构中拥有“他们的”代表。也就是说,他们所在的选区中,将会有一名成员被挑选出来,作为他们的代表。虽然联邦法律规定,众议院必须采取这样的体系,但某些州以及许多地方社区都采取多席位选区的做法。为什么一种体系比另一种更好?有没有一种体系能实现更好的代表制?

回顾单一席位选区在美国的发展历史有助于思考这些问题。1787年制宪会议期间,开国元勋讨论了单一席位选区问题。詹姆斯·麦迪逊写了一系列为批准新宪法辩护的文章,其中一篇后来以“《联邦党人文集》第56篇”的名称发表,在这篇文章中麦迪逊提出,单一席位选区“将最大的州划分为十到十二个选区,从而确保该选区的代表了解……当地的利益需求”。重要的是,地方代表能够了解并维护地方利益。

在政党体系形成之后,单一席位选区显然能够更好地体现党派利益。某个政党可能在某个州的政治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但另一个政党可能在某些地区具有优势。虽然如此,当1842年国会通过《议席重新分配法案》,要求施行单一席位选区时,当时有28个州在众议院内拥有超过一名以上的代表,其中有六个州依然使用大区选举制。在下一次选举时,这六个州中有四个州无视该法案——有人认为这一法案侵犯了美国宪法留给各州的权利——且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国会此后每隔十年通过新的议席重新分配法案,大多数法案要求施行单一席位选区。1929年,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把议席重新分配方案永久固定下来;但仅过了三年,最高法院在“伍德诉布鲁姆案”的判决中便裁定,任何议席重新分配法案的有效期仅限于自该法案生效起的十年时间。大多数州继续施行单一席位选区,然而直到肯尼迪执政时期,依然有超过20名国会成员来自多席位选区。

1967年,国会通过一项新的法案,经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生效,该法案禁止各州通过多席位选区的方式来选出代表。这一做法在过去曾盛行一时,但到该法案通过时,只有夏威夷州和新墨西哥州还在施行多席位选区。

这项新法案的推动力来自1965年通过的《选举权法》,后者将投票权授予更多的黑人,尤其是在南方各州。因为担心南方各州议会为了削弱黑人的投票权而施行多席位选区,国会专门通过此项法案。另外,某些国会成员担心,一旦州议会无力重新划分选区,法院将下令施行大区选举——这样的选举将危及他们在国会中的位置。如今,1967年通过的法案依然有效。

图2 1965年《选举权法》经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生效

作为改进代表制的一种手段,重新划分选区的相关法案得以施行,以便于早期的代表了解选民,同时某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有限但在部分地区占据优势的少数党能够选出自己的代表,另外也确保刚获得投票权的黑人能发挥影响力。那么,这些理由现在还成立吗?

到了21世纪,国会选区平均居住人口达到近70万人。按照开国元勋的设想,划分的选区应该面积较小并且人口特征相近,从而确保选出的代表能够了解当地居民的利益。但现在许多选区的人口在种族、族裔、社会经济和宗教等多个方面明显呈现多元化,对于重大问题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建国初期之所以按照地理位置划分选区,是因为当时长途旅行非常困难。现在有了航空业和电子通信技术,与选民的沟通并不需要面对面的直接接触。

施行单一席位选区的初始动机是为了以更加有效、公正的方式来代表政党利益,但现在那些负责划分选区的人在做出决定时,往往是为了公然限制竞争,确保实现本党想要的结果。一直以来都有人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自己的平等代表权受到侵犯,并且对为了政党利益重新划分选区的不公正做法提出挑战。但最高法院并没有明令禁止不公正划分,哪怕许多人认为正是这种做法造成国会选举(至少在某些人口众多的州)缺乏竞争。

施行单一席位选区以便提高黑人投票者的影响力,这被视为40年前颁布的《选举权法》的重要目标,如今这一看法也遭受质疑。种族多元化的趋势在大多数选区日益明显,同时人口的流动性给预测选区的人口结构带来困难,两者都使单一席位选区或许已经不再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有效手段。

但规范依然在延续。即使是在通过多席位选区选出州议员或市议员的那些州,当地居民也坚持认为,国会成员应该代表选出他们的地区,并且维护当地利益。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新审视“按照地理位置划分的单一席位选区”这个概念?有些人认为或想证明,美国式民主的这根“支柱”事实上不利于实现公平的代表制、具有竞争性的选举并最终改善民主。但这种说法遭到其他人的反驳,后者认为,单一席位选区作为选举法案中后来增设的条款,对于美国式民主来说至关重要。

以相对多数的方式获胜

美国人信任多数法则。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竞选都是通过获得相对多数票的方式(而不是过半数票)来决出胜负。如果采用真正的过半数票法则,那么许多选举的结果就要改写。因此,有必要追问,改用过半数票法则是否能实现更为有效的代表制。

我们已经注意到,虽然选举人团体系采取过半数票法则,乔治·W.布什还是在民众投票数少于竞争对手阿尔·戈尔的情况下,当选美国总统。在美国的选举中,没有获得过半数票却最终赢得选举的情况很常见,较为罕见的情况是,失利者获得相对多数票,却没有得到决胜选举的机会。虽然两大政党垄断美国政坛,但每个选举年都有一些获胜者票数不足一半——少数党或无党派候选人获得的选票足以维持力量均衡。在初选中,这一现象更为明显,因为作为党内推举的初选往往有两名以上候选人竞争提名。

以迪诺·罗西为例。作为共和党候选人,他在华盛顿州的州长竞选中输给了民主党候选人克里斯蒂娜·格雷瓜尔。共有280万人参与投票,两人的得票数仅差100票,并且都没有过半数。自由党候选人鲁特·本内特获得超过63000张选票,假定本内特的支持者更喜欢罗西(而不是格雷瓜尔),那么即便这些人只占到总票数的2.3%,也足以影响选举结果。假如必须获得过半数票才能获胜,决胜选举很可能对罗西更为有利。

当前的选举制度采取的是“相对多数票获胜”的办法,也就是说,票数最高的人获胜,不管他得到的票数是否超过半数。这种办法明显不够民主,但要改变这种做法会让许多美国人感到奇怪。作为替代,有两种办法(每种都有不同的变化形式)经常被提到。

在南方各州和某些其他地方,如果没有人在选举中获得过半数票,就会举行决胜选举。(某些地方规定,如果没有人获得“绝对多数票”,即在第一轮竞选中获得超过40%的选票,就会举行决胜选举。)这种办法在初选中更常见,普选中用得较少。之所以使用这种办法,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民主党多年来在南方各州的普选中占据优势,因此初选也就相当于普选。然而,实行决胜选举并非毫无问题。决胜选举的投票率通常远低于第一轮竞选,并且具有强烈意识形态偏向的组织往往占据主导地位,因为他们能够更为有效地动员选民。过往经验表明,少数党候选人在决胜选举中表现糟糕。另外,决胜选举代价高昂,参选的候选人和负责管理的司法机构都要承担高额开支。

近年来,改革者开始推行排序投票制。这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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