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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简明逻辑学 [3]

By Root 1003 0
件将其标明如下:

只有a与b都具有真值T,a&b才具有真值T。

只要a与b中至少一个命题的真值为F,那么a&b的真值就为F。

这些条件可用以下真值表表示:

那么,这与我们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重新来看一下第一章结尾处所提出的问题:何为情形?一个简单自然的观点认为:不管什么情形都决定了每个句子的真值。举例来说,在某个特定情形下,女王很富有是正确的,猪会飞是错误的。而在另外一种情形下,女王很富有是错误的,猪会飞是正确的。(注意:这些情形都纯粹是假设的!)换言之,一个情形决定了每个相关命题的真值是T还是F。这里所说的相关命题不包括“与”、“要么”或“非”在内。假设某个情形的基本信息已知,我们便可利用真值表得到含有这些词的句子的真值。

比如,假设有以下情形:

(r可能是“大黄有营养”这样的句子,而“p:T”表示p被赋予真值T,等等。)那么,逻辑式p&(﹁r V q)的真值又是怎样的呢?我们获得这一真值的方法与我们计算3×(-6+2)时使用乘法表和加法表一样。r的真值为T,因此根据否定真值表可知,﹁r的真值为F。但是,由于q的真值为F,由否定真值表可知,﹁r V q的真值为F。由于p的真值为T,由合取真值表可知,p&(﹁r V q)的真值为F。采用这样的方式,我们能获得任何包含有&、V和﹁的逻辑式的真值。

现在请回想一下,我们在前一章里曾论述道:如果没有情形可表明所有前提为真而结论不真(假),那么这个推理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无法赋予相关句子以T值和F值(这样会导致所有前提为T而结论为F),那么这个推理就是有效的。比如,来看一下我们前面提到过的推理:q/q V p。(我把这个逻辑式写在一行上是为了让牛津大学出版社省点钱。)相关句子为q和p。共有四种真值组合,我们可计算出每一种组合的前提和结论所具有的真值。我们可将结果表示如下:

前两列展示了q和p真值的可能组合。后两列则相应地给出了前提和结论的真值。第三列与第一列相同。这是本例的一个巧合,在这个特定的例子中,前提恰好是其中的一个相关句。第四列内的真值可以根据析取真值表获得。有了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推理是有效的。因为没有一行是前提q为真,而结论q V p不为真的。

推理q V p,﹁q/p的情况又怎样呢?我们可按照相同的方式得到下表:

这次共有五列,因为共有两个前提。前提和结论的真值可以根据析取和否定真值表获得。而且,也没有哪一行表明两个前提都为真而结论却不为真。因此,这个推理是有效的。

那么我们一开始使用的那个推理q,﹁q/p呢?采用前面的方法我们可以得到下表:

这个推理也是有效的,我们下面就来看一看原因。没有哪一行表明,两个前提都为真而结论却为假。实际上,也没有一行能表明两个前提都为真。结论实在是无关紧要!有时,逻辑学家在描述这样的情形时说,像这样的推理,其效度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两个前提永远无法同时为真。

这就是解决我们一开始所说的问题的方案。根据此方案,我们一开始的直觉推理是错误的。别忘了,直觉经常误导人。大家看来,地球明显是一动不动的——直到学习了物理,才发现地球实际上在飞速地穿越太空。我们甚至能够很好地解释逻辑直觉为何会出现差错。我们在实践中所遇到的推理,大多数都不是没有意义的推理。我们的直觉在这样的环境下形成,并不适用普遍情况——就像学走路时所养成的习惯(比如,不向一边倾斜)在其他环境下就不管用(比如,当你在学骑自行车时)。

在下一章里我们还会讨论这个问题。但现在,我们可以通过简要回顾一下我们所用方法的充分性来结束本章。这里所说的并不那么直截。综上所述,否定命题句﹁a的真值完全是由命题句a的真值决定的。同样,析取命题句a V b和合取命题句a&b的真值完全是由命题句a与b的真值决定的。逻辑学家把这样的运算称为真值函数。但是,有很多理由表明,英语中的or和and不是真值函数——至少不一定是真值函数。

比如,根据合取命题真值表,“a与b”和“b与a”具有相同的真值,即a与b都为真的话,它们也都为真,否则就都为假。但我们来看一下下面两句:

1.约翰撞了头,摔倒了。

2.约翰摔倒了,撞了头。

第一句说的是,约翰撞了头,于是摔倒了。第二句说的是,约翰摔倒了,于是撞了头。很明显,即使第二句为假,第一句也可能为真;反之亦然。因此,重要的不是合取项的真值,而是哪一个合取项为另一个合取项的起因。

连接词or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根据我们前面所说的方法,如果命题句a与命题句b中的一个正确,则析取命题“a or b”就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一个朋友这样对你说:

要么你现在来,要么我们会迟到;

于是你来了。根据析取真值表,这个析取命题为真。但是,假如你发现朋友一直在跟你开玩笑:你本可以半小时后出发,而且仍然会准时到达。在这样的情形下,你肯定会说你朋友说谎了:他说的都是假话。因此,我们再次发现,重要的不仅仅是析取项的真值,而且是它们之间所存在的某种关系。

请读者再思考一下这些问题吧。我们所讨论的材料至少初步地描述了某个特定逻辑方法的运用;我们在后面的章节里还会引用这些方法,除非有些章节所讨论的观点明显不需要这里所谈的方法——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

目前所讨论的方法只涉及某些推理,还有其他许多种类的推理。我们只不过刚开了个头而已。


本章要点

·在一种情形下,每个相关句都被赋予了一个特定的真值(T或者F)。

·当命题a的真值为F时,其否定命题﹁a的真值就为T。

·当命题a与b中至少有一个命题的真值为T时,析取命题a V b的真值就为T。

·当命题a与b的真值均为T时,合取命题a&b的真值才为T。

第三章 名称与量词:无名小卒是大人物吗?

我们在前一章里所讨论的推理涉及or(要么)和it is not the case that(并非)这样的短语,它们添加到完整句之中形成其他的完整句。不过,还有许多推理似乎按照完全不同的方式展开。比如,我们来看一下下面这个推理:

前提和结论都没有一个部分可单独成为一个完整句。如果这个推理有效,那是因为在这两个完整句中有名堂。

传统语法认为,最简单的完整句由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构成。例如,以下几个例句均是简单句:

1.马卡斯看见了那头象。

2.阿尼卡睡着了。

3.有人打了我。

4.没人来参加我的派对。

在每一句中,第一个词为句子的主语:它说明该句是关于什么的。其余部分为谓语:它告诉我们关于主语的事情。那么,这样的句子在什么条件下为真呢?我们就拿第二句来作个说明吧。该句为真的条件是,主语“阿尼卡”所指的对象要具有谓语所表述的特性,即睡着了。

一切都没有问题。但是,第三句的主语指的是什么呢?打我的人?但是也许没有人打我。没人说这句是真的。第四句的情况更糟糕。“没人”指的是谁呢?在《镜中世界》中,爱丽丝在遇见“狮子”和“独角兽”之前,碰见了正在等待信使的白方国王。(不知何故,当信使出现时,它就像兔子一样惊惶不安。)国王在遇到爱丽丝时说道:

“朝路上看看,请告诉我你是否看见了……[信使]。”

“我看路上没人啊。”爱丽丝回答道。

“我真希望我也有双这样的眼睛,”国王不耐烦地说道,“能看见‘没人’!还在那么远的距离!哎呀,这个距离是我在日光下能看清楚真人的距离!”

卡罗尔开了个逻辑玩笑,他经常这样开玩笑。当爱丽丝说她看不到任何人时,她不是说她能看见一个人——不管是真是假。“没人”并不指人——或其他任何事物。

像nobody(没人),someone(有人),everyone(每人)这样的词被现代逻辑学家称作量词,它们有别于“马卡斯”和“阿尼卡”这样的名称。我们前面的讨论表明,即使量词和名称都可作为句子的主语,它们也必然以不同的方式在起作用。那么,量词是如何起作用的呢?

以下是一个现代的标准答案。这涉及一个有很多对象的情形。在本例中,相关对象均是人。我们就此情形所进行的推理中,所有名称指的都是这一集合中的一个对象。如果我们用m来代替马卡斯,m指的就是这其中的一个对象。如果我们用H来代替is happy(很高兴),那么mH这一句在这一情形中为真的条件是:m所指的对象具有H所表述的特性。(有悖常情的是,逻辑学家通常颠倒了顺序,把该句写成Hm,而不是mH。这只是一个习惯问题。)

图3 没人。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句话:“某人很高兴”(Someone is happy)。该句为真的条件是:在对象集合中有某个对象或另外一个对象是高兴的——在集合中有某个对象,我们称之为x,x很高兴。我们把“某对象x具有这样的特征……”写作Ǝx。这样,我们便可把本句写成:Ǝx x很高兴;前文中我们把“很高兴”写作H,所以本句也可写成:Ǝx xH。逻辑学家把Ǝx称为特称量词。

“每人都很高兴”该如何表示呢?它为真的条件是:在相关集合中每个对象都很高兴。换言之,集合中的每个对象x,x很高兴。如果我们把“每个对象x,x具有这样的特征……”写成∀x,那么此句便可写成∀x xH。逻辑学家通常把∀x称为全称量词。

现在,不难猜出我们如何理解“没人很高兴”了。该句的意思是,在相关集合中没有对象x,x很高兴。我们本可以使用一个特殊符号来表示“没有对象x,x具有这样的特征……”但逻辑学家实际上并不需要创造这么一个符号。原因如下:说“没人很高兴”就等于说“并非有人很高兴”。因此,我们可以把此句写成﹁Ǝx xH。

对量词的分析表明,名称和量词起作用的方式大不相同。特别是,“马卡斯很高兴”与“某人很高兴”用逻辑符号写起来就截然不同,分别写成mH和∀x xH;这个事实足以说明这一点。而且,它还向我们表明,表面简单的语法形式可能会产生误导。并非所有的语法主语都是等值的。巧合的是,这一解释说明了为何我们在本章开头所讨论的推理是有效的。我们以G代表“给我那本书”。那么这个推理式可表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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