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er's Club

Home Category

牛津通识读本:康德 [7]

By Root 1104 0
版,200—201;《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246)——是支配他的论证的原则。康德对这些概念的探讨引起了极大而持久的兴趣。他把它们置于客观性问题的核心位置,并在分析过程中表达了他认为什么是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他在“经验的类比”这一节中导出了相关的原则;就是在这里,康德给出了关于客观知识本质的一些具有革命性的提示。

图11 牛顿的《原理》:关于运动的数学

康德将所有哲学思想划分为四要素和三要素,这让人有些困惑。但是,在论及实体和因果关系的时候,有一个特别的原因可以解释,康德为什么坚持认为应该有第三个基本的概念和它们相关;也就是说,康德希望他的研究结果与牛顿三大定律相呼应。科学的解释依赖于方法原则:既然在科学探究中已被预设,这些原则就不能再通过科学探究来证明。康德相信,这样的原则会被反映在基本的科学定律中;为这些原则得到承认提供基础,这是形而上学的任务之一。

康德时代的物理学似乎先天地假设存在着普遍的因果关系,也存在着相互作用。当时的物理学假定,必须解释的是物质经历的变化而不是物质的存在;它还假定守恒定律是必要的,根据这一定律,在所有的变化中某个基本的量始终保持不变。康德认为,正是这些假设引导牛顿形成了他的运动定律。因此,在导出他的原则的过程中,康德便试图确立“作为知性定律的普遍自然定律的有效性”(《未来形而上学引论》,74),并且进一步声称,新天文学的所有基本定律经过反思都可被视做建立在先天有效的原理之上(《未来形而上学引论》,83)。

支持牛顿力学的同时又抨击休谟对因果关系的怀疑,这两者混合在一起。康德试图表明因果关系是必然的,不仅是在客体必然处于因果关系中(凡是事件都有原因)这层意义上,而且在它们自身就是一种必然联系这层意义上。

“经验的类比”这一节包含了太多论点,这里无法详细解释。与“分析论”的其他重要段落一样,它们在第二版中都被大幅度重写,对“原理”的实际表述也作了重大调整。但是有两个论点,因为它们后来的重要性,应该被特别提出来。首先,康德认为,对变化的所有解释都要求设定一种不变的实体,用来证明科学中“守恒定律”这一基本定律的有效性。继笛卡尔之后,他的论点为研究科学方法的本质提供了最重要的见解,并且沿着“科学统一性”的现代观念迈出了清晰的一步。根据这个观念的一种看法,在解释每个变化的时候,都涉及一个单一的守恒定律,因此也涉及一种单一的物质(比如能量),其转化定律支配着整个自然界。

其次,康德在第二类比中维护了一个重要的形而上学观点:“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使我们的经验性判断具有客观有效性的条件。”(《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202;《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247)只是因为我们在现实世界能够找到因果联系,所以能假定世界是客观的。这是客观性和持续性之间的联系带来的结果:因为事物能持续,所以我能区分它的表象和实在。但是,只有当存在一根因果关系之线把事物的各个时间部分连接起来,事物才能持续。这张桌子现在之所以如其所是,是因为它过去如其所是。客观性对于因果关系的依赖,与因果关系对实体的依赖相类似:我们的因果律能得到运用,只有以事物能持续这个假设为前提。“因果性导向行动这个概念,行动的概念又导向力的概念,力的概念又导向实体的概念。”(《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204)这一点,我们能简单总结如下:我们要探究事物实际上如何,只有通过找出它们看起来如何的原因;我们要发现原因,只有通过假定存在一个包含持续事物的领域。

因此,关于一个独立客体的思想涉及到关于因果性的思想,而在康德看来,因果性是一种必然性。因此,了解关于世界的真理即是了解必然性:了解什么是必然的,原本可能是什么。这个观点与经验论者的观点根本冲突,经验论者认为,自然中没有必然性;也与那些现代理论相悖,现代理论认为,我们对现实形成基本看法时所牵涉的思维过程,比理解必然性和可能性时所牵涉的要简单。

所有这些引人注目的观点都产生于一种企图,即企图对物理世界的客观性给出一种(可被称为)充分“丰富”的表述。任何认真对待康德观点的哲学家都会看到,把客观秩序概念“降解”为单纯的经验概括是何等困难。所以,他会承认,不仅康德所批判的怀疑论令人难以置信,作为怀疑论开端的经验主义认识论亦是如此。


结论

原理具有先天的有效性,但这只是就“可能经验的客体”而言。经验论者否认这样的先天原理的可能性,这是错误的;但是他们假定我们对于世界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知识的组成部分,这却是正确的。我们能先天地认识世界的前提是,世界有可能向我们的观点呈现一个表象。想要超越这种观点,不利用任何可能的感知去认识“存在于自身”的世界,这是徒劳。因此,所有想要证明莱布尼茨充足理由律的企图“都已落空,这是相关人士所公认的”(《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783;《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811)。但是康德认为,原理的“先验”等价物是可以证明的:充足理由律因此成为了因果律,即经验世界的任何事件都受因果关系的制约。这是一条先天真理,但只适用于“表象世界”,因此也只适用于时间中的事件。康德对这一点很自信,但是莱布尼茨哲学的许多追随者认为,他们已经为充足理由律提供了证明——鲍姆嘉通就是其中的一位。另外鲍姆嘉通有个学生名叫埃伯哈德,他试图证明批判哲学不过是对莱布尼茨哲学体系的重新表述,充足理由律不仅对康德哲学来说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以先天论证的。这是为数不多康德觉得有必要作出回应的、对《批判》的几个批评之一(见出版于1790年的《论发现》中)。康德表明,“不与感知直觉相关联”(《康德-埃伯哈德争论》,133)是无法证明充足理由律的。他强调,纯粹理性在概念范围之外是无法对任何关于世界的实质性真理有所帮助的。他还认为,充足理由律只有通过他的“先验”方法才能确立,这种方法把认识对象与认知者的能力关联起来,只先天地证明那些决定经验条件的定律。

莱布尼茨的追随者们徒劳地试图只在“纯粹理性”基础上建立知识,这是“先验辩证法”的论题。沿着康德批判哲学的脉络,我们能发现他所说的“先验唯心论”到底是指什么,为什么他认为“先验唯心论”能在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间找到中间道路。

第四章 幻相的逻辑

如果运用得当,知性会产生真实客观的知识,但另一方面,知性也会诱人产生幻相。在对“纯粹理性”的探究中,康德试图诊断和批判的正是这种诱惑。他的论证再次同时拥有主观面和客观面。他描述了一种特别的能力,即不合常理地运用理性。另外,他推翻了该能力诱使我们提出的所有关于知识的主张。在“先验辩证法”中,他研究的主题是理性主义形而上学。他将形而上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性心理学,研究灵魂的本质;第二部分是宇宙论,研究宇宙的本质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第三部分是神学,研究上帝的存在。进而康德声称,每一部分都按照各自的虚幻论证,朝着谬误而不是真理展开。对这些错误的分析遵循一种普遍的模式。纯粹理性试图确立它被迫趋向的形而上学信条,但每一次努力都逾越了经验的界限,以不受直觉能力约束的方式应用概念。因为只有结合概念和直觉才能形成判断,所以这样的努力无法产生知识。反之,脱离“经验条件”的概念是空洞的。“纯知性概念永远不允许先验的应用,总是只允许经验的应用。”(《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246;《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303)与此同时,既然概念自身含有这种“无约束”应用的倾向,知性便存在着一种不可避免的弊病:“纯粹理论”夺取它的功能,范畴由知识工具转变为幻觉,也即康德所称的“理念”的工具。

在这里,为了确切了解康德自认为在“分析论”中已经确立的东西,我们需要再次考察一下先验唯心论。我们在康德的理论中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歧义,这种歧义持续出现于第二和第三部《批判》中。


表象与实在

康德经常将先验唯心论描述成如下理论:我们只拥有“表象”的而非“自在之物”(或“物自体”)的先天知识。他的追随者和批评者曾围绕“物自体”展开激烈的争论。摩西·门德尔松把它看做一个特殊的实体,所以表象是一种东西,物自体是另一种。受康德学生贝克的影响,其他人用“物自体”来指代一种描述方法,所描述的正是同一个对象,我们知道它是表象。康德支持第二种解释,这在他与贝克的通信以及《实践理性批判》中的很多段落得以体现。在一封写给《纯粹理性批判》主要追随者的信中,康德说:“所有可以给予我们的客体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概念化:一种是作为表象概念化;另一种是作为物自体概念化。”(《康德哲学通信:1759—1799》,103页注)。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并没有给出任何定论,这导致了批判哲学的关键性歧义。

康德还声称,范畴可以应用于“现象”,但不能应用于“本体”。现象是“可能经验的客体”,而本体是只有通过思考才能认识的对象,如果将它描述成经验的对象,则毫无意义。人们很自然地将这两个区别联系起来,假定康德相信表象或现象通过经验可以认识,而物自体仅仅是本体,完全不可知,因为没有什么能仅通过思考来认识。比如,康德说,“本体”这个概念只能否定性地用以指代人类认识的限度,而不能肯定性地指代自在存在之物。所以“将对象划分为现象和本体,将世界划分为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从积极意义上来讲是根本不能接受的”(《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255;《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311)。在此种情况下,“物自体”并非实体,而是一个术语,代表非观察认识这个无法实现的理想。

“表象”表明了康德论述中的歧义性。这个术语有时被用做及物,有时是不及物的。在康德笔下,“表象”有时似乎是“属于”事物的“表象”,它们的实在性是隐藏的。另一些时候,表象又似乎是独立的实体,它们的名称源于我们观察并发现了它们的本质这个事实。在第二种意义上,“表象”一词与我们的物理对象的观念相对应。表象可以被观察到,它存在于空间中;它与其他表象和观察它们的存在者建立了因果联系。表象受科学规律的支配,是或可能是发现的对象。它可能就像看起来那样,也可能并不如此。它可以同时拥有次特征(客体所拥有

Return Main Page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Reader's 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