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 [157]
把社会力量的总体一分为三,当时是,并且后来一直是毛泽东对待政治和革命的重大特点。这里十分明显的另一特点,是可以称之为混乱和压迫的辩证法,毛泽东在1919年的文章《民众的大联合》中,对这一点曾十分强调过。由于军阀的力量,由于中国在民国政府之下的统一违反帝国主义的利益,毛泽东论证说,再过八年或十年,也不会有和平与统一,但是,政治形势愈反动,愈混乱,这就愈能激励全国人民的革命情绪和组织能力,从而民主和国家独立最终一定能战胜军阀。①
1923年7月,一篇题为《北京政变与商人》的文章,更加突出地谈论到商人,他们将分享革命和非革命的民主力量取得的胜利。这一直是个有相当大的争论的题目。在文中毛泽东写道:
中国现在的政治问题,不是别的问题,是简单一个国民革命问题;用国民的力打倒军阀并打倒和军阀狼狈为奸的外国帝国主义,这是国民历史的使命。这个革命是国民全体的任务,全国国民中商人、工人、农人、学生、教职员,都同样应该挺身出来担负一部分革命工作;但因历史的必然和目前事实的指示,商人在国民革命中应该担负的工作较之其他国民所应该担负的工作,尤为迫切而重要……
商人的团结越广,声势越壮,领袖全国国民的力量就越大,革命的成功也就越快!②
有人认为毛泽东1923年7月的文章,不是谈商人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而是谈在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的现阶段,革命的任务之性质。①这种观点不仅违反证据,并且完全没有注意到毛泽东在1923年和1925-1926年之间观点的划时代的转变,从面向城市的展望,转向对农村的期待。在他的1923年7月文章中的另一段里,毛泽东写道:
我们知道半殖民地的中国政治,是军阀外力互相勾结箝制全国国民的二重压迫政治,全国国民在这种二重压迫的政治下,自然同受很深的痛苦,但是很敏锐很迫切的感觉这种痛苦的还要以商人为最。
换句话说,毛泽东认为商人,或更广义地说直接受到帝国主义压迫的城市居民,最能够在民族革命中起领导作用,因为他们的苦难最深重。三年以后,毛泽东发现了农民的内在的革命潜力,这一社会学的分析就立刻整个倒转过来。在我们考虑这些发展之前,毛泽东的1923年7月的文章还另有一个持续的特点值得注意。结尾是这样写的:
大家要相信只有国民革命是挽救自己和国家唯一的道路……。我们的环境已经引导我们做历史的工作……,用革命的方法,开展一个新时代,创造一个新国家。这就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使命,我们切不要忘记!
在这里,我们再一次能很清楚地看见,政治意义的国民和生物意义的民族,在毛泽东的思想中是连在一起的。
在中国以外,几乎找不到毛泽东在将近两年半的时间内的有分量的文字;这个时期,是指这一篇和另两篇简短的文章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刊物《向导》上出现,直到毛泽东在1925年12月担任国民党机关刊物《政治周报》的编辑工作之间的时期。他1924年1月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言;1924年2月,他起草了几个决议提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他是该会的成员)①。即使是在这样正式的场合,毛泽东的某些言论,也足以说明他一贯的工作作风和政治战略的特点,他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反对建立“调查科”②的提案,理由是建立调查科的后果很可能是“调查和应用分离--这正是我们这样一个革命政党所不能做的”。③
毛泽东作为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委员,在上海逗留了一段时间,于1925年初回到湖南休养,并开始了他组织农民的实际见习期。他于1925年秋回到广州,事实上负责国民党宣传部,主办《政治周报》,开始为农民运动讲习所讲课(他于1926年5月至10月领导该所),并参加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这时,他已具有中国革命的重心在农村的农民的观点,并且以后从没有动摇过。
毛泽东在1926年给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列举了国民党在宣传方面的弱点,特别提到“偏于市民,缺于通民”。④毛泽东观点的这一转变,在某种程度上只反映了革命本身模式的改变:农民日益高涨的战斗精神,彭湃和其他许多人以及毛泽东在动员农民方面的活动。毛泽东在结尾说,只有释放出这种潜能,这个革命的政党(或几个政党)才能建立起以反对帝国主义为目标所必需的力量--毛泽东在他1925-1927年的“农民时期”所有文章中,都不断对此予以阐述。不过,尽管中国共产党,或者它的一个实际派别,在20年代中期注意到了农民,毛泽东的情况也是独特的;这样说,并非仅仅着眼于他后来取得了由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领导地位,而是因为他是早在1926年就详细地阐明了预示中国革命未来道路的理论主张。
毛泽东关于以农民为基础的革命思想的出现,很可能成了中国共产党运动史中比其他任何一个题目讨论得更多的主题。许多历史的、理论性的问题在这一学术辩论中被廓清,但是有些要点由于缺乏合适的资料,直到最近依然模糊不清。毛泽东在1936年会见斯诺时声称,他只是在1925年五卅惨案以及随之而来的爱国情绪在农村和在城市一样高涨起来之后,才开始懂得革命潜力要在中国农民中去找。现有的证据有助于证实毛泽东的说法,并且确实表明,他真正把注意力移到农村革命的问题,只是在1925年接近岁未之时。可是,尽管有这样的重心转移,为了表明毛泽东的思想总的连续性,在分析他在1926-1927年提出的想法以前,谈一谈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夕对待农民的态度还是合适的。
在1919年的后半年,毛泽东曾经沿着在日本早先提倡的路线,草拟过一份发展“新乡村”的广泛的计划,其中一章于12月在长沙发表。除“新乡村”的口号本身以外,文章号召中国青年以俄国青年为榜样,深入乡村去宣传社会主义。①就这两方面而言,毛泽东这时所倡导的思想都反映了李大钊的影响。②可是,其他组成部分,像关于美国“工读”--“我们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已经加以利用”--概念的论述倒很像是来自杜威和胡适。
可是,比这些思想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本人的农民生活经验,他就是靠这样的经验发展了他20年代早期的思想。1920年12月,党的机关刊物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谈到中国农村的阶级结构,毛泽东1922年9月在自修大学讲课中,解释了这篇文章的观点。虽然非常可能毛泽东没有写这篇文章,可是他以这篇文章作为他的教材,无疑是赞同该文所做的分析的。毛泽东反驳有些人所说中国农民的生活并非很苦,土地的分配并非很不均,他把“构成农民的阶级”分成四类:
一、所有多数田地,自己不耕种,或雇人耕种,或租给人耕种,自己坐着收租,这种人本算不得纯粹的农民,我乡下叫做“土财主”。
二、自己所有的土地,自己耕种,而以这个土地底出产,可以养活全家。他们也有于自己底土地之外,租人家的土地耕种的。这一种人就是中等农民了。
三、自己也有一点土地,然而只靠自己的土地底出产,绝不能养活全家。所以不得不靠着耕种人家底田,分得一点以自赡,这一种人已可谓下级农民了。
p style="text-inde四、这乃是“穷光蛋”,自己连插针的地方都没有,专靠耕人家底田谋生活的,这一种人就是最穷的农民了。
毛泽东说,第三种和第四种构成农民的绝大多数;此外,第三种中有些人由于总是欠债,不得不把土地卖给土财主或中等农民,而下降为第四种农民。①
虽然这种分析仅仅是较为初步的,人们仍然可以从我刚予摘要的文字,与毛泽东在1926年1月和2月的两篇分析中国农村阶级结构和整个中国社会阶级结构的文章之间,发现一点相似之处。①毛泽东在分析农村阶级关系,讨论过重的地租对佃农的剥削,和土地所有权的集中倾向之后,进而得出政治结论,采取了绝对平均主义的立场。他声称:“我们人类,自娘肚里一生出来都是平等的……各人都一样地应该穿衣吃饭;各人都一样地应该做工”。原先每个人都共同使用土地;让少数人游手好闲,食肉衣绸的私有财产,是以掠夺本来为农民所有的东西为基础;农民应该站起来收回自己的东西。一当他们站起来了,共产主义(它意味着大家有饭吃,有工做)将会来帮助他们。②无疑,这种宣传鼓动的言词,是专为投合农民的心理,但是甚至在1922年,它也反映了无论是毛泽东,还是整个中国共产党,都没有一贯的、现实的农村革命战略。四年以后,毛泽东在制订这项战略方面收效甚大。
在1925-1926年,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的理解水平绝非很高,在他1926年2月写的文章的开头处,他声称:“无论那一个国内,天造地设,都有三等人:上等,中等,下等。”③在这个普遍的框架内,他把大地主列为大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把小地主列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并对各阶级内的阶层,不论城乡,按他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一律按贫富的程度来划分。毛泽东所采用的框架,与陈独秀在1923年采用的很不相同,他着重农民的家计是否“收支相抵”,而不是以占有土地,或雇佣劳工的更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标准,来确定中国农村社会的阶层。④
因此,认为毛泽东的分类与陈独秀基本上一样,是完全错误的。①他们两人间的主要不同,以及毛泽东实质上的独创性,在于别处,这却是正确的,也就是在于他决心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进行农村革命,和在于他倾向于解释,乃至形成分析,以适应策略目标。
毛泽东对中国社会力量对待革命态度的分析,事实上在1925年末就已成形。毛泽东以“子任”的笔名在《政治周报》前五期中发表的五篇文章,其中一篇实质上勾画出了他在1926年初要用的同一方案的轮廓,只缺少把农民业主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成分划分为有剩余的、收支大体相抵的,和生活无以自足的。②这篇文章发表于1月,但是很可能与他在1925年10月在国民党第一次广东省代表大会上发言的主旨相一致,在这篇文章中,他基本上以他1926年2月的着名文章《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所用的同样的说法,讨论了关于政治行为,而且更特别是关于国民党内派别活动的社会区分的含意。在这里显然非正统地把社会划分为“上”、“中”、“下”,并以此大行其道,因为在把上层的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牢牢地放在反革命营垒,下层的阶级(小资产阶级,城乡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