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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95]

By Root 85434 0
地。列侯分为三类:王族侯、对本朝有特殊贡献的功臣和外戚。这几类列侯的总数仅有公元37年的数字,分别为137人、365人和45人,共547人。③

每一位侯都在一个或几个县、乡、亭得到一块有一定户数的封地。朝廷希望侯与王一样住在自己的封地上,但这个规定难以实行。经官方允许住在首都的侯为奉朝请。后来这些侯按威望的高低又依次划为三等,即特进侯、朝廷侯和侍祠侯。④

侯不影响封地的行政管理,只从封地得到收入。管理他们家族事务的官员由中央政府指派。后汉允许千户侯或更大的侯有一名家丞和一批充当卫兵的庶子。对较小的侯只安排庶子。

所有的王、公主、公和侯当然都有大批仆人和奴隶作为随从,但这些人都是私人所用,没有官阶。

边境外的行政管理

后汉沿用建立属国的老习惯。属国不再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而是并入地方的行政管理之中。属国绝大多数人口不是汉族人,它们在北部和西部边境地区对匈奴和羌起着缓冲国的作用。属国由都尉统领,都尉最初是邻近郡守的下属,但从后汉中期开始,他的地位实际上与郡守相等。①

为了对付边界以外的邻居,中国政府任命了一批官员,视情况需要,或作为外交使节,或作为军事将领。公元33年永久性地恢复了护羌校尉,公元49年或不久的以后恢复了“护乌桓校尉”。两位将军指挥靠近边境的部队。每人接受一根称为节的权仗,使他成为皇帝的合法代表,他们受权不用等待中央政府的批准,可以采取独立行动。护乌桓校尉不只管理乌桓族的事务,还负责鲜卑的事务。他与北方“夷狄”在季节性市场上做买卖,特别是买马。②

公元50年,南匈奴与中国言和,皇帝把西北地区的大片土地割让给他们,同年任命一名使匈奴中郎将。这位官员也被授予节,总部设在鄂尔多斯地区的美稷县,成为中国在南单于朝廷上的主要外交代表。另外他还负责处理与北匈奴的关系。他在一名副校尉的协助下指挥骑兵部队和囚徒,后者因在边境戍军中服役而能减刑。①

后汉的开国皇帝拒绝在西域——主要是塔里木盆地和吐鲁番绿洲——重设都护府。随着对北匈奴采取进攻性行动,中国的态度改变了,从公元89年起,中国再次成为主宰中亚的力量。西域都护和戊己校尉经过一次毫无结果的尝试后从公元92年起再次被任命。②对这两个官衔的意义有争议。但他们都有下属的军官并指挥着几支部队。公元107年取消了西域都护一职,从此戊己校尉成为中国在中亚的主要代理人。一直到后汉结束,即使在公元2世纪中叶以后西域摆脱了中国的控制,仍继续在中亚任命这几种官职。

② 《后汉书》卷一,第58页。

③ 关于公元前106年设这些官员,见本书第7章。关于改刺史为“牧”的意识形态上的考虑,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66、263页。关于后汉头街的变化,见《后汉书》卷一下,第70页;《后汉书》卷八,第357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17页。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19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92页、181页注9。

② 组成帝国的行政单位及其附属机构的表,见《后汉书》(志)卷十九至二三。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1页。关于这些报告与记录的呈递,见镰田重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东京,1962年),第369页以下,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台北,1961年)第1卷,第257—268页。

① 关于盐铁管理的详细论述,见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4卷,第153页以下;《汉代的官僚制度》,第99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5页。

② 《后汉书》卷一下,第49页。本书第3章《汉代的中兴》。这里所举县的数字,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85页注77、注78。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2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2、3623页注2。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4页以下。

① 《汉书》卷十九上,第741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7页。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3卷,第22页。又见本书第2章《地方组织》和第7章《郡的下属单位》。

② 《后汉书》卷一上,第38页;卷一下,第61页;《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9页。

③ 数字见《后汉书》卷一下,第61—62页。后汉的这方面材料不如前汉完整,因《汉书》卷十三——十九有世系表,《后汉书》则没有相应章节。前汉的数字见本书第7章表12。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1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6页;又见本书第0章。

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77—78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43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四,第173页;《后汉书》卷十九,第720页。前汉“西域都护”一职的始末,见何四维:《中国在中亚:公元前125年至公元23年的早期阶段》(莱顿,1979),第79页注63;本书第6章《行政管理的安排》。

军队

后汉继续征兵。所有体格健壮的人到了23岁都在本郡作为材官(步兵)、骑士或楼船士(水兵)接受一年训练。他们还要当一年戍卒,或是作为京师卫尉统帅下的或诸王朝廷中的卫士,或是作为郡和边境的士兵。服兵役满两年以后,他们返回家乡,组成紧急时刻可以动员起来的地方民兵。从56岁起,参加民兵的人便不再担负任何职责。③

北军由驻守京城执行防卫任务的职业士兵组成。由于这支部队由五名军官指挥,故称为五校兵。后汉时期不再设南军。前汉曾把由卫尉指挥的征募的卫兵称为南军。北军由光武帝重新组成,公元39年定型。

五校分别掌管各自的营地,他们是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和射声校尉。除长水校尉的骑兵征自乌桓和匈奴以外,其余的士兵似乎都是汉族。长水校尉的头衔是一个时代错误。前汉享有这个官衔的军官曾驻守在长安东南方的长水岸边。后汉仍保留这个头衔,虽然其营地已移往洛阳。北军中侯监管五校及其营地。北军的全部兵力共有官兵4000多人。①

黎阳营位于洛阳东北方200公里左右的华北平原,属于首都外围的保卫力量。公元43年已有文献记载,它由1000名步兵和骑兵组成。公元110年在西北地区的渭河谷地建起两个附加的军营。②其中雍营恰好位于渭河中游的北岸,虎牙营位于渭河南岸,在更东的长安。二者显然为渭河下游的谷地形成一条连续的防线,但不一定总是有效。虎牙营于公元前140年被南匈奴、羌和乌桓袭击并摧毁。③

在前汉,关都尉在保卫赖以通过悬崖直达西北京都地区的关隘时起重要作用。这名军官监视着通过关隘的往来旅客并负责保护它们不致遭到除重大攻击以外的一切攻击。后汉的创立者把首都迁往洛阳以后,这个职务似已变得不必要,因此公元33年被取消了。但是皇帝发现来往于西北的行旅仍然很繁忙(特别是通过黄河正南面的函谷关),需要进行监督,因此他于公元43年再次任命了函谷关都尉。④

度辽将军一职在前汉从公元前77年至前66年只存在了12年。公元65年后汉重设这一官职并不再废除。与其头衔相反,度辽将军与东北的辽河毫无关系;他指挥的部队驻守在鄂尔多斯区黄河西北一曲的正北面。可以说他驻守了一段长城,他的部队就等于插在中国西北的南匈奴与中亚的北匈奴之间。主要目的就是防止这些部落再次联合起来。①

以上所详细叙述的武职属于和平时期和战时的组织。在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而动员民兵时,营的将领通常被授予将军的头衔。营划分为由校尉指挥的部,部划分为由军候指挥的曲,曲再次划分为由屯长指挥的屯。还有其他担负各种职责的军官,事实上很可能没有一支部队与别的部队完全相同。当为之招集的战役结束以后,民兵也就被解散。②

最大的一次遣散发生在内战快结束或结束以后。在转变为和平时期的军事组织的过程中,政府还免除了以前的战地军事将领之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再次授予某些军事头衔时,它们的性质已经改变,已经具有政治上的意义了。公元57年汉明帝恢复了骠骑将军的头衔,把它授给自己的一个亲弟弟。公元188年汉灵帝将此头衔授给自己的亲姨表兄弟。这两位任职者都不是真正的将军;他们得到的职位都是荣誉性的闲职。③

公元77年恢复了车骑将军的头衔。④在公元110年之前车骑将军在外进行征战,但是确定车骑将军的人选时则优先考虑皇帝的母系亲属,他们当中有两个人直接从这个位置晋升为摄政。公元110年以后,只有在战争的紧急时刻战地将领才被授予此职。其余时间此职只由皇亲国戚或宦官担任,因此车骑将军一职也成了为政治目的而设的闲职。

在国内战争时期,大将军的头衔被授给突出的军事将领,但后来就被免除了。公元89年重新采用这个头衔时,它已经成为摄政的同义语。第一位和最后一位大将军在行使政治职能的同时指挥着军事征战。其他的大将军则与军事事务不相干;他们在政治上被任命,以皇帝的名义控制政府。如表14所示,①后汉时期有七位这样的摄政掌权。大将军的品级与三公相同,但权力比三公大。他在洛阳的官署实际上成为按照习惯分成若干个曹的主要机构。

表14 后汉的大将军

③ 见《后汉书》(志)卷二八,第3624页注1,参看引自《汉官仪》的材料;鲁惟一,《汉代的行政记录》(剑桥,1867)第1卷,第162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一下,第53、55、66页;《后汉书》卷十八,第684页;《后汉书》卷二四,第859页;《后汉书》(志)卷二七,第3612页以下。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17页。

② 《后汉书》卷十八,第694页;《后汉书》卷五,第215页。

③ 关于这些打击,见《后汉书》卷六,第269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95页;《后汉书》卷九十,第2983页。三个营存在时,它们象北军一样,不仅为了防卫,还有进攻任务,它们曾多次对付外来侵略者及国内的叛乱。

① 《汉书》卷七,第23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71页);《汉书》卷十九下,第796、803页;《后汉书》卷二,第110页。

②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64页。

③ 《后汉书》卷二,第96页;《后汉书》卷八,第356页。

④ 《后汉书》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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