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1179]
我在这里将不从总体上去分析毛泽东的讲演,不过这一情节确实有助于估价实际上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一个主要部分,而那两篇文章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背景。首先要说的是,相当于《实践论》和《矛盾论》那一部分讲演,比那一著作的前一部分,显然更有独到之处,也更引人兴趣。此外,尽管毛泽东在1936年—1937年所看到的文章和苏联著作的译文常常相当详细地论述认识论,并且常常(像《实践论》那样)是在马克思哲学通论中相对接近结束之处出现,而毛泽东给予矛盾的这个主题以显著的地位,这在他可能得到的任何原始资料中都无类似情况。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有一部分论及对立的统一与斗争,否定之否定和有关题目,但是一般都很短,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像毛泽东的讲演那样放在最后,从而使得它成为整个课程的顶点和综合。
毛泽东给予矛盾这样突出的地位,无疑可以有多种原因。其中两个很自然地来自本章已概略叙述过的对他的思想的解释。一方面,他对辩证法的理解,有强烈的道家及中国传统思想的其他潮流的印记。另一方面,正如我一直强调的,他敏锐地意识到中国社会(换句话说,社会内诸矛盾)的复杂性和不明确性,并试图把这些见识结合进他的革命策略。这些特点的第一条,可能被有些人看成是他在理解辩证法方面的瑕疵;第二条则很可能被认作优点。接下去的对毛泽东的《矛盾论》的简略讨论,将首先论述的这两点中的一点,然后再论述另一点。
大连版的《辩证唯物论》共计110页,而他讲演提纲的第三章(《唯物辩证法》)竟占53页,从这一事实可以得到毛泽东重视矛盾的一点启发。相当紧密地与《矛盾论》相符合的这一章的这个部分(从第64页开始),大约有2.5万字,而《毛泽东选集》内的文本约为2.2万字。尽管两种版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其相符之处却足够接近,可以彻底地解决由阿瑟·科恩和别人提出的这种说法:毛泽东不可能在1937年写出这样充实的著作。①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讲演的这一部分比以前各节好得多。从本质上说,我以为答案在于毛泽东所处理的不仅是对他有吸引力的概念,他还要把它们具体运用到中国革命的现实中去。另一方面,《辩证唯物论》的第一章的很大一部分,不过是苏联作者所理解的希腊和西方哲学史的概要。在这里毛泽东只能照抄资料,不可能加上他自己的任何东西。
至于《矛盾论》的内容,毛泽东的辩证法的非正统性质问题,只是到1949年以后才变得尖锐起来,部分是由于同苏联人论战的结果,这样它已超出我们这里的讨论范围。简言之,一般认为苏联杂志(这些杂志在1950年赞扬过《实践论》)在两年之后没有理会《矛盾论》,因为这些杂志反对这篇文章暗含的对斯大林的至高无上理论权威的挑战。不容任何怀疑,这确实是个因素,但是,苏联人也完全可能觉得毛泽东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奇怪的、异端的。
在50年代,毛泽东多次抱怨《简明哲学词典》专门批评了他的有关矛盾的观点,有一次他解释说,他谈的是这一著作的第四版(1953年在莫斯科出版),他说它反映了斯大林的观点。苏联的批评意见,是生转化为死是“形而上学的”,战争转化为和平是错误的。①关于毛泽东老年时的辩证法的超传统的特点,有一点可以谈一谈,这时(在1964年)他抛弃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三条基本规律中的两条,其中之一是否定的否定。②毛泽东在1937年的观点多由派生形成,因而按照马克思主义总的来看也更为正统,不过可以争辩说,他已倾向于他25年后所遵循的方向。最明显的线索可能应在“对立统一的法则”是“思维的根本法则”③这一断言中去找;这句话似乎把这一规律置于比其他两条原则(否定的否定和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更高的范畴,后来这两条原则却为他所拒绝。④
毛泽东的讲演提纲的最早版本,间接提到列宁把对立的统一看成是“辩证法的核心”,⑤在1957年毛泽东又很清楚地引用了有关的片断,“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解释和发展”。①列宁的这段话出现在关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阅读札记里,而它所涉及的概括黑格尔的思想的那段话,既讲了否定的否定,也讲了量变到质变的转化。②
进一步探寻这一问题,不仅需要详细地讨论1949年后毛泽东思想的发展,还会把我们带向考虑严格的哲学问题,而远离本章主要对政治的关心。毛泽东对中国社会的分析,和他从而得出的理论上的结论才是我们关注的中心,它能帮助我们从哲学到毛泽东的思想的其他方面的顺利过渡。有人再三争辩说,以下主张甚至为科恩所接受,毛泽东对于辩证法这一科学的最为突出的贡献,在于他详尽地阐述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两个概念。首先,我愿意提出,毛泽东运用这些范畴可以直接与他对中国现实的细致的理解联系起来。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家,在马克思本人观察过的,被理解为不断向两极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那种类型的社会里,就哪些是阶级间的基本矛盾,或哪些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间的基本矛盾来说,本不应该产生疑问。广而言之,直到这一冲突为革命所解决时为止,这一模式可望或多或少保持不变。另一方面,中国不论是内部形势,还是与外国列强的关系都不稳定,或者说难以逆料;要决定在一定的时期内,哪个因素,或哪个矛盾是关键性的,或支配性的,这不仅仅是个让人感兴趣的理性问题,而且是紧迫的策略需要。
不妨注意一下一本最早在中国翻译,1933年在上海出版的苏联著作,它有一节专门谈矛盾的“主导”方面,可是,它说这一般总是同样的,例如,在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中,基础总是主要的。①这是科恩认为毛泽东的论文中最有意义之点之一;他让人注意这一段话:
有人觉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导;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导;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导。如此等等,他们并不互相转化。……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主导的决定的作用……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有时亦表现其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应该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之时,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时,对于政治、文化上面的革新就成为主导的决定东西了……②
科恩把这段话作为他论证毛泽东在1937年没有写《矛盾论》的一个主要环节;他说,直到斯大林以他的1938年和1950年的文章给毛泽东引路之前,毛泽东不可能以这种方式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决定论”。事实表明正好相反。看来毛泽东的“唯意志论”是直接来自对列宁的研究(毕竟这一术语首先用于列宁),同时也来自他本人的个性,和中国革命的经验。诚然,可以争辩说《矛盾论》最初的版本甚至更强调主观因素。
这里最重要的异文是“有时”被“在一定条件之下”所替换。写进《毛泽东选集》中的这后一片语的含意,有可能看来是这样的情况,或必须的先决条件的总体,只可能在有限的时期内,在危机或革命的时候才会出现。而另一方面,较广泛的“有时”,可能被理解为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这种作用逆转,可能会延续很长一个时期。这推论由紧随该段引文后的一句话得到加强(无论是原版本,还是改写本),“当着如同列宁所说的‘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之时,革命理论的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①既然列宁认为这个原理在计划、组织和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整个历史时期都适用,那么毛泽东在这里引用它,完全可以解释成意思是,上层建筑在历史变革中不起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但它起作用的那些“时”之一,事实上将会在20世纪的很大一部分时期在中国出现。
有关毛泽东作为一个哲学家的最后一点,与他受惠于斯大林有关。《矛盾论》的通行本,有一段很长的过分赞扬斯大林分析俄国革命的特殊性的话,说它是“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及其互相联结的模范”。②这段话是最早的版本所完全没有的,在最早的版本中,毛泽东以对苏东坡的诗的评注来说明他的观点,据认为苏东坡是彻底懂得普遍性与相对性之间关系的人。③
《辩证唯物论》的第二章有这样的话,因为“中国今日发展着的辩证唯物论哲学思潮,不是从继承和改造自己哲学的遗产而来的。而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而来的”,我们必须“清算中国古代的哲学遗产”,这种哲学遗产反映了“中国社会进化的落后”。④很明显,这样的语言是毛泽东初次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影响而暂时产生的惊骇的产物。它完全为他1938年10月号召“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所取代,它并不体现他一贯的,甚至在1937年的立场。
如果我们现在具体地看一看毛泽东在30年代末期对战略和策略问题的分析,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在莫斯科的“世界无产阶级总参谋部”之间的关系。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是十分清楚的。他在1936年对它做了概括。在回答斯诺的问题,如果共产党取得了胜利,是否在苏维埃中国和苏维埃俄国之间会有“某种形式的两国政府之实际合并”时,他声称:“我们为一个解放的中国而战斗,当然不是要把这个国家移交给莫斯科!”他接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反驳的根据:
中国共产党只是中国的一个政党,在争取胜利中,党应为全民族说话。党不能为俄国人或第三国际的统治说话,只能为中国民众说话。只是中国民众的利益与俄国民众的利益一致,能说是服从莫斯科的意志吗?但是,当然,一旦中国民众和他们在俄国的兄弟一样,有了民主权力和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的解放,这种共同利益的基础将会大大地扩大起来。①
这段话表明,毛泽东在1936年感觉到了全世界共产党联合起来的团结的束缚。但是它也表明,对于毛泽东来说,团结并不意味着从属。如果其他情况都一样,一个“解放了的中国”——就是说,由共产党统治的中国——与苏联将比与其他国家有更密切的联系。但是,如果情况不一样——如果莫斯科不尊重毛泽东认为是正常的、适当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