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 [6]
这样的解释应该无懈可击,它或许说明了我们遗传利他倾向的理由。然而,当推理出利他主义并不真正存在,或我们不会真正坦荡无私地相互关心——我们只希望最大限度地扩大机会,从助人的行为投资中获得回报时,第二种混乱思想就产生了。我们犯了同样的错误——由于其所作的官能性解释,我们推断出心里的真正动机并非就是其表现出来的那样——但是这个推论比关于母爱的推论更容易形成,因为我们担心前者的推论往往是正确的。确有看似利他主义而实为求取长远利益的事例。当然,也有相反的事例,用上一节中提到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到其不同之处。开车人给身无分文的搭车人捎上一程;就餐者给一个他明知永远不可能再见的服务生小费——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旁观者。
图4 马特·戴维斯:“被破解的人类遗传密码。”(按黑点所在位置,图中文字从左至右依次为:有谈论天气的倾向;故意在左车道缓慢行驶,而且不开转弯指示灯的倾向;点减肥饮品和巨无霸奶酪-汉堡外加超大份薯条的意识;在剧场找不到手机关机键;渴望买越野车,然后又抱怨油价高;误以为了解股市;相信所有的箱包都可随身携带;对实况转播节目表现出极大兴趣;情愿花3.75美元买一杯咖啡。)
为了避免这个错误,请思考一下性欲。按推测,它具有适应功能,即促成物种繁衍。但认为有性冲动的人其“真正的目的”是想传宗接代,那就大错特错了。多数情况下,它绝不是我们多数人的目的,否则就不会有节育措施、老龄性生活、同性恋、自慰及其他性行为。有些道德学家可能希望客观事实相反,现实却不能如其所愿(见图4)。
因此,第一种混乱思想是:仅仅从进化论的解释就得出结论,认为我们表面上关心的事情并非我们真正关心的。
第二种混乱思想的结论是:不可能有真正让人在意的事,因为从进化论上找不到证据。这一点站不住脚,因为进化论也不能解释我们各种莫名其妙的爱好:它不能解释我们为什么喜欢听鸟儿啾鸣、为什么喜欢肉桂的味道,或为什么脚怕痒痒。插图可说明这一观点。
这些人性特征可能是适应性特征的副产品;或者可能是某些特征的遗传,这些特征曾经有适应性,但现在丧失了;或者他们与适应性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偶然巧合;也或者它们具有适应性,但仅仅是因为它们冲击“注视者的视觉”:与一个脚怕痒痒的人生活在一起可能会更加有趣,随后,“性选择机制”发挥作用使得这些特征广泛存留下来。这使我们又回到前面的话题:为什么我们有某种喜好和偏爱,或许它只是客观存在而已。雌孔雀喜欢追求雄孔雀那硕大、艳丽,但有明显机能障碍的尾巴,雌性爱尔兰麋鹿喜欢长着大鹿角的稳健的雄鹿。很难看出其中的原因,并且这个问题可能不符合为某些目的进行性选择的解释。例如,如果我们发现人类对艺术、音乐的爱好令人费解,因为我们未能发现其中存在有助生存的作用,那么这一点并不能直接说明为什么女性更喜欢具有艺术家和音乐家气质的男子,因为我们也不能发现由于女子的爱慕而产生的生存机会。这就意味着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解释,这种解释可能是:女性认为艺术家和音乐家的气质预示着其他生存机会,如勤劳或机敏(孔雀华丽的尾部象征健康,麋鹿的鹿角表现其力量)。或者,需要假定一只“颤抖的手”,即进化过程中的一次突变,如基因的突变,这种突变有利于生物本身。
我们可能有的第三种混乱思想是用心理学理论解释自然现象,尤其是解释人类基因,再回过头来解释有这种基因的人。这种错误最典型的例子出现在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该书描述了基因的可复制性,以及基因在不同环境下不同的复制机率。作者用“自私的基因”作比喻,认为它们在从事一场残酷的竞争以击败其他基因。所以,人类本身一定是绝对自私的动物,因为人是承载这些基因的唯一合适的心理载体。或者至少可以说,如果我们不具有自私品质,那是由于奇迹的出现,使我们战胜了自私基因造成的压力。道金斯此后否弃了这种观点,但该观点却保持了自身的生命力。
陈述这一系列观点是为了说明这是无稽之谈。基因并不自私——它们仅在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复制机率。如果携带这些基因的人无私、利他、坚守原则,它们自然表现良好——这一点不难看出。一个由无私、高尚、坚守原则的人组成的社会注定比没有这些特征、“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社会更好。此外,实现人类繁荣很大程度上由社会环境所决定,在这个社会环境中,我们成为了彼此眼中的成功者。由此,一条类似性选择的原则出现了:如果这些就是我们所崇尚的、彼此身上所拥有的品质,那么它们不仅会推动整个社会成功,而且会促进每个具有这些品质的个人成功。我们十分尊重这些品质。第17节中我们将看到更多善的品质与良好生活之间的联系。
5.决定论与无用论
许多人认为,威胁伦理学的另一生命科学理论是决定论。他们的意思是,既然“所有的一切都决定于基因”,伦理学方面的探究因而便是无望的。在事实上推动人类行为的一系列动机,不可能像大一统理论解释的那么简单,但是动机可能是固定的。于是,我们只是以程序化的方式在行事。怨声载道或心存遗憾都无济于事,因为我们不能违背规律。
这就引出了复杂的自由意志问题。在此,我想分析这一问题的一种具体观点,这一观点用我们的基因结构来暗示伦理学的无用,特别是道德劝善、道德教育或道德体验的无用。这一理论对伦理学的威胁是,它使我们沮丧地认识到人类的本质:人类是由自身无法控制的基因指令生成的大型哺乳动物。
道德方面的努力可能令人失望,因为它试图改变我们颠扑不破的本性。对蓄长发的禁令可以强制执行(比如在军队或警察部队),而完全禁止长头发的命令却根本不可行,因为我们的机能使之生长。禁止饥渴的命令也是无用的,因为我们不能人为控制它们。有的命令就没有如此简单明了。设想某个寺院发布禁欲令,不仅要求保护贞节、还禁止产生性欲,这个规定大概也是徒劳。它不能执行,因为我们不能决定何时产生性欲。在理所当然的时间,体内荷尔蒙活动使性欲膨胀(情欲是早期基督教道德学家恐惧的东西,正是因为它有“叛逆”或自发的本性)。化学指令被依照基因进行编码。目前确有前沿技术可以控制基因编码,比如瑜伽疗法、生物反馈技术或药物干预。但对大部分年轻人来说,命令其摆脱性欲在多数情况下是徒劳的。并不是说这个命令没有丝毫作用,其作用只会是使那些不能遵守这条禁令的人感到愧疚不安;这一点甚至会成为这种禁令的签发目的,因为它加重了他们面对发号施令者时的卑躬屈膝。它提高了教会或父母的权威,使受其庇护的人心中充满罪恶感或耻辱感。而这个禁令是彻底无效的,因为它无法执行。人们因此产生疑问:由于基因决定论,所有规定都同样无效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无论基因结构如何把我们的行为程序化,我们所称的“输入反应能力”仍有生存空间。基因结构足以让我们对所听、所感、所触、所见产生各种不同的行为反应(否则人就根本不必拥有这些感官)。它使我们能够根据所掌握的知识调整欲望(譬如,发现杯子里盛着硫酸,我便失去痛饮的欲望,而当我认为是一杯杜松子酒时,顿时想一饮而尽)。它使我们有可能受他人观念和态度的影响。换句话说,由于基因结构的作用,我们对道德环境有所反应。
如果不排斥悖论式的表述,我们可以这么说:基因把我们设定得灵活多变。事实上不存在什么悖论,即使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程序化构造也可以具有灵活多变性。象棋程序的设计可根据对手的棋路有不同的反应,这就是输入反应。人与生俱来的特征(如头发的生长)不是输入反应,因为无论我们的信仰、欲望或态度如何,这些特征一成不变。而我们的许多信仰、欲望和态度却不是如此,它们有无限的可塑性,可以随着客观环境(包括我们周围的道德环境)的改变而变化。
我们在某一特定方面有多大的可塑性,这是一个经验问题。以语言为例,许多专家认为儿童学习语言的特殊天分要求大脑中有一块灵敏的精密“模板”或结构。其功能不在于习得英语、德语或拉丁语(因为每个孩子都能学会任何一种语言),而在于习得伴随他成长的任何一种语言,即他的母语,幸运的话这种母语还不止一种。证据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可塑性将逐渐丧失。十二岁以后的人学语言,几乎不可能像说母语那么流利。人的语言反应能力将逐渐减弱或消失。我们不再善于模仿输入的东西,不再善于适应我们听到的语言的语法。
因此,所有遗传学理论告诉我们,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倾向于成为充满爱心的善良人;在凶恶、好斗的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就阴险、好斗;而在知识和音乐的熏陶中成长的孩子会知书达理,具有音乐家气质。反之,这些倾向有可能相应地被其他有影响力的特征替代。这点有待我们进一步观察。
我们很可能发现自己在人生的某些阶段比在其他阶段接受能力更强,而后接受能力相应僵化,就像学习语言。如果情况真是这样,我们所要做的就远不是忽视道德环境的重要性。通过以上对决定论的探究,道德环境被推到了首要位置。如果现实情形是,一旦我们身处暴力、战争、受管制和受压迫、麻木不仁、多愁善感的环境中——正如电视上每天出现的,我们将永远或者几乎是永远不可能摆脱其影响,那么道德环境就该居于首要位置。
除决定论外,还有无用论的威胁。无用论认为人生徒劳无益,我将在第10节讨论这一点。
6.非理性指令
我已经为关于人类本性的温和乐观主义作了辩护,至少反驳了已经讨论过的大一统理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大一统悲观主义。但我们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对自己以及他人苛求太多。
然而,问题在于正是伦理道德对人自身和他人要求过于苛刻,并且这种要求是伦理学的核心内容。于是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语言:“理论上切实可行,但实践中寸步难行。”如康德所言,这是“以高傲的口吻,怀揣无礼僭越之妄,以图用经验来重改理性”。康德发现,它将“执迷于经验的模糊、昏花的鼠眼”与“属于被造就的屹然而立的存在并朝向天国的眼睛”相比较,这点尤其令他感到不快。
然而,非理性指令的威胁却实实在在,我们可以设想它的几种表现形式。第一种表现:以一系列简单、抽象的规范为核心内容的道德。其中一条规定可能是“不许说谎”。现在当我们思考这条规范的本质时,我们当然倾向于持赞成态度。我们不应该滥用他人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