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犹太人与犹太教 [5]
犹大·哈-纳西——学者、圣人、领袖
如果说有什么人在拉比犹太教的形成期代表了犹太教的话,这个人就是犹大。他是公元200年前后犹太社群的纳西(意为“首领”)或主教。他的门徒对他非常敬重,从来不提他的名字,只说“拉比”(意为“老师”),或者“我们神圣的拉比”;圣洁、谦卑以及畏惧犯罪,这是附在他身上的美德。“拉比死后,谦卑和畏惧犯罪之心便不再有了”,这是他的门徒希亚拉比写下的哀歌。
他不是与世隔绝的圣人,而是一个卓越的宗教领袖和政治领袖。他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加利利度过的,并在此地的拜特舍阿里姆和西弗里斯建立了多所神学院;去以色列的游客可以在这两个镇子里见到犹太会堂的遗迹和残留下来的马赛克图案,还可以见到一些墓,据称犹大拉比及其同仁埋葬于此。
他出生前的那几十年,罗马帝国的犹大省哀鸿遍野。公元70年,罗马人平定第一次叛乱,毁掉了耶路撒冷圣殿;135年——犹大大约生于这一年,罗马皇帝哈德良最终平定了第二次(巴尔·柯赫巴)叛乱,大量犹太人丧命,迫害也紧随其后。
犹大身膺犹太行省主教以前,罗马安东尼王朝的皇帝马可·奥勒留执政,犹太人与罗马帝国的紧张关系已经和缓。犹大是个热爱和平的人,显然能对罗马文化处之泰然,他尽己所能,巩固与占领国的关系。《塔木德》中有不少轶事,记述了“拉比与安东尼”之间亲切友好的关系;其中,公元175年,皇帝马可·奥勒留到访巴勒斯坦,公元200年,皇帝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斯到访巴勒斯坦,此类会面的记载应该是有一定历史基础的。
事实上,“拉比与安东尼交谈”之类的传说表明犹太人与罗马帝国之间关系不浅。马可·奥勒留所倾心的斯多葛派哲学既影响了犹太教的道德规范,也影响了基督教的道德规范。而且,盖乌斯和乌尔比安正在为《罗马法》的系统化打基础,犹大拉比的伟大事业,即创造一部综合的《犹太律典》,也在此时开始构思,这绝非巧合。
在犹大拉比的指导下创造的律典叫做《密西拿》(意为“训诲”,或“重述”),它完善了《圣经》,成为拉比犹太教的基础文件。共有六卷,是对犹太教教义最早的系统阐述;它远不止是一部律典,因为它既包含价值标准也包含法律条款,既有伦理规范也有宗教规范;它关注敬神活动和洁净礼,同样也关注民事、刑事裁决和个人状况。这部律典不久便被奉为圭臬,成为编写《塔木德》的基础(见表3.1)。
关于犹大拉比的个人生活,有许许多多的传说。有一则广为人知的讲的是他关心动物。有头小牛要被屠宰了,它跑去求拉比,一头扎进拉比的长袍里悲鸣不已。拉比对小牛说,“走吧!上帝创造你,这就是你的命!”拉比对小牛没有慈爱之心,上天因此降苦难在他身上。一天,拉比的管家正在打扫房间,发现几只黄鼠狼幼崽,就把它们扔出来,扫走;拉比说,“放开它们!经上不是写着‘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篇》,145:9)上天垂命,“因为他是仁慈的,我们也要对他仁慈”。
表3.1《密西拿》律典的六卷章程
斯泰梅姆——不知其名的群体
[斯泰梅姆(Stamaim)的发音像是“stammer”(口吃)与“im”连读,重音落在“im”这个希伯来语阳性名词的复数词尾上。]斯泰梅姆不是成为传奇主人公的某个圣人的名字,也根本不是任何人的名字。这个词的意思是“无名的人士”,现在的学者用以指编辑《塔木德》经文的那群人(我们不知道这些人是谁,但相当确定其中没有女人),他们在公元6世纪前后生活于巴比伦王国。
我们先跳到故事前面,因为斯泰梅姆之前还有其他三个团体,名称的词尾都是“im”,重音也在最后一个音节,所有成员的名字我们确实知道。塔奈姆成员的名字记录在《密西拿》中,都是犹太拉比,由犹大主教本人任命,为同代人所熟知。随之而产生的一个群体叫阿摩莱姆,他们讨论塔奈姆成员的观点,调和明显的矛盾,平息纷争,推广律法,将律法应用于新的环境中。随后的另一个团体叫塞伯莱姆,他们针对前辈们的主张质询了许许多多的“为什么”以及“基本概念是什么”之类的问题——提出这些问题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而不是挑战,因为他们非常尊重前辈拉比,不敢对前辈们定下的规则持异议。阿摩莱姆与塞伯莱姆的讨论已经记录下来,有选择地编录进《塔木德》中,后来被称做《革马拉》(意为“学习”、“补充完成”),这部经论用阿拉米语写成,形式上是对《密西拿》的评注。
《塔木德》=《密西拿》+《革马拉》
《塔木德》有两种:
·《以色列塔木德》(也叫“巴勒斯坦塔木德”,或“耶路撒冷塔木德”),完成于公元450年。
·《巴比伦塔木德》,约于公元550年完成。比耶路撒冷塔木德更丰富,被认为更有权威。
现在,“塔木德”一词通常用做《密西拿》和《革马拉》的总称。《塔木德》是犹太教真正的中心。《圣经》之后,这部书成为犹太人最常研读的经书,解读《圣经》也以它为参照。尽管此书举足轻重,而且书中记录了数百个(塔奈姆、阿摩莱姆和塞伯莱姆成员的)名字,我们还是无从得知,这部书到底是谁汇总、编辑而成的。编者们讲述轶闻趣事,决定增删,也精通如何运用戏剧化的文学结构讲解深奥晦涩的律法辩论,以吸引研究者的注意力;他们收集能抓住想象力的传说和言论,往往显示出道德和精神方面的高度洞察力,尽管偶尔也会流露出那个时代的偏见;但他们没在任何文件上署名。也许,他们以为,自己只不过是重复了前辈大师的言论而已;如果说他们自己有独特的建树,这种想法真的会让他们吃惊。
每代人中都有这样一些默默无闻的人物,他们是不具名姓的学者、谦卑的实践者,他们整理那些先行的富有智慧的“留名者”不甚完备的启发性言论,并切实履行这些思想。
卡西珊·达希亚·宾特·塔比塔·伊本·提凡[1]
——巾帼豪杰
公元7世纪末叶,北非的许多部落都已皈依了犹太教或基督教,此时,伊斯兰教却从阿拉伯半岛广泛传播出来。无疑,有些人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伊斯兰教,其他人则反对入侵的阿拉伯军队和他们的新宗教。
在今阿尔及利亚的东南部曾有一个强大的柏柏尔人部落——杰拉瓦,该部落已经皈依了犹太教。以卡西珊为首的杰拉瓦部落大败哈桑·伊本·阿尔·努曼的阿拉伯军队,扼制了阿拉伯入侵非洲的势头,阻止它进一步入侵西班牙。然而,卡西珊后来被出卖,在公元700年前后的战役中遇害。
这位令人胆颤心惊的柏柏尔人公主信仰的是哪一个犹太教派,她是不是真的犹太教徒?这些根本不可能说清楚。而有关她的故事,几经阿拉伯编年史作者反复渲染,引起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假设。如果她巩固了反抗哈桑的胜利成果,穿越北非进逼阿拉伯半岛,或者向北进入西班牙,结局会怎么样呢?欧洲和近东还会分裂成相互敌对的基督教和伊斯兰帝国吗?或者说,我们的历史会不会改写呢?
不管历史假设的结果是什么,事实是,部分由于卡西珊的覆没,最终形成两个争战不休的“大国”,犹太教徒在它们的版图上式微,落入依附从属的状态。
萨阿迪亚加昂(882—942)——哲学家
公元635年,多个阿拉伯部落发动起义,摧毁了位于今天伊拉克的萨珊帝国,带来伊斯兰教这一新的宗教。此前,《巴比伦塔木德》已经成书,其内容在幼发拉底河沿岸苏拉城和蓬贝迪塔城的大神学院中被研读。这些互为对手的神学院,像是犹太教设在巴比伦的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每所的首脑都是一位头衔叫“加昂”(意为“德高望重”)的拉比,其职责既包括执掌律法,也包括精神督导和经义讲授。这个自治社区的中心人物是“流亡人领袖”,他自称是大卫王的后裔,负责处理犹太人与哈里发辖地之间的关系。
在巴格达阿拔斯王朝(750—1258)诸哈里发的统治下,犹太人曾兴盛一时。数位加昂(Geonim,注意又带有希伯来语中表示阳性复数的“im”)奉召回答各地犹太人的问题,当时的犹太人已遍布从法国普罗旺斯到也门的广大区域。加昂们的解答往往被抄写保存起来;按照犹太教徒的习惯,这种来往书信最终要收入“格尼匝”,即藏经馆。一个世纪之前,开罗藏经馆的大部分藏品被运到英国剑桥的大学图书馆;若有机会,诸君应去那里参观这一稀世藏品展,或听一次相关的讲座。
萨阿迪亚·本·约瑟生于上埃及法尤姆地区(这就是他叫阿尔-法尤米的原因)的一个叫做迪拉兹的村子里。公元905年前后,他离开埃及,在巴勒斯坦、阿勒颇(叙利亚)和巴格达等城市之间游荡了几年。公元928年,尽管身为外国人,他还是被任命为苏拉神学院的加昂。他获得了哲学家、科学家、犹太法典专家、作家、解经家、文法学者、翻译家、教育家和宗教领袖等声名,而且,实际上在每个领域的声望都是无可争辩的。
萨阿迪亚在被免职入狱的那几年写下了伟大的哲学经典《信仰之书》,入狱原因在于,“流亡人领袖”大卫·本·扎卡伊命令他签署一份文件,而他认为文件内容不公正,拒绝签署。萨阿迪亚熟谙伊斯兰教神学与亚里士多德派哲学,信奉理性至上,这理性中就包括道德感。他之所以笃信上帝的道与启示合乎理性,不是因为上帝确定了理性和正义,而是因为上帝一方面举止随心所欲,一方面又表明祂的一切都符合理性与正义的绝对标准。换句话说,上帝行理性或正义之事,此事先天就是理性的或者正义的;并不因为是上帝做的,才是理性的或者正义的。
萨阿迪亚的认识论源自对理性至上的强调。我们通过感官体验、通过由感官体验得出的逻辑推理,或者通过自身就是一种“合理性”形式的天赋道德观,来获得各种知识。比如,某人声称上帝派他来让我们去偷盗或去通奸,派他告诉我们律法不再适用,或者某人用一些明显表演出来的神迹来支持他所谓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