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罗素 [13]
但是“知道”在这里是什么意思?照罗素的看法,包含在“公设的知识”中的知道是一种“动物性的知道”,它来自与世界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习惯性信念。这与确实的知识相距甚远。罗素说:
由于世界是它现在这个样子,事实上某些事件有时是其他一些事件的证据;并且由于动物适应于它们的环境,那些事实上是其他事件证据的事件就易于引起对这些其他事件的预料。通过对这一过程的思考并使之进一步完善,我们就得出归纳推理的准则。如果这个世界具有我们大家都相信它有的某些特点,那么这些准则就是正确有效的。
(《人类的知识》,第514—515页)
这些特点就是这些公设实际体现的常识事实,我们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知道”这些公设的。它们蕴涵在我们做出的推论之中,而我们的推论大体上是成功的;所以这些公设在一种意义上可以看作具有自身证实的性质。
尽管罗素认为这些公设是我们先天地知道的东西,它们的地位却显然是奇特的。在一种意义上这些公设事实上是经验性质的,因为它们不是记录经验便是由经验所提示。赋予公设以先天地位的是将其当作不靠经验证实(除去实践中的间接证实)而知道的东西,而不是将其当作需要由这类合理根据来支持的概括性命题。实际上罗素选用了某些一般的不具必然性的信念,即一些在对世界的思考上特别有用的前提并将其提高到公设的地位。反过来说,公设的间接合理根据就在于它们或其应用的结果总的说来是有效的。结合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中为认识论定下的极为有限的目标——如今已不再是为知识追求最确实的基础,而只是说出一些为了使科学思想可以接受而必须采用的粗略原则——来看,这也许已经足够了。但是这个目标并未自称是对怀疑论做出回答,或是对非证明性推理做出严格的论述。
从以上这些话可以看出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中所持的论点为什么没有得到读者多大反应,这使他大为失望。他充分认识到,只有在我们确信有关证据和科学推论的准则得到正确使用下会提供关于世界的实实在在的不具必然性的知识时才值得去研究它们。但是罗素的论证最多只能说明我们的经验思维所依靠的普遍原则迄今为止大部分是成功的。但是这看来却正像罗素特别想避免的那种不牢固的归纳逻辑,他举的例子是一只小鸡由于一天又一天得到喂养而对世界感到越来越满意,直到有一天碰到了一个屠夫。实用主义性质的辩护理由是有限度的,设想有个人只靠祈祷来促使西红柿生长,每年收获若干个西红柿,另外有个人则对西红柿浇水上肥,每年收获的西红柿比前者多得多;然而第一个园丁也许仍然会把他收获一些西红柿当作为之进行祈祷的实用主义性质的辩护理由。所以迄今为止,我们的原则的成功并不能成为肯定它们是取得科学上成功的重要根据。
特别是我们不能保证不发生这种可能性,即使用这些公设会通过偶然发生或是某种系统的方式而导致谬误,被类似那位进行祈祷的园丁所代表的情况所掩盖。现在这种可能性确实由于罗素很少求助于认识论而得以存在。指责的原因一定是由于《人类的知识》中的论证实际上是承认了失败,如果放在认识论传统中去看的话。笛卡尔及其在现代哲学中的继承者提出了关于知识性质以及如何获得精确知识的问题,以便能够把某些研究——如炼金术、占星术和魔术等——与另外一些研究——如化学、天文学和医学等——区分开来。两者的区别不仅在于它们所提供的真正有用的应用数量上,而且在于它们告诉我们关于世界的某种真理上;进一步说,后一种事实说明了前一种事实,并且通过同一途径将两者的范围扩大。另外,我们的古代偏见和动物性信念也许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受到质疑,正如实际发生的那样:因为科学描绘的世界与常识的世界是很不相同的。但是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中却说,应用的有效性和那些不曾改变的动物性习惯信念是我们唯一能够希望在认识论中获得的最后的合理根据。这同传统认识论力图达到的目标相距很远,也远远没有达到几十年前罗素本人在他最初开始从事认识论工作时所抱的希望。
第四章 政治与社会
引言
罗素曾积极参与有关道德、政治、宗教、教育以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争论,为此写了大量著作。他并不认为它们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著作。正如上一章所说,他把哲学当作一个专业学科,研究有关逻辑、知识和形而上学的抽象问题。在他看来,与此形成对比的上面那些争论则是属于情感和个人意见的范围,事实上涉及人生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他承认对于道德话语和政治话语可以进行形式意义上的分析,即对其逻辑形式而不是实质内容做出系统的研究,但是他感兴趣的却是些实际问题和具体问题,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
尽管如此,罗素在其某些著作中还是尝试过阐明伦理学基础的工作。他不曾想正式提出一种有创见的学说,而是满足于使用一些有意借自别人的看法,这些看法(在他认真关心实际问题之后)带有“后果论”的性质,即认为人和政府的行为必须看其后果来判断其道德价值。同时他的文章(算不上前后完全一贯)有时却又好像相信某些性格特征如勇气、大度和诚实等有其自身的道德价值。他在某些早期著作中也提出过一种与这些更不一贯的观点,即认为道德判断是主观态度经过乔装打扮后的表述。对罗素来说,他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调和两种互相冲突的东西:一方面是忠于人们深信不疑和热情拥护的道德信念,另一方面则是道德判断明显缺乏理由根据。由于他对能否有一种伦理知识抱有怀疑态度,这种调和变得更加困难。
讲明罗素在伦理学领域的贡献也许最好是说他是个道德家而不是道德哲学家。同他以前的亚里士多德一样,他也认为伦理与政治是相连续的;在认为战争邪恶的伦理判断与争取和平政治要求之间并没有性质上的区别。因此,罗素关于道德、政治和社会的思想是互相连贯的,这就说明他在讨论这些问题最深入的一本书《从伦理与政治看人类社会》中为什么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研究的道理。
在政治上罗素终其一生是个激进派,从个人小“我”来看,也是个自由主义者。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成了工党党员,在两次选举中当过候选人;他在1960年代撕毁了党员证,因为他憎恨哈罗德·威尔逊支持美国在越南进行战争。但他从来不是照旧的意义来理解的社会主义者,因为在1890年代他为了写第一本书《德国社会民主》(“社会民主”当时就指马克思主义)而去德国研究马克思主义时并未被其说服。他从气质上就反对当时人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中央集权倾向——这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或所谓的“社会主义”)在苏维埃世界中唯一得到充分实现的方面——所以他更倾向于行会社会主义,后者是一种非常松散的合作所有制和管理形式,人们可以在向往的理想条件下整合他们在社会、娱乐和劳动各方面的生活。
图8 在1907年温布尔登的补缺选举中,罗素作为议会候选人代表女性选举权参选(图中文字意为:查普林先生为何不在乎婴儿?1895至1900年间他担任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期间,由于恶劣的卫生状况,每年有四万婴儿无辜丧生!他做了什么来保护儿童、减少婴儿死亡率呢?如果女性在议会中有投票权,她们就会尽力改变土地恶法,正是这些法律造成恶劣的居住条件,导致生命丧失的悲剧。查普林先生想让婴儿的食物和衣服更昂贵,这只会使情况更糟糕。所以,把票投给罗素吧,让女性有选票从而能保护孩子们)
罗素最善于批评当代的道德和政治状况。他所提出的积极改进意见却往往显得缺少说服力,不是流于空想就是至少(考虑到他提出这些方案时的环境)在某种程度上不可能实行。但是作为批评家、鞭笞者和指责者,罗素与苏格拉底和伏尔泰属于同一类型的人。
任何人也不需要找寻理由或得到许可才参与关于社会大问题(政治、道德和教育等问题)的辩论。人们有理由认为作一个有见识的参与者是公民的责任。因此罗素从事这些方面的活动不需要任何辩解。但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的贡献具有某种权威性。理由就是他做这项工作比许多人的条件都优越。这并不是因为他继承了辉格党参与政事的伟大传统,尽管这一点无疑也激发了他这方面的兴趣和参与政事的责任感。倒不如说是因为支持他的兴趣和责任感的四种无比宝贵的优点:非凡的智力、清晰的辩才、广博的历史知识和面对反对意见时表现的大无畏精神。这就使他成了一位令人生畏的辩论家。只是到了他一生快要结束的时候,当他周围的人以他的名义讲话和写文章的时候,他才显得语调刺耳和缺少判断力。
他的某些思想,比如说关于世界政府的信念,至今没有得到多少支持。其他思想则有助于改变西方世界的社会面貌,例如对婚姻和性道德的态度。在其他领域中——特别是宗教方面——罗素也解放了许多人的思想,但是根据他对人性的理解,在他看到迷信在今天比他那个时代还要盛行,看到“信仰是我以生命换取的,教条是我以杀人争取的”这个教条以加倍的猖狂又卷土重来的时候,他是不会感到惊讶的。
理论伦理学
罗素在他最早关于伦理学的思想中抱有浪漫主义的黑格尔主义观点,认为宇宙本身就是善的,是“理智的爱”的适当对象。他接受这个观点是受了麦克塔加特[4]的启发,但是这一观点不久就对他失去了的吸引力。罗素对伦理问题最早的认真研究见于他在1910年发表的论文《伦理学要义》,这篇文章表明他遵循G.E.摩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所倡导的学说。摩尔在该书中争辩说,善是一种不可定义的、不可分析的然而却是客观存在的性质,存在于事物、行为和人身上,是通过直接的道德直观行为知觉到的。摩尔抱有某种功利主义的观点,概括讲就是认为对于任何具体实例来讲,应做的正确行为是就该实例而言任何可以最大限度地抑恶扬善的行为。摩尔的观点在布卢姆斯伯利团体[5]成员中影响很大,特别表现在提倡下面这一富有吸引力的思想上:友谊和美的享受是伦理上的至善。(不怀好意的批评家说布卢姆斯伯利团体成员喜欢这个观点是因为好像与漂亮的朋友交往就可以省钱云云。)
涉及功利主义观点的各种困难很快便显现出来。困难之一是人们不能完全知道这样而不是那样行事将带来什么后果,所以我们也许在无意中由于思想糊涂或直观错误而造成不良的后果。罗素按照他所理解的摩尔观点承认这一点,但是他争辩说,当我们已经深思熟虑并使用一切知识做了最大努力时,我们的行为便是正确的。然而说善是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