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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通识读本:隐私 [6]

By Root 1079 0
对安全的威胁占据了当下的中心位置。有些人担心,过分积极地保护隐私可能会妨碍当局执法者履行其职责。第四,隐私可能会妨碍信息的自由流动,影响人与人之间的透明度和坦诚。第五,隐私会妨碍商业效率,增加成本。过分关注隐私会损害关键性个人信息的收集,减缓商业决策的制定,从而降低生产率。

第六,某些社群主义批评家认为,隐私权是一种不适当的个人主义权利,不应允许它凌驾于其他权利或社群价值之上。第七,如美国法官和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提出了一个反对隐私权的强有力的例证。他们认为,从经济角度来看,隐瞒贬损的个人信息可能构成一种欺骗。这一重要的批评值得仔细研究。

在试图隐瞒或限制个人信息的传播时,特别是当信息描述了他不光彩的一面的时候,个人是否以一种欺骗的形式参与其中?波斯纳断言:

如果人们为了误导而隐瞒个人信息,那么从这种程度来看,对信息提供法律保护的经济理由几乎相当于允许在货物销售中进行欺诈。

但是,即使人们认可经济角度,也不能意味着人们会接受对隐瞒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的评估。个人可能愿意放弃自己在限制这种信息传播上的利益,来换取个人信息自由流动的社会利益。换句话说,波斯纳没有证明,也可能无法证明他对“相互竞争的”利益的计算必然是正确的,或者至少最有可能是正确的。

波斯纳还认为,对交易成本方面的考虑可能不利于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如果信息是不光彩而且准确的,就存在一种让公众普遍获得信息的社会诱因:准确的信息越发依赖于同信息有关的个人。因此,让一个社会有权获得这种信息,而不是允许个人隐瞒,是具有社会效益的。在没有不光彩信息或虚假信息的情况下,隐瞒信息对个人的价值超过了社群接触这种信息的价值。虚假的信息不会促进理性决策,因此没什么用处。

隐私权的含义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杂乱地使用“隐私”这个术语。我用它来描述各种各样的情况或利益——从寻求庇护到亲密的关系。这个概念根本就不是条理清楚的,这一点也不奇怪。虽然存在普遍的共识,认为我们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因为私人领域受到了各种攻击——以监视、拦截我们的通信和狗仔队的活动为形式,但当众多额外的怨愤充斥于隐私的保护伞之下时,这个问题就被搅浑了。

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献汗牛充栋,但并没有产生明确或前后一致的价值含义,从而为争辩妇女的权利(特别是在堕胎方面)、使用避孕药具、男女同性恋者的自由、阅读或观看淫秽材料或色情制品的权利,以及为艾滋病毒/艾滋病引发的一些私密性问题提供一个平台。在利用隐私来追求如此多完全不同的、有时是相互冲突的政治理想的过程中,已经产生了大量分析上的混乱。

图8 对名人八卦的嗜好助长了越来越多追求轰动效应的媒体


对隐私问题无动于衷

监控技术和日常监视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早就习惯了摄像机、打折卡和广告信息……尽管有时会惹恼人们,但透明的市民还是能意识到在电脑时代生活要轻松容易得多。人们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不被人注意、匿名和不被人找到的做法,对少了一点个人自由没有任何感觉。人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需要被辩护的。人们太不重视自己的私人空间,以至于不想以牺牲其他利益为代价来保护这种私人空间。隐私不是一种能够赢得选票的政治纲领……人们留下的痕迹比他们意识到的要多。人们再也不能脱离社会,不受纠缠地生活……个体不能偷偷地更换面具而变成别的什么人。人们既不能伪装自己,也不能暂时消失。人们的身体定期进行X光检查、人们的生命旅程被记录下来、人们的生活发生变化也被记录下来……没有什么被忽略、忽视、丢弃……当每一个粗心的行为、每一个错误、每一件稍纵即逝的小事都被记录下来时,就再也不会有什么自发的行为了。一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经过评价和评判,没有什么逃得过监控。过去使现在窒息……如果数据不定期清除,人们就会被囚禁在自己历史的地牢里。然而,这种观点似乎并没有吓到任何人。

沃尔夫冈·索夫斯基,《隐私:一种宣言》,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8页。


隐私作为一种普遍的道德、政治或社会价值,其价值是不可否认的,但隐私的概念越被延伸,其模糊性就越大。为求清楚起见,可以说,隐私的核心是一种愿望,也可能是一种需求,即防止与我们有关的信息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让别人知道。但是,如上所述,还有其他问题越来越多地进入隐私领域。这在美国最为明显。最高法院表达了诸如隐私权之类的“未列举的权利”,因为它在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案和罗伊诉韦德案(他们分别支持在避孕和堕胎方面的宪法隐私权)中做出了影响深远的决定,导致隐私权被等同于个人选择的自由:从事各种活动的自由,尽管这些活动通常在私人场所进行。换言之,隐私权的概念包括控制获取和使用身体的权利。而且,由于与管制堕胎和某些性行为相关的法律对个人隐私和政府权力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承认这一类别的法律包含做出个人决定的权力,即所谓的“决定隐私权”,可能是有益的。

对家庭、办公室或“私人空间”的入侵也催生了“位置隐私”的概念——这是一个不恰当的说法,它捕捉了个人领域受到公开或隐蔽的攻击所侵犯的隐私特征。

一个定义?

一个可接受的隐私定义仍然难以得出。韦斯汀那个似乎普遍存在且有影响力的想法把隐私理解为一种要求:“个人、团体或机构为他们自己确定何时、如何、在何种程度上把他们的信息传达给他人”。将隐私视为一种要求(或者更确切地说,视为一种权利),虽然假定了隐私的价值,但未能界定其内容。而且,它还包括使用或披露有关个人的任何信息。那些将隐私理解为“生活领域”或一种心理状态的观念也会受到类似的批评。

然而,韦斯汀的定义在个人对自己信息的控制程度方面对隐私的描述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如果将个人对信息的控制权等同于隐私,而如果个人被阻止行使这种控制,那么即使他或她不能披露个人信息,也不得不说他或她已经失去了隐私。这意味着隐私的价值是假定的。

同样,如果我明知并自愿披露个人信息,我并不会因此而失去隐私,因为我是在行使而不是放弃控制权。但是这种意义上的控制并没有充分地描述隐私,因为虽然人们可以控制是否要披露这些信息,但人们也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这些信息。而如果控制意味着一种更强的含义(即披露信息,即使是自愿披露,也会失去控制权,因为我不能够限制他人传播信息),这就描述了潜在的而非实际的隐私损失。

因此,我可能不会吸引他人的任何兴趣,也正因此,我的隐私将得到保护,无论我是否有此愿望!我控制自己的信息流和人们事实上对我的了解是有区别的。根据这一论点,为了确定这种控制是否确实保护了我的隐私,还必须知道,例如,信息的接收者是否受到限制性规范的约束。

此外,如果隐私权被视为广义控制权(或自主权)的一个方面,那么问题的关键就是人们选择隐私权的自由。但是,正如上面所表明的,你可以选择放弃自己的隐私。因此,基于控制的隐私定义涉及你做出哪些选择的问题,而不是你实施它们的方式。换句话说,这种定义预设了隐私的价值。

鉴于这些令人头痛的问题,答案是否在于试图描述隐私的特征?不过,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隐私包括“有限的可访问性”——由三个相互关联但独立的构成要素组成的集群:保密性,关于个人信息被知悉;匿名性,对个人的关注;以及独处,对个人的身体接触。

与侵犯隐私权不同的是,隐私的丧失发生于这样一种情况,即其他人获得关于个人的信息、关注或接触个人。这种方法声称的优点在于:第一,它是中立的,有助于客观地识别隐私的丧失;第二,它展示隐私作为一种价值的逻辑连贯性;第三,它表明了这一概念在法律环境中的效用(因为它确定了需要法律保护的场合);第四,它包括“典型的”侵犯隐私行为,并排除了上文提及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常常被认为是隐私问题,但根据其自身的性质,最好被视为道德或法律问题(如噪声、臭味、堕胎、避孕、同性恋等)。

然而,即使是这种分析也存在困难。特别是为了避免假定隐私权的价值,这种分析不接受将隐私的概念限制在被泄露的信息的特征上。因此,它摒弃这样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要构成隐私的一部分,有关信息必须是“私人的”,即与个人的身份有密切关系或联系。如果有关个人的任何信息(保密部分)被外人知悉,都会导致隐私的丧失,这就会严重弱化隐私的概念。

将传播有关个人信息的每一种情况都描述为隐私的丧失,这是一种曲解。然而,如果隐私权是关于个人信息或知识的一种功能,在这种程度上,这样的理解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换言之,就有关个人信息的问题而言,需要有某种限制或控制因素。可以说最被认同的因素是,这些信息必须是“个人的”。

声称无论何时,只要个人被他人关注或接触,就必然会失去隐私,这再次使我们忽视对隐私含义的关注。如果有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或者不请自来地闯入你的独处生活,本身就是令人反感的,但我们在这些情况下对个人隐私的关注,在他或她进行我们通常认为是私人的活动时,才是最强烈的。偷窥狂汤姆比那些在公共场合跟踪我们的人更有可能冒犯我们的“隐私”观念。

有时有人争辩说,通过保护作为隐私权基础的价值(财产权、人的尊严、防止或赔偿蒙受的精神痛苦等),可以免除关于隐私权的道德和法律论述。如果是真的,这将削弱隐私概念的独特性。并且,即使是那些否认隐私权派生性的人们,对隐私权主要概念特征的看法也很少有一致意见。

更糟糕的是,关于隐私含义的争论经常是在根本不同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如果隐私被描述为“权利”,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和那些认为隐私是“条件”的人认真地结合在一起。前者通常是关于隐私需求的规范性陈述(无论如何定义隐私),后者仅仅是对“隐私”进行描述性陈述。此外,关于隐私的可取性的主张往往会混淆其工具性价值和内在价值;隐私本身被一些人视为目的,而另一些人则将其视为一种手段,用以确保诸如创造性、爱或情感释放等社会目的的达成。

隐私和个人信息

是否还存在别的办法?在不损害隐私作为一项基本价值的重要性的前提下,答案是否在于将引起个人诉求的问题予以单独考虑?毫无疑问,最初隐私领域有代表性的投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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