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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笛卡尔 [12]

By Root 860 0
的属性,或者说在一般意义上被纳入纯数学研究范围的那些属性。

(7.80)


他所说的“纯数学研究范围”指的是几何的“连续量”与代数中变量和常量的数值。体的这些几何和数字特征独立于我们的思想而存在。其他一些似乎天然属于体的属性,例如颜色、温度、质地、声音等等,只不过是体(外在的物体和我们的身体)的这些量化属性所制造、并被我们的心智以特定方式记录下来的复杂效果。

质[74]的多样性是如何通过量的多样性捕捉到的,《沉思集》始终没有具体说明。笛卡尔仅仅指出:

我凭借感官发现了许多种颜色、气味、味道,以及温度、硬度之类特征的许多差等,从这一事实推论,既然体是这些不同的感性经验的源头,它们就应具有虽然与我的感觉未必相似、却有对应关系的种种差异。

(7.81)


他在《论人》(11.174及下文)、《屈光学》(6.130及下文)和《哲学原理》(8A.318及下文)中的论述更为详细。他的基本看法是,不同的颜色、气味、味道等等对应于分属不同感官的神经在有量化差异的外物作用下产生的运动。

那么,身体神经系统中的运动是如何转换成心智对颜色、声音、气味、味道之类的经验的呢?笛卡尔对此的解释以晦涩而闻名。他提出,这种转换能发生是上帝的安排。很显然,没有任何自然定律能解释心智的经验与神经运动以及大脑中的外物印象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是不必要的,上帝可以让我们在获得感官刺激时形成与颜色、声音和气味迥然不同的概念(7.88)。

如果体的本质以量的方式就能完美地把握到,又何必让心智以质的方式来再现体呢?这个问题有些棘手,因为笛卡尔强烈地相信以下三个命题:第一,上帝不会欺骗我们;第二,当体对感官施加作用时,我们会以质的方式再现它们,这是上帝的安排;第三,体并不内在地具有心智所再现的那些质。如果上帝让我们形成的体的概念并不能准确地描述它们,我们能说上帝无欺吗?为了摆脱困境,笛卡尔提出:首先,这些概念本身并没有误导人之处,它们只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描述体,是我们自己仓促下结论说,体就如这些概念所描述的那样客观地存在;其次,以质的方式再现体,对我们是有帮助的,因为我们判定体对我们有益或是有害时,是从质的方面来考虑的。换言之,以质的方式再现体对我们的生存有价值,它告诉我们应当追求什么,避免什么(7.82及下文;8A.41)。

在论述质的再现方式的价值时,笛卡尔所言的体不仅包括外在的物体,也包括我们的身体。当我们经验饥、渴、痛苦、愉悦或者运动时,就是在以质的方式再现自己的身体。然而,这类感觉有可能蒙蔽我们,因为它们会让我们误认为,自己跟身体是以某种方式混合在一起的,而事实上(如果笛卡尔是对的),我们仅仅是心智或者思想之物,虽与身体结合,却是与它不同的实体。尽管如此,误认为痛苦、饥渴等感觉属于我们自己,而不属于某种外在于我们的体,显然有助于我们的生存。

按照笛卡尔的说法,以质的方式再现体可以帮助我们保存生命,并且不一定会妨碍我们发展自然科学。这是因为质的再现在心智中可以与关于大小、形状、数字、位置等简单本质的概念共存,后者使得我们能够在不考虑质的情况下理解体。

第十七章

公之于众的物理学

笛卡尔计划出版一本物理学著作,作为形而上学著作的续篇,但事情的进展不如他预想的顺利。他原打算1641年就动笔,但回应对《沉思集》的诘难耽误了他的进度。1642年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反击自己在乌特列支大学的敌人乌特,后者发表了多篇文章诋毁他以及另一位法国人萨米埃尔·德马雷[75]。在其中一篇文章中,乌特声称笛卡尔与卢契罗·瓦尼尼[76]是一路货色,瓦尼尼于1619年以宣传无神论的罪名在图卢兹被处火刑。据称,瓦尼尼故意让自己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充满漏洞,以削弱人们的宗教信心。乌特说,笛卡尔所做的与瓦尼尼没有分别。笛卡尔发表了一篇文章,对乌特等人的指控予以了有力的驳斥。后来,乌特再次兴风作浪,笛卡尔几乎被逐出乌特列支,但在一些上层朋友帮助下,笛卡尔守住了阵地。尽管乌特是当地颇有势力的牧师,最后笛卡尔还是争取到向乌特列支行政当局提交材料的机会,证明是乌特策划了中伤他的行动。当局曾无耻地站在乌特一边,此时仍不愿对他采取措施,但在1645年他们颁布了命令,禁止发表任何支持或反对笛卡尔哲学的文字。

乌特是一个新教徒。在天主教神学家这边,笛卡尔更为成功。安托万·阿尔诺[77]是见解犀利的第四组《诘难》的作者,他在应邀评阅笛卡尔的形而上学之前,就已经是他的崇拜者了。还有耶稣会士。笛卡尔曾出版《方法谈和论文选》对他们进行熏陶,如今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他们对《沉思集》的回应很友好。笛卡尔在1642年致狄奈的那封信末尾说,他希望发表自己哲学中一直未曾公布的部分内容。他指的是自己的物理学。在发表意见之前,狄奈只肯看这部作品的章节标题。笛卡尔在1643年把标题寄给了他。大约在同一时候,他发现自己赢得了另一位有影响的耶稣会士的支持,此人就是在罗马任职的艾蒂安·沙莱[78]。最后,笛卡尔甚至和布尔丹都言归于好了。至少有一部发表于1643年的耶稣会士的作品借用了(有时是原封不动地)《屈光学》和《气象学》的内容。笛卡尔发表自己物理学的时机似乎成熟了。

当然,笛卡尔绝不可能把搁置已久的《世界》直接拿出来发表。书中的地动理论仍是被禁的,它所采用的思路——想象一个与实际宇宙相似的宇宙——也很可能造成误解。于是他决定新写一本书,将自己的整个哲学体系呈现出来,物理学仅是其中的一部分。新设计需要新风格。正如他在致狄奈的信中所说:

我以前讨论许多主题时所采用的顺序和风格,在这本新书中将不再沿袭——我指的是我在《方法谈》中简要介绍的那部著作(即《世界》)。我将用一种更接近目前学校惯例的风格。也就是说,我会以短文的形式依次讨论每个主题,而且在论证时遵循严格的逻辑顺序,确保前后环环相扣,这样所有的内容就能联结为一个整体。

(7.577)


这本书此时他至少已写了一半,最后出版时定的题目是《哲学原理》。

该书在1644年以拉丁文出版,法文版于1647年问世。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了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主要观点,但它绝不是《沉思集》的替代品,法文版序言提醒人们,笛卡尔第一哲学的完整表述应到《沉思集》中去找。第二、第三、第四部分都是物理学的内容。按照原来的计划,还有讨论动植物的第五部分和讨论人的第六部分,但这两部分似乎没能完成。

《哲学原理》的第二部分与《世界》的前七章有很多重合之处。笛卡尔先是试图纠正人们对体的本质[79]的先入之见,接下来提出了他所认为的正确看法,然后转向了运动本质、自然定律以及七条“碰撞法则”。“碰撞法则”是《哲学原理》中新提出来的,严格地说,并不是他的物理学所必需的。运动的定义也是新的,笛卡尔有意借此拉开自己和地动假设的距离。根据这个新定义(8A.53),运动就是指位置的改变,其参照物是被视为静止的附近的物体。相对于大气层这个附近的物体而言,地球是静止的。这个定义后来招致了牛顿的批评,牛顿认为它会引出一个错误的推论:物体运动时,只是表面的微粒在动,内部的微粒却是静止的。

第二部分对体的本质作了解释,在此过程中笛卡尔声称“空间和有形物质之间没有真正区别”(8A.46)。这一观点为他的许多说法作了铺垫,包括他否认真空存在,他的物质做圆周运动的理论,还有他对体的两类属性——内在属性(例如数字和形状)与非内在属性(例如颜色和气味)——的区分,这种区分有时被称为一级性质与二级性质之分。有形物质和空间无法区分,或者说物质仅仅是一种广延——这个论点虽然关键,笛卡尔的论证却很单薄。他提出,排除了在我们想来可以省去的那些属性之后,体剩下的内容就是物质的核心属性。

这种定义实体本质的方法他在分析心智时也用过,但两处的结果都不理想。笛卡尔似乎相信,如果先给出心或体的一个概念,然后去掉他所认为的非核心属性,剩下足以定义某种或另一种实体的那些性质,最后得到的这个实体和他最初设想的实体是同一个实体。这种思路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有些在笛卡尔自己讨论的例子中就能找到。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7.222)。假定我们开始设想的是人的身体,然后去掉它的大部分性质,认为它只要能够拿起杯子或者同时按下钢琴的几个键,就可称为身体,这时我们所想象的实体实际上已变成了手,不再是最初的那个实体了。与此相似,如果我们开始设想的是一个物体,然后去掉除广延性之外的所有属性,虽然我们最后得到的仍是某种东西的概念,但这个东西其实是空间,而不是体或物体了。

除了这些纯概念性的困难,笛卡尔的物理学还有一个缺陷,即很难用来进行计算。它没有提出测量阻力的方法,没有提到质量。更重要的是,它的引力理论有令人惊讶的不足。我们在介绍《世界》的内容时已经发现,笛卡尔把引力归因于物质的旋涡运动。在解释潮汐、月球的绕地运转以及地球上物体的重量时,他都假设了以地轴为中心的一个旋涡。但是旋涡理论并不能解释地极对地球上物体的引力作用;在应用于天体时,它也与行星运动的一些已知事实相冲突。牛顿在17世纪80年代指出了旋涡理论的一些问题,并设计了一套万有引力的数学化理论来取代它。牛顿理论的成功沉重打击了笛卡尔哲学的声望,比它在17世纪招致的众多哲学批判更具杀伤力。笛卡尔的哲学中,酝酿时间最长、出版最不容易的这部分反而是最早过时的部分。事实上,如果笛卡尔从来不曾公布自己的物理学,他的思想体系虽显得不完整,但至少不会承受牛顿理论带来的这种致命打击。

有些人说,笛卡尔的科学注定有严重缺陷,因为它是建立在个人冥思的基础上的,笛卡尔很少有兴致用实验来测试自己的理论。他们之所以觉得笛卡尔过于偏爱先验推理,部分原因在于误解了笛卡尔物理学中一般命题的来源。在《哲学原理》(9B.10)和更早的《方法谈》(6.40)中,笛卡尔似乎认为,从他的形而上学两原则(“我思故我在”和“上帝存在”)到他的物理学中关于物质性事物的原则,存在着一条连续的逻辑链。显然,形而上学的真理无须借助任何实验或观察就能得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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