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文学理论入门 [9]
这种分析当然很有趣,而且也很可能是真实的。作为一种分析法,它很有吸引力,但这种方法涉及从阅读(“细读”)到社会政治分析的转移。阅读就是对每一点叙述结构都保持敏锐的注意,并且着力研究意义的错综性;而社会政治分析则认为一个给定时代的所有连续剧目都具有同样的意义,都是社会结构的表述。如果文学研究被归入文化研究,那么这种“表征型解读”就可能会成为规范,而文化对象自身的特性就可能被忽略,同时文学使用的解读实践(在第二章探讨过)也会被忽略。悬置对直观可知性的要求,愿意探讨意义的界限,准备面对语言和想象创造出的出乎预料的结果,以及对于意义和愉悦是如何产生的怀有兴趣——所有这些做法不仅对解读文学很宝贵,而且对思考其他文化现象也很宝贵,尽管这种解读实践是在文学研究中产生的。
目的
最后要讲的是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目的。从事文化研究的人常常希望当代文化的研究能够成为一种对文化的介入,而不仅仅是一种描述。《文化研究》的编辑们是这样说的:“文化研究因此而相信它自己的知识成果是应该,而且能够,创造变化的。”这种声明与众不同,不过,我认为它很能说明问题,即文化研究并不认为它自己的知识成果将会创造变化。如果那样讲,就无异于自吹了,更不用说有多么幼稚可笑了。它相信的是它的成果“应该”能改变现实。就是这种思想。
“对不起,先生。陀思妥耶夫斯基不该在夏天里读。”
从历史上说,研究通俗文化的思想和使一个人的成果成为一种政治介入是紧密相联的。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英国,研究工人阶级的文化就有一种政治内涵。英国似乎是一个民族文化身份与高雅文化的丰碑连在一起的国家——只要想想莎士比亚和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就知道了,所以研究通俗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反抗的行为。而在美国就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个常常用反对高雅文化来解释其民族身份的国家。像任何能说明美国性的作品一样,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以哈克·芬为躲避萨莉姨妈对他的“文明开化”出逃到自己的“国土”为结尾。芬的身份是建筑在逃避文明文化的基础上的。美国人传统上就是逃离文化的人。当文化研究把文学作为上层精华诋毁时,很难把它与资产阶级平庸主义长期的民族传统区别开来。在美国,回避高雅文化而研究通俗文化算不上政治的激进,也算不上反抗的姿态,它倒更能称得上是一门大众文化学科。美国的文化研究与英国不同。它与激励文化研究的政治运动很少有关联,倒是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信息资料丰富的、跨学科的领域,但是仍然是对文化实践和文化再现的学术研究。文化研究“应该是”激进的,但是那种认为在激进的文化研究和保守的文学研究之间存在对立的想法缺乏依据。
区别
关于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关系的争论充满了对精英统治的抱怨和认为研究通俗文化将会给文学带来灭顶之灾的指责。面对一片喧嚣争吵,区别开两组问题会对我们有所帮助。第一组是关于研究一种或另一种文化对象的价值问题。研究莎士比亚而不是肥皂剧的价值已经不再是想当然的,而是需要论证的:比如说,在知识和道德观的培养方面,不同种类的研究能够取得什么不同的结果?要论证这类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德国纳粹集中营的指挥者们有的也是文学、艺术、音乐的鉴赏家。这就使要说明某一类研究能取得什么结果这样的尝试变得复杂了。不过,这类问题是我们应该迎头面对的。
另一组问题包括研究各类文化对象的方法——不同的解读和分析模式的利弊,比如是把文化对象作为错综的结构去解读呢,还是把它当作社会整体性的表征来解读?虽然鉴赏性的解读一直与文学研究联系在一起,而表征分析的方法与文化研究联系在一起,但这两种方法对于两种文化对象也都是适用的。细读非文学作品并不意味着要对它做出美学的评价,而对文学作品提出文化方面的问题也不说明这部作品就只是一份某个阶段的记录文件。我在下一章将进一步阐述解读的问题。
第四章 语言、意义和解读
文学到底是一种专门的语言,还是语言的一种专门用途?它是以特殊形式组织的语言,还是语言被赋予了特殊的权力?我在第二章里论证过,简单地选择一个或另一个答案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因为文学既包含语言的各种特点,又包含对语言的一种特殊的关注。其实这个争论所表明的关于语言的本质和作用,以及如何分析语言一直是理论的中心问题。通过关于意义的问题可以集中一些主要的议题。那么关于意义的思考包括些什么呢?
文学中的意义
以我们在前面做文学处理的两行文字为例,这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两行诗:
秘密坐在其中
我们围成一个圆圈跳舞、猜测,
而秘密坐在其中通晓一切。
这诗的“意义”是什么?应该说要了解文本的意义(这首诗作为一个整体)和了解一个词的意义之间是有区别的。我们可以说跳舞是“做有韵律的、有样式的连续动作”,但这个文本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你可以说它暗示人类行为的无意义性:我们只是围着圆圈转来转去,我们只能猜测。不仅如此,这首诗押韵的音节和它完全明白它在做什么的口气把读者引入一个对跳舞的猜测和思索过程。这个结果,即文本所激发起来的思索过程,就是它的部分意义所在。所以,我们有了一个词的意义,同时又有了一个文本的意义,或者叫文本激发起的思索,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之间存在的即为这一段言语的意义,也就是在一定场合下说出这些词的行为的意义。这段言语所呈现的是一种什么行为呢?举例说,它是警告,还是承认,是悲哀还是吹嘘?这段言语里的我们指谁,“跳舞”又指什么?
如此说,我们不能只问“意义”是什么。意义至少有三个不同的范畴,或者叫层面,即词的意义、一段言语的意义和一个文本的意义。词可能会有的各种意义构成一段言语的意义,这段言语又是讲话人的一个行为。(反过来,词的意义又是从它们在言语中可能做到的事情中得来的。)最后是文本,在这首诗里,它代表一位不相识的说话者做了这谜一般的发言。文本就是作者建构的东西,它的意义不是陈述,而是它做了什么,它给读者什么潜在的影响。
我们有各种不同的意义,但有一点可以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那就是意义的基础是区别。我们不知道这个文本中“我们”指谁而言;只知道这个“我们”是针对“我”一个人,针对“他”或“她”、“它”、“你”、“他们”而言的。“我们”是某个未定的群体。这个群体包括我们认为可能会涉及的任何说话者。那读者是否也包括在“我们”当中呢?“我们”是不是指除秘密之外的任何人,抑或它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试图解读一首诗时,这类难题总会出现。我们掌握的只是对比的差别和不同。
关于“跳舞”和“猜测”所能说的也大致如此。这个文本中跳舞的意义取决于我们把它与什么相对照(“跳圆圈舞”与“笔直向前”相对照,或者与“静止不动”相对照),“猜测”则与“知晓”相反。思考这首诗的意义实际上是在对照比较,或者叫找出区别,赋予它们内容,再从中做出推断。
索绪尔的语言理论
语言就是一个差异的系统。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在20世纪初就提出了这个观点。他的著作在近代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语言的每一个成分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它独立的特点,正是因为在整个语言系统中它与其他成分有差异。索绪尔提出了这样一个比喻:一列火车,比如是一列上午8点30分伦敦至牛津的直达快车,其独立特点是存在于整个列车运行系统之中的,如列车时刻表所标明的一样。所以8点30分伦敦至牛津的直达快车才与9点30分伦敦至剑桥的直达快车和8点45分牛津市内车不同。这里要考虑的并不是某一列火车的具体特征,不是它的发动机、车箱、它的具体运行路线,以及它的车组人员等等。这些都会有所不同,还有发车和到达的时间也不会一样,火车还可能发车晚点或到站晚点。使这列火车具有特点的是它在列车运行系统中的位置:这个位置决定了它就是这列车,因为它与其他列车相对立。索绪尔对于语言符号就是这样讲的:“它最精确的特点就是它是别的语言符号所不是的。”同样,字母b的写法,只要它不与其他字母混淆起来,比如不与l、k或d混淆起来,那它就可以有无数种写法(想想不同的人的不同笔迹)。关键不是某种具体的形式或内容,而是差异。只有差异才使它具有意义。
索绪尔认为一种语言就是一种符号系统。关键是他所说的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本质。这意味着两点:第一,符号(比如一个词)是一种形式(“能指”)和一种意义(“所指”)的结合。形式和意义的关系是遵循程式的,而不以自然的相似为依据。我坐的这个东西叫椅子,但完全有可能给它一个别的什么名称,比如叫wab或者叫punce。是英语的程式,或者说规则使它是椅子,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在其他语言中,它还会有完全不同的名称。我们想到的例外只是那些“象声词”。象声词的发音似乎是模仿它所表示的事物。比如狗叫的声音是bow-wow,蜜蜂的嗡嗡声则是buzz。象声词在不同的语言中也是不同的,比如法语中狗叫的声音是oua-oua,嗡嗡声用bourdonner表示。
索绪尔和现代理论都认为更重要的是符号任意性的第二个方面:能指(形式)和所指(意义)本身各自是声音层面和思维层面的程式化的划分。不同的语言对声音层面和思维层面的划分是不同的。英语把chair、cheer和char在声音层面上区别开来,把它们作为表示不同意义的不同符号,但它可以不必如此——这些也完全可以是同一个符号的不同发音。在意义层面上,英语把“椅子”和“板凳”(不带靠背的椅子)区别开来,但允许所指或“椅子”的概念包括带扶手和不带扶手的座位,而且也可以包括硬面或软面豪华的座位,而这两种差异本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索绪尔强调,一种语言不是为存在于语言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