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 [158]
至于领导权问题,毛泽东1926年初,一方面强调了农民在数量上的重要性和遍布农村的贫困的程度--因而也是对革命的同情程度--同时也叙述了城市无产阶级作为革命中的“主力”的特性。②所以,虽然“无产阶级领导”的概念只是在1951年才增加到这篇文章中去,他却在1926年初就承认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工人在革命过程中起中心作用。1926年9月他竟为农村发出的对革命武装的热情所陶醉,以致把工人阶级领导的原理明显地翻转过来。③
毛泽东的《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是在这时发表的,这篇文章一开始就这样说:“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这句话本身并不值得特别注意,因为自1925年中期开始,农村革命活动的高潮已迫使甚至最面向城市的人也注意到它,以致向农民运动表示敬意,已成为共产党和(或)国民党的发言人几乎每次谈话中自动出现的套话,可是从另一方面看,毛泽东表明农民在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性的议论,又确实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他写道:“在一个经济上落后的半殖民地,革命的最大的敌人是乡村的封建宗法势力〔地主阶级〕。”外国帝国主义者就是依靠这个“封建地主阶级”来支持他们对农民的剥削;军阀不过是这个阶级的首领。所以,正如海丰的例子所显示的,只有动员农民去摧毁帝国主义者和军阀的统治基础,才能推翻他们的统治。他写道:“中国的革命,只有这一种形式,没有第二种形式。”①
毛泽东不只是断言在旧社会农村反动的势力的严重性,以及农村的革命势力在推翻前者中的重要性,他还进而反对城市的重要性:
有人以为买办阶级之猖獗于城市,完全相同于地主阶级之猖獗于乡村,二者应相提而并论。这话说猖獗对,说完全相同不对。买办阶级集中的区域,全国不过香港广州上海汉口天津大连等沿海沿江数处,不若地主阶级之领域在整个的中国各省各县各乡。政治上全国大小军阀都是地主阶级(破产的小地主不在内)挑选出来的首领,这班封建地主首领封建军阀利用城市买办阶级以拉拢帝国主义,名义上实际上都是军阀做主体,而买办阶级为其从属。财政上军阀政府每年几万万元的消耗,百分之九十都是直接间接从地主阶级驯制下之农民身上括得来,买办阶级如银行公会等对北京政府有条件的借债,究竟比较甚少。故我总觉得都市的工人学生中小商人应该起来猛击买办阶级,并直接对付帝国主义,进步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一切革命阶级的领导,然若无农民从乡村中奋起打倒宗法封建的地主阶级之特权,则军阀与帝国主义势力总不会根本倒塌。
尽管这里也仪式般地提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这段话的含意很明显,是旧社会权力的真正中心在农村才能找到,因此,真正的打击也必然要打在农村。在文章的结束段,以令人吃惊地毫不掩饰的语言,明白无误地道出:
中国的农民运动乃政治争斗经济争斗这两者汇合在一起的一种阶级争斗的运动,内中表现得最特别的尤在政治争斗这一点,这一点与都市工人运动的性质颇有点不同。都市工人阶级目前所争政治上只是求得集会结社之完全自由,尚不欲即时破坏资产阶级之政治地位;乡村的农民,则一起来便碰着那土豪劣绅大地主几千年来持以压榨农民的政权(这个地主政权即军阀政权的真正基础),非推翻这个压榨的政权,便不能有农民的地位,这是现时中国农民运动的一个最大的特色。①
换句话说,工人(“当前”--但是有多久?)只不过是改良主义者,追求的是他们个人的有限的利益;不妨说他们是被“工会意识”激励起来的。而农民则相反,不仅处于决定性的社会地位,不推翻旧秩序的整个大厦,就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而且他们注意形势,并深思熟虑地开展广泛的斗争,不独是经济的,还有政治的。
此后,毛泽东在明显地使农民代替工人作为自觉的革命先锋方面,从没有走得如此之远。他1927年2月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把农村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归之于贫农;它确没有以同样生动的语言降低城市和以城市为基地的阶级的重要性,虽然有迹象表明他并没有放弃前一年9月的立场。把当时革命成就的70%归之于农民的这一着名措词②可以解释为,指的是力量而不是领导作用,和只是描绘暂时的状况。另有一段话,把9月的文章所做的分析概括为简明的形式,内容是“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①
农民尽管是重要的革命力量,但是必须遵从不是工人的,就是资产阶级的领导,而不能起自主的政治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政治原理之一,追溯到了马克思本人。在以后的半个世纪之中,毛泽东的理论贡献并不在于以与这原理对立的理论来代替它,而是在于把工人阶级领导的原则,同他相信中国革命的命运最终有赖于农村发生的事情,这二者编织在一起。
毛泽东实际上在1926年9月说过,整个中国社会得不到解放,农民就不可能解放他们自己。他似乎赋予农民一种使命,这种使命颇像马克思归之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城市无产阶级的。正如我们已经看到,他同时承认工人是“所有革命阶级的领导阶级”。这两种说法,我们如果认为一种是关于最近将来的革命斗争的形式,另一个是界定革命之事的长期模式,两者就可以一致起来,虽然如此解释的综合说法,将使农民具有一种很难与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观念一致的主动性。不管怎么说,如果这就是毛泽东对这一问题的理解的话,那么他解决农民问题的后一半的方法,只有在取得政权之后,为社会的革命变革确定模式的过程中,才开始起作用。在那一时刻到来之前,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运动都将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①关于毛泽东早年的生活和思想的全面叙述,可见于李锐撰写的毛泽东早年的传记,最初发表于1957年,书名《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这部着作已由安东尼·S.萨里蒂翻译成英文,由熊玠编辑,宣道华作导言。而今,李锐已推出这部着作经过大量修改和扩充的第二版,书名改为《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这个版本收入大量新资料,包括一整章叙述五四前后毛泽东思想的资料,这一章原载于《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第33-51页。今后第二版版本应被视为标准本。在一些情况下,为便于非汉学家读者阅读,我也引用英译本。
①二十八画生(毛泽东):《体育之研究》,《新青年》第3卷第2期(1917年4月),(每篇文章分别编页)第1页;这篇文章的英译文载于宣道华:《毛泽东的政治思想》,第153页。这部着作收入毛泽东1917年写的这篇文章的摘录。我也已在我的专着《毛泽东:体育之研究》中刊载这篇文章的全译文。1975年,M.亨利·戴把这篇文章全文翻译成英文,载于他在斯德哥尔摩发表的学位论文《毛泽东1917-1927年:文献》,第21-31页。这部很有价值的着作收入在东京出版的竹内实编《毛泽东集》第1卷所收全部中文毛泽东着作的英译文,附有引人兴趣和有创见的、但往往不足以令人相信的评论,对增进我们在青年毛泽东及其思想方面的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贡献。
①毛泽东:《体育之研究》,第5页。
②颜元:《四存编·存学》,第63页。
①毛泽东:《体育之研究》,第1页。
②斯诺:《西行漫记》(中文版,董乐山译,三联书店,1979年),第121-122页。
③李锐:《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第30页。
①毛泽东:《体育之研究》,第5-6页。
②这封信载于《毛泽东集》第1卷,第33页。关于毛泽东写这封信时的环境,见戴:《毛泽东,1917-1927年:文献》,第18-20页。
③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一部毛泽东着作汇编(《资料选编》第10-11页)中,这封信被判定是写给杨怀中(杨昌济)本人的,而其实是写给黎锦熙的。关于这封信的全文,见《毛泽东集补卷》第1卷,第19-23页;这里引用的一段在第20-21页。
①《毛泽东集补卷》第1卷,第20页。
②同上书,第20-21页。按照毛泽东所抱的中国也应对世界有所贡献的观点,他是遵循他的老师杨昌济的基本方向,杨昌济在海外长期留学时改名怀中,以表达他的爱国感情。关于这点,见李锐:《学生时代的毛泽东》,《时代的报告》第12期(1983年12月),另见转载这篇文章的《新华文摘》1984年第1期,第178页。
①《毛泽东集补卷》第1卷,第22-23页。
②毛泽东:《体育之研究》,第7页。
③见李锐:《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第110页引文。毛泽东对泡尔生着《伦理学原理》的批语,在《毛泽东集补卷》第9卷第19-47页全文转载。
①《毛泽东集补卷》第9卷,第21、40-41页。
②《毛泽东集补卷》第9卷,第28-34、37-39、42、45-46页。这些引文大多数而不是全部被收入李锐的《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第114-116页。
①我已在《中国季刊》发表这篇文章的英译全文,并附有分析。毛泽东的《民众的大联合》,附于宣道华《从“民众的大联合”到“大联盟”》,《中国季刊》第49期(1972年1-3月),第76-105页。又见戴:《毛泽东,1917- 1927年:文献》,第85-100页。这篇文章的中文全文可在《毛泽东集》第1卷第57-69页见到。
②《中国季刊》第49期,第78-79页。可以理解的是,这段文字没有被李锐收入在他的1957年版《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所载的这篇文章的摘录中,因为这段文字不大支持李锐在这部着作中提出的《民众的大联合》一文是毛泽东“开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最重要着作之一”的观点(李锐,《毛泽东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第106页)。正如下面所指出的那样,李锐在这部着作的1980年修订版《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中对这个观点的处理完全不同。
③李锐:《毛泽东的早期革命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