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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托克维尔 [6]

By Root 1081 0
成了双重国别的英裔美国人的独特特点。

让英裔美国人尤为与众不同的是自豪感,美国人尤其充满自豪感,他们“自视甚高”。就连他们的宗教热情也“在爱国主义的温床上不断升温”,他们还把牧师送往边境,为的是改善国家,也是为拯救灵魂。美国的爱国主义与英国的截然不同,因为前者是受到民主制启迪而非由故土引发的,且源于自治的实践。美国的爱国主义是被创造出来而不是继承的,是理性、思辨和文明的,而不是本能的情绪。因为如果像美国公民那样积极参与政府事务,他们理当以此居功。他们发现自身利益与共同繁荣密切相关,当他们为这两个目标而奋斗时,自豪感就与致富的渴望合而为一了。托克维尔认可我们如今所谓劳有所获的“美国梦”,但强调了它的政治基础。美国的爱国主义很“毛躁”,像托克维尔这样的外国访客会觉得它相当讨厌,因为国家荣誉会加重每个人的虚荣心并为它提供借口,以至于个人只能赞扬而不能批评国家。这是拥有民主自由的结果之一,但显然也借鉴了英国的贵族制。

自豪感是托克维尔的新式自由主义的重要特征。“我宁愿让出我们几个小小的美德,来换得这个恶习。”这是在反对那些对自豪感不满的“道德家们”,也同样反对霍布斯的形式自由主义,霍布斯希望自豪感或浮夸心可以受到政府的压制,而洛克则将其简化为一种无保障或不安定的感觉。这两位思想家都将自保的权利放在首位,声称担心个人的生命安全,而非对自身的美德充满自豪,才是人类最强烈的天然欲望。在他们看来 ——这也是自由主义者的普遍观点 ——自豪感是自由的敌人,因为它会引发征服他人的欲望;而且它与私利相对立,因为一个自大的人很容易变得暴躁易怒,放弃思考而鲁莽向前。托克维尔不以为然,但讽刺的是,他也承认自大是一个缺点,并认为它也应算作明显与私利相冲突,却包含在不言而喻的私利中的诸多事物之一。

托克维尔认为,征服的欲望并非民主制度最害怕的情感,且算计个人利益对自由更加有害而非有利。在自大这个问题上,他表达了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中,他惧怕的是什么,颂扬的又是什么。他颂扬美国民主制度的自治实践和自由的人们因为所取得的成就而骄傲,证明他们在这一点上超越了自然界其他一切只会服从、无法自治的生物。但他同时指出,民主制本身就会抵消自大并往往会压制它,富人竞选时就会出现这样的例子。民主道德家们和自由主义理论力图达到的这个目的,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民主社会自行完成了,他们的建议实在没什么用处。民主制度使自大者变得谦卑,同时也创造了自己的骄傲,这和贵族制度中贵族阶层的骄傲一样,是它本身所必需的。

鉴于自豪感对自由如此重要,托克维尔再次谈到了灵魂。自豪感意味着个人意识到了自我,因而超越了自我 ——这是“灵魂”的基本含义。灵魂可以反观自身,自我赞许便引发自豪,自我批评便导致羞愧。这样一个灵魂引出或再次引出了他关于人性的复杂观念。他频繁地提到“灵魂”一词。他的新式自由主义便是有灵魂的自由主义,同时又受到关于灵魂的旧观念的影响,自由主义曾试图以自我来取代后者。自由主义的“自我”对获益很感兴趣,却没有因为灵魂在超越的层面对自我进行反省而变得复杂。自由主义的自我没有能力自豪或羞愧,也不太可能获得满足;它只是不停地索求。托克维尔不仅回归到有序的灵魂这一古典哲学概念,还援引了古典哲学和基督教关于高尚的灵魂的概念。

因此,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绪论中所表达的主要忧虑就是,他在欧洲看到的民主制导致了灵魂的堕落。他说,贵族制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贵族成员的特权是大自然永恒不变的秩序,这当然是个假象,但不得不服从的人民却认为它是正当的。而民主制度还没有建立合法机构来取代已经被推翻的贵族特权,因而人民虽然不再是“农奴”,却出于恐惧而不是爱和尊重,对现有的政权垂首帖耳。出于恐惧的服从完全是权宜之策,难免使灵魂堕落,因为人民会为自己懦弱卑微地服从权威而感到羞耻,哪怕他们服从的是民主的权威;这样的人民无法自重,也不认为自己是自由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令人沮丧的状况,与其说是道德失范,倒不如说是欧洲当前的某些“精神泥沼”导致的。在美国实践中的民主制也不乏同样的失误,那里的公民颇感自豪,他们相信政府是合法的,人民的服从也是合理的。

第三章 非形式的民主


托克维尔赞同使人民主权得以行使的美国的形式民主制度。他赞扬了宪政形式,美国的建国者在构想这些形式时的考量复杂而周密;他赞扬了清教徒带到美国的简单、自发的乡镇自治形式,也赞扬了所有这些形式的基础:结社的艺术。这些形式让人民得以有效地自治,并因此而明智地生活、实现经济繁荣。这些形式创造了政治自由,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政治自由,那是真正在践行的自由而不仅仅存在于理论中。美国人民在自治中感到自豪,这种自豪感并非盲目乐观,因为他们在自由的同时,还建立了成功的民主制度。

多数的权力

然而托克维尔看到,有一种比形式民主更加强大的非形式的民主。社团的形式在等级和程序两方面对人民协同合作的组织结构做出了规定,但这些渠道或授权机制同时也是耽搁或阻碍人民的意志立即得以执行的壁垒。它们会导致因受挫而焦躁不安的自大,而不是有所成就的自豪。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第二部分宣称,他的叙述重点将会从(第一部分第四章所展现的)人民主权的原则或教条转向其实际的治理。第二部分第一章的题目就是“为什么可以严格地说美国是由人民统治的”。他宣称,“人民的意见、偏好、利益乃至热情”在实现的过程中不会遭遇“顽强的障碍”。人民通过代议制政府来治理国家,但他们频繁选举代表,为后者指明方向,并让他们依赖于人民。此外,“人民”指的不是从不作为的正式机构,而是以其名义进行统治的大多数。

非形式的民主恰是旧式的形式自由主义试图以代表制和分权制等观念破坏的东西。霍布斯和洛克构想了一种存在于自然状态的形式民主,但它即使存在过,也只是昙花一现,而且其目的在于让以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并非如此——来进行治理的君主合法化。洛克和孟德斯鸠发现人民的代表可能会不忠于人民,便制定了形式上的分权,迫使政府自我制衡。《联邦论》完善了自由政府的这两种基本形式,因此美国宪法的每个部分都有充分的代表性,在一个全新设计的联邦制中,分权制体现了新型的、更好的平衡。这些措施都是精心设计的,旨在通过选举来“提炼和扩充”人民的意志,如果未能实现这一宗旨,它们就会提供“辅助的预防措施”来应对失控的政府或蛮横的人民,让人民具备理性来控制激情。

托克维尔不同意这种观点,他的“新式”自由主义抛弃了旧自由主义的希望,即在自然状态下,一个民主的开端可以避免在最终的政府中出现民主的结局。旨在保证主权人民受到纪律约束的那些自由主义形式很容易遭到蹂躏。说人民的意志不会遭遇顽强的障碍,就意味着一时冲动可能会被遏制……但也有可能遏制不了。这个想法更接近于卢梭(托克维尔公开承认的导师之一)而不是自由主义者们,卢梭也曾批评后者制定了复杂的策略,让人民被代表,而不是直接被统治。但托克维尔不同意,也未在书中提到过卢梭构想的用一种新式的社会契约来代替自由主义代议制政府。无论理论家提出什么样的形式,民主的人民最终都会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既然已经断言人民完全当家做主,托克维尔下一步就讨论了他们当家做主的非正式手段,首先便是政党。党派应当争论的不是族群认同(我们会这样说),而是会对所有群体产生相当影响的共同利益如何分割的问题。他说党派是自由政府与生俱来之恶,同意传统上对党派的贬低,但也说它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有原则的政党,例如联邦党人和杰斐逊派;另一类是只关心任职而没有什么思想的小党派。然而,就算在托克维尔访美期间看到的小党派,如杰克逊派民主党[1],也有着“隐秘的本能”,这些本能与如今我们在任何自由社会都能看到的两大政党不无关联——一是扩大人民权力的民主本能,一是约束人民的贵族欲望。通俗地说,就算在人民主权的民主制度中,也会有党派希望能约束他们,就像即使在贵族制中,人性中的不和谐也是压抑不住的。

美国的出版自由是各个政党的武器,同时也是人民主权的非形式因素。民治的政府是反映人民意见的政府,他们会对那些意见进行选择:新闻媒体的权力就是明确表达人民所选择的意见。这是知识分子的权力,但美国没有一个与巴黎对等的智识之都,知识分子散落四方,无法迅速向整个国家表达其意见。美国新闻记者的精神与其法国同行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法国,记者拥有更大的权力,他们擅长粗鲁的攻击,总是被热情冲昏头脑,不讲原则、长于诽谤。总之,自由的新闻媒体是善与恶的结合体,对此必须全盘接受,在完全自由的媒体和遭受打压和奴役的媒体之间,并没有经得起考验的中间派。

非形式民主的另一个特征则是政治社团,这同样也是个善与恶的结合体。美国人享有极大的政治结社自由,甚至在欧洲的自由主义者看来,这也是相当危险的。但托克维尔认为,极大的自由有时反倒可以纠正滥用自由的行为。在美国确有其事,那里对反对意见有极大的宽容,比如托克维尔间接提到的1831年拒行联邦法危机。但这样的行为往往要付出代价,那就是在追求统一战线的社团中放弃独立思考。这类社团的有利之处就在于,它们不断求变,因而“削弱了多数的道德帝国”,且在求得多数赞成之时他们也为后者的道德力量进行了背书。人民主权意味着每个个体的平等能力和全体公民的道德力量,但实际上却是多数以全体的名义实施对每一个个体的统治。

多数的暴政

在《论美国的民主》的这一部分,托克维尔小心翼翼地推进,仿佛是想吊读者的胃口,不肯一次说完。他在上卷第一部分写到了暴政,但那部分内容主要是赞扬美国的政府形式,未涉及多数的问题。“多数的暴政”一词首次出现在关于政治社团的那一章,随后又在第七章讨论多数的“无限权力”时成为小节的标题,在本章正文中被论述为多数的“暴政”,最终被定性为一种新的“专制”。这是人民主权背后的幽灵,在此之前,人民主权还一直都是托克维尔讨论和赞扬的对象。

托克维尔说上帝的无限权力是安全的,因为祂的智慧和正义与其力量相当。但不完美的人类就不一样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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