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 [7]
以康德为首的一些哲学家,大胆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对这类谎言甚至都加以制止。康德道德学说的核心是简单而决绝地反对说谎,绝无例外。假设我们同意他的观点,一个社会成员、一个母亲(当她面对手持利斧的疯子的时候)、一个机长(当他必须安慰乘客时)所做的完全理智的回答将是:“去他的!如果道德要求我说实话,我选择退出。”
第二种表现:可能引起反感的教条的伦理道德。许多伦理理论强调道德观点的公平性、普遍性。这种观点要求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每个人所得均等。除非有其他考虑因素,否则从道德上看“我应拥有的东西,你不该拥有”并不比“你应该拥有的东西,我不该拥有”的说法更站得住脚。如果穷人忍饥挨饿,而富人尽享奢华,那么道德将要求他分割财富:饥饿的人更需要金钱。穷人的饥饿状况要求富人重新分配财富。宣传这种观点容易,但实施起来绝非易事。酒足饭饱的牧师宣讲乐善好施,甚至一些生活更富足的学者们还大声疾呼:除非我们制定一套自愿或强制重新平均分配蛋糕的计划,使每个人生活在贫困水平以上,否则就不能实现正义。在这种种声音之后,事实上存在着荒唐之处。即使我们接受道德对我们有这样的要求,我们的反应很自然又将是一笑了之。这种道德要求不现实、不符合实际,我们可以置之不理。
我不认为我们很容易对坚决不说谎或履行慈善义务持始终如一的态度。但我坚信一旦绝对要求成为伦理道德的基础,肯定是哪里出问题了。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必须是那些我们可以合理地彼此要求的内容。狂热者的极端要求或者圣者的钢毛衬衣[10]显得遥不可及。即使不情愿甚至是无力追随他们的观点,我们还是要遵循一系列准则。我们仍想对理性的合理要求作出反应。我们或许不能解决世界上的所有问题,但我们应该竭尽全力解决那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此,正确的反应应该是寻求那些切实可行、在所作要求方面注意限度的道德准则。遵守更为严格的道德原则或许是崇高与可敬的,但那不是针对我们普通人的要求。专业地讲,那是超义务行为。
第三种表现是以所谓“肮脏之手”的借口来逃避行为操守的严格要求。为不同的政权生产武器或向其出售电牛杆是一件卑鄙的事情。而制造商(或政府)则声称:即使他们不这么做,别人也会这么做。他们因而得到订单并从中获益。既然照样有人制造武器和电牛杆,我们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利益拱手让给我们的对手呢?道德学家笔直地站着,仰视天空,却与市场需求隔着重重帐幕。道德是个好东西,但我们也许负担不起。至少,蠢笨的鼹鼠也要生存。
不仅对康德,而且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以上提到的观点中给出的借口都显得有几分卑劣。我们知道自己应该洁身自好,无论别人把他们的手搞得多么脏。无论这个借口多么冠冕堂皇,一个严格自律、正直的人自不会加以利用。在许多情况下,保持自己的双手干净是可以做到的,并不属于超义务。
7.错觉
在第3、第4节中,我们讨论过大一统悲观主义;它企图揭开真正驱使人类行动的无意识动机,这些动机使得道德关切仅仅是发动机上的汽笛。我们反对这些主张。但是,即使道德活动主体的动机真诚无邪,道德的社会作用是否被玷污这一点仍无定论,因为道德活动主体是社会人,而社会体制的本质也许并不像它表现的那样。
例如,一位女性主义者批评某位男士的行为,因为该男子为随后而来的女士扶住一扇打开的门,或主动帮她拿东西、给她让座位。这位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行为冒犯了自己。她不会说这个男子是有意贬低女士,但她认为这个行为是某种“制度”或“行为方式”的一部分。这种“制度”或“行为方式”所传达的实际信号即女性更弱,需要男性的庇护。并且,这个发现令她恼羞成怒。当然,该男子反过来也会认为她的抵触情绪令人生厌,因此开始了关于政治正确性的战争和性别战争。
该女性主义者可以引用前文探讨过的某种解释学理论,声称该男子在无意识中贬低了女性。然而,她大可不必展开个体心理研究。她只需阐明,是隐藏于社会体制中的一整套行为模式使该男子做了他该做的。在这个社会制度的作用下,女性受到贬低。这足以让她的批评有充分的理由。
我们还可以从下面的情形看看此类批评的另一实例。设想一名虔诚的牧师因为其教区居民的罪过而深感不安。他认为他们行为不轨,为他们的灵魂而忧虑。他的心思都放在他们身上。他的行为至此无可挑剔,但尽管如此,他却可能是一个更具险恶作用的体制的组成部分。培养他的教会或许是一个只谋求自身权力的机构,并且正如我们已经提及的,它影响人们的羞耻心、负罪感,充当着权力的工具。当任人摆布、恭顺温和的牧师自觉或不自觉地没有觉察它的这种作用时,这种工具最为有效。
因此,评论家可能会说,伦理(我认为应该是作为学说的“伦理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其真正作用并非是我们表面所看到的。一位女权运动者可以将它看做家长式专制手段;马克思主义者将它视为阶级压迫的工具;尼采的追随者可能将伦理道德视为胆小怕事、软弱无能的人为其本应把握却无法把握的生活所找到的慰藉;一位法国当代哲学家,如米歇尔·福柯则可能将它视为传播和实践统治势力的工具。
这些批评揭示了不少真相。我们在某些特定的时空范围内思考道德的地域性,无疑需要接受此类批评的检验。富人捍卫自由市场的热情会引起人们的非难。无论是否披着前文所述的宗教外衣,那种赋予我们侵占他人土地的权力,使我们有权杀死那些有不同风俗习惯的人的道德观,也应受到同样的剖析和评价。因为,宗教体系、种姓制度和市场制度的践行者们,可能完全看不到这些体系和制度的自利本性。
同样,当道德介入人们的生活领域时,其方式也有令人不快之处。法官、牧师或社会贤达会告诉人们必须做什么,而他们却不必承担这样做的后果。如果少女不得接受人工流产,或患者家人不得协助其实施安乐死,他们还是要自己收拾残局,发号施令者则从容地全身而退。即使是一条公正的道德律也可能对不同的人造成不公平的后果,因此就不奇怪人们为何不迷信那些由自身并不践行的人提出来的道德了。阿纳托尔·法朗士曾讥讽神圣的法律平等,这种平等禁止所有的人(穷人及富人)借宿桥下、沿街乞讨及偷食面包。
我们很可能完全赞同这类批评,但我认为这种批评不可能被推衍进而涵盖伦理学的所有内容。原因很简单:我们前面说过,对人而言,没有生活准则就没有生活。这里的意思是说道德伦理(ethics)不是伦理学(Ethics):它不是具有本该被揭露出来的阴险目的的机构或组织,也不是“社会”、“体制”或“家长制”的共同阴谋。我们有必要质疑一些机构,如教会或政府的性质和作用,因为它们的确有可能企图控制我们的道德标准。但是那最多也只是一套不同的道德体系,它不会,也不可能消灭现有道德体系。
为了摆脱资产阶级道德观的限制和约束,生活中常常出现“自由生活”运动。首先,它往往追求自由恋爱——这是一些年轻人最自然不过的意愿。(记得我在大一时曾参加一个社团,它取了一个放荡不羁名字,叫“理论上不讲道德的人”。令人失望的是,其成员都是男性,它毕竟仍是理论上的。)然而“自由生活”运动的倡导者面临着两难选择。要么制定关于诚实、隐私、个人空间、原料使用、值班表等等的标准,最终很容易包括进财产权以及与两性关系相关的权利;要么解散社团。如果情形是制定规则维护社团的存在(这在小说中比现实生活中更常见),灾难将不可避免。
生活准则的核心内容起着实实在在并且可能是不为人知的作用。一个普通人对违背承诺可能会感到诧异,但也仅此而已,他们不必去进一步反思信守承诺的意义。但是,一旦他们的确进行反思,承诺这种“机制”的意义就将浮现出来。通过作出承诺,我们彼此之间对对方的下一步行为有了预期,共同的事业由此得以发展。这一点值得我们引以为豪;不满足这一点,就无法实现着眼于统一行动的弹性计划。这里描述生活准则的隐蔽作用,目的不是“揭穿”或解构它;如果有什么目的,那也是为了鼓励人们遵重守信的准则。这表明,信守承诺不只是我们资产阶级的一种怪癖,或者用我喜欢的话说,这不是给信守承诺提供了批判性的解释,而是提供了支持性的解释。
对于道德的其他主要内容,人们甚至连这样的解释都没有作。与作出承诺的方式相比,这些内容更不属于人类的创设。对恩人的感激之情,对陷入困境的人的同情之心,对以制造痛苦、引起麻烦为乐之人的厌恶,这些都是油然而生的积极情感。几乎所有道德体系都赞扬这种情感。显而易见,它们是我们多数人的人性特征,也是我们所有人高尚的一面。它们不是老谋深算的结果,犹如对美食的享受和对死亡的恐惧也不是。它们决定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目标,以及我们所期待的他人的生活方式。尼采曾试图“解构”仁慈情感,将其斥为软弱、奴性或有悖生命力,但这种解释是没有说服力也是令人不快的。这是海明威式的男子汉作风——将善良人的同情心视为懦弱。
生活中可能还有其他威胁道德的因素存在,比如,运气。假设两人开车在同一条路上行驶,他们都同样表现出轻度的心不在焉;其中一人平安到达目的地,而另一个人则撞死了车前突然跑出来的儿童。由于运气各异,我们对他们的看法、他们对自己的看法,甚至社会和法律所施加的惩罚,都受到了影响。运气有可能比品德对生活的影响更大。奇怪的是,人们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我们无休无止地承担责任,就如原罪论所述。我们仿佛更愿意承担罪名而不愿意遭受厄运。
另一方面,尽管根据当今的道德规范,我们过着善良、令人羡慕的生活,但是我们仍担心如果世道艰难,我们也会与庸人同流合污。如果说我们能够坚守道德规范,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