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美国政党与选举 [1]
但这种精英式选举制度在一代人之后便遭遇了挑战。随着19世纪上半叶的领土扩张、市场革命和西进运动的发生,美国的政治运作在内容和形式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选民队伍得到了第一次扩展。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访问美国的时候,各州正在经历“杰克逊式民主”潮流的冲击,凡人政治的时代开始兴起。在政党政治的压力之下,各州纷纷废除了对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虽然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的规定继续将女性和黑人公民排除在外,但一大批白人男性成为了选民的事实给托克维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选民队伍的第二次扩展发生在内战(1861—1865)之后的重建时期。主政的共和党人在党内激进派和黑人积极分子的压力之下,利用联邦政府掌握的权力,通过《1867年重建法》和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强制性地废除了各州对选民的种族歧视规定,将选举权赋予所有的黑人男性成年公民,美国民主也第一次突破了种族界限,成为一种跨种族的政治实践。1920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不久,第十九条宪法修正案的法案获得足够多的州批准成为了宪法的一部分,美国妇女因此获得了选举权,美国选民的队伍扩大了一倍。半个世纪之后,联邦宪法第二十六条修正案将选民的起点年龄统一规定为与服兵役的起点年龄相同的18岁,选民队伍得以再次扩展。经过四次扩展,选举权从最初的一部分公民享有的“特权”演进成为一种所有成年公民共享的普遍权利,整个过程经历了150年左右,选民参与政治的平等权利也逐渐成为衡量美国民主的“民主性”的一个指标。
值得强调的是,每一次选民队伍的扩展都是政治斗争的结果,而选民范围的扩大同时也会给选举制度带来冲击,迫使其发生变化。譬如,在19世纪上半叶的大众民主潮流的冲击下,总统选举人不再由州议会任命或推荐产生,而改由各州选民投票选举产生。这项改革其实是正在兴起的政党政治的重要成果之一。政党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需要扩大选民队伍,而扩大了的选民队伍则要求更直接地参与总统选举。20世纪初,在进步主义运动的冲击下,联邦参议员的选举也从各州州议会选举统一改为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此外,各州州长的选举与地方官员的选举也都随着选民队伍的扩大发生了变化,总的趋势是将原来一些通过任命而产生的官员改为由选民的选举而产生。由此可见,美国选举制度的“民主性”是随着选民队伍的扩展而逐渐增加的。
启示之二,政党是当代美国选举制度规则的实际制定者,并在推动美国政治走向民主化方面扮演了一个无可替代的主导者的角色。这听上去的确有些讽刺意味,因为政党政治正是建国者一代人所深恶痛绝并竭力避免的。在建国一代人的政治词汇中,“派别”(factions)与“党”(parties)是同义词,党派政治是追求私利的政治,对于追求共同福利的共和政府是极具破坏性的。但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指出的,在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度,不允许派别的存在是不现实的。为了防止派别联合起来形成对少数派利益产生威胁的“多数暴政”,制宪者们决定采用分权的设计,使得派别政治难以轻易地获取全部的政府权力。所以,这个“反多数暴政”的宪法大有“防患于未然”的意味,也明显地带有“反民主”的意味。然而,宪法投入使用之后不久,党派政治便产生了,包括麦迪逊在内的“国父们”甚至也成了第一政党体制的领袖人物。一代人之后,第二政党体制出现,开始构成梅塞尔所称的“现代政党”(modern political parties)的体制。现代政党政治中的政党不再是一种由上层精英组成的政治俱乐部,而是一种能够组织和吸引大众参与、拥有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并能组成跨州和全国联合的政治联盟。虽然联邦宪法从未提及过政党,甚至连暗示也未曾有过,然而相互对立的政党却在19世纪上半叶应运而生,并通过第十二条宪法修正案(1804年)、民主党的改革(19世纪20年代)、总统候选人提名制度的改革(19世纪30年代)和国会众议员选区制度的改革(1842年)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参与和组织选举,迅速而彻底地渗透到州和联邦的政治建制与运作之中,并发展成为美国民主和美国宪政运作的一种核心机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限于篇幅,梅塞尔教授没有机会在这本极简史中细致讲述这个精彩的故事,但他为我们勾画了美国政党体制所经历的几次转型,并特别提及因政党政治而被发明出来的新的选举规则。譬如,“胜者独占”(winner-take-all)和“团体制”(unit rule)规则都是在第二政党体制时期因为赢得竞争的需要而被政党“发明”出来的。“胜者独占”允许获得一州普选票的多数的政党收获该州所有总统选举人的选票,“团体制”允许一州的所有总统选举人作为整体参加总统大选,并在赢得普选票多数之后按政党意志统一投票。因为联邦制的缘故,选举规则由各州制定,随着全国性政党体制的形成,一州的政治实践很快通过政党体制被仿效,最终蔓延到全国。“相对多数获胜”(plurality)和“先获多数票者获胜”(first-pastthe-post)的实践也是如此产生的。再如,“两党制”(two party system)在今天被认为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美国政治实践,但它的出现既是政党竞争的结果,也是原始宪法对选举程序规定的结果。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的当选必须要赢得选举人团票数的一半以上,而总统选举人票数的分配又是根据制宪会议达成的妥协模式来分配的,即一州的总统选举人的人数是各州国会参众议员人数的总和,这样,为了赢得超过半数的总统选举人票,参选的政党必须集中所有的资源,尽力减少票源分散的情况,以获取超过半数的结果。所以,一系列相关规则的产生(包括“胜者独占”、“团体制”和“相对多数获胜”等)都是为了争取这个结果。政治竞争最终采用两党制,而不是多党竞争,最终也是为了集中资源以赢得选举。而“两党制”一旦形成,第三党便很少有机会在全国选举中获胜,这是因为当两党形成“你来我往”的均势政治之后,它们便会在包括选民资格、选区划分、选举进程和选举程序方面做出最有利于两党竞争的规定,并通过州立法机构将这些规定变为州法的一部分而加以实施;而当一州开始实施这样的规定,其他州则会继而仿效,从而将对两党竞争有利的竞选规则变成全国选举的通用规则。所以,新的选举规则的目标不是追求最大限度的民主,而是保证两党竞争的“公平性”。正因为这些规则的产生是两党政治共识的结果,也因为其长期的实施衍生出相应的政治文化,对这种规则的改革将是十分困难的,造成了梅塞尔在书末提到的“狐狸看守鸡笼”的困境。
启示之三,美国政党政治的核心目标是建构政治共识,将利益相关的选民群体组织起来,结成政治同盟,以赢得选举,而并非要求所有群体接受和服从一种永久性的意识形态。在梅塞尔笔下,美国两大政党(民主党、共和党)的使命和功能十分单一,就是赢得选举。为了赢得选举,一个政党需要围绕现实,从政治纲领、组织形式、选民动员和竞选技术等方面不断进行调整和重组。在第二政党体制时期,为扩大影响力,民主共和党人和国民共和党人竭力推动大众民主,无意中推动了第一次选民队伍的扩展。内战之后,共和党人为了保证新的宪法修正案获得南部各州的批准,将选举权赋予获得解放的黑人男性,实现了选民队伍的第二次扩展。在这两次选民队伍的扩展中,政党都使用了吸引人眼球的意识形态口号,但它们的主要动力来自现实的赢得选举的政治考虑。第二政党体制时代的民主党打出“大众民主”的口号,实际上意在挑战民主共和党上层的闭门政治。19世纪中叶建立的共和党最初的目标是阻止奴隶制向西部扩展,在内战和重建时期也曾扮演过“自由的新生”的建构者,但在19世纪后期的工业化中,该党为了赢得选举,选择成为都市资本和商业势力的代言人,抛弃了曾在重建时期充当其盟友的南部黑人。20世纪30年代,民主党则通过罗斯福的新政,以建立政府对民众的经济安全的保护为名,建立起新的政治联盟,将劳工阶层、黑人选民、妇女和南部保守的白人民主党人纳入其中。在20世纪50和60年代,南部白人民主党拒绝接受约翰逊政府的“伟大社会”设想,转身投向共和党,而共和党为了对抗民主党的政治联盟,则全面向右转,与南部白人政治势力和宗教保守派结盟,将自己变成现代保守主义的政治堡垒。从19世纪中叶到21世纪初,美国选举民主、共和两党对峙的局面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但两党的政治纲领却发生了多次变化,选民联盟也发生过多次重组,但万变不离其宗,政党的使命与目标是赢得选举。
这种以赢得选举为目标的政党政治使得美国政党在意识形态上经常表现出一种断裂性和混杂性。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政党会提出不同的政治思想,如19世纪上半叶民主党主张州权至上,辉格党人强调国内改造的经济思想,内战时代的共和党人宣扬“自由劳动”,进步时代平民党人提出“均贫富”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