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er's Club

Home Category

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 [12]

By Root 12049 0
工业资本就业与生产》,《社会科学杂志》,9.2(1947年12月),第48页。

② 王季深:《战时上海经济》,第192、194页。为这份参考资料我要感谢托马斯·罗斯基教授。

① 亚力山大·埃克斯坦、赵冈和约翰·张:《满洲的经济发展:边疆经济的兴起》,《经济史杂志》,34.1(1974年3月),第251—260页。

② 关于1938—1948年国有和私有矿场和生产资料企业的相对处境的实际数据,可以查看《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3,第1439—1443、873—879、882—887页。

① 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处:《我国钢铁、电力、煤炭、机械、纺织、造纸工业今昔》,第148—149页;《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3,第1051—1074页。

① 约翰·K.张:《共产党统治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计量分析》,第70—74页。

①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修正》,第137—142页,表明手工业的净增值为所有的工业的72%,但根据的“工厂”是这样定义的:雇用30名以上工人的企业,并使用机械动力。

② 这个意思包含在彭泽益对资料的编排中,见他编的《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840—1949年》,有价值的文献尚未被充分挖掘出来。

① 见费惟恺:《经济趋向,1870—1911年》,《剑桥中国史》,第11卷,第1章。

① 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840—1949年》,2,第331—449页。

② 见李莉莲:《江南与丝出口贸易,1842—1937年》(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论文,1975年),第234—273页。

③ 雷诺兹通过很不相同的路子得出的1875和1905年的结果,与我的估计很接近,见我的《中国的手工和机器棉纺织品,1871—1910年》,《经济史杂志》,30.2(1970年6月),第338—378页。我在这里用了他的数字而不是我自己的,因为它们是对1875—1931年整个时期的一个从方法论上说是一致的估计的一部分。

① 见赵冈:《现代棉纺工业的发展及其与手工业的竞争》,载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167—201页。

① 赵冈,同上,第173—175页,举出了例证。

① 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国民收入与经济发展,1939—1959年》,第142—143、512—513页;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32—33页。

② 侯继明:《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69—170页。

① 李莉莲:《江南与丝出口贸易,1842—1937年》,第266—273页。

② 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20—30页。

③ 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和结构变化》,第122—123页。

① 谷春帆:《中国工业化通论》,第170页。

① 关于20年代劳动力的出身、招募、工资和工作条件,见琼·切斯诺:《中国的工人运动,1919—1927年》,第48—112页。1949年之前工业的工资结构分析,见克里斯托弗·豪:《现代中国的工资模式和工资政策,1919—1972年》,第16—27页。关于日本式的“常年”雇用熟练男工的一个例子,见《慎昌洋行》,第114页。为最后这本参考书,我要感谢托马斯·罗斯基教授。

② 赵冈:《工业政策与执行》,见亚力山大·埃克斯坦、沃尔特·盖伦森、刘大中编:《共产党中国的经济趋势》,第579页,表3。

① 马逢华(音):《大陆中国的对外贸易》,附录C,第194—200页。

② 托马斯·G.罗斯基:《制造工业的发展,1900—1971年》,见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228—232页。

③ 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与结构变化》,第125页。

农业

农业

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跟过去一样,农业压倒一切。1933年农业净增值估计有187.6亿元,或占国内净总产值的65%。这个产量是2.05亿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占劳动力的79%。从1912至1933年,这个百分数仅有很小的变化,尽管1933年以后满洲工业的迅速增长使农业所占的份额下降得比前几年稍微快一些

表11农业几个部门的产量,1933年

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140页,表36。

表12 农产品总值,1914—1957年(1933年10亿元)

资料来源: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30页,表Ⅱ.8。

表13 作物产品的实际产量,1914—1957(百万斤)

资料来源: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第266—289页。

(表3)。以作物产品为主,而在作物类中以粮食作物为主。表11是对1933年的估计。按重量计算,当然是粗略的,粮食作物(稻谷、小麦和其他谷物、土豆、蔬菜、水果)占作物产品的80%。

直到1937年,农业总产量差不多跟得上人口增长(从1912年的4.3亿到30年代中期的5亿)。以1931—1937年农产品的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值与1914—1918年大致相同(表12),反映出产量年增长略小于1%。这个增长部分来自扩大耕地面积,珀金斯估计1918年的耕地面积为13.56亿市亩,1933年为14.71市亩。①平衡来自现有土地上谷物和商品作物产量的增加。人均谷物产量在这整个时期保持不变,价值大约是21元,而其他产品包括商品作物的人均产值从15元增加到17元。表13显示1914—1957年作物产品的数量变化。从1914—1918年到1931—1937年,粮食(按斤=1.1磅)增长12.9%。但稻谷产量下降了5.8%,而土豆和玉米的生产分别增长了16.4%和39.2%。这些变化反映出作物模式向单位面积含热量较多的作物产品的转移,从而腾出地来增加商品作物的种植。增长16.8%的小麦,在华北的一些地方是一种商品作物,这些地方把小麦在市场上卖掉后买粗粮如高粱、小米供农家消费。在华北和华中,小麦和棉花侵占了稻谷的面积,油料作物的面积在华中也增加了。商品作物产量占农产品价值的百分数,在1914—1918年是14%,1931—1937年是17%,同时个别经济作物实际产量的增长比谷物更快:芝麻170.1%;大豆53.7%;油菜籽33.7%;棉花17.6%;花生15.6%;烟草15.1%。①

主要农作物区

战前的中国农业除养活缓慢增长的农村人口外,“平时”还向发展较快的城市地区供应一部分食物和原料。20年代由于内战引起的运输困难和其他破坏,需要用进口粮食补充城市消费。这以后在30年代,进口略有下降,以后由于战争爆发而再次上升。②此外,农产品占中国出口的大宗(见表28)。在1912—1931年期间,整个出口在价值上每年增长3.5%,数量上增长1.7%。③

总之,对1949年以前一个没有经过重大技术改造的农业部门来说,这是值得赞扬的成绩。在民国时代的40年中,个别农户或特殊地点和地区年产量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气候、自然灾害、破坏性的战争或不利的价格趋势,产量和收入可能变动很大。①仅够勉强维持生活的总产量没有富余应付过于频繁的意外事故,也无法不年复一年地担心一家人的温饱。甚至这个“值得赞扬的成绩”也需要某种解释。

天野元之助的中国农业史仔细考察了与每一种主要作物有关的技术以及农具的发展,给人以深刻印象地指出,民国时期的农业技术是清代农业实践的继续,仅略有改进。②在整个民国时代,可以看到改良种子和开发较好的农业技术的零星尝试。例如,从1912至1927年,在各省建立了251个农事试验场。③南京政府的工商部和后来的农矿部和全国经济委员会,也都鼓励农业研究和农艺学知识的推广。④不过,这些尝试的规模很小,而且缺乏地方政府的支持。

表12和表13所示20世纪头几十年农业总产量的缓慢增长,主要不是改良种子、肥料或增加灌溉和治水的结果。从1913年至30年代期间,耕地面积的扩大有70%发生在满洲,特别是由于增加了大豆以及高粱和其他供人口消费的谷物的面积,人口从1910年的1800万上升到1940年的3800万。 ①这样,使用“传统”技术的满洲农业的大面积耕种的发展,在农业总产量的增长中占一个很大的份额。在江苏、湖北、云南和四川,耕地面积也有小的增长,但其中绝大部分产量的增长是由于在一些地区采用了以前未使用的最好的传统耕作方法。现有农田增产的部分(也许是大部分)来自投入更多的劳动。

在30年代初的不景气到来之前,中国农户对持续增长的出口需求、有利的价格趋势和可以得到的城市非农业就业机会的反应,既促进了满洲边疆的开发,也促进和加强了对传统技术的使用。结果增加的农业产量,从统计上讲足够供养中国的人口,因为人口增长率不大——年均不到1%。缓慢的增长率是由于相对的高出生率和高而波动的死亡率的结合,这反映了普遍的低生活水平、不良的公共卫生条件和对天灾人祸缺乏抵抗力。农业产量被认为充足,只不过因为普通中国人依旧很穷,人口增长受到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制约。在这些悲惨的限制内,出口和城市部分的工业对商品作物的需求,允许某种程度的向获得较高单位面积收入的作物生产的转移,特别是在较小的农场。

直到1931年,价格对农民都有利(见表14)。20世纪头30年的总的趋势是上升的——农产品价格、农民购买的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在内的商品、地价、农场工资和税收通通增长了。尽管在20世纪10年代,农产品和工业产品之间的贸易条件有波动,但在20年代,条件对农业愈来愈有利,表明农民得到的价格比他付出的价格上升得甚至更快。在1913—1931年间,农产品价格上升了116%(如果我们用表14中卜凯的指数),而农民所付的价格上升了108%。在同一时期,地价上升63%,农场工资上升75%,田赋上升67%。在华北,工资有落在物价后面

农产品价格、贸易条件、地价、农场工资、土地税指数,

表14 1913—1937年(1926年=100)

续表

*15省36

Return Main Page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Reader's 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