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简明逻辑学 [0]
Copyright © Graham Priest 2000 Logic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English in 2000. This Bilingual Edition is published by arrangement wit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nd is for sal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ly, excluding Hong Kong SAR, Macau SAR and Taiwan, and may not be bought for export therefrom. Chinese and English edition copyright © 2013 by Yilin Press, Ltd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图字:10-2007-046 号
书名 简明逻辑学(中文版)
作者 【英】格雷厄姆·普里斯特
译者 史正永 韩守利
责任编辑 於梅
出版发行 译林出版社
ISBN 978754472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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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你好小巴鱼
目录
CONTENTS
前言
序言
第一章 效度:根据什么样的原因而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第二章 真值函数及其他
第三章 名称与量词:无名小卒是大人物吗?
第四章 摹状词和存在:希腊人崇拜宙斯吗?
第五章 自我指代:这章内容是关于什么的?
第六章 必然性和可能性:肯定是又会是什么?
第七章 条件句:每个“如果”里是什么?
第八章 未来和过去:时间真实吗?
第九章 身份和变化:事物永远相同吗?
第十章 模糊性:你如何在滑坡上停止下滑?
第十一章 概率:缺少基准组类的特例
第十二章 逆概率:你不会不偏不倚的!
第十三章 决策论:很高的期望值
第十四章 逻辑学史简述与进一步的阅读建议
思考问题
术语表
注释
前言
逻辑学是最古老也是最现代的学科门类之一。它始于公元前4世纪。比它更古老的学科只有哲学和数学,三者紧密相连。19和20世纪之交,逻辑学发生了变革,引入了新的数学技巧。过去的50年里,逻辑学在计算和信息处理方面起到了新的重要作用。因此,就人类思想和行为而言,逻辑学是一门中心学科。
这本书汲取现代逻辑学家的观点,对逻辑学作了简单介绍,但它并不是一本教科书。当今,这样的图书比比皆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想要探寻潜藏在哲学深处的逻辑学之根源。在此过程中,形式逻辑学也得到了阐释。
我在每一章的开始都提出了一个特定的哲学问题或逻辑难题。然后我指出了一种解决方案。这一方案通常颇为标准,但某些时候,却没有标准答案:逻辑学家之间仍有分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只是选取了其中最为有趣的一种方案。对于几乎所有的方案(无论标准与否),都可以提出质疑。每章结尾,我都指出了方案存在的问题。有时候,这些问题是标准的,有时候却不是。有时候,答案很简单,有时候,答案不一定很简单。目的是为了激励你来作出回答。
现代逻辑高度数理化了。我写作的时候试图避免涉及数学。只有最后几章需要用到一点中学里学过的代数。你会需要掌握一些新的符号,但是,跟学习一门语言的基础知识相比,这简直不值一提。符号简化了复杂问题,使你更容易弄明白。但要提醒一点:读逻辑学或哲学书可不同于读小说。有时候,你得放慢速度,仔细地阅读。有时候,你得停下来想一想,还有在必要的时候要准备好回头读上一段。
本书的最后一章论述了逻辑学的发展。在这一章里,我将前文叙述过的一些问题放到一个历史背景之下,指出逻辑学是一门活生生的学科,它一直在发展,仍将继续发展。这一章也给出了推荐书目。
本书有两个附录。第一个是术语和符号表。你忘记名词或符号的意义的时候,可以查阅一下。第二个是每一章的相关问题,你可以用它来测试一下你是否理解了每一章的要点。
本书追求广度而非深度。每一章的论题都可以拿出来独立成书——真的,这样的书有很多。即便如此,本书里没有谈到的重要逻辑问题仍有很多。但只要你看完本书,你对逻辑学的基础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掌握,同时你也能理解为什么人们愿意思考这门学科了。
序言
鞠实儿
在我学习生涯刚开始时,父亲就对我说:“读书首先要细读序和跋,其中包含的知识会帮助你理解书的内容。”多少年过去了,现在轮到我来为书作序了,目的当然是为读者把握全书提供条件。
如何做到这一点呢?途径大致有二:其一,微观法。通过对其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揭示篇章间的前后关照,展现全书的结构,让人易于对书的内容入木三分。学人曰:慎思。其二,宏观法。借助一个超越其内容的“宏大”叙事,烘托出全书背景,由此催发阅读心态在时空中扩张,让人易于自我感觉登高望远。学人曰:反思。
《简明逻辑学》一书(以下简称本书)概要地介绍了现代逻辑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即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的基本概念,分别涉及到:命题演算、谓词演算、模态逻辑、条件句逻辑、时态逻辑,以及归纳概率逻辑和决策逻辑等多个逻辑分支。其中各个章节都起始于直观案例的分析,采用基于自然语言的论证阐述相关逻辑分支的主要原理,并且在内容上相对独立。因此,本书旨在给予初学者关于逻辑研究对象和内容的整体性观念。而一个整体只有放到另一个更大的整体中才能充分地显示它的整体特征。所以,本序言将采用宏观法,阐明逻辑的观念与谱系逻辑与文化的关系,以及逻辑学的问题与演进,进而展现作为本书主题的现代逻辑在逻辑谱系和人类文明中的作用和地位。
“逻辑”一词指称一类对象,逻辑学是关于逻辑的理论问题是:被称为逻辑的那一类对象是什么,即逻辑是什么?按“词的意义就是它的用法”这一标准,研究者必须按照词的实际用法来回答问题。回答这一问题有两种方法:其一,考虑某个人或某群体对该词的用法。由于这涉及到如何选择研究对象,故可称为主观法。其二,考虑在使用该词的广泛人群中该词的各种不同用法。由于对研究对象的限定独立于研究者的态度,故可称为客观法。此处主观与客观之分不具褒贬之意。由于本序言采用宏观法,试图超越某个研究者和流派,给出逻辑及其理论的整体图景,所以运用客观法探讨“逻辑”一词的意义。不过为了避免任意性,我们主要考虑人们时常使用的各种用法。
虽然观点不尽相同,包括本书作者在内的许多逻辑学家都对“逻辑”一词的各种用法进行了讨论。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德国的西方逻辑史家肖尔兹(Scholz),在《简明逻辑学史》(张家龙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出版)一书中,他使用“逻辑”一词分别指称六种不同的逻辑类型。第一种是起源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形式逻辑的古典类型,本书第14章将谈及它的历史地位。第二种是所谓的扩展的形式逻辑,它由王港逻辑的作者(1662)和兰贝特(Lambert)(1764)在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系统中加入方法论、语义学和认识论等新东西而成。在第三种用法中,逻辑指最广义的获得科学认识的工具的理论。第四种类型可称为归纳概率逻辑,本书第10章至13章专门对它进行了介绍。第五种是思辨逻辑,它的代表是黑格尔(Hegel)和康德(Kant),在前者看来,逻辑是关于自在自为的理念的科学,主要涉及到本体论和认识论;后者主要研究判断的认识论内容。第六种就是起源于弗雷格(Frege)和罗素(Russell)的形式演绎逻辑的现代类型,包括经典数理逻辑及其扩展系统,如模态逻辑系统等,和非经典逻辑系统,它恰是本书介绍的重点。
近三十年来,北美和欧洲的逻辑学家已经发展出逻辑的一个新分支——非形式逻辑,它是分析、解释、评价和构建日常论证的规则。它之所以被称为“非形式”,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则并不依赖于形式逻辑的有效性概念,而是建立在语用合理性概念的基础上。为了分类的完整性,我们称上述逻辑中以有效性概念为基础的逻辑为形式的逻辑,它主要包括传统的亚里士多德演绎逻辑和现代演绎逻辑等;其余的称为广义非形式逻辑,它主要包括非形式逻辑、归纳逻辑和思辨逻辑等。值得一提的是:当我们发明一种被我们乐意称之为逻辑的东西时,“逻辑”一词也就有了另一种用法。问题只是这种新的用法在多大程度上为人们所使用。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转向西方文化之外更为广阔的天地。在讨论非西方文化或比较西方和非西方文化时,人们常常提及如下词汇:中国古代逻辑、印度佛教逻辑和伊斯兰逻辑,甚至还有阿赞得(Azande,一个非洲黑人部族)逻辑等等。相对于西方传统,中华文明背景下的逻辑具有不同的目标、主导推理类型和推理成分的分析,例如墨家逻辑。绝非巧合地,人们也发现起源于印度文明的佛教逻辑与隶属于西方文明的逻辑具有实质的区别。一些学者指出:人类学家对偏远地区居民思维习惯的研究揭示,我们所接受的逻辑规律只具有局部而非普遍的权威,某些边远地区居民具有与我们不同的逻辑。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后期著作甚至包含这样的想法:可能存在与我们不相容的语言游戏或生活形式,它使用的逻辑规则和推理程序与我们所认可的有实质的区别。这一切表明:“逻辑”一词可用来谈论非西方文化中的那些与西方文化中的逻辑不同的东西它向我们暗示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同的文化可以有不同的逻辑。由此可得如下逻辑谱系:
上述谱系枚举了“逻辑”一词的已知主要用法,它是否能看作“逻辑”一词用法的枚举定义?是否能够从中抽象出各种用法的共同特性,从而给出“逻辑”一词的本质主义定义?我本人在《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一文中(《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得到的结论表明:即使仅仅针对谱系中西方逻辑这一部分传统的逻辑定义也无法给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进而给出一个局部适用的定义,更不用说满足整个谱系了。退一万步,假定我们能够给出“逻辑”一词用法的严格定义,使之覆盖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