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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罗素 [19]

By Root 1335 0
第42页)。他的意思是说,哲学问题可以通过使用初等数理逻辑的技术得到澄清或者消除。这些技术“让我们能够容易处理比文字推理所能列举的更加抽象的概念;它们向我们提示用其他方法无法想到的富有成效的假说;它们还使我们能够很快看清什么是可以用来构建某一特定的逻辑或科学大厦所需的最少量材料”(同上书,第51页)。他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后面几章所提出的关于知觉和知识的理论尤其明显是在数理逻辑的启发下产生的,“没有数理逻辑这些理论是绝对不能想象的”(出处同上)。起主要作用的是这种思想,即认为逻辑确定事实的形式并确定表达事实形式的命题。摹状语理论一直就是通过显示命题的形式来解决重要问题的分析典范。罗素甚至早先就已经用形式分析表明所有命题并非都是主谓形式,而是表示关系;照他看来这本身就反驳了观念论并为多元论的假定提供了正当理由。

罗素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二章中讨论关系时讲到只有在掌握事实的逻辑形式的分类之后才能正确理解关系。这里已经预示出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的蓝图。这种提法并不意味着罗素的观点是从维特根斯坦那里学来的,因为在罗素写出这一章之前两年中维特根斯坦是他在剑桥的学生;情况正好相反:维特根斯坦倒是向罗素学到这些思想的。这种主张的理由根据可以简述如下。首先,有必要重温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论证。用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话并且重新安排其编号系统(目的在于显示论证的结构),《逻辑哲学论》的基本论点是:

1.世界就是全部的实际情况。

1.1 世界是事实而不是事物的全体。

2.实际情况——事实——就是事态的存在。

2.01 事态(事物的状态)是客体(事物)的组合。

2.02 客体是简单的。

与这种关于世界结构的简朴描述相平行的是关于命题中所表现的思想的相应结构的描述,这种关系维特根斯坦称为“图映”关系。

4.事实的逻辑图像就是思想。

3.1 思想在命题中得到可以由感官感受的表达方式。

3.201 思想能够在命题中得到表达,其方式是命题符号的组成元素与思想中的客体相对应。

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4.21 最简单的命题即基本命题断言事态的存在。

还有其他等等关于细节的论述。不用说,支持这些论点的逻辑思想当然是读罗素早期著作的人所熟知的;但是这些论点主要涉及的却是结构概念和以摹状语理论为典型的逻辑分析手段。更引人注目的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和罗素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二章中所分别表达的实际内容。罗素在这一章中写道:

现有世界是由许多具有许多性质和关系的事物构成的。对现有世界的完全描述也许不仅需要列举这些事物,而且需要谈到它们的所有性质和关系。……当我说“事实”时,我并不是指世界中的简单事物;我指的是某种事物具有某种性质,或者说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照这种意义讲,一件事实从来不是简单的,而是具有两个或更多的组成部分。……给出一件事实,就有一个表达这件事实的命题……(这样一个命题)将被称为原子命题,因为我们立即可以看到,原子命题组成其他命题的方式正像原子组成分子一样……为了在语言中保留下事实与命题之间的类似关系,我们将把这些我们一直在考察的事实叫作“原子事实”。

(《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60—61页、第62页)

还有其他等等类似的话。

罗素在这里提出的只是一个轮廓,并不是正式的说法。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把他的论点表述得更为详细,而且附有系统的编号,外观上显得很严格,尽管事实上这只是个部分的论证。维特根斯坦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语言——世界的平行结构与认识论的考虑分离开来,而罗素则给出了事实、性质和关系的实例:“这是红的”是原子事实的一个实例,而“今天是星期一,天在下雨”则是分子事实的一个实例。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的基本思想来自罗素的这些思想,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证实:罗素在他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二章中所写的提纲概括了他想在一部现今取名为《认识论》的稿子中详细叙述的内容。(这一书名是在他身后整理出版这部稿子时所取的。)当罗素于1913年写作本书时,维特根斯坦还是他的学生。他把稿子交给维特根斯坦看,后者批评了其中关于亲知和判断的讨论。正如前面所说,“亲知”是罗素给主体与各种不同种类客体之间的基本认知关系所起的名称;“判断”则是一种复合关系,大体上可以描述为:只要对命题的组成部分有亲知的关系,就承认该命题为真。我们不知道维特根斯坦的批评意见的细节;罗素在一封信中曾复述这些批评,他说:“我们两人都因情绪激动而有些急躁。我让他看的是我刚刚写出的中心部分。他说这些全是错的,未能理解到那些困难(他说已经试用过我的观点,知道它行不通。我不理解他的反对意见),实际上他讲得很不清楚,但是我却确信他是对的。”主要由于这个原因,罗素只发表了这份稿子的一部分,并且在若干年后放弃了亲知这个在其中占有中心地位的概念。但是这个基本构想(即认为分子命题可以分解为原子命题,而这些命题则表达在结构上与之类似的事实,并以事实与命题之间的关系来保证我们对于命题的理解)却仍然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二章中保留下来。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正是依附这个骨架而赋予它多少有些不同的血肉的。

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就是这样来自罗素的思想,这一点并不令人惊奇。实际上罗素是维特根斯坦唯一的哲学老师;除了少数可举出的著作外,罗素的著作是他主要的哲学读物。他的朋友戴维·品森特在其日记中写道:“很明显,维特根斯坦是罗素的一个弟子,得益于他甚多。”由此可以清楚看出,从罗素著作中最早生长出来的哲学支脉就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可以这样说,通过某些复杂的和这一次甚至是反面的方式,罗素也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主要影响人之一。

如果受罗素影响的人包括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些名字(奎因、卡纳普、逻辑实证主义者、维特根斯坦和赖尔;对于这个名单,还应当加上艾耶尔的名字,因为他同奎因一样是自己承认这种影响的),那么威勒曼认为罗素是20世纪分析哲学的奠基人和主导精神的说法就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关于这一点还有很多话可说;事实上也真有人把这份荣誉奖给别人。

不幸的是R.C.马尔什所编的名为《逻辑与知识》的罗素论文集没有索引。这本论文集把罗素某些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文章收集起来,所以其中大多数文章是分析哲学家所必读的。这些文章包括《关系的逻辑》《论指示》《建立在类型论基础上的数理逻辑》《论亲知的性质》《逻辑原子主义的哲学》《论命题的性质和表示意义的方式》等等。由于不附索引,仔细阅读这些文章的学者往往在书后面空白页上做出自己的索引。看一看我自己的索引就发现不仅有在罗素著作选集中预料会有的题目,如摹状语、指示、类型、逻辑虚构、分析、亲知、感觉材料、关系、共相、特体、事实、命题等等的出处;而且还有一个看来像是分析哲学中常常遇见的概念表,如命题态度、模态与可能世界、含糊性、自然主义、真理函项性、心的本性、证实、真理、存在、意义等等。这其中很大部分来自罗素本人,所以罗素的著作在兴趣焦点和探讨范围上都促成了哲学史上一个明显的方向性变化。甚至罗素在书中表示感谢时(他在讲到自己受到别人启发而表示感谢时总是非常慷慨大度,实际上是过了分)最常提到的五个同时代人(即皮亚诺、弗雷格、怀特海、摩尔、威廉·詹姆斯)当中,只有一个人在讨论这一类题目上并在较小范围内可以与他相比,这个人就是弗雷格。

但是尽管弗雷格影响了罗素,并且在数理哲学和语言哲学中做了卓越的工作,他对罗素所起的影响却比人们所认为的要小:罗素最初读弗雷格的著作时并不理解他,只是等到自己重新发现弗雷格的某些观点时才掌握了它们的意义;甚至这时他在诸如弗雷格关于意义与所指之间的区别等某些重要论点上也并未采用弗雷格的观点,而是自己另外做出一个不同的、不太方便的区别。弗雷格的着眼点尽管比罗素的深刻,却比较狭窄,所以罗素把数理逻辑的新观念应用到较宽阔的哲学问题上是前无古人的。因此他的贡献具有伟大的独创性。

罗素的影响也在其他方面起到作用。他在《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第三章中处理怎样说明空间知觉这个问题时通过构建一个“模式假说”来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即怎样才可以说明一些个体在视觉和触觉中所经验到的配景相当不同的个人空间与其他个体的个人空间得以在公共空间中协调一致。他的办法是通过建立一个模式,然后“削掉假说中多余的东西,剩下的也就是我们可以看作是对这个问题做出的抽象解答”(《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第94页)。他带领我们通过构造的模式一步一步地展示怎样克服感觉世界与物理世界之间表面存在的一种重要的差异。以后P.F.斯特劳森在其著作《论个体》中就采用类似的技术,构建了一个纯听觉的世界,以便探讨基本特体与再认同等概念。A.J.艾耶尔在《哲学的中心问题》中也用它来确定就知觉能力和概念能力来讲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承认知觉者是知觉经验的基础。还有一些其他实例。

罗素遗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影响几乎全在哲学方面而不在数学或逻辑方面。这件事实需要加以说明。G.T.尼伯恩讲过:“尽管《数学原理》给了20世纪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以很大启发,尽管该书提供的概念和符号设计无比丰富,这部伟大著作在数学基础文献中仍是一部后继无人的经典。”这个评价严格来讲并不正确;《数学原理》所引进的逻辑记号系统现在已成为通用的标准形式的基础,而《数学原理》中的某些技术则有了不同的形式,例如奎因的类型论。但是这个评价从广义上说却是对的;这就是值得评论的理由。简单说,也许可以这样讲:在《数学原理》写作的同时及以后涌现出大量的数学和逻辑研究,平心而论这就使得《数学原理》很快变得陈旧。人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逻辑,并发现了不依靠逻辑的对算术的形式化表述,逻辑和集合论后来也被证明都是相对的(这就是说,从各自不同的研究方法取得的进展表明并没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或者“绝对的”逻辑或集合论)。策梅罗–弗兰克尔的集合论取代了类型论的集合论,而库尔特·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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