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康德 [6]
因此,客观知识有双重的起源:感性和知性。正如前者必须“符合”后者一样,后者也必须“符合”前者;否则两者的先验综合就是不可能的。说知性必须“符合”感性是什么意思呢?时间是所有感性的普遍形式,因此这个主张就等同于:范畴必须在时间中首先得到应用,并且相应地被“决定”,或者说限制。这样,实体概念用以作为其首要例证的东西,就既不可能是莱布尼茨的“单子”,也不可能是柏拉图的超领域抽象客体,而是暂时性的普通事物,这些事物在时间中持续,易于变化。如果这些事物具有客观性,那么按照空间是外感觉的形式这个理论,它们必定也是空间性的。所以,证明实体概念的“客观有效性”并不是去证明这个世界是由单子组成的。确切地说,世界是由普通的空间——时间客体组成的。关于客观性的哲学论证所要确立的不是抽象的、无视角世界的存在,而是要确立由科学和日常感知构成的常识世界:这个世界正是休谟怀疑论和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所质疑的世界。因此,对于康德来说,在他对客观性的论证中说明下面这一点很重要:他所证明了的那些信念与牛顿科学为所有可感知物制定的原理完全一致。
统觉的先验统一
范畴的“客观”演绎开始于自我意识这个前提,按独特的康德用语来说,自我意识就是“统觉的先验统一”。理解这个短语很重要,它包孕着康德哲学的大部分思想。“统觉”是从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中借鉴而来的一个术语,指主体能够说“这是我的”的任何经验。换句话说,“统觉”意味着“自觉的经验”。统觉的统一性就在于“‘我思’,它能够伴随我所有的知觉”(《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131—132),这里又借用了康德转述的笛卡尔的说法。它由我的直接意识组成,即意识到同时发生的经验是属于我的。我直接知道,在两者都属于规定着我的观点的那个意识的统一体这层意义上讲,这个思想和这个感知都同等地属于我。这里,怀疑是不可能的:我绝对不会处于狄更斯在《艰难时世》中赋予格雷因太太临终之时的那种状态,即知道在房间某个地方有疼痛,却不知道疼痛是我的。这种对统一性的理解就叫做“先验的”,因为我永远无法从经验中获得它。我不能声称,因为这个疼痛有这样的特质,这个想法有那样的特质,它们就必定属于同一个单一的意识。如果那样做,我就犯了一个错误;我就会荒唐地把不属于我而属于别人的疼痛、思维或者感知都归到自己身上。所以,以我的观点来理解的统一性不是从经验得出的结论,而是经验的先决条件。它的基础超越了经验可以确立的任何事物。正如康德有时所称的,意识的统一“先于”直觉的所有材料(《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107)。
统觉的先验统一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最低限度的描述。我至少可以知道一件事:存在着意识的统一。怀疑这一点就等于不再有自我意识,也就等于不再从怀疑中寻找意义。我们的任务就在于说明,这个观点只有在一个客观的世界中才是可能的。
先验演绎
客观演绎跟它的前提一样有着“先验性”特征。它要表明的是,它的结论的真理性不是从经验中演绎出来的,而是在经验的存在中预设的。统觉的先验统一要想可能,条件是主体居于范畴所描述的这样一种世界:这是一个客观世界,其中的事物跟它们所看起来的可能不一样。这个论点简而言之就是:统觉的统一性描述了主体性的条件,在这种条件下,每个事物都是其所似并似其所是。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客观真理的知识,他就不可能有主体性的观点。所以他必须属于一个事物的世界,这些事物可能不是它们看起来的样子,并且独立于他自己的视角而存在。
接近这个主旨的论点很难找到,并且重要的是,康德很不满意“先验演绎”,所以在第一部《批判》的第二版中将其推翻重写,把重点从上面给出的主观结论转移到现在要讨论的客观演绎上来。即使这样,结果仍很含糊。因此又加入一段,题为“驳斥唯心论”,以使对客观性的强调更具说服力。这段驳斥的要点是:通过说明“即使是在笛卡尔看来无可怀疑的内在经验(Erfahrung),也只有在外部经验(对于客观世界的经验)的假定下才是可能的”(《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275),来表明“我们对外部事物不止有想象,还有经验”。这个论点的风格比它的基本内容更加明显。看来至少包含三个思想:
(1)识别经验。经验论者通常假定,仅仅通过观察就可以知道经验。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不观察我的经验,只观察它的对象。因此,任何经验的知识都必然涉及它的对象的知识。但是,只有当我把这个对象识别为连续的,我才能拥有关于它的知识。任何对象,只有同时具有未被观察的时候也同样存在的能力,它才具备时间上的连续性。它的存在因此是不依赖于我的感知的。
(2)借助时间的识别。只有把经验放置在时间中,我才能够把经验识别为我的。因此我必须把经验归于一个主体,这个主体在时间中存在,通过时间而持续。我的统一性要求我的连续性。然而要持续就要有实体性,事物只有同时处于因果关系中才可能是实体性的。只有当我的过去可以解释我的未来时,我才能持续。否则,真实的持续与瞬间自我的无限序列就没有区别了。如果我确实能意识到我的经验,我由此就可以得出结论:我属于一个实体和原因这类范畴能被正确应用的世界,因为这些范畴被正确地应用于我。因此,自我意识的一个条件就是存在着我的经验暗示给我的客观秩序。
(3)时间中的排序。我有关于当下经验的特殊知识。要了解我的经验就要把它作为当下经验来了解。这一点只有当我在经验中区分了此时和彼刻时才有可能。所以在感知中固有着“时间秩序”,我要了解我自己,就必须知道这个秩序。但是只有当我能够参考独立的客体以及支配这些客体的规律时,我才能知道该秩序。只有到了那时,我才能把时间描述为经验发生的一个维度,而不是一系列不相关的瞬间。时间的真实性在经验中被预设,这种真实性又预设了一个客观序列的真实性。只有通过参照那个序列,参照建构它的持续存在的客体,我才能识别我自己的感知。
这些思想在康德著作中都不如我的概述表达得那么清晰。公平地讲,先验演绎从未能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论证。它的所有说法都涉及从意识统一通过时间向主体同一的过渡。休谟指出,我们对客观知识的一切主张都涉及从统一到同一的过渡;他还认为这一点永远不会被证实为合理。康德没有发现可以用来回答休谟的术语。不过,他的事业对后来很多的哲学家产生了吸引力,那些与先验演绎中勾勒出来的相类似的论证在近些年又重新复兴,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被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复兴。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著名的“私人语言”论证,主张不存在不参照公共世界的关于经验的知识。我能直接地、不受影响地认识我自己的经验,但这只是因为我把从公共用法中获得意义的概念应用到我的经验身上。公共用法描述了一个实在,除我之外,其他人也能观察到这个实在。我的语言的公共性保证了它的指称客观性。对很多人来说,维特根斯坦的论证似乎很有说服力,它同先验演绎有着一样的前提和结论。然而,它不依赖于时间的形而上学学说,而是依赖于指称和意义学说。它没有直接声称主体依赖于客体,而是表明,主体依赖于主体共同体,从而也就依赖于确立了共同参照系、可被公开观察到的世界。
如果这是正确的,先验演绎就具有重大意义。它确立了我的世界的客观性,同时又并没有采取我之外的视角。在《沉思集》里,笛卡尔在证明外部世界的过程中,试图通过确立一个无所不知的上帝的存在走到主体视角之外:世界于是就被证实为上帝(不从某个具体视角看待的)意识的对象。康德“先验”方法的精髓在于它的自我中心论。我能够问的所有问题都必然根据我自己的观点来问;所以它们必然带有我的视角,即“可能经验”的视角的印记。这些问题的答案不是要在企图上升到理性存在者的过程中去寻找,理性存在者不靠经验就能认识,而是要在我自己的经验本身中,去寻找对于怀疑论质疑的回应。先验方法在视角的先决条件中去发现每个哲学问题(问题必须是根据该视角提出的)的答案。
原则
康德认为每个范畴都与一个原则相对应,这个原则的真实性是在运用中被预设的。原则是范畴的“客观应用规则”(《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161;《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200)。这些原则是先天真理,包含两个方面。它们指出,如果我们真要去思考的话我们必须怎样思考;在客观方面,它们指出,如果世界是可理解的那么世界必须是怎样的。通过这些原则,范畴“为表象,从而也为本质先天规定了法则”(《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163)。也就是说,它们规定着涉及日常世界和科学观察的先天综合真理。它们不是关于“物自体”的先天真理。对于不参照我们的感知来进行的世界,它们不提供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先天综合知识仅仅是针对“可以成为可能经验之对象的事物”(《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148)。在这个领域,原则陈述了客观和必然的真理,因为范畴“必然地并且先天地与经验的对象相关,其原因是只有通过范畴,经验的对象才能被思考”(《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110)。为“可能经验的对象”所作的限制对康德哲学尤为重要,他反复强调“在可能经验的领域外不存在先天综合原则”(《纯粹理性批判》第1版,248;《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305)。我们必须常常牢记的是:康德希望承认先天知识,但也希望否认莱布尼茨非观察形而上学的可能性。
我有意集中讨论实体和原因这两个范畴。康德把这些与第三个范畴,即共存性或者互相作用相联系。这些概念曾是休谟怀疑论攻击的主要对象。它们也是莱布尼茨形而上学的关键所在,实体这个概念是他分析的起点;“充足理由律”——康德把它与因果关系相联系(《纯粹理性批判》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