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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764]

By Root 70035 0
任中国驻伦敦公使时,1877年他请清帝尽快废除这种权利,次年他和索耳兹伯里勋爵讨论过这个问题。八十年代中期,他的继任人曾纪泽强烈要求总理衙门积极正视这个问题。他在题为《中国先睡后醒论》一文中,要求中国人尽快取消治外法权。事实上,郑观应早在1881年以前就已经批评了西方人的法律权利。①

虽然中国接受了治外法权的思想,但是最初没有中文专门名称。王韬是最初提到它的学者之一,他使用了“额外权利”这样的说法。但是,黄遵宪使用的“治外法权”成了它的标准名词。九十年代初期,陈炽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都列举了治外法权给中国造成的有害影响,要求以公义之名废除它。①

正是这种渐渐炽烈的愿望,才促使某些改革派重新考察中国的法律制度。郭嵩焘在1877年,何启和胡礼垣在1887年,郑观应在1892年,宋育仁在1895年都认为,传统的中国法律不公正和量刑太严。此外,由于权绅的干预,法律也不能严格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争辩说,甚至中国人都不能容忍它,外国人自然不愿意受制于中国法律。因此他们建议改善监狱条件,废除斩首和肉刑,用劳役代替监禁。他们得出结论说,中国只有在改革它的法律制度以后,才能期望受到西方列强的平等对待。②

与中国主权有关的第二个问题是规定的关税税率问题。1878年,即最初的条约关税税率确定以后三十三年,御史李璠论述了进口关税率太低及其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八十年代,曾纪泽就英国进一步干涉中国关税章程问题,向英国公使威妥玛提出过抗议。1889年曾纪泽在和日本驻华公使讨论中国和日本同受其害的不平等条约时,指出获得关税自主应该是两国恢复国家主权的第一步。1884至1892年间郑观应曾三番五次评论过这个问题。他论证说,一个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如何,首先应该有权控制自己的关税率。他明确地主张中国应该采取保护关税方针。①

另一个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重要问题是最惠国特权。这是1843年与英国签订的虎门附约第一次承认的。从此以后,它成为条约制度中的普遍特征,使中国权利受到巨大损害。1879年曾纪泽在英国和巴西驻英公使谈话时,抱怨最惠国原则不符合国际法,说明中国迫切希望从条约中废除此款。同年,薛福成在《筹洋刍议》一文中讨论了最惠国特权和治外法权。他认为它们是条约里最有害于中国的两条条款,主张应设法予以废除。在薛福成的上述论著的第一篇短文的手稿中提出来的这些意见,已由李鸿章转送给总理衙门考虑。②

国际法(主权国家之间处理外交事务的原则)的重要性也逐渐被认识到了。虽然在鸦片战争以前,钦差大臣林则徐命令把瓦特论文中的国际法部分摘译出来,但是还没有一本完善的中文国际法著作。1862年丁韪良着手翻译沃顿的《万国公法》,总理衙门经过仔细校订,在两年后予以出版。恭亲王和文祥对此书评价甚高,分送了三百本给地方当局参考。掌握了这种新知识以后,恭亲王于1864年成功地迫使普鲁士公使释放一艘被扣留在中国领海的丹麦船只。另一个例子是1875年在解决马嘉理案件中引证了沃顿的著作。③

1869年丁韪良被任命为同文馆总教习以后,他和一些汉人与满人同事翻译了另外几种著作,包括布伦奇利的《国际法汇编》、伍尔西的《国际法研究导论》和国际法研究所编辑的《战争法手册》。这些著作对一些官员产生了影响。其中一人便是郭嵩焘,1877年1月他在赴英途中对国际法作了好评。伊犁危机期间,他在1880年上奏时,指出对崇厚的处分太重,应该按照国际法则来处理。同样,李鸿章引证国际法,强调两国之间即使爆发战争,彼此也不应该侮辱对方的外交人员。①

与翻译著作在中国官员中产生影响的同时,通商口岸的商人-学者直接从西方人那里得到国际法知识。一个恰当的例子是改革派买办郑观应。②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他已高度重视国际法,以致他在其论述改革的著作《易言》的第一篇文章中就研究了这个问题。在后来的版本中,郑观应进一步论述了国际法的原则和用途。

马建忠七十年代在法国研究国际法,回到中国以后他在国际问题上给李鸿章提供过宝贵意见。1884年中法战争正式爆发以前,李鸿章派马建忠赴上海按照国际法安排把中国轮船招商局的船队卖给美国旗昌洋行的事宜。这次安排是成功的,因为这些轮船在战争期间没有受损失,战后按照原议由中国人买回。其他文人包括梁启超、陈虬和涂儒翯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也对这个问题作了评论。③为了实行国际法,1893年陈虬倡议设立一个包括所有国家在内的世界性组织。他预言他的建议将在三十年内成为事实。④

均势论

国家主权的重要性虽然被认识到了,但是,一个国家——特别是弱国——如何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则是另一个问题。按照某些开明士大夫的意见,答案在于恰当地利用均势的原则。他们强调说,一个小国处于强大国家之间,求得生存的一个极好的例子是春秋时期(公元前722—481年)的小小的燕国。另外一些例子包括十九世纪末的比利时和瑞士。因此,他们强烈要求中国及其朝鲜和安南(越南)等属国也采取这种政策。

在巴黎研究国际法的马建忠,1878年详细阐述了西方的均势理论及其发展史和实际价值。马建忠从巴黎写的一封信中第一次使用了“均势”一词;该信预定呈交总理衙门(大概是由李鸿章送交)。这种政策的一个有势力的鼓吹者就是李鸿章本人,他在七十年代写道,日本人的到来虽然是令人不快的,但可以被看作是牵制西方在华势力的一种力量。八十年代,为了阻止外国人的进一步侵略,他试图使西方在华势力保持脆弱的平衡。1895年以后,士大夫中间继续有人鼓吹这种政策;一个著名人物就是张之洞。①

李鸿章在他对朝鲜的外交政策中迅速采用了这一原则。到1879年,他决定开放朝鲜,让它与西方进行贸易和开展外交。李鸿章在致一位朝鲜高级官员的信中指出,土耳其、比利时和丹麦等国历史即证实了西方互相牵制和平衡理论的价值。朝鲜面临日本的侵略,应该向这些国家学习。李鸿章继续说道,朝鲜或许敌不过日本,但是如果朝鲜决定向西方贸易开门,日本对朝鲜的影响将受到西方列强的牵制。②1880年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试图让一位正在东京访问的朝鲜官员牢记,西方国家有一套均势体系,如果朝鲜与西洋诸国签订条约,这种均势就会保证朝鲜的和平。①这表明西方国际体系的观念正被采用,以适应清朝对朝鲜的新政策目标的需要。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十年,许多其他士大夫,包括盛宣怀和其他经世派学者在内,建议朝鲜应该仿效比利时和瑞士这些欧洲小国,它们的独立由于均势的原则而得到大国的保证。②

曾纪泽完全同意李鸿章的主张,即开放中国的属国,让它们与西方列强进行贸易和外交。1883年中国和法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加剧但还没有爆发军事冲突时,曾纪泽极力主张朝廷在安南采取均势政策。曾纪泽指出,这种“开门”政策犹如投羊羔以引虎斗。③因为没有哪一只老虎强大到能抢走羊羔,这只小羊便有幸存的希望。

同时人们还认识到,均势可以维护享有平等主权的主权国家之间的和平。少数中国文人从1878年的柏林会议获得这种思想,那次会议迫使俄国让出了它征服的大部分地方,从而防止了大国之间的战争。例如,马建忠从巴黎写回一封信,说明欧洲有许多大大小小国家;虽然它们都是主权国家,但是它们之间的和平关系却靠均势来维持。中国能否同强大主权国家结盟而从中得到好处呢?马建忠的答复是肯定的。七十年代末他引证的例子表明,合作和结盟是处理对外关系最有效的政策。正是在这一时期,郑观应主张同美国结盟,张焕纶主张同英国结盟,这便是他们对结盟理论的应用。①

① 中国科学院等编:《洋务运动》,第1册第134、277—283页。《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4第25页;卷79第1—2页。

①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351页。

② 陆宝千:《倭仁论》,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期(1971年)第257—270页,特别是第260页。《洋务运动》,第1册第121页。

③ 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卷6第40页。翁同龢:《翁同龢日记排印本》,卷4第1577、1580页。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24—25页。

②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351—353页。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24—25页。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卷6第29页。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353页。

① 王闿运:《湘绮楼文集》,第2页。翁同龢:《翁同龢日记排印本》,卷4第1575页。

②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358—359页。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卷5第5页。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00第29页。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357页。

① 吕实强:《晚清中国知识分子对基督教在华传教目的的疑惧,1860—1898年》,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3期(1975年2月)第148页。吕实强:《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1860—1874年》,第130页。

② 齐思和等编:《鸦片战争》,第6册第383页。

① 吕实强:《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第25、117、171—173页。吕实强:《晚清中国知识分子对基督教在华传教目的的疑惧》,第8—9页。王炳燮:《毋自欺室文集》,卷6第6—14页。

② 吕实强:《晚清中国知识分子对基督教在华传教目的的疑惧》,第148—149页。

③ 《李雅各英译七经·春秋左传》,第355页。

① 关于倭仁和徐桐的思想背景,见张灏:《倭仁的排外作用》,载《中国论文集》,第14期(1960年)第1—29页。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7第25页。翁同龢:《翁同龢日记排印本》,卷1第48、56页。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39第1—12、26页。

③ 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第2册第889页。关于这个官僚团体的总的看法,见郝延平:《清流党(1875—1884年)研究》,载《中国论文集》,第16期(1962年)第40—65页。

① 张之洞致张佩纶的一封信,见邵循正等编:《中法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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