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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腐败 [0]

By Root 988 0
版权信息


Copyright © Leslie Holmes, 2015

Corruption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English in 2015.

This Bilingual Edition is published by arrangement wit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nd is for sal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SAR, Macau SAR and Taiwan, and may not be bought for export therefrom.

Chinese and English edition copyright © 2019 by Yilin Press, Ltd.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图字:10-2016-181号


书  名 腐败


作  者 【澳】莱斯利·霍姆斯


译  者 胡伍玄


责任编辑 於梅


出版发行 译林出版社


ISBN   978754477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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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你好小巴鱼

目录

CONTENTS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何为腐败?

第二章 腐败何以成为问题?

第三章 腐败能否衡量?

第四章 心理—社会解释和文化解释

第五章 制度相关的解释

第六章 国家能做些什么?

第七章 还能做些什么?

“牛津通识读本”已出书目

注释

序言

汪丁丁


经济的长期发展,有据可查的三千年世界经济史,在历史的“局外人”视角下,表现出两大模式。其一称为“稳态”,以1800年人均GDP为1单位,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1850年,大致围绕1单位波动,史称“马尔萨斯陷阱”。另一模式称为“过渡态”,1850年以来,被纳入“全球资本主义”潮流的地区,人均收入迅速攀升至12单位。尚未被纳入这一世界潮流的地区,人均收入依旧围绕1单位波动。也因此,这一模式又称为“大分流”。

上述的三千年世界经济史,在历史的“局内人”视角下,各区域之间有显著差异。人口稠密的区域,五百年兴衰,人去楼空,断瓦残垣。人烟稀少的区域,车水马龙,兴旺发达。究其原因,良治社会激活企业家潜能,是经济发展的通例。首先是“斯密—杨格”定律,由下列环节构成的良性循环:(1)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千百倍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被称为“国民财富的源泉”;(2)分工与专业化的深度,受制于市场的广度;(3)市场的广度,依赖于货币收入购买力的增长,货币收入购买力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上升。

因此,其次是“奈特—诺斯”命题:“政治的和经济的企业家精神是人类社会演化的核心驱动力。”这里的企业家精神同时表现为三大特征——敬业、合作、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市场广度的拓展,依赖于社会成员身上蕴含着的企业家精神在多大程度上被激活。良治,被定义为能够充分激活社会成员身上蕴含着的企业家精神的社会过程,有下列三项特征:(1)足够广泛的产权保护。这里,受到保护的,不仅限于君主和贵族的产权,而且扩展至平民百姓的产权。商鞅变法,取信于民而后效。保护产权是承诺,是社会契约,非有足够广泛的信任感而不能生效。足够广泛的社会信任,固非一日之功,却可毁于一旦。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这是复杂社会的通例;(2)充分自律的精英群体。“充分自律”可定义为“使足够广泛的社会成员有尚且满意的发展机会”。“精英”可定义为“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并且被社会认为是重要的故而拥有社会权力的社会成员”。精英可能丧失对于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的敏感性却依旧拥有社会权力,同时,未获得社会权力的社会成员可能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保持敏感性。这样的错位,称为“精英错位”,常见于转型期社会,也常成为社会瓦解的主因;于是,(3)足够高的社会纵向流动性。这里,“足够高”的含义是,首先,精英群体得以吐故纳新,从而长期保持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的敏感性。其次,社会各群体不致固化为“阶级”,从而不致形成摧毁社会根基的“阶级斗争”。

这本小册子,题为《腐败》,其实必须嵌入上述的整体框架之内,才可凸显它的意义。官员随意侵夺社会普通成员的产权,是腐败。利益群体操纵公共政策和立法机构以寻求超过公平份额的租金,是腐败。大公司运用市场权力阻碍公平竞争,是腐败。交易不诚,可演化为腐败。学术不端,可演化为腐败。假天下之名以谋私利,可演化为腐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非正心诚意而不能免于腐败。惟不忘初心最难,是以,在野党转而为执政党,最难免于腐败。又诛心最难,是以,抵制腐败,与其诉诸思想改造运动,远不如诉诸制度更为有效。然而,制度与行为,二者相辅相成,共生演化。广义而言,制度是群体行为之规约。有天下大同的群体行为,有退而求小康的群体行为,未见有悖于群体行为而能运行之制度,故而,在人类演化的目前阶段,“六亿神州尽舜尧”固不可求,遂常见与小康群体行为匹配的社会制度。此中深意,留待读者“沉潜往复,从容含玩”。

谨以此书怀念我的岳父——廉洁、无私的周实民先生

前言

今天这个时代,在一周的任何一天,翻开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份报纸,几乎都能发现腐败丑闻的报道,甚至不止一起。2010年底和2011年底,以英国广播公司的名义进行了两次调查,分别涉及26个国家(2010)和23个国家(2011)的2.4万多人;结果显示,腐败是全球公众谈论最多的话题,排在极度贫困、失业、食品和能源涨价、气候变化以及恐怖主义之前。这些民意调查发起时,大多数国家仍处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余波中,调查结果表明了腐败对当代世界的重要影响。实际上,盖洛普国际调查联盟之后(2013)又对69个国家的近7万人进行了另一项调查,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此项调查将腐败列为全球头号难题。

不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国民开始意识到腐败的严重负面影响,并要求当局采取行动。无视这些要求的政府,有可能自食其果。例如,2014年初乌克兰雅努科维奇政权被推翻,主要原因就在于公众感受到了i高度的腐败而心生怨恨;再比如2013—2014年泰国发生的民众骚乱,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政府也被推翻。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直到比较晚近的时候,即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社会才开始充分认识到腐败具有破坏作用,有可能造成毁灭性影响。也正因为这个问题如此重要,我才起意要撰写这一通识读本。

腐败研究无法边界清晰地被强行归入某一学科,本书的分析虽然篇幅不长,却用到了人类学家、犯罪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法学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成果。不过,目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范围极广,影响人数众多,如果只考察学者们的成果,那就大错特错了。书中同样考察了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领域反腐实务人员的重要贡献。

笔者研究腐败问题并从事此项教学已有30年上下,对于所有帮助我加深理解这一复杂现象的人们,逐一感谢是不可能的。这里我想特别感谢我在墨尔本、华沙和博洛尼亚教过的数百名研究生,在过去的许多年里,他们向我提出棘手的问题,与我分享关于腐败的经验和知识。也要感谢此项写作计划的四位匿名审稿人,若不是他们,本书的错误和疏忽就不止眼前这么多了;当然,对于眼下仍然存在的疏漏,责任完全在我。感谢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在近30年的时间中提供的可观资金,让我得以从各个方面研究腐败;感谢牛津大学出版社的安德里亚·基干、埃玛·马和珍妮·努基在此项写作计划付梓成书过程中提供的所有帮助。最后,感谢夫人瑞贝卡,她的爱和扶持一直不曾间断;在我长时间投身于研究工作、无比频繁地奔走于海外时,她的宽容和理解让我感激不尽。

莱斯利·霍姆斯

2014年8月

第一章 何为腐败?

自有人类以来,腐败就一直存在,并且一直是个难题。罗马帝国之所以衰落,腐败和一般性的道德腐朽被归结为主要原因,与此同时,为回应天主教会中被视为腐败的各种问题(包括不正当地兜售赎罪券),宗教改革以同样的广度兴起了。

从传统意义来看,腐败指的是道德上的瑕疵。这个词本身的拉丁语词源意指“糟蹋、污染、滥用或毁坏”,具体取哪种意思依上下文而定。许多世纪以来,腐败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在不同文化中也有不同含义。在宽泛意义上,腐败被用来形容对规范的任何不正当的偏离;在过去,以及今天的伊朗等一些国家,这一点通常与宗教规范相关。当代英语中已罕有此种用法,今天这个词主要指与个人的公共职务相关的不当行为,而我们这本小书的关切正在于此。不过,对于什么是不当行为,甚至什么才叫公共职务,是有争议的。围绕着腐败在当今的含义产生的各种争论,是本章的核心内容。

当前关于腐败定义的争论

反腐方面的努力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分析人士无法就什么是腐败完全达成一致。一种极端观点宽泛地认为,腐败和美一样,都取决于注视者的目光。另一种极端观点从法律角度看问题,认为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为腐败的行为或疏忽才是腐败。

这种定义上的混乱可以从两个重要的例子中窥见一斑。首先,在联合国自称的“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反腐工具”,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中,就没有对腐败进行定义。个中原因,主要在于公约的制定者们无法就定义达成一致。其次,世界上主要的反腐败国际非政府组织,即透明国际(TI),在20世纪的大多数时间内一直使用两个定义,而现在却变得态度模糊。在该组织广为人知的调查结果,即每年一度的腐败印象指数(CPI)中,直到2012年使用的都是引述最广的那个定义,即“为获取私利而滥用公职”。这一定义与世界银行等许多机构采用的定义相近,甚至完全一致。但是在所有其他场合,透明国际又将腐败定义成“为获取私利而滥用受托的权力”。两个定义之间的最大差别是,前一个要求涉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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