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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社会学的意识 [14]

By Root 910 0
罪行,后者既不必然包含于也不实际上包含于主要罪行中。例如,“酗酒”通常被降格为“扰乱治安”,即使治安实际上并没有被扰乱。“骚扰未成年人”经常被降格为“在校园附近游荡”,即使罪行并没有发生在校园附近的任何地方。此外,降格往往蔑视最初指控的本质。破门行窃经常被降格为小偷小摸,即使小偷小摸必然包含于抢劫,而抢劫显然在法律上有别于破门行窃。假如人们认真对待法典,这类降格会是无稽之谈,然而,这种做法却变成了惯例。检方和辩方互相勾结藐视法律,个中原因显而易见:产生恰当的结果比遵循法律条文要重要得多。

但是怎样实现这种实用目标呢?答案是通过漫长的体验,检方和辩方逐步了解了特定阶级犯下罪行的典型方式、那些惯犯的社会特征、犯罪场景的特征、通常牵涉的受害者类型,等等。基于对各自所在地区的充分了解,他们建构了“常规犯罪”这一概念。随着辩诉交易的发展,双方都制定出一些行之有效的降格方法。典型的“用致命武器攻击”被降格为简单的攻击,“骚扰”被降格为“在校园周围游荡”,等等。尽管这些方法是用于个体被告的,但只要罪行可被归入某个典型类型,单个案例的细节就不那么重要了。问题的焦点就在于犯罪的类型和罪犯的典型类型,那些案件记录是以一种把所有相关人员引向正确解释的方式写成的。这样,那位饱受干扰、也许通常只有几分钟时间来了解案情的辩方律师,才可以迅速弄清什么是符合要求的,什么是可行的。

苏德诺的成果可以被理解成一份关于某个“社会问题”的报告。这种体制提供的打折公正可以被看成是对公民自由的一种严重侵犯:人们按惯例要被迫承认那些无人认为是由他们犯下的罪行。然而,这一切都不是苏德诺所关注的。他想要了解的不在于法院例行施舍的公正是好还是坏,而是这种公正是什么,它是怎么来的。他的目的不在于强调需要纠正的事,而在于找出需要解释的事。这样,他便为一种常见现象提供了一个材料翔实的实例,在这类现象中,人们开拓出一种共享的专门的典型化模式,用这种模式以一种能使他们“顺利交差”的方式组织起工作的素材。

类似的主题也贯穿于一名研究生的研究,这名研究生是我1970年代在斯特林大学的同学。她想要搞清精神病护理的实际组织,因此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在苏格兰的一家大型精神病医院进行“卧底”研究。她很快发现,那里的病人受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体系的管理。会诊医生根据形式上的诊断图式将病人分类,给出适合于诊断类型的治疗方案。但对于那些负责病房日常管理的护士们,则有一个更简单的体系来反映她们的工作职责。她们把病人归类为“潮湿者”和“漫游者”。前者的主要问题是小便失禁,后者的问题是方向感缺失。护士们明白她们的分类体系会激怒医生以及病人的家属和朋友,因此,那些名词只在护士私下谈话中和在诸如茶室、饭厅以及护士之家等“后台区域”使用。

与多尔顿对组织的正规模式和工作场所的非正规组织之间的分裂所作的研究一样,这些实例可以被看成是在识别问题,而且毫无疑问某些兴趣团体会向它们发出抱怨。但对社会学家来说,那不可能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制定议程时,社会学家们肯定受到在社会学意义上有趣的事情,而非在社会意义上成问题的那些事情的推动。欧文·戈夫曼关于角色的研究富有影响,该研究的基础是对平凡的日常行为,而不是对那些奇异的或特别令人烦恼的行为的研究。霍华德·贝克关于反常行为的标签理论,其源头在当时和在一位社会改革家看来,似乎在于选取了一个不寻常的主题。既然有严重的犯罪需要探究,为什么要研究吸大麻的爵士音乐家?

专业之外的考虑是一种无益的干扰。假如戈夫曼用的是精神病医生或他们的批评家的视角,来看待为疯人院提供大量原料的精神病机构,他也许就看不到社会学意义上的精华了。戈夫曼观察了大量琐碎而先前未被注意的行为(如把彩色蜡笔当成口红),并表明这些行为拥有一种共同而重要的社会功能:它们是病人在某种情境下用来维持自我身份感的手段,这种情境原本是为了治疗的目的被设计来削弱身份感的。戈夫曼在观察中发现了新的含义,因为他是以一名社会学家的身份亲临现场的。他并没有把寄宿学校、疯人院、修道院以及部队训练营视为彼此互不相关,只是分别地关乎教育、治疗、宗教以及军事;相反,戈夫曼看到这些机构拥有他用“总制度”这个概念所表达的共同的社会学特征。戈夫曼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所以能就自己的资料提出其他有着不同考虑和兴趣的研究者不会提出的问题。

派别偏见

社会科学中特别容易发生背弃原则的现象,因为一个中心前提(那个带垂饰的手链上的一根线)如果被误解,就可能为党派性提供正当理由。当我们认识到现实是一种人类的产物、一种社会建构时,我们就削弱了感知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可靠联系,并对我们自己所作描述和解释的立足点产生质疑。我们于是更进一步,指出人们如何看待事物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他们的共同利益。

这不是有关诚信的断言(尽管十分相关);它所关乎的是比撒谎更微妙的东西。意识形态不同于假装之处在于,它是意识形态专家们所相信的。当保守的美国基督徒们宣称(让我们错误地假定),青少年怀孕水平居高不下是无神论者禁止公立学校祷告的结果时,他们没有在撒谎。他们因受共同信仰的影响,用一种特定的方式看待世界。当企业家们声称劳动权益的增加将使工作付出高昂代价时,他们也不是在假装。他们在发表自己真诚的想法,这恰好与他们的物质利益相吻合。

对我们来说,天生的诱惑是认为自己的观点准确无误,而他人的观点则是意识形态,但社会学通过识别越来越多社会团体中意识形态的影响使这种情形不易发生。两个例子特别说明了这种情况。在1850年代,很常见的将职业与其他类型的工作区分开来的做法是,指出比如医生和律师经过长期的培训获得专业知识,他们不受外在规章的制约(只有医生自己能评判某个同事是否玩忽职守),他们可以限制他人进入这一职业,并享受高额薪金。各种职业和其他形式的熟练工作(如工艺工程)之间泾渭分明,虽然后者同样试图限制他人从业的权利以提高薪金。职业人士这样做时,合理性来自他们是为某种高尚的社会利益(健康和公正)服务。而当工程师这样做时,这就是未经授权的商业限制,在很多国家是不合法的。

社会学研究很快刺破了职业人士的这种夸大的自我幻象,它表明,尽管职业人士的优势足够真实,但那些合理性理由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为自我利益服务的措辞。通常,漫长的培训期更多的是用来排除阶级、种族和性别方面的异己,而不是用来获得必要技能。职业的自我约束与其说是与社会利益(健康和公正)相关,还不如说是为了躲避业外人士对业内不端的监督。职业人士似乎跟任何其他工人群体一样贪得无厌。

科学的自命不凡也受到社会学研究的打击;社会学研究表明,科学家们极不愿意自己的理论受到批驳,学术派系的社会影响对新思想的接受产生着重要影响,并且正统科学与伪科学的行为之间经常没有任何明显差异。科学根本没有任何方法来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它看起来与其他形式的工作非常相似。在第一章,我阐释了我为什么认为科学的这种降级被极大地夸大了,但在西方的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现象已变得司空见惯。

假如社会学家们削弱了职业性和科学的特殊地位,那么,他们自身的工作又处于何种地位?这难道不意味着社会科学这一职业本身渗透着意识形态的影响?即便这一学科没有特别的意识形态的利益,多数从业者还是会受到男性白人资产阶级在种族、性别以及阶级方面的一般性利益的影响。

解决这个难题的诱人做法之一是去除关于科学中立的全部伪装。既然传统学术没有提供在竞争性的构想之间进行裁决的方法,我们就得根据学科之外的理由支持一方,选择那个有坚定信仰的学派的构想。于是,对观念之后果(马克思称之为实践)的关注取代了诸如准确性这样的目标。例如,重要的不再是对犯罪原因的解释是否前后一致且有充分的证据(因为证据的可信性和地位本身是意识形态的产物),而在于一种理论是否能促进受到支持的任何一个社会团体的利益。比如有一个无礼的犯罪学家,他本人对这个领域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却堂而皇之地质问埃德温·萨瑟兰对推动民众斗争做过些什么,荒谬地借此质疑美国犯罪学泰斗的研究!

另一种为持有派别偏见的学者所作的辩护在民族研究和妇女研究领域已很普遍。这里的主张并非客观性不可实现;它主张的是,即使有可能实现,客观性也将阻碍社会学的事业。为了解释,我们必须理解。为了理解,我们必须体验。只有黑人能真正理解黑皮肤意味着什么。只有女人才能理解其他女人。

怀疑这一主张的一个合适理由是,它不是被公正地提出来的。我们没有发现哪个社会学家论证说,只有贵族才能有效地研究贵族或只有法西斯主义者才能研究法西斯主义。这类特殊的辩护只是那些人代表自身提出的。它往往表现为漫不经心地坚持(而不是论证)他们的主张的优越性。显然,拥有某种特征可能有利于理解其他有着相同特征的事物。我在第一章里对社会学的总体辩护中已阐明了这一观点。然而,在诚信的学术研究中,不可能为通吃的王牌留下任何余地。

为了理解,人们必须有归属——这种观念通常因对人们应该归属的团体的界定方式而变得更为可疑。在圈内人和圈外人之间划上界线时,我们不得不将一套明显言过其实的(即使不是完全虚假的)共享经历和利益强加给这个群体。显然,并不是所有女人或族群中全体成员都享有同样的经历或拥有同样的价值观。玛格丽特·撒切尔可能是英国第一位女首相,但她对女权主义者们所界定的妇女利益却明显地无动于衷。1890年代早期,科林·鲍威尔是美国陆海空三军中地位最高的黑人,但他却在20世纪最保守的总统罗纳德·里根手下服务,而且极少支持少数民族事业。上述学派知识分子的一个反应是把这样的人从荣誉群体中开除出去:撒切尔不是一名真正的女人,而鲍威尔是一个“汤姆大叔”。另一种反应是,假如那个群体的思维没有被意识形态所扭曲,就用这个群体本该想到的来取代这个真实群体的观点。那些性别和种族的狂热支持者们主张着他们的当事群体本该想到的一切,然后声称那就是观看这个世界的有利地位。

捍卫价值中立

在此,我想为捍卫客观性这一目标作一辩护。那些持有派别偏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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