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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民族主义 [3]

By Root 995 0
有关系,乃是因为这个孩子系他们所生,由此被认可为他们的后代。更广泛的血统关系也得到承认,结果有了姑姨、叔舅、堂亲表亲之称。

这一事实并不是说这样的观点更可信,即德国人是古代条顿部落的后裔,或者日本人是天皇的后裔,或者有一个汉族存在。所有的民族都是经过长时间不同人口的融合形成的,而且所有的民族都有外来移民。尽管移民要变成一个民族的成员,通常必须经过一个“自然化”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被改变成仿佛他们就出生在那个民族的领地内一样。

出生地这一焦点,让民族以亲属关系群体的形式延续着。民族和民族主义领域的多产学者安东尼·史密斯试图在论述中捕捉亲属关系这一点,他恰如其分地把它归结为民族中的“族裔”成分。

和民族相似,人生来也属于一个族群。因为这一出身特点,族群和民族常常被认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社会关系。尽管如此,这两种形式的亲属关系都包含其他文化传统,如语言和宗教,这些文化传统是社会关系之间的界限。族群和民族有时很难清楚地区分开来:族群往往强调自己是一个所谓共同祖先或一群祖先的后裔,好像这个族群就是一个大家庭;而民族注重的是世世代代在同一领地内繁衍生息。重要的是认识到,亲属关系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因为它是相互关联这一认知方式的结果。通常,任何民族都包含很多族群。

民族是一个具有亲属关系的共同体,具体地说,是其成员之间由于出生境况相同而形成的密切相关、占据广阔领地、有时间深度的共同体。“共同体”指的是个体某种程度的自我意识,比如一个人认为自己由于出身而必然地、持续地和其他人相关联。“共同体”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家庭,一个人总是和这个家庭的其他成员相互关联,尽管家庭成员之间会有矛盾。理解民族的重要一点就在于要懂得这种把一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紧密相连的关系,不仅存在于家庭,也存在于领地广阔的现代民族中。

有人认为,由于这种持久的密切关系,民族标示了无任何冲突的联合体的一种田园状态。这种对民族的浪漫理解,可见于18世纪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和19世纪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的作品中。然而,没有一个共同体是毫无冲突的。即便在一个家庭里,也会有嫉妒和仇恨。乡村常被视为浪漫共同体的典型而极具吸引力,其中也因为有多种不同的观念而导致冲突。有朋友,有敌人,各个团体因为从事不同的经济活动、追求不同的利益而相互区分,如农民和商人,通常还有互相争斗的家族。

与这种对民族的浪漫理解不同,民族内各成员所追求的目标都不尽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1759)中精妙地捕捉到了这些相互矛盾的追求。他评论道:

有许多诚实的英国人,就个人来说,他们丢掉一个几尼[2]比国家丢掉梅诺卡岛更让他们深感不安。但是,如果保卫这个要塞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他们宁愿上千次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愿由于自己的过失而让它落入敌人之手。

问题是如何解释私人利益和自我牺牲这两种情感的共存。

人类的行为似有许多无可比拟的目的。甚至人们对一些问题——比如“美丽”——的理解也无法用实用性来衡量。尽管如此,人们仍可以同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每一种伙伴关系,都出于某种利益而结成”,从而单独考虑民族的定义功能。然而,单独考虑这一定义功能本身就是一种抽象,它掩藏了民族形成中无法避免的多种不同因素,掩藏了任何一种社会关系持续存在的诸多因素,比如对主宰他人的权力的角逐。强调了这一限定条件之后,民族的特点就围绕着“我们”和“他们”在分类上的区别特征,这种特征来自对出身情况赋予的意义,是由于降生在民族的领地上而形成的关系。因此,那个“我们”便为民族添加了一层亲属关系,意味着生命在一片共同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而且这种地域观念代代相传。

爱国主义

对生存力的极力关注,表现在设定各种各样的限制和界限,以区分相应的、表明各种不同生存力的社会关系。人们在自己和别人的孩子之间划分界限,人通常不像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别人的孩子,也不像爱自己的民族那样爱另一个民族。人在认可和热爱所谓自己的东西方面的局限性,是人对自我生存极力专注的结果,这其中既有生物的,也有文化的成分。人用“爱国主义”这个词来标示对自己民族的爱。

“爱”这个词被广泛用来指人对民族的依恋,其实并不完全达意,因为我们也用同一个词描述对情人、孩子、朋友和神的依恋。事实上,有些人还真诚地爱着全人类。这个词的广泛应用,表明在这些形式的爱中,个人都为他者放下——或“超越”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但是,正确理解这种种依恋的特点,不仅应该考虑其共有的、超越自我的行为,还必须考虑这些依恋的不同对象。因此,也许把爱国主义理解为忠于在一个领地内生存的共同体会更有意义,这样可以把一个人对情人或孩子的爱与对民族的“爱”区分开来。人对自己的民族怀有爱国之情,常常有不同的原因。因此,一个具体民族在其历史形成中包含的因素也是不同的。比如,一个人忠于自己的民族,可能是因为它的律法、习俗或宗教。对应于这些不同因素,通常有关于民族的许多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观点。然而,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是,个体常常偏爱自己的民族同伴。

这种偏爱,不必表现为憎恨那些非本民族成员的人,或者对他们持有偏见。爱国主义不必否定民族成员不断变化、各不相同的追求,也不必拒绝接受民族成员关于民族的不同理念。这常常是民族主义的表现。从爱国主义包含的人对国家兴旺的责任感来考虑,它其实为解决民族各个成员间的分歧,提供了一个基础。其中包括合理协商,找出折中意见。它也出于对促进国家兴旺的关心,解决成员间在民族应如何发展方面的分歧。通过折中的方法解决这些分歧的过程,就是政治。关心民族的兴旺,包括愿意协商和解,是民族成员间文明相处的关键,也使政治成为可能。

当人把世界分成两个互不相容、不断争战的阵营,将自己本民族和所有其他民族对立,把后者视为自己不共戴天的敌人,就产生了与爱国主义截然不同的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拒绝接受文明方式及其对分歧的包容,试图消除一切不同的观念和兴趣,以维护关于民族历史及现状的一家之言。例如,法国民族主义包含的理念也许是,要成为法兰西民族的良民,一个人必须憎恨英格兰和日耳曼的所有事物;不这么做的人,都非“真正的”法国人。

民族主义丝毫不懂得折中;它试图扫除总是在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许多复杂情况。作为一种系统的、不妥协也不现实的世界观,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出现较晚。例如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所著《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1808),以及后来一些作家如德国历史学家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1834—1896)和法国记者夏尔·莫拉斯(1868—1952)的作品。或许在更早时期的作品中已经可见这种意识形态的潜伏。例如,罗马老伽图(公元前234—前149)曾记录过对所有希腊事物的憎恨。

民族的形成

民族占据相对广阔的领地,表明它在寻找和建立一个媒介。它一边是岌岌可危的、孤立的部落或城邦,可能被更大的社会群体征服;另一边是显然无可逃避的、官僚暴政体系之下的帝国统治。民族共同体占据一定的领地,拥有共同的文化和对这种文化的尊崇,为夹缝中的民族自治创造了条件。欧内斯特·勒南在《什么是民族》这篇论文中写道:民族的存在,意味着以前各类人口因为很多共性长期聚居在一起,也意味着在一片领地上生活的人们因为有共同的习俗和法律而紧密相连。

民族因而具有两面性。如法国社会学家多米尼克·施纳佩尔所述:一方面,民族渴望自己的领地持久存在,注重领地内由出身情况决定的社会关系;这筑就了民族是一定领地范围内的亲属关系这一特征。我们可以把两面性中的这一面归结为,民族是对一个有限制性的传统的接纳,这种传统把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区分开来。另一方面,民族的形成,也指原先不同的地区合并为同一民族的领地,以及各地区相应的人口合并成一个民族。这种合并由多种因素引起,例如历史流传下来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对民族自身的理解,有关土地的法律,统一的宗教,通常统一的语言,以及让这个民族长期持续下去的、各种机构组成的权威中心(如伦敦是英格兰的中心,它有国会这一机构)。两面性中的这一面,代表人类行为的一种大幅度的创新趋势,即用当地法律、共同的文化和对领土范围内民族的忠诚——爱国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当地以往的习俗。民族代表传统和创新之间一种艰难的平衡。

民族领地往往覆盖多个不同地区。范围较小的乡村、城市和地区持续存在,被其居民视为民族的一部分。因此,统一的民族文化只是相对的;它很少统一到让乡村、城市和地区居民不再认为自己是自己家乡的人。然而,在爱国主义热情膨胀时期,如战争期间,乡村、城市和地区的居民的民族之情就会成为主导。但这种情况也只是时断时续的。

由于民族呈现的只是相对的文化统一,常常很难把它和其他领地上的社会群体划分清楚。人们总想避免这个困难,因而按照文化统一的程度,形成各种标准,把一种形式的领地关系和另一种区分开来。举例来说,概念上似乎有些含糊不清的“族群”(ethnic groups),并不具备权力中心或各种机构来维持其统一的文化,应该把他们和文化上相对统一的民族区别开来。比如古代远东地区的阿拉姆人,或早期中世纪汪达尔人、阿瓦尔人和皮克特人,甚至文化上更具连贯性的社会,如古代希伦人或苏美尔人。尽管这些划分不无益处,但应避免对此过分强调。因为历史上民族形成的过程从来都是复杂的,这就使此类划分在任何具体情况下都较为困难。例如,大不列颠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人们该怎样定义它呢?库尔德斯坦、克什米尔或魁北克应该叫作地区、族群、“民族前身”,还是民族?

这些问题反映的复杂性,表明我们研究的是对自我理解的曲折过程,亦即在总是较为复杂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共同的自我认知,即集体自我意识。

再说回来,我们使用的“民族”一词,表明一个相对统一的地域文化长时间持续存在。因此,让这种文化持续存在的一些因素是可以确定的。民族需要相对广阔的、有疆界的领土,或代表这一领土的形象,这通常包括自封的名字、权力中心(含有各种机构)和通常建立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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