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卢梭 [3]
事实上到1758年,卢梭已经断绝了与他以前伙伴的一切关系。在此一年前,达朗贝尔于日内瓦在《百科全书》第七卷写了一篇关于日内瓦的重要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了在那个城市建立剧院的理由,认为这将提升这个城市的文化底蕴,从而提升其公民的道德修养。卢梭认为,达朗贝尔在创作这篇文章时曾得到伏尔泰的协助。他就剧院这一话题,构思了《致达朗贝尔论戏剧的信》,以反驳篡夺他基本人权的人,并与达朗贝尔直接对峙。他谴责舞台艺术与友爱精神相悖,这种友爱精神曾经相当普遍,而现在需要在他的家乡重新弘扬。就像柏拉图选择在其正义之邦理想国中将荷马神话中迷人但虚假的女神驱逐出去一样,卢梭在《致达朗贝尔论戏剧的信》中,试图保护日内瓦,不让其沦陷于莫里哀那让人不易察觉的讽刺中。莫里哀可以使用低劣的把戏,把虔诚的正直改变为伪善的恶作剧,从而使卢梭的同胞们痴迷于带有狡诈意图的戏剧,进而削弱了这个国家公民特有的朴素和热情。
图4 德西雷继戈蒂埃之后雕刻的艾米特景色
也是在他飞离巴黎之后的那段时期,卢梭写出了《朱莉》,又名《新爱洛伊丝》的初稿,这是18世纪晚期法国最受欢迎的小说。这一以书信体写成的故事讲述了饱经挫折的爱情与责任发生冲突而产生的磨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理查森和普雷沃的小说的启发,书中包含卢梭就浪漫的情感、温柔的性爱以及田园般的质朴的一些最为抒情的段落。如果说《老实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伏尔泰以小说的形式对卢梭《天命书简》的回应,那么《新爱洛伊丝》的序言可以被视为《忏悔录》的后记,而卢梭写《忏悔录》实则是针对伏尔泰。“伟大的城市需要戏剧,堕落的社会群体需要小说。”卢梭写道,“我见证了我所处时代的道德,并发表了这些信。真希望我能生活在不得不将这些信扔掉的世纪!”(《作品全集》第二卷,第5页;《新爱洛伊丝》,第3页)
同期,卢梭完成了他的作品《爱弥儿》,这部作品和《新爱洛伊丝》篇幅相当,而且两者间还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不仅仅因为《爱弥儿》也是一部小说。其开篇是对教育的论述,正文第一卷的开篇陈述了一个原则,卢梭在175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这一原则,并将其视为自己整体哲学思想的主要动力。“世间一切在我们的造物主手中诞生时,都是好的。当人类用双手对其进行塑造时,一切都衰败了。”(《作品全集》第四卷,第245页;《爱弥儿》,第37页)他认为《爱弥儿》的核心主题是尊崇自然而非艺术的教育计划。这样的教育计划允许孩子的冲动顺其自然地发展,而非被迫改变和过早地被干预,也非通过训诫、指令而使孩子受到外部的控制。卢梭在文中描述了遗传对于个体精神成长的影响,这同时也反映了他在“二论”中表达的进化论观点,即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状态的转变。尽管《爱弥儿》描绘的大多是关于情感和性欲,而非理性和权威,但是,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只依靠事物本身而非依靠别人,这一规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有别于过去的全然独特的教育前景,而过去的教育必将导致人类的衰败。在卢梭作品中,《爱弥儿》首先提出即便是在腐败的社会,个人也可以实现某种独立的形式。通过培养自力更生的能力,人们可以从社会的禁锢中解脱。从这个意义上说,该作品对于人类尚未实现的可能的发展前景展现出谨慎的乐观态度,卢梭在之前的作品中从未表现过这样的态度。毫无疑问,卢梭在语气上的巨大转变,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受到自己成功摆脱巴黎社会束缚的启发。
图5 亨利·富泽利为自己的《论卢梭的著作与行为》所绘的卷首插图,描绘了卢梭直指伏尔泰,跨越人性,将正义和自由置于绞刑架上(伦敦,1767年)
然而,根据卢梭在《忏悔录》中的描述,他在新家中首先着手写作的是《社会契约论》,这是他在威尼斯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构思的作品,并决心将其编纂成他最经典的作品。真正理解社会契约原则的最好方式应该是对比“二论”中所叙述的有害契约准则,这样的契约,在正确的解读下,会实现而不是破坏公民真正的自由,并赋予公民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让公民屈从于他们的政治头领。卢梭宣称,自由和平等这两个原则应该成为每一个立法体系的主要目标,《社会契约论》中的大部分内容都用以解释为什么应该如此。将道德和政治与我们生活中自然和生理的方面区分开来以后,卢梭提出,不同形式的自由适合不同的人。如果没有政府,人自然是自由的,因为不受他人意志的约束,但这种自由仅仅是为了满足人天生的冲动,政治社会的建立要求我们放弃这种自由;只有在政治社会中,我们才能实现公民自由或道德自由,前者使我们依赖于整个社会,后者使我们服从于那些表达我们集体意志的法律。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声称国家可以作为实现自由的工具,只要国家的所有公民都同时拥有主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称为民众自治。卢梭指出,只有当国家的每个公民都直接参与立法,他们才能共同监管那些试图滥用权力的人。尽管与他同时代的不少人,如孟德斯鸠和伏尔泰,都对英国宪法中所强化的自由主义原则表示赞赏,但卢梭却因此认为英国的议会制将人民的主权委托给他们的代表,这与维护选民的自由是冲突的。
在《社会契约论》出版后,卢梭于1765年起草了《科西嘉制宪意见书》,并在1771年前后撰写了一篇关于波兰政府的文章。这两次都是由于当地政权尚未完全建立,卢梭应当地杰出公民的邀请,担任他们的立法委员。如果当初科西嘉没有遭受入侵,波兰没有被分割,那么在18世纪晚期,我们可能会见证社会契约的原则如何运用于实际国家的宪法中。卢梭声称,应该运用社会契约的原则,寻求政治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后来法国大革命中他的崇拜者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尽管他们采取的方式并不相同。卢梭将自己的哲学思想与柏拉图和莫尔进行对比,并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提出任何不切实际的乌托邦理想。相反,他的《社会契约论》是为了阐明一个接近家庭概念的理论基础,尤其是日内瓦宪法,他相信,正是因为宪法被抛弃,才导致自己祖国现任当局对他的愤恨(《作品全集》第三卷,第810页)。这也是他第三部主要研究政治的著作——1764年所著的《山中来信》所阐述的核心论点之一。
然而,他的《社会契约论》的特别吸引人之处,却是书中关于公民宗教的倒数第二章,这部分在他一生中引起了最强烈的公众愤怒。在这一章中,卢梭强调了宗教和政治基础对于公民责任的重要性,公民基于这些,履行并热爱自己的职责,并将其视为一种爱国的信仰,从而将公民团结在一起,共同献身于一种全能、善良、宽容的神性。卢梭的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他深爱的马基雅维里的启发,从而导致卢梭与当时宗教和政治体制以及许多主要评论家之间产生了冲突。对于那些企图改革旧制度的启蒙思想家而言,卢梭的宗教狂热似乎又一次背离了启蒙运动的思想,并且是在理性时代刚刚降临时,再次召唤盲目信仰。而另一方面,卢梭公开谴责基督教,他认为基督教最适合于残暴的政府,这一行为同时激怒了教会和政治当局。此外,在与《社会契约论》几乎同期发表的《爱弥儿》中,卢梭在“萨瓦神父的信仰告白”里针对与宗教相悖的自然哲学进行了最详尽和最雄辩的论述,这使那些当局更感不快。
图6 卢梭的画像,作者被归为格勒兹
此后,卢梭再也未能逃脱谴责。《爱弥儿》和《社会契约论》在巴黎被禁止或被没收,在日内瓦被烧毁。卢梭被迫逃离至另一座城市,而后又被逮捕。1762年,他发现自己成为在逃犯,与许多启蒙思想家的无神论相比,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张竟引发如此强烈的官方反应,并被视为真正的基督教徒的顾虑。同时,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同胞未能成功地帮助自己。1763年5月,卢梭在绝望中放弃了日内瓦公民的身份,并在普鲁士腓特烈大帝管辖下的纳沙泰尔附近的莫蒂耶找寻到临时的避难所。此后,他仍然无家可归,常常不得不以隐姓埋名的方式出行,任凭那些保护他的人摆布,他有时怀疑这些人的真正目的是诱捕并诋毁他。其中一个保护者是大卫·休谟,他1766年1月亲自陪同卢梭到英格兰,并在那里居住将近18个月,其中大部分时间在斯塔福德郡的伍顿地区。那时,卢梭深深怀疑有个国际阴谋将要诋毁其人格,因此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同时给休谟带来了很多不安。至少从1760年代中期开始,卢梭就受到妄想症的折磨,而现实中真正的迫害令其妄想症益发严重。他在余生中一直确信,他之前的启蒙运动先锋伙伴狄德罗、达朗贝尔、霍尔巴赫和格林在伏尔泰以及那些一直憎恶自己的贵族朋友的协助下,与他的政治敌人结成了联盟,并构建了巨大的阴谋网以攻击他。卢梭回到法国后,决定不再出版自己的作品。他的情绪只有在一人独处时,在研究植物学时,以及与自然浪漫抒情的交流中才能寻得缓解,就像他最新出版的巨著《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中描述的那样。这部作品被有些读者认为是卢梭最伟大的杰作,在他死后与《忏悔录》的第一卷一起被发表。1778年,卢梭来到位于巴黎北部的埃默农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