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海德格尔 [11]
这个“将来关闭了一个人将会拥有的可能;也就是说将来本身被关闭了”(《存在与时间》,330)。但是过去却不能这样关闭;海德格尔无意声称时间自一个人出生始而以其死亡终这一倾向。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他主要是对历史感兴趣。但是历史也给了海德格尔考虑死亡的理由,因为死亡使历史成为可能。这里的死亡,不是我自己的死亡而是我们祖先的死亡。历史就是与死去的此在打交道。过去的此在在意识到自身的必死性的情况下做出了辉煌的事迹,而且有趣的是它跟我们自己不同,因为它已死,但没有消失。
垂死
海德格尔说,从存在论意义上讲,“(对死亡)分析的结果表明,任何本体论的特征描述都具有特定的形式性和虚空性”(《存在与时间》,248)。“实体性地”看待这些结果是说将它们看做对此在作为生物体的Ableben,即死或亡的事实性声明。而“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看待它们的话,就符合海德格尔的精神意图,也就是把它们视做关于此在的存在以及关于它的Sterben,即此在之此在性垂死的哲学声明。海德格尔的结论是什么?它们包含以下几个命题:
图71970年海德格尔在勒托尔
1.我肯定是要死的。
2.我得自己去死。在一些特殊场合,他人会替我去死,就像他们会代表我去交电话费或者帮我去参加会议。但是迟早我是要自己去死的,不能让别人代替。
3.我会死的事实并不只是经验意义上的可能性,甚或是经验意义上确定无疑的。如果有一个人似乎不知道死是什么,这肯定是因为他“在死亡面前逃遁”(《存在与时间》,251)。
4.死亡会结束我的所有可能性,我死后不能再做任何事。
5.我的死亡时间是不确定的。
6.任何时候我都可能会死。
7.垂死赋予了此在以完整性。
8.死亡具有“非相关性”:死亡割断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的所有关系。
其中有些命题,而不是所有命题,看上去是“形式性的和虚空的”。命题1和2能让人很容易接受,而且只是在它们有被遮蔽的倾向时才会特别有趣。它们并不是只适用于垂死:如果我并非快要死去,我肯定(比如说)会睡觉和撒尿,而这些我会亲自去做。命题3是值得怀疑的。通过归纳,我肯定会知道我将死去,根据是和我一样的前人的死亡以及我对自身年老的体验。海德格尔同意,“死亡”只在“经验意义上是确定的”,但他又说“就死亡的确定性来讲这又绝对不是决定性的”(《存在与时间》,257)。如果真是这样,“死亡”就必定与“肉体死亡”区别开来。如果说此在死亡的前提是它的肉体死亡,那么肉体死亡只在经验意义上是确定的这一事实要想成立,就需要有死亡只在经验意义上是确定的这个前提。海德格尔的意思并不是说,死亡和肉体死亡是完全区别开来的事件——就好像一个人的此在可能已死,但是他的肉体仍然是活蹦乱跳的,或者说在其肉体死亡之后仍作为此在活着。死和亡基本上是同时发生的,除了有可能在尼采和荷尔德林的情形中例外——在此二人身上,肉体死亡之前有一段长时间的疯癫。海德格尔的观点是,此在作为我的软件是首要的,而我的硬件肉体附属于它。因此在非经验意义上我知道我作为此在会死,但是从经验意义上讲我会作为一个生命有机体死去。这样并不就能推出死或亡可以离开对方单独发生,即使我能想象其中一方可以离开另一方发生。但是我怎么才能非经验性地知道我会死呢?
命题4也是有问题的。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可以在生时对死后要发生的事作些安排。而且,对“来世”的信仰曾经——也许仍然——相当普遍。海德格尔声称他的“本体论”论述让这一可能性仍然敞开:
如果“死亡”被定义为此在的“终结”——也就是说,是在世存在的终结——这并未暗示在以下两者之间作出了任何存在论断言:是否“死后”仍然有另外一个可能存在,不论是更高级的还是更低级的,抑或此在是否会“继续活下去”,甚至“活过”它自己,是“不死的”。
(《存在与时间》,247及下页)
海德格尔声言,他的论述也许会被任何人接受,不管他们信不信永生,并且还声称这个问题只有在我们对死亡进行观点模糊的论述之后才能恰当地讨论。但是他的论述真的能与永生相融合吗?如果此在在本质上存在于这个世界,那它又怎么能在从这个世界消失后仍作为此在存在下去?如果它不作为此在存在下去,它又会以什么身份存在下去呢?抑或此在死后在某种程度上继续在世,像鬼魅一样出现在世界上,或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海德格尔几乎没有给这些信仰留下空间。不过,尽管不太站得住脚,它们表面上看来也还没有如此荒唐,以致对它们的否定是“形式性的和虚空的”。
命题5足够算得上正确。即使我决定在某个确定的时刻自杀,不一定我就会活到那个时刻,也不一定我就会实施我的决定,不一定炸弹会准时爆炸。命题6似乎是从命题5推出来的,但事实上并不是。举个例子,我不可能活过二百岁才死,尽管这是因为我肯定会在下一个百年之内死去;我什么时候死虽然不确定,但还是有限定范围的。命题6的主要问题不在于它说到的部分而在于它没说的那部分。尽管有可能(possible)我会在今晚十点或之前死,但这又相当地不可能(unlikely)。我如何规划自己的生活,这毫无疑问取决于我在某一时刻会死去这一确定性以及我何时死的不确定性。如果我知道我会永生,或者说知道我会在今晚十点死,我现在就不会写这本书了。但是同样地,如果我没有相当的把握认为我会活着将这本书完成,我也不会这么做(或者至少我不会为做此事签定一个合同)。为什么海德格尔会忽略或然性呢,既然它对我的生活的管理同可能性一样地重要?部分原因是他把或然性与针对作为生物物种的人的寿命所进行的统计联系了起来。(《存在与时间》,246)它们针对的是亡而不是死。而且,即使统计学关涉的是我这一类人——英国中年男士、喜欢坐着抽烟斗的学者——它们并不关乎我本人的死亡,关乎的是我这类人的死亡。但是,很难看出对一个人的生活进行安排是如何不需要对这个人寿命加以估算的,不管这种估算是建立在对相对类似的其他人命运的观察上,还是基于一个人“对自身的感觉”。
海德格尔忽略或然性的第二个原因是,此在就是其可能性,此在自己可以决定如何存在。这是否表明我可以在任何时刻自杀?这似乎是不可能的。首先,人在任何时刻都可以自杀是不正确的,即使人在任何时刻死去是可能的。他引用了一句他认同的古话:“人一旦出生,就立刻达到了可以死的年龄。”相当正确。人可能在婴儿时期夭折。但通常人在幼儿期不可能杀死自己。人在睡觉、酩酊大醉或戴着锁链时也不可能自杀。海德格尔再一次否认自杀是对死亡可能性的回应,因为它使可能性成为一种现实而不是保留它的可能性。(xx.439)恰恰就是这个反对自杀的观点的不充分性表明他对自杀有根深蒂固的偏见,也表明他在提及死亡的持续可能性时没有把自杀考虑在内。如果死亡是一种可能,同时又不是通常意义上可以选择的可能,我们为什么不能说,在某个特定时刻或者在一个既定时间内死亡是可能的(possible)或者是不可能的(unlikely)呢?
命题7为海德格尔的一个观点提供了极好的论据:此在不凭经验就知道它会死。此在是烦;它必须执行各种计划并且分配给这些计划一定的时间来安排生活。如果说它有取之不竭的时间可供支配,它怎么能做到呢?它做不到,就像即使我拥有无限量的财富我也无法成为一名审慎的金融经理人一样。但是,一个审慎的生命经营者或金融经理人需要知道比海德格尔所给予的更多的东西。他需要知道的不仅仅是他的生命就要终结或者他的资源有限。他还需要大致了解他能活多久,或者他有多少财富。如果我不知道我是拥有一百亿英镑还是一百英镑,我就无法明智地管理我的资金。如果我不知道我能活一分钟还是五百年,我就无法审慎地经营我的生活。如果在事件的自然进程中人大约在二十岁成熟,并且他们前面还有五百年可以充满活力地活着,那么他们就会更加反对冒险,不愿意牺牲剩下的几个世纪去喋血沙场或征服山峰,相比之下我们则比较愿意舍弃我们剩下的几年或几十年。
海德格尔并未给予此在足够的知识来作为烦而存在。但是,此在作为烦存在所需要的不一定就是知识。如果我认为我有大约十万英镑可支配,我也许会审慎地管理我的资金——即使事实上我有十万亿甚至是无限量的财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同样地,如果此在认为它会在七十五岁左右死去,此在可能会作为烦存在,即使事实上它会活得更久或永生。不同于审慎的资金管理者,此在肯定迟早会意识到它能比预想的多活很久(除非它患有周期性失忆),虽然它从不需要确定自己是永生的。对烦来说,重要的不是此在会死,而是此在相信它会死。海德格尔不需要反对这一点:对他来说重要的是“垂死”,人面向死亡的状态,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垂死或死亡。
在死亡中团圆?
命题8与命题2和4相关。如果死亡终结了所有的可能性(4),我就不能在死后再和其他人有积极的关系(8);也许会有人仍然爱我或思念我,但我不能再报之以爱和思念。如果我得亲自去死,而不是有人替我去死(2),那么在我死后或临终,我就不能通过代理或代表的关系再与其他人发生关联。但是命题8包含的不仅是这些。垂死不像爱,在爱中某个人会是爱的对象,即使爱得不到回应。它也跟下棋不一样,下棋(通常)需要两个人一起下。它更像单人下棋。即使当两个或更多的人一起死时,他们也像在同一房间里玩单人下棋游戏一样,或者像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睡觉(这里取字面意思)。我们也许会说每个人都是孤独地死去。我们不妨加一句:每个人都是独自睡觉。
临终通常是件孤独的事情。但它是必须如此的么?为什么垂死或者垂死的过程不能更像下棋或跳舞那样,每个人的行为取决于对方的行为呢?我们安排好同时向对方射击。一对恋人死于悲伤,因为两人都以为对方要死了。勇士们为守关隘而留下来面对死亡,但是每个人这么做的前提是其他人也这么做。这正如恋人们搂在一起睡着了,一个人这样做是在另外一个这样做的时候并且因为另外一个人也这样做。
然而,垂死的过程在死亡中,即在已死的状态中告终。人们死后不能像他在垂死时那样与他人相关。在这方面并非只有死亡如此。在没有梦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