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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基督教神学 [17]

By Root 1393 0
塑造的问题。或许,这种方法的不同形式比现存于西方中间阶层基督教徒当中的任何其他方法都更加普遍。

多重强度中的思想

就基督教拯救神学理论的两大必要的运动,我已经进行了描述,目的既是想尽可能系统地思考,也是想公正评判各种历程的存在强度。如何使二者合而为一?并没有什么规则可循,并且事实上,不同历程各具特色,但都具有以不同方式应对此事的倾向。异己形式的分析和系统化会遭到排斥,而我那种总结拯救神学理论的方式恐怕也取悦不了几个人。不过,我估计,对于只走一种历程的人而言,认真接触他人走过的历程,接触尽可能系统理解不同历程的敏感尝试,很少会宝山空回。当这种学习成为神学议程的一部分时,神学最为繁荣;在理想的情形下,其造成的结果乃是一切传统中主要思想家所代表思想的新强度。本章最后一节将使这种原则拓展到基督教之外的其他拯救方式。

各种各样的拯救

在基督教的范畴之中,我描述了拯救的理论,以此说明不可能有任何一种人人认可的总体评述。当人们跳出基督教的范畴去考量其他拯救(或意思相近的任何其他字眼)方式时,显而易见,结论就是这种不可能性加大了。不过,就像基督教中的拯救神学理论一样,这并不意味着尝试系统地理解毫无意义——只不过这样做难度很大,并且因为接触到经验过的拯救的多重强度,它必然会始终接收新知、受到干扰、保持适度的谦虚。

基督教与其他宗教——比如佛教——关于拯救的有意义的神学交会都需要什么样的理想条件呢?与上节相一致,我将对此进行追踪。基本要求是,对话各方不仅能对基督教中,同时也能对佛教中的各种总体评述和存在强度给予公正评判。很难想象,对话伙伴会对两套传统都同样在行,因此通常都需要大量的相互教育。在本章及以前几章,我已经概要描述了要想具备基督教神学研究能力所需的一些入门知识。事实已经表明,其复杂程度至少不亚于语言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正因为这样,我才不愿同时去介绍多个传统的神学理论。在以下几个段落,我们来看看佛教这边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知识是什么,外加一个连续评述,该评述显示了对佛教和基督教进行比较所遇到的重重困难;我希望我的那种不情愿会得到肯定。

佛教和基督教中的拯救:比较神学任务的四大要求

我以关大眠对本系列丛书的杰出贡献——《佛学概论》作为自己的向导。他开篇即道明,即便是研习佛学的学者,在对佛学进行描述和归类时也难以避免巨大困难。他强调了佛教在阶段、地域、传统、学派、宗派等方面内在的多元性,说明了佛教如何对诸如“宗教”、“哲学”、“生活方式”、“道德准则”等范畴避而不谈。在与基督教作比较时,就连“上帝”或“神”的概念也没什么帮助,因为以基督教的视角来看,佛教并非有神论。基督教的各种教义也遇到了相似的困难,对基督教拯救神学理论的全面评述正是通过这些教义呈现于前文的,它们包括创世、天命、罪恶、耶稣基督、教会、末世论。其中或许有一些明显的共通之处,但很快就会清楚地看到,它们往往都是假象:耶稣基督在基督教中扮演的角色与佛陀在佛教中扮演的角色大不相同;对于两者的崇拜、祈祷、冥想,因其含义与做法迥异也很难比较;对于世界和人类存在之弊病的诊断,二者或有重合之处,但仍有根本的分歧;而形成佛教徒思维的主要文本及其阐释与应用的传统,与《圣经》和基督教的各种神学理论和哲学思想更是千差万别(许多佛教文本尚未译成西方语言)。这并不是在提出绝望的劝告,而只是度量任务复杂性的标尺,它要求至少具备一些技巧和长期的决心以精通某种语言和文化。

论及拯救(佛教徒或称之为涅槃,基督教中无对等说法),则困难尤甚。首先是现实的理论体系,拯救的观念在其中产生意义——这种概念视宇宙为亿万年周而复始、演变衰落的世界体系,六道轮回寓乎其间,而六道之间迁移的依据则是业——所行善恶。接着还有四圣谛——苦谛、集谛、灭谛及道谛,还有八正道(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对正定的要求或许是外部比较最不可想象的地方。经典模式之一是通过八重冥想的境界或曰入定(jhana)来取得进步,而佛陀又增加了“洞见冥想”(vipassana)的形式。在此,存在一种个人转变(甚至使自我的实在性也成了问题的转变),不经历这种转变就难以就其发表有价值的意见。这是“强化历程”,以开悟为顶峰,未入此境者难以用语言进行表达。

图8 文殊师利菩萨,出自1990年西藏艺术日历

着眼于佛教强烈的伦理一面并专注于此,视其为可以接近的内核,这自然是很吸引人的。但是,正如罔顾上帝而只专注于基督教伦理对基督教来说是不正确的,对于佛教的几大主要形式而言,只着眼于伦理一面也是不正确的。对上述两种传统来说,都无捷径可循。二者都是复杂的生态,而维系这种生态部分程度上有赖于悠久的传统,这种传统既包括阐释艰涩难懂的文本,也包括保留种种能够转化参与者的习俗惯例。二者均有一系列的“强化历程”以及自我描述的各种方法。

两者之间神学交会的理想形式是什么呢?

第一条要求已经说过了:能对基督教及佛教当中各种各样的概览和强度给予公正评判的对话伙伴。

第二条要求是,双方都要开创出从其传统的核心生发出来的一套相互交会的神学伦理。佛教有佛教参与对话的缘由,基督教有基督教参与对话的缘由,二者无须相同。同样,佛教和基督教也各有看待自身之外不同传统的方式,有关于议程的话题及应对这些话题的方式。

第三条要求是,对基督教和佛教之外那些有所贡献的人要乐于接受。在神学和宗教研究当中,学习如何将所研究的传统的参与者与非参与者一视同仁地纳入这个领域,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因为总有扬此抑彼的情况,使这种努力屡屡受挫。参与者可以声称具备圈内人的知识,就拯救而言,这种知识包括(比如)数十年践行佛教伦理和冥想得来的对现实的认识。“圈外人”可以声称自己没有太多偏见,要中立一些、客观一些。或许,应对这一两难境地的最佳途径就是要看清,就拯救观念所关注的生活的基本形态这一问题,实在没有“圈外人”之说。每个人实际上都是依照某种特定的伦理标准在生活,并以其特有的方式来认识现实。因此,佛教和基督教之外的那些人的问题,与佛教徒和基督教徒之间的问题相似:就其各自的生活方式而言,所有的人都是圈内人。在就拯救的不同方式所作的神学讨论当中,唯一可以排除在外的是那些声称自己什么也学不了、什么也教不了,并由此自外于神学讨论的人。

第四条要求就是去身体力行:即使有风险也要参与多方对话、实际合作以及其他形式的跨领域学习,看看这种做法会引领你走向何处。即便其他三条要求都完成得相当不充分,这一条仍然很有价值。有关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的坏消息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势中我们这个时代尚有希望可以抱持的标志之一,就在于有那么多人、那么多群体、那么多机构在冒这样的风险。一掠而过地参与这些变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可以让人对情况略知一二的文献——上述要求正是从此二者之中得来的。

从比较神学当中浮现出来的东西远非有些人所想要的:那只不过是针对拯救方式的类似消费者指南之类的东西,根据具体的标准对拯救方式进行着评估。这是高人一等、唯我独尊的纵观,它有悖于每个参与者的整体性。要避免这一点,每个人都应遵循第二条要求,开创出交会的一套伦理,不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不全盘借用也不亵渎他人的标准。倘能如此,与任何相互示好的真正举动一样,情况对于各方而言就都是不可预知的:这实际上是以一种具体而微的方式在开创历史——数千年中拯救方式相互作用的历史——的新阶段。

神学和宗教研究领域能为不同拯救方式的研究及它们之间的善意作出何种贡献呢?我已经描述了这一领域,说它对于学术界、宗教群体以及社会均负有责任,在本章描述的拯救的领域当中,这些方面的需求或许最为重要。拯救的范围及其多重强度,此二者都欢迎甚至是要求以学术的视角来应对当今世界中有关真、美、实践的迫切问题,并且通过一系列学科来应对对宗教意义和宗教现象的研究。同样,这样的范围、强度与迫切性也要求各种传统之间要有更加深入的交流。第二章勾勒了关于这一领域形态的基本理论,本章在拯救这一主题下的描述所产生的影响则加强了这一基本理论。而对这一领域的负责任的培养,会以其特有的方式对匡时救世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部分 技巧、学科与方法

第八章 从过往到当下:文本与历史


倘若你想研究好神学,有哪些技巧及思考方式能有所助益呢?前两部分已经勾画出了这一领域的地图并对之有所探索。探索的目标是为了对神学家所作的那种思考稍有体味。但是,这种思考又是从何而来?假如首次涉足这一领域,应该从何处着手?

本部分将会提示神学的初学者需要学些什么。本章关注的是密切相关的两件事所需要的技巧:阅读、阐释、运用文本;通过研究历史开启通向过往之门。下一章将就神学中理解、认识、决定的类型,以及初学者如何才能具备这几方面的能力提出问题。这两章同样联系紧密,因为神学方面的理解、认识和决定多与文本和历史相关。

神学中的文本

“文本”是书面文字的集合。它可以是一个句子、一首诗、一本书、一封信、一篇公祷文,甚至一张洗衣单。文本在善恶两面都有巨大的力量,在社群、局势和个人生活的塑造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滥用文本的情况非常糟糕,这突出了学习尽可能正确处理神学文本的迫切性。约翰·鲍克就错误阐释经卷的一种常见方式说明了这一观点。依照这种方式,文本(指诗行或句子)被抽离出所处的历史语境和文学语境,被看成是包含了绝对真理的文字,与时间、环境或人无甚关联:

对待经卷时无视历史及人物对于经卷文字和内容的意义,这在基督教历史当中所产生的后果极其可怕。通过将文本抽离出其所处的语境并视之为亘古不变的真理,基督教徒取得了在经卷上谋杀犹太人的许可令(《马太福音》,27:25);通过断章取义,基督教徒取得了烧死被他们视为女巫的妇女的许可令(《出埃及记》,22:18);通过断章取义,基督教徒证明了奴隶制度和种族隔离制度的正当性(《创世记》,9:25);通过断章取义,基督教徒证明了处死同性恋者的正当性(《利未记》,20:13);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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