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txt [105]
② 伊凡斯:《广州同文馆的旗校背景》,载《中国论文集》,22A(1969年5月),第89—103页。
① 参看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58页和注5。
② 丁韪良:《中国巡礼》,第299—300页。
① 王萍:《西方历算学之输入》,第75—124页。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6第47—48页。此奏之后于2月25日又有一个奏折,推荐《瀛环志略》年迈的作者徐继畲作总管同文馆事务的大臣。这个建议也得到批准。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16页。
② 参看张灏:《倭仁的排外作用》,载《中国论文集》,14(1960年),第1—29页。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24—25页。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8第14页。参看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记》,丁卯(1867年),第12—13、15、23—24、26、28、36页。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8第15页;卷49第24页。
① 《大清穆宗实录》,卷238第17页。有关慈禧及倭仁一派在辩论同文馆问题中所起作用的进一步讨论,参看刘广京:《1867年的同文馆之争》,载于科恩和施雷克编:《十九世纪中国的改革》,第85—100页。
② 引自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19页注47。
③ 参看修订的同文馆内部章程以及“总理衙门的堂谕”,载于中国科学院等编辑的《洋务运动》(二),第73—81页。
① 关于早期同文馆的出版物清单,参看同上着作第87—88页。丁韪良的《格物入门七则》于1868年出版,以后曾多次再版。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6第24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206页。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期》,卷50第22页。
① 日意格《福州兵工厂及其成果》,第33—34页。
① 《船政奏议汇编》,卷13第9页;卷14第12页。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第97页。
② 庞百腾:《从沈葆桢的经历看中国的现代化与政治》,第277—281页。庞所列的表格说明1875年组成福州水师的十八艘兵舰中只有二艘是由原清朝水师军官担任舰长的。
① 沈珂:《先文肃公政书续编》,1870年的奏稿。沈葆桢:《沈文肃公政书》,卷4第64—65页。
② 《船政奏议汇编》,卷13第19、30页;卷14第5—6页。
③ 刘广京:《儒家爱国者和务实派李鸿章》,第38页注103。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33,第7页。李恩涵:《曾纪泽的外交》,第20—21页。
② 有关到1877年为止的这一出版数字,根据贝奈特:《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附录Ⅱ和Ⅲ。关于拟译选书的官方政策,参看《广方言馆全案》,第32—33页。
① 贝奈特:《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第40—42页。
② 《广方言馆全案》,第20—23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70—171页。关于涂宗瀛,参看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辑的《清史》,第6册第4963页。
① 《广方言馆全案》,第52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77页。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第22页。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5第32—33页。《海防档·机器局》,卷3第17—19页。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卷30第8—9页。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210—213页。
② 洪煨莲:《黄遵宪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的译文及注释,《哈佛亚洲研究杂志》,卷18(1955年)第60页,引述了从李慈铭日记发现的有关陈兰彬的描述。
③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第28、30页。
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19—22页。《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6第13—14页。
② 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卷17第19—21、23页。第二批三十个男孩(1873年赴美)中,来自广东的还是二十四名。广东人在第三批(1874年)的三十人中占十七名,在第四批(1875年)的三十人中占十九名。徐润所列的名单说明,很多男孩的父亲受雇于福州、上海和天津的兵工厂和造船厂。参看拉法尔格所着《中国首批百名学生》中所列表格。
① 关于中文课程的最初计划,参看1872年3月1日核准的曾国藩和李鸿章联衔奏折所附的“清单”,见《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5第15页。关于李圭报告的综述,见洪煨莲:《黄遵宪的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的译文及注释,第62页。
② 关于区谔良的背景,见上引洪煨莲文第61页。
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第1—2页;《奏稿》,卷30第4—5页。
② 《船政奏议汇编》,卷12第9页。
③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第33页;卷16第3、35—36页;《奏稿》,卷82第20—31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229—230页。
④ 在被视为适合学生选修的其他科目中,有外交和国际法,参看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8第21页。
① 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233—235页。《船政奏议汇编》,卷18第21页。
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墓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
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墓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
十九世纪时,商人们来中国谋求利益。外交官和军人来到中国则谋求特权和让步。外国人中间唯有基督教传教士到中国来不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要给予利益;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那末,在十九世纪所有那些来中国冒险的人们当中,为什么传教士反而引起了最大的恐惧和仇恨呢?如果对这个问题有任何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是传教士深深地、不可避免地坚信这一主张:只有从根本上改组中国文化,才能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全都有这种信念。他们的区别不在最终目标,而在用以达到此目标的策略。他们的共同目标是使中国皈依基督教,而且他们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的。不论是新教和天主教,绝大多数传教士都不能容忍中国文化,但又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对它进行有意义的改造。他们乐此不倦地传布宗教信仰,有把改变世俗事务置于次要地位之势。虽然他们的人生观和宗教观十分保守,但是他们在中国舞台上的影响却与保守南辕而北辙。因为传教士对中国文化的要求特别苛刻,在中国人看来,他们是公然反对祖先崇祀的人。只有人数非常少的传教士,主要是新教徒,能够容忍、甚至欣赏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认为自己的任务与其说是破坏中国文化,不如说是来“完善”它。然而说来也奇怪,在这方面走得最远的传教士,正是那些极力主张必须对中国生活方式进行大整大改的人。
所以,虽然有些传教士集中力量抨击中国的古老制度,而另一些传教士则比较强调建立新制度,但是按照其使用的性质来说,所有传教士都向传统文化提出了革命的挑战。使许多中国人感到受威胁的正是这个原因,而不是任何其他原因。
感到受威胁的中国人有这么多,但不是全体中国人都这样。而且也不是无限期地感到受这种威胁。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西方的入侵问题开始在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越来越占有中心位置,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对于旧制度的信念变得淡薄了,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如果不是更早的话),许多人开始热望出现一个新的中国。这些新近具有改革思想的中国人对于仍在力图拯救中国人灵魂的“福音派传教士”依然怀有敌意,不过不如以前那样富有战斗性。但是,他们对于为拯救中国而工作了一个世代以上的“世俗派传教士”则表现了新的志同道合者的态度。甚至在一个短暂的、然而是热情的时期内,他们还变成了这种传教士的门徒。
因此,传教事业的影响极为复杂,如果只用一种观点来理解它,就只能模糊它的真正性质。实际上,传教事业有许多不同的影响,每一种影响都引起了中国人一些不同的反应。而且,这些影响和反应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时因地而异,这部分地反映了中国条件的变化,部分地反映了传教事业本身性质的演变。以下我们首先讨论传教事业性质的演变。
传教事业
传教事业
起源和早期历史
在近代中国进行的传教事业只是它的世界范围活动的一部分。这种活动由许多渠道形成:宗教的、文化的和民族的。当然,基督教始终主张全人类的得救,因而它具有传布教义的动力。但是,要使这种动力大规模地实现,必须具备某些历史前提。传教活动需要经费资助,需要组织指导。必须克服长途跋涉的技术障碍,正如必须克服妨碍传教工作中民族的和文化的障碍一样。尤其重要的是,许多西方人必须对非基督教世界有足够的关心,使他们愿意积极去参加拯救灵魂的工作。
罗马天主教
这些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方式,与现代欧洲文明兴起的历史,与它空前的技术发展和经济增长,与它想要发现和改造这个世界的强烈动机是分不开的。在蒙古人统治时代,早期的努力没有取得结果,此后天主教在华的传教活动在十六世纪八十年代积极地开始了,当时允许意大利的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年)进入中国。不久,其他天主教教派的传教士都加入利玛窦及其同事的事业,揭开了一个蓬蓬勃勃的工作时代。这个时期与后来在华传教活动的时期有几个主要方面大不相同。首先,虽然国籍和方法的不同造成了传教士之间相当大的不和,但他们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体现了教皇这个唯一至高无上的宗教权威的扩张。(1727年北京设立了一个小规模的俄国东正教传教士团,但是它的成员好象没有在中国人中间进行过任何福音传道工作)。第二,十七和十八世纪大批传教士(特别是耶稣会士)对中国文明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有些人甚至探讨过在基督教和儒教之间进行有成效的调和的可能性。第三,早期的传教活动没有外国军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