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美国国会 [12]
自1975年参议院终止辩论所需赞成票从三分之二减少到五分之三(100名参议员中的60名)后,多数党领袖便更加频繁地在宣读重要法案之后随即以终止辩论动议对辩论加以限制。多数党领袖提出动议以着手处理一项法案,由于这一动议具有争议,多数党领袖会立即提出终止辩论动议。实现终止辩论表明参议院对法案颇为重视,且法案将以某种形式予以通过。如果终止辩论动议落空,多数党领袖会在剩下的时间中着手处理另一项事务。
由于参议员们每周末定期返回本州,立法工作日缩短为周二至周四。这一完成任何事务都显紧张的时间使得阻挠议事造成的威胁更为有力。阻挠议事不再采取陈旧的冗长发言方式,而是成为少数党无声的工具,并且经常得到采用而非作为最终手段。参议员阿伦·斯佩克特评论道:“阻挠议事的成本如今非常低廉。你所要做的事情只是表明:我要阻挠议事。随后将进行终止辩论投票,而60张赞成票无法达成,该项事务也就付之东流。”虽不胜其烦,60张赞成票的要求却在推动妥协退让和两党合作。为了实现任何能够带来结果的事情,参议员们必须跨越党派界限并吸纳超越党派、地区和意识形态的广泛支持。
1970年代,参议员杰西·赫尔姆斯(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人)提出了不断提出争议性修正案并要求唱名投票的策略,尽管他所支持的一方很有可能落败。保守的赫尔姆斯打算将持自由倾向的立法者对某些社会问题的看法记录在案,如艾滋病防治资金、堕胎、法院强令校车服务以及由联邦资助有时显得乏味的艺术工作等。赫尔姆斯在为其行动作辩护时表示:“我曾希望参议员们公开表明立场。我当时想让他们的选民决定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当参议员们不得不凭借记录而不是鼓唇弄舌进行竞选时,事情会真正开始改变。”
为了应对这样的策略,多数党领袖们诉诸“扩充修正案之树”。参议员一旦提出一项修正案通常会失去发言权,但按照“优先承认权”,多数党领袖总是先于任何其他议员被叫到。因此,多数党领袖可以提出一项修正案,随后即刻争取承认,进而对这项修正案提出另一项修正案(即所谓“二级修正案”),由此持续提出修正案。参议院就这些修正案进行投票表决之前,其他修正案都不会进入程序。呈现此类修正案如何扩展的图表与树木相仿,它们于是被称为“修正案之树”。此举旨在避免法案反对者就他们选出的某项修正案赢得第一轮投票,这或许会为多数党制造某些政治问题,又或者会使法案产生重大变化。
少数党议员抗议道,扩充修正案之树妨碍了富有意义的辩论。他们不能仅仅是来到议场并提出修正案。某位参议员曾试图使媒体关注他所提出的阻止参议员向自己的修正案提出二级修正案的解决之道。媒体席的记者们不得不向他表示相关报道很难刊出,原因在于“无法向任何圈外人加以解释”。
立法如灌肠
老话说:“法律就像香肠。最好不要看到它们是怎样制成的。”说服、压力和讨价还价混杂着糅合到每一部法案当中,进而成为法律。处理立法事务直至其颁布,需要向尽可能多的参议员有所给予。对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立法,议员们或许会交换投票,通过支持其他人热衷的计划换取其承诺支持本人的计划,这一做法被称为滚木材(logrolling)[13]。在投票方面,议员们会感受到总统、所属政党、背后的选民以及游说人员施加的压力。一些议员直到前去投票的最后时刻都无法做出决定。他们将这种情况比作“忙碌的研讨会”,试图根据塞在口袋里的便条、简报、工作人员的私语、同僚匆忙的简介以及白宫最后一刻的来电决定如何投票。
唱名投票的数量增长迅猛。1953年,即艾森豪威尔执政首年,众议院举行了71场记名投票,参议院举行了89场。至1999年,众议院记名投票增加到611场,参议院则增加到374场,这表明程序的变化使提出修正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更加简单易行。
政党领袖们急欲了解可能产生的投票结果,于是安排党鞭充当“计票人”。在众议院,代理党鞭和地区党鞭决定着议员们的倾向,他们站在议事大厅门口怂恿议员们站在政党一边投票表决。担任过众议院多数党党鞭的托尼·科埃略(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人)曾表示:“如果你当真是一位出色的计票人,就不会让某些导致失败的事情发生。”出色的计票人会保留与议员相关的信息,用以交换、劝诱、倚重或胁迫议员。议员们在欲与政党共荣辱和“投票支持其所属选区”之间左右为难,可能故意对初衷闪烁其词。除非计票人善于识别肢体语言,否则他们可能错误地为尚未决定乃至投票“否决”之人记下赞成票。
计票人提醒道,想当然地假设任何人会给予支持都是危险的。政党、意识形态和个人因素都可能对议员的投票产生影响。参议员罗曼·赫鲁斯卡(内布拉斯加州共和党人)曾想当然地认为保守的同僚巴里·戈德华特(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人)将支持他正在发起的选举权法案,却没有发现戈德华特已经对该项法案的自由主义版本添加了一项修正案。当戈德华特投票反对赫鲁斯卡时,赫鲁斯卡目瞪口呆,冲过去要求解释。戈德华特辩解道:“我已经对法案提出修正案,不打算投票反对我自己的修正案。”
参、众两院投票通常需要15至20分钟。在这期间,议员们可以改变投票,如果票数非常接近,焦急的政党领袖和同僚们便会奋力拉票。领导层或许也会保留一些选票,一旦清楚得知即便没有这些票数法案也必将通过,他们便放开这些选票,使投票在政治上更加便利。在参议院中,立法书记员会大声宣读赞成者和反对者,随后将最终计票结果交予主事官员,由其宣布法案是否通过。在实行电子投票的众议院,当主事官员通过敲击木槌宣布投票结束后,计数屏上显示的票数时常已经发生改变。事实上,木槌敲击桌面的声音并不是投票正式结束的信号。直至主事官员将计票员准备的投票单上的结果予以公布,一场众议院投票才算正式完成。
即使两院均已通过法案,程序也并没有结束。如若两个版本存在差异,其中一院必须接受另一院的不同之处,否则双方将在协商委员会上进一步谈判。这类差异有可能是惊人的。比如2007年7月27日众议院通过的农业法案长达160页。参议院在12月14日通过的一版则有1876页。随后的协商用去数月时间才使两院达成和解。
当一院对某项法案进行表决后,利益没有得到满足的各方势力将求诸另一院,以争取做出一些具体的改变。一旦另一院将这些变化融入其法案当中,这项法案也便获得更加广泛的支持。因此,当参、众两院参与协商的议员们面对面化解分歧时,最终形成的法案将更加接近第二个版本。
两院之间在立法策略上有时需要为保全面子而分散注意力。1950年代早期,参议院再三通过立法以向教育领域提供联邦资助,但并没有获得众议院的通过。随后在1958年,苏联发射第一颗地球卫星“伴侣号”,对国会和公众造成冲击。作为回应,参议院遂将法案更名为《国防教育法》,强调通过科学教育帮助美国人赶上苏联人。法案还是在众议院遭到质疑,于是众议院教育事业小组委员会主席卡尔·埃利奥特(亚拉巴马州民主党人)将众议院辩论圈定为以借款形式颁发奖学金,而参议院已主张将其作为补助金。众议员们抨击补助金乃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参议院教育委员会秘书长斯图尔特·麦克卢尔注意到,“这项恼人的奖学金问题刚刚完全解决,法案便一举通过。我想,所有人都没读过法案的任何其他条目”。
两院都会估量在一项法案上将要走多远,并假设另一院将朝着相反的方向迈进,他们进而可以互相妥协让步。曾设法凭借一项移民法案角逐2006年竞选的众议院共和党人,主张既要确保非法移民无法越过美国边境,同时对已经身在美国的非法移民也不予特赦。来自多数党的汤姆·迪莱作为共和党领袖随后解释道:“得知参议院将要采取一贯做法后,我们的策略是在众议院通过一项严厉的边境安全法案,然后再通过一项更加‘综合’的法案对其加以削弱。接下来的协商委员会将会形成一项附带某种有限客工计划的严厉的边境安全法案,这会是迎合每个人的法案,也包括总统在内。”相比于参议院,众议院多数党更能控制其议场程序,因此众议院参与协商的议员们预期,比起参议院多数党,他们将在更稳固的位置上影响法案的最终条款。而要使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更需要两党合作,由于反对特赦的一些议员不肯让步,法案于是在参议院石沉大海,这对移民改革的支持者造成沉重打击,并反映到秋季选举当中。
众议员由于服务于较少的几个委员会,通常逐渐精通这些委员会处理的立法问题。在协商中,他们可以逐字逐句地展现他们对法案的了解。参议员服务于更多的委员会,很可能会更加依赖其工作人员处理法案的初步工作,而且并不总是被授权参与到塑造法案的协议当中,这有时使他们在协商中处于劣势。众议院要求所有协商人员出席会议,而参议员将根据其利害关系出席。通常,主席和资深少数党议员等几位参议员会面对一群众议员。但参议员们会平衡这种关系,或者通过缺席的同僚委托其做出的投票,或者通过劝告众议院参与协商的议员们,某些条款将不会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并由此否决议案。协商会议上会呈现诸多条款,又转而销声匿迹。当协商委员会设法商讨法案中更大的分歧时,那些曾引导某项其个人赞同的目标通过艰辛立法程序的议员们,经常会灰心丧气地眼见这些目标遭到放弃。与此同时,一些条款从未出现在任何一院的法案当中,或从未作为任何听证会或辩论的主题,却可能被添加到协商报告当中。
多数党有时或许试图使少数党无缘协商决议。尽管宪法不要求国会将其事务公之于众,但参、众两院都已进行“阳光”改革,这项改革要求公开举行委员会会议。为应对这些改革,协商委员会或许会召集一次公开会议,但最多相当于“拍照招待会”,随后便不再举行其他正式会议。多数党仅仅需要大多数协商人员在协商报告上签字。有些时候,多数党甚至不会邀请少数党议员参加协商,即便这种可以在多数党掌控的众议院中奏效的策略会在参议院中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