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识读本:文学理论入门 [7]
通过与那些人类智慧启迪者的思想和言语进行交流,我们的心与整个人类的感情合奏一个节拍。我们发现没有阶级、政党或者信仰的区别能够消灭天才吸引和教育世人的力量,而且在人类忧虑、经营和争吵的低级生活的烟雾和动荡之上,在一片喧嚣和混乱之上有一个清澈而又明亮的地方,那就是真理存在的地方,所有人都在那里相会,并且以同样的方式交谈。
毫不奇怪,现代理论一直在对这种文学观点进行批评。批评的焦点集中在那种力图通过为工人提供这种通往“更高境地”的途径而把他们的注意力从他们困苦的现状中转移开来的、迷惑人心的骗术上。这种骗术就是通过向工人们抛出几本小说从而达到阻止他们再次挑起争议的目的。特里·伊格尔顿正是这样说的。不过,当我们深入研究那些关于文学是做什么的和它怎样作为一种特殊社会实践起作用的论证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很难调和的观点。
文学被赋予了截然相反的功能。文学是意识形态的工具吗?它是一套诱使读者接受社会等级制度的故事吗?如果那些故事把女人要想幸福就必须在婚姻中寻找说成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它们认为阶级区别是自然的,并且去描述一个情操高尚的女佣如何可能嫁给一位老爷,它们就是在使偶然的历史安排合法化。或者说文学是一个暴露意识形态,可以对其进行质疑的领域?举例说,文学以一种强大的、具有影响力的方式再现历史上给妇女提供的极少的选择机会。文学通过揭露这一点,提出不把它看作天经地义之事的可能性。这两种观点都具有说服力:文学是意识形态的手段,同时文学又是使其崩溃的工具。我们又一次发现了文学潜在的“特性”和使这些特性发挥出来的关注之间的错综的波动变幻。
在文学和行为的关系上,我们也遇到了相反的观点。理论家们认为文学鼓励独自理解思考,以此作为与世界联系的方式。因此文学与社会的和政治的活动不同,后者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变革,而文学最多不过鼓励超脱于,或者只是体会领悟那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最次也只是让人们被动接受现有的一切。但是,从另一方面说,文学在历史上就一直被认为是危险的,因为它促使人们对当权者和社会结构产生怀疑。柏拉图将诗人逐出他的理想国中,因为他们只能带来危害,而小说早就被冠以鼓动人们不满足现状,而向往新生活的名声——也许是大都市的生活,或者是充满浪漫色彩的生活,或者是革命生活。作品通过在不同的阶级、性别、种族、国家和年龄的人们中提倡认同而促进了一种劝阻斗争的“同伴情感”。但同时作品也可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公平意识,这种意识又使开展进步斗争成为可能。从历史的角度看,文学作品享有促成变革的声誉,比如哈丽特·比彻·斯托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在那个时代就是一本畅销书,它促成了一场反对奴隶制的革命,这场革命又引发了美国的内战。
我在第七章中会再次讨论认同和它的作用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与文学角色和叙述者认同起什么样的作用?目前,我们应该把文学所有的错综性和多样性看成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机制和社会实践。说到底,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一种机制。这种机制的基础是你能说出你想象得到的任何事情。这一点对于什么是文学很重要:因为不论什么正统思想、什么信仰、什么价值观,文学都可以编排出各种不同的、怪异荒诞的虚构故事来嘲笑它,戏仿它。文学一直具有通过虚构而超越前人所想所写的东西的可能性,从德·萨德侯爵那些描绘在一个行为产生于欲望不受任何约束的社会里会发生什么的小说到萨尔曼·拉什迪的《撒旦诗篇》(因为在讥讽和戏仿的语境中使用了神圣的名字和主题而引起了轩然大波)。任何看似合乎情理的东西,文学都可以使其变得荒谬不堪,都可以超越它,都可以用一种向其合理性和充分性提出质疑的方式改变它。
文学一直是一种文化精英的活动。它一直是一种“文化资本”。人们有时这样称呼它,因为学习文学等于是一笔文化投资,它可能会以各种方式给你以回报,帮助你进入社会上层。但是不能认为文学仅仅具有这种保守的社会功能。它不是“家庭价值观”的传播者。相反,从弥尔顿《失乐园》中撒旦反叛上帝,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中拉斯科尔尼科夫谋杀老妇人,可以说文学使各种罪恶具有了诱惑力。它鼓励抵制资本主义的价值观,抵制获取和支出的实用性。文学既是文化的杂音,又是文化的信息。它既是一种制造混乱的力量,又是一种文化资本。它是一种召唤阅读、把读者引入关于意义的问题中去的写作。
文学的矛盾之处
文学是一种自相矛盾,似是而非的机制,因为要创作文学就是要依照现有的格式去写作——要写出或者看起来像十四行诗,或者遵循小说程式的东西;但同时文学创作又要藐视那些程式,超越那些程式。文学是一种为揭露和批评自己的局限性而存在的艺术机制。它不断地试验如果用不同的方式写作会发生什么。因此,文学既是彻头彻尾的程式化的代名词,比如moon与June和Swoon押韵,少女总是漂亮的,骑士总是勇敢的;而同时文学又是十足的制造混乱的代名词,读者不得不努力在其中寻找意义。比如詹姆斯·乔伊斯的《为芬尼根守灵》里有这样一句话:“伊恩斯在一个空间里,它是一个大得令人生厌的空间,他一个人居住。”
我前面已经提过“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之所以出现并不是因为人们担心他们也许会把一部小说错当成一部历史书,或者把占卜饼上的一句话错当成一首诗,而是因为批评家和理论家们希望通过说明文学是什么来提倡他们认为是最重要的批评方法,并且摒弃那些忽略了文学最根本、最突出的方面的批评方法。现代理论中“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理论突出了各类文本的文学性。对文学性进行的思考就是把文学引发的解读实践摆在我们面前,作为分析这些话语的资料:把立即知道结果的要求搁置一下,去思考表达方式的含义,并且关注意义是怎样产生的,以及愉悦是如何创造的。
第三章 文学与文化研究
法文教授著书论述香烟或肥胖对美国人的困扰,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们分析双性恋问题,研究现实主义的专家们转而研究连环杀手。这是怎么了?
这里正在进行的就是“文化研究”,这是人文科学在20世纪90年代的一项主要活动。一些文学教授可能已经从弥尔顿转向了麦当娜,从莎士比亚转向了肥皂剧,而把文学研究抛到一边去了。这种现象又是如何与文学理论相关联的呢?
理论极大地丰富和激励了对文学作品的研究。不过,正如我在第一章里讲到的,理论并不是关于文学的理论。如果你一定要说这个理论是关于什么的“理论”,那么答案就是:它能“说明实践的意义”,能创造和再现经验,能构建人类主体——简而言之,它就像是最广义的文化。而令人吃惊的是,随着文化研究的发展,已经说不清它究竟跨了多少学科,对它的界定就像对“理论”本身的界定一样困难。你可以说这两者是一脉相承的,“理论”是理论,而文化研究是实践。文化研究就是以我们简称为“理论”的范式作为理论指导所进行的实践活动。有些搞文化研究的人对于“高深理论”抱怨不止。不过这也说明了一种可以理解的想法,就是不愿对永无止境的、令人感到惧怕的理论大全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文化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在本书中讨论的关于意义、身份、再现及能动作用的理论论证。
不过,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最广泛的概念上说,文化研究的课题就是搞清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里,在这样一个对于个人和群体来说充满形形色色的,又相互结合的社团、国家权力、传播行业和跨国公司的时代里,文化生产如何进行,文化身份又是如何构建、如何组织的。所以总的来说,文化研究包括并涵盖了文学研究,它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践去考察。但这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包含关系呢?在这一点上存在着许多争论。究竟应该把文化研究看作一个庞大的领域,从中文学研究能够获得新的动力和见解,还是说文化研究吞没了文学研究,并且也破坏了文学呢?要抓住这个问题的关键,我们需要对文化研究的发展背景有一点了解。
文化研究的兴起
现代文化研究有着双重血统。它最初是20世纪60年代法国结构主义(见附录)的产物。结构主义认为文化(包括文学)即一系列实践。应该对这些实践的规则,或者叫程式加以描述。有一部关于文化研究的早期著作叫《神话论文集》(1957),作者是法国文学理论家罗兰·巴特。这部著作对许多文化活动进行了简单的“解读”,从职业摔跤、汽车及洗涤用品的广告到神话般的文化对象,比如法国葡萄酒和爱因斯坦的大脑,等等。巴特尤其感兴趣的是,通过说明那些在文化中看似自然的东西,其实是基于偶然的、历史的建构,来破解“神秘感”。在分析文化实践时,他指出潜在的程式和它们的社会含义。举例说,如果你把职业摔跤和拳击做个比较,你就会发现这里有不同的程式。拳击手被击中时忍住痛苦,而摔跤手却十分痛苦地扭动身体,夸张地扮演俗套的角色。在拳击当中,对抗的规则在标明比赛不得超越界限这个意义上说是存在于比赛之外的。而在摔跤比赛中,规则完全是存在于比赛之内的,因为程式扩大了意义的范围,而意义又可以被创造:规则为被打破(公开地被打破)而存在,所以“坏蛋”,或者恶棍就可以毫不掩饰地暴露他的邪恶和缺少体育道德,而观众也被煽动,充满报复的愤怒。如此说来,摔跤提供的首先是一望而知的伦理道德满足感,因为善和恶清清楚楚地形成对立。巴特调查了各种文化实践,从高雅文学到流行时装和食品。他的例证促进了对各种文化形象的内涵进行解读,对文化的独特建构的社会功能进行分析。
当代文化研究的另一个源头是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雷蒙德·威廉姆斯的著作《文化与社会》(1958),还有伯明翰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创始人理查德·霍格特的《识字的用途》(1957)都力图复苏并进一步探索一种通俗的、劳工阶级的文化。因为文化被等同于高雅文学,这种通俗文化在此之前没有引起注意。这是一项恢复湮没的声音,从社会底层追溯历史的工程。它恰好与另一种文化理论相遇——欧洲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种理论把大众文化(与“通俗文化”相对立)视为一种强制的意识形态的组合,视为某些意义,它们起着把读者或者观众置于消费者地位,并为国家权力的运转进行辩解的作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