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洛克 [3]
1683年夏末开始流亡时,洛克已年过半百,尚未出版任何有意义的作品。我们可以确定的唯一一本为了出版而作的重要著作是《政府论》,这在当时是个危险的源头,并不能作为沾沾自喜的理由。另一方面,尽管流亡并不为人所喜甚至有些危险,但也为洛克提供了一些机会。首先,洛克结交了许多朋友,其中一些还交往甚密,包括英国商人群体、荷兰神学家,以及1685年《南特敕令》废除后认识的法国新教徒流亡者。其次,他排除政治上的干扰,有时间系统深入地思考和写作。或许他的身体不太好,他的世俗前途也不太明朗,但至少他有机会集中力量写作,留给子孙后代实实在在的东西。正是在这几年,他写出了《人类理解论》和《论宗教宽容》。
1688年,随着信奉新教的奥兰治亲王威廉登陆英国,以及信奉罗马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出逃,洛克的世俗前程光明得多了。次年初,洛克回到英国,在此期间将他三部最伟大的著作一一付梓。其中两部著作属匿名发表:《论宗教宽容》4月先在荷兰以拉丁文出版,10月又在伦敦以英文出版;《政府论》则在年末于伦敦出版。但是《人类理解论》却在12月中旬以精致的对开本形式公之于世,他自己的名字也赫然出现在扉页上。一次举世瞩目的出版首秀就此开场。
在他去世(1704年)前的十五年里,他一如既往地作出了诸多贡献。其中一些是最狭义的政治贡献:巩固威廉在宪法上、政治上的地位;整顿英国货币制度;通过新英格兰银行,为英国建立起有效的信贷制度;为繁荣英国海外贸易,设立一些便于政府更有效地尽职尽责的机构。在如上每一方面,洛克自己都积极投身其中:在后三方面,他是备受国家主要政治家信赖的智囊;而在海外贸易方面,他是新贸易委员会中一位获益颇丰的公职人员。他专注做的这些事都表明,他多少实现了沙夫茨伯里从1660年代末到1670年代初的计划,这个计划从狭隘的英国利益出发,是高度自觉的商业资本主义计划。在光荣革命后各派和解的法律和政治格局下,洛克扮演了一个谨慎有余、影响力又相当不足的角色。同样可以想见,在宪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以及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的政治权力增强的影响下,货币、财政、经济政策的实际结果比他希望的走得还要远。或许更重要的是,《革命稳固法》的政治性质显然远比政府经济政策的技术细节融入了他更深厚的情感和信念;他也显然在更宽广、更少沙文主义的语境下看待前者的重要性。
在“排斥危机”以及接下来的流亡荷兰时期,洛克与荷兰阿米念派神学家、商人和更年轻的胡格诺派流亡者为伴,维持着宽容而复杂的关系,其间他逐渐认识到欧洲新教的利益与政治自由的利益紧密联系。路易十四的天主教专制与它对幸存的新教国家的直接武力威胁、它对宗教统一性的固执,在政治上象征了洛克所憎恶的一切:将人类的傲慢、野心、堕落和上帝的意图深深地混淆在一起。洛克迈进沙夫茨伯里宅邸不久,他对新教徒的宽容观便转变为更放松的实用态度。随后几年,这种超然态度逐渐消失,他开始看到(更重要的是,开始感觉到),宗教问题越来越不是国家政策的问题,而是个体人权的问题。在洛克流亡的近六年里,英国王室转向天主教专制,路易十四威胁要占领荷兰最后一座重要的欧洲大陆新教堡垒,废除《南特敕令》,致力于摧毁胡格诺派,并派龙骑兵迫使那些不幸的新教徒改宗天主教;洛克越发恐惧地观察到欧洲的政治、文化甚至是宗教的未来,都因此命悬一线。(这段历史十分惊心动魄,足以为英语增添一个动词。)为了回应这些事件,对抗欧洲而不仅仅是英国所处的险境,洛克写了《论宗教宽容》;与他其余几部生前出版的著作不同,这本书最初是用至今仍为欧洲知识分子国际语言的拉丁文印刷的。
到了1689年,“新教之风”将奥兰治的威廉从海峡彼岸安全地带来了,天平终于开始向洛克想望的方向倾斜。《论宗教宽容》由一神论商人威廉·波普尔翻译成英文,如前文所述,这本书在于荷兰首版的同一年便在英国问世。它坚信,任何人只要试图干涉宗教信仰或敬拜,都是渎神放肆。这一坚信远比威廉及其政府谨慎地对新教徒作出的温和让步更加极端。次年4月,牛津教士乔纳斯·普罗斯特著书对《论宗教宽容》展开详尽的攻击,这是洛克的作品头一次获此殊荣。随后数年,洛克发表了两篇长文回复普罗斯特,每一篇也相当于他对自己的回复。
图5 洛克第一次公开捍卫宗教宽容权。请注意这是一份(匿名的)荷兰出版物,他谨慎地向朋友林博赫致谢,并同样谨慎地用拉丁文确认自己的和平爱好者、迫害憎恶者和英国人这三重身份
但是,洛克仍不愿公开《论宗教宽容》和《政府论》的作者身份,甚至当朋友们轻率地或者无心地扬言要公开作者身份时,他还十分歇斯底里。即便是洛克真心笃爱的朋友林博赫,也因向他们共同的荷兰朋友承认《论宗教宽容》是洛克所写而受到责备;可怜的提瑞尔虽与洛克关系久经考验,也因为将《政府论》归于洛克名下而备受苛责。一直到1698年(虽然不可否认,当时的环境非常尴尬),洛克仍固执地拒绝向威廉·莫利纽克斯承认自己确实写了《政府论》,哪怕后者是他最亲密和最信任的朋友之一。毋庸置疑,到了这个时候,他是这些作品的作者一事已是众所周知;并且无论从他遗嘱的条款还是从几处十分忸怩的自我表扬例子(W IV 602, 640)都可见,至少对论证的核心内容,他直到去世前都是认可的。何况他在1694年还仔细监印了《政府论》第二版,并致力于修订一个更新的、添加了重要内容的版本——这一版本直到他去世以后才出版。
这些年,他还进一步出版了几部比较重要的作品。其中两部关注货币制度,分别出版于1691年和1695年。另一部,《教育漫谈》首次发行于1693年,随后数年再版了三次。这本书源自洛克致友人,萨默塞特郡乡绅爱德华·克拉克和他妻子玛丽的一系列书信,他在信中就他们孩子的健康和抚养问题提供了一些建议。这本书是洛克最易理解的作品之一,对孩子的心理,包括思想和道德两方面的发展表现出一种显而易见的理性态度。除了阐明洛克对一个人如何具备完整人格的看法(主要就是学会控制他或她不那么值得称道的欲望),这本书似乎还对英国人养成进行如厕训练的习惯有些历史重要性,至少在受过教育的阶层中是这样。显然,对这几部著作,洛克没有那么断然地拒绝承认自己的作者身份,尽管其实他并未在著作出版之初就署名。但是对他最后一部毫无疑问十分重要的作品、出版于1695年的《基督教的合理性》,他再一次果断匿名了。正如结果所表明的那样,他这么做实属事出有因,因为这本书被证明极富争议,曾在两年内以苏西尼主义的罪名遭到约翰·爱德华兹的两次攻击。苏西尼主义是欧洲大陆教义深奥的异教,它强调理性和《圣经》的权威性,拒绝三位一体的教义,爱德华兹将其完全等同于无神论。为了回应这些攻击,洛克匿名并有些狡猾地为自己的作品写了两篇辩护。更加糟糕的是,1696年他再次因类似理由受到一位更强大的对手爱德华·斯蒂林弗利特的攻击。斯蒂林弗利特是不容异己的英国国教护教论者,在“排斥危机”期间洛克和提瑞尔曾联手反驳他的观点,如今他是伍斯特市主教。
图6 迫害胡格诺派:洛克首次公开捍卫宗教宽容权的焦点和起因
此番攻击尤具破坏性,不仅因为苏西尼主义的罪名(不同于无神论的罪名)极为可信,它瞄准了洛克的宗教观,更因为斯蒂林弗利特这项起诉所选择的依据并不是洛克至此最不可能承认为自己作品的文本《基督教的合理性》,而是他根本无法抵赖的《人类理解论》,因为后者自出版之日起就署了他的名,无论如何他都会全力捍卫。1697年,他在三篇进一步的作品中,适时地回应了斯蒂林弗利特。实际上,除却1700年对《人类理解论》第四版所做的修订之外,上述回应构成了他生平思想的最后一次公开表达。
到了人生的这个阶段,洛克的关注范围开始缩小,此时可以更清晰地辨认出他用以保管自己思想遗产的策略。关于他思想成就的范围和局限,我们必须推迟到随后的两章中详细评价。但在这里概述一下这一遗产更为公开的张力和实践意义或许是颇具启发性的。
洛克去世时终于完全承担起对他所有已出版作品的责任。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直到那时,他仍急于将《人类理解论》(他一直承认那是他自己的哲学著作)和其他政治、宗教作品区分开。我们并不清楚他为什么如此急于将二者截然分离。的确,或许他也并不能清楚地认识他自己。但是这很有可能基于一个简单的、在1690年后被确切证实的认知,那就是持续掌控一部作品中某些观点的困难,由于这些观点与其他一部或多部作品中进一步讨论的相关观点相提并论而大大增加了。捍卫和修订《人类理解论》本身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洛克一直有理由相信他的杰出成就在于此书。
《人类理解论》所陈述的认识论在某些方面极具怀疑论色彩。虽然洛克自己丝毫不认为它质疑了基督教信仰的真实性,但是他的许多同时代人对此几乎都没有把握,因为如果《人类理解论》的论证是正确的,那么他们所信奉的基督教的特定阐释便一定是错的。出于同样的原因,洛克对人类认识能力的怀疑论调,与对人们有义务去宽容自己所不信或厌恶的宗教信仰的有力强调,或许对宗教信仰明确而坚定的教徒来说是天然伙伴。但是对于宗教信仰没那么坚定的人来说,这两者的结合则是随意而不稳定的,令人担忧。假如洛克坚持宗教宽容的理由是宗教方面的(并且致使他拒绝宽容天主教徒和无神论者),那这种坚持的结果,连同后来他对人类认识能力的理解所造成的影响,或许足以削弱(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削弱了)其他人的宗教信念。当然,他的批评者从一开始就迫切坚称存在这一危险,其形式包括爱德华兹的猛烈抨击和斯蒂林弗利特以教会之名的傲慢评价,还包括伟大的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等真正有分量的知识分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