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607]
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期出现的许多专题文献汇编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编纂者往往不考虑编入的材料的价值,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读者自己能够确定的事。但是,现代读者必须对重要文集中的资料重新加以整理,逐一估计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尽管有大批合宜地按专题或按时期编纂起来的材料,却不可以不加选择地使用。
张居正和他的财政改革一直受到广泛的研究。关于这个题目,有中文、日文和西文的大量研究成果。从两部著作,一部早期的和一部较近的,可以看出这些研究的范围。朱东润的张居正传,是现代第一次企图按19和20世纪的西方文学传记风格用中文写的传记。它取用的资料范围很大,包括张居正的政治著作、书信诗和笔记,对这个人和他的时代描绘出一幅生动感人的图画。①利夫·利特拉普的专著《中国明代的地方政府:对16世纪时的山东省的研究》,联系16世纪的地方税制改革,对张居正财政改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这种地方史研究对朝廷中的财政改革讨论,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照。①
司律思的《关于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对1570—1571年与蒙古人缔结的条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的其他著作对此也有所论述。②
10 泰昌、天启、崇祯三朝,1620—1644年
作者 威廉·S.阿特韦尔
在20世纪研究晚明史的学者当中,有一个人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他就是谢国桢。谢国桢教授在他最近于北京去世之前的将近60年中,不断地发表有关中国17世纪的细致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其中有许多仍旧是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中的杰作。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晚明史籍考》(北京,1932年,及随后各版)和他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上海,1934年,及随后各版)。前者是一部有注释的书目,包括1100多种研究晚明史的原始资料,对研究这个时期是不可缺少的帮助。后者是对明末清初的政治活动的详尽研究,实际上已经成为对这个题目继续进行研究的出发点。他去世前不久出版了一本论文集,题为《明末清初的学风》(北京,1982年),它包括新的和显然是未曾发表过的有关17世纪的各种题目的文章。
虽然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了大量关于晚明史的重要著作,但文化革命的动乱严重地影响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幸亏最近几年有了好转。关于晚明的最新研究成果的提要以及一些书目详情,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伯克利,1980年),特别是第87至112页;见中国史学会编的《中国历史学年鉴》(北京,1981年—)有关明史的各部分;和季刊《史学情报》(1982年—),这也是在北京出版的。
台湾也出了有关晚明史的值得注意的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李光涛教授的作品。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明季流寇始末》(台北,1965年),他的《熊廷弼与辽东》(台北,1976年),和他的《明清史论集》(台北, 1971年)中几篇关于军事和政治史的论文。台北出版的《明史研究专刊》经常有关于晚明史的当前作品的报道。台湾、香港和人民共和国的出版社继续重印有关明史的各种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这个事实,对将来对这个时期的研究会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有些资料与本章所讨论的问题有直接关系。
像在中国研究的大多数其他分支那样,关于17世纪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丰富,而且质量往往很高。与晚期有关的这一研究成果的概述,见山根幸夫的《战后日本的明史研究动向:书目介绍》,载《亚洲年鉴》,38(1980年),特别是第104至110页、第118至123页。又见森正夫的《明代的士绅》和谷口喜之雄的《晚明的农民起义》,均发表在《亚洲年鉴》,38(1980年),第31至68页;有关的文章,见琳达·格罗夫和丹尼尔斯·克里斯琴编的《中国的政府和社会:日本人关于明清社会和经济史的看法》东京,1984年)。
40多年来,研究17世纪中国的西方学者对恒慕义编的两卷本《清代名人传略》(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深为感激。尽管书名引起误解,这部合编的巨著收入了不少晚明杰出人物的传记,附有简短的书目,指出在何处可以找到有关他们的更多的资料。富路特和房兆楹编的《明人传记辞典》,两卷(纽约和伦敦,1976年),补充了《清代名人传略》,但没有完全取代它。《明人传记辞典》仿照恒慕义的书,正如大家所推崇的那样,这是两部最重要的关于明史的西语参考书之一。另一部是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编写本章所用的许多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它都有简短的说明。特别参见第32至33页傅吾康教授对泰昌、天启、崇祯三朝实录和第38页对谈迁的《国榷》的讨论。
《明人传记词典》的杰出撰稿者之一贺凯教授,长期以来在讲英语地区被视为晚明史研究的非正式领袖。贺凯教授在本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发表一系列重要文章,在过去30年中他用许多时间研究错综复杂的明代政治和制度史。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有他的《宿州和魏忠贤的代理人:〈开读传信〉译文》,见《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京都,1954年),第224至256页;《晚明时期的东林运动》,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1957年),第132至162页;和《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斯坦福,1966年),特别是第152至234页。贺凯教授还编了专题论文集《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纽约和伦敦, 1969年),它包含一些论及17世纪制度史的重要方面的文章。
晚明史的其他领域也有专题论文集。关于思想史,见狄百瑞编的《明代思想中的自我与社会》(纽约和伦敦,1970年),和《新儒学的演变》(纽约和伦敦,1975年)。关于社会和政治史,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和卡罗琳·格兰特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伯克利和洛杉矶,1975年);和乔纳塞恩·D.斯彭斯、小约翰·E.威尔斯编的《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域和连续性》(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
过去几年,出版了三本英文的有关晚明史的重要专题著作:威拉德·J.彼得森的《匏瓜:方以智与思想变革的动力》(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希拉里·J.贝蒂的《中国的土地与门第:对明清两代的安徽桐城县研究》(剑桥,1979年);和杰里·登纳林的《嘉定义士:中国17世纪的儒家领导阶层和社会变迁》(纽黑文和伦敦,1981年)。两本新著也将大大地增加我们对这个时期的理解: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的《伟大的事业:满洲人在17世纪的中国重建帝国秩序》(伯克利和洛杉矶,1985年);和林恩·A.斯特鲁夫的《南明,1644—1662年》(纽黑文和伦敦,1984年)。
11 南明,1644—1662年
作者 林恩·A.斯特鲁夫
从书目的角度看,许多情况使得对南明的研究变得格外复杂。第一,从1644到1662年是一个非常动乱的时期,在广大的地理范围内,事件层出不穷。个人亲历的事件只占这些事件的一小部分,大多数直接参与南明政治和军事活动的人,没有活下来讲他们自己的故事或反驳别人讲的他们的故事。总之,这个时期的文字记录虽然很多,但极为零碎,而且可靠性成问题。事实说明了这一点,谢国桢的《晚明史籍考》是关于晚明和南明著作的主要书目指南,尽管它列出1100多种已知从17至20世纪一直存在的作品的名称,但我们却没有出自任何一个南明朝廷的一份原始文件。我们所有关于南明的奏议、圣谕、诏令、中旨等的内容的知识,全都来自私家的抄本。换句话说,有关南明的历史记载几乎全由各种各样别史、野史、外史或稗史组成——就是说,是私家的、非官方的、道听途说的记述,作为史料,在质量和价值上差别很大。
这与清方与南明斗争的资料恰成对比。只有政府文献和官方历史档案而无任何一种参与其事的人的第一手个人记述。由于这个明显的差别,就必须把我们找到的非官方的南明资料与清官方的资料小心地结合起来。许多顺治朝的官方文献,保存在北京的内阁档案馆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将其分10辑出版,名为《明清史料》。③但是,没有经验的探索者很容易迷失在这些卷帙浩繁的文献中,不如首先探索更易查找的顺治和康熙朝初年的实录,在七卷本《大清历朝实录》的第四卷,1964年重印。
我们只有明朝方面的非官方资料和清朝方面的官方资料这个事实,表明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这是造成书目问题和复杂性的第二个比较重要的情况。当然,清朝是胜利的一方,因而处于这样一种地位,可以用一个统一的帝国的权力和影响,操纵对征服时期的历史的阐述,使其为自己服务。清朝的官员显然感到,写奏议比写回忆录稳妥。但是,南明同情者的担心是对的:除非个人把他们所知道的事记录下来,希望后人终有一天会知道,否则明朝斗争的历史将烟消火灭。下面将提到,清朝当局确曾采取措施,企图改写和销毁有关南明的历史著作。但他们并没有雷厉风行和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因此,不同时期的不同作家、出版家和藏书家对检查和迫害的威胁,感受各不相同。结果,有些作品写成后立即发表,大多以传抄的形式流传(它们已辗转抄过许多次,有许多错误);另一些作品则被巧妙地藏起来,直到20世纪才重见天日。在流传的作品中,特别是印出来的作品,为了符合清朝的政策而进行改动的程度是难以估计的。此外,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使得许多作者匿名或者用化名写作,这样,作品的错误归属不大可能引起争论。这种情况在南明研究中引起无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