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罗素 [7]
罗素起初接受这个观点,事实上在《数学的原理》中还抱有这种看法,这就是如前面所指出的,为什么他在该书中表示相信“数、荷马诸神和神话怪物”存在或者至少实有的理由。但是这个观点的不可信服不久便冲击了他所谓的“生动的实在论”,因为这就使宇宙不仅充满了抽象的和神话中的实体,而且还充满了类似“圆的方”这样不可能有的事物。而这正是罗素所不能接受的。
罗素使用逻辑技术来设计一个美好的解决方案。他并不愿意放弃那种认为一个名称只有在被其命名的某种事物存在时才有意义的看法,但是他争论说,唯一的“逻辑专名”是指示人们能够亲知的特定实体的名称。罗素所说的“亲知”是指一个心灵与一个客体之间无中介的直接关系;其实例包括其对感觉材料的知觉认识(参看下文)以及关于命题等抽象实体的知识。只有逻辑专名可以正当地占有句子中主语的位置。最好的例子是“这”和“那”等指示代词,理由是每次使用它们时都保证有其所指。所以其他表面上的名称表达式事实上根本不是名称表达式;它们是(或者在分析之后显示为)“定摹状语”,即具有“那个如此这般的事物”的形式的表达式。这种表达式的重要性在于:包含摹状语的句子经过分析之后,摹状语消失了,故而人们所说的话有无意义并不依赖某种实体的存在或实有,而按照表层语法,这个实体正是摹状语表面上所指示的东西。
通过考察一个例子就可以看清这一点。且举“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这个句子,而说话时法国并没有国王。根据句子永远是非真便假的设定,人们如果被问到这个句子是真还是假时应当怎样回答?看来显然是要说“假”,不是因为现在的法国国王的头发茂密,而是因为他不存在。这一点让罗素打开了解决问题的思路。他争论说,包含占有语法上主语位置的定摹状语的句子,经过分析才看出原来是一组句子的缩写,这些句子断言某个具有作为法国现在的国王这一属性的事物存在、独一无二并且没有头发。所以“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等于说:
(1)有一个法国国王;
(2)只有一个法国国王;
(3)不管谁是法国国王,他一定是个秃子。
句子(1)断言其存在;句子(2)断言其唯一性;也就是说它具有摹状语中定冠词“the”所蕴涵的意思,即所谈论的只有一件事物;而句子(3)则是谓语表述。原来的句子“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在所有这三个句子都真时便是真的;如果其中有一个假,它便是假的。当前这个句子是假的,因为句子(1)假。
在句子(1)到(3)中,摹状语“法国现在的国王”都没有出现。摹状语消失不见了(已经被分解掉),没有必要为了让这个句子有意义而召唤一个潜存的法国国王。
由于日常语言的不完善以及句子的表层形式能够偏离其深层的逻辑形式,罗素说这样给出的分析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用符号逻辑的“完备语言”来加以表达。只有这种语言能够完全清晰地显示“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所断言的内容。这个句子的逻辑分析用现在的标准记法写出来就是:
(Ǝx)[Fx&(y)(Fy→y=x)&Gx]
“&”在这一串符号中代表“和”,将这串符号分成三个相连的式子,所以上面(1)到(3)这三个句子就分别是:
(1)(Ǝx)Fx
这个式子读作“有一个是F的x”。设“F”为“具有作为法国国王的属性”;这个式子就表示“有某个是法国国王的事物”。[当然,如同方括号所表示的,存在量词(Ǝx)约束着整串中每次出现的x。]
(2)(y)(Fy→y=x)
这个式子读作“对于每一个y来说,如果y是F,那么y与x等同”。这个式子表示定冠词“the”所蕴涵的唯一性,即只有一件事物具有属性F。
(3)Gx
这个式子读作“x是G”。设G为“没有头发”;这个式子就表示“x没有头发”。
一些反对罗素理论的意见主要都表现为反对他认为摹状语从来不是指称表达式的主张,并对他关于包含在语法上占有主语位置的摹状语的句子的分析提出质疑。就后一种情况而言,引起一些人争论的是他认为定摹状语同时体现唯一性和存在的主张。
关于唯一性这个问题有个例子,即某个人说“婴儿在哭”。罗素的分析似乎蕴涵着这句话只有在世界上仅仅有一个婴儿的情况下才为真。解决的办法是要求有一种含蓄的理解,即这句话的语境就显示出包容在其应用范围之内的世界有多大。假如一个婴儿的父母住在一排公寓里,这里有几十个婴儿都在哭,他们的婴儿也跟着哭起来。如果有人说“婴儿在哭”,那么显然不会产生误解,因为语境把指称限制到他们对之有特殊兴趣的那一个婴儿身上。看来这是靠直观就认识到的,它让人想到怎样推翻反对的意见,即借助于对“话域”的含蓄的或明言的限制可以做到。
关于存在的问题要更复杂一点。P.F.斯特劳森在一篇被多次引用的关于罗素的理论的讨论中争论说,在说“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时,人们并不是在陈述有个法国现在的国王存在,而只是预先假定或设想他存在(《论指称》,见《心灵》杂志,1950年)。这是通过下述事实来表明的,即如果某人讲出这个句子,他的对话者不大可能说,“这是假的”,而会说,“法国现在没有国王”,从而指明他实际上并没有做出一个陈述,即他并没有说出任何真或假的句子。这就等于说摹状语必然是指称表达式,因为摹状语对于包含它们的句子的真值的重要贡献是:除非它们有所指称,所说的句子就根本不具有真值。
斯特劳森使用“预先假定”这一概念来说明(照他的相反的观点看)摹状语怎样在句子中起作用。他这个概念引起不少批评性的争论,而他准备允许有“真值空白”的态度也是一样。“真值空白”就是在有意义的句子中不存在真值,这就破坏了“两值原则”,即每个(陈述的)句子必然具有“真”“假”两个真值当中的一个。但是对于他给予罗素的批评的主要反应却无疑是说,他的论证所依据的事实(即我们在某人说“法国现在的国王是个秃子”时不会说“这是假的”)并不意味着摹状语不能被看作是做出了存在的断言。我们的回答会是否认有一个法国国王,这也许是对的;只说“这是假的”毕竟有可能误导我们,因为它可能蕴涵某种十分不同的意思,即有一个头发浓密的法国国王。但是如果我们回答“现在法国没有国王”,我们实际上就已经承认使用摹状语就是做出存在的断言,因为这正是该否定句所要回答的问题。
另一个反对意见是认为罗素没有看出摹状语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用法。且看下面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你看到一幅你喜欢的绘画,于是就说“画这幅画的艺术家是个天才”。你并不知道这位艺术家是谁,但是你却把天才归属给他。第二种情况是:这幅画是《岩间圣母》,你还知道创作这幅画的人是列奥纳多·达·芬奇。在第一种情况下,摹状语的用法是“归属性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其用法则是“指称性的”。按照提出这一批评的凯斯·唐奈兰的意见,罗素的说法只涉及归属性用法,这是有重大关系的,因为有这样的情况,即一个摹状语能够成功地指称某个人,即使这个摹状语并不适用于他——“那个在那边喝香槟酒的人是个秃子”可能被用来说出某种真实的情况,即使这个秃头的人杯子里只盛着汽水。
一种反应是在分析上区分开语义的与语用的层次。罗素的说法适用于语义的层次,这就使“那个喝香槟酒的人是个秃子”在字义上成了假的句子,因为虽然他真是个秃子,他喝的却是水,在语用层次上则成功地做出了指称,从而传达出一种真实情况,因为这种使用完成了任务。但是罗素也许可以争辩说,由于他的分析针对的是普遍认为具有特定指称作用的某一类表达式,他所说的话仍然有效;关于用法的问题则是另外的事。
然而这种反应并未提出用法与意义之间关系的问题。如果用法是意义的一大部分,关于用法的事实就必须在说明表达式怎样起作用上占有中心的位置。应该把多大的分量放在用法上,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一种看法主张用法几乎就是全部意义,另外一些观点则反对这一主张。罗素的理论要求我们把表达式的语义学与表达式的用法当作至少是可以分离开的问题。
由于这个以及其他主要与哲学上至关重要的指称问题(即语言怎样钩住世界的问题)相关的理由,罗素的摹状语理论在语言哲学的争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当前的目的,重要的是用它作为一个他应用分析技术来解决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方面问题的实例,正如我们现在将看到的那样。
知觉与知识
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是:知识是什么以及我们怎样得到知识?约翰·洛克及其经验主义传统的继承人争论说,关于世界的偶然性知识的基础在于感觉经验,这要靠使用五官,必要时还要靠望远镜等仪器的帮助。罗素同意这种看法,但是经验主义面临来自怀疑主义论证的挑战,这些论证旨在表明我们所认为的知识可能常常(也许一直)没有合理的根据。这有各种不同的原因。我们有时在知觉或推理上发生错误,我们有时做梦而不知自己是在做梦,我们有时由于发烧或饮酒而产生错觉。在我们断言自己认识某种事物的场合,我们怎能确信这种断言不会由于以上任何一种方式的影响而发生动摇?
1912年罗素在《哲学问题》一书中最早尝试系统地回答这些问题。他问道:“有没有任何不让讲道理的人能够怀疑的确实的知识?”他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是这种确实性后来却被证实远远不是经过证明的绝对确实性。
根据对知觉经验的直接观察(比如说一张桌子由于知觉者或知觉条件的不同而显出不同的颜色、形状和质地),我们可以看出事物的表象与事物本身的样子是有区别的。我们怎样能够确信表象忠实地再现我们认为存在于表象背后的实在?正如怀疑主义关于梦境或错觉的论点所启示的,甚至还可能产生这样的问题,即我们是否确信在我们的感觉经验背后有实在的事物?
为了处理这些问题,罗素引进了“感觉材料”一词,用来表示在感觉中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