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72]
前135年,匈奴要求重订协定。此事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讨论时,象往常一样,多数意见是倾向于和平的。因此武帝答应了匈奴的要求。但是皇帝的决定显而易见是非常勉强的,一年以后(前134年),他便推翻了这个决定,接纳了一位边境商人提出的在马邑城(属雁门郡,现代属山西)设伏捕捉单于的计划。这一密谋被单于发现,埋伏失去作用。但汉朝与匈奴之间完全破裂,二者之间以和亲方式和汉朝以姑息迁就为特点的相互关系,经历了70余年,终于彻底结束了。①
直到前129年秋季以前,全面战争并未发生。前129年秋季,4万名中国骑兵受命对边境市场的匈奴人发起突然袭击。汉朝的武装力量之所以选择边境市场作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因为即使在流产的设伏以后,匈奴人继续经常大批地前来这些地点贸易。前127年,将军卫青率领一支军队从云中经过边境前往陇西,从匈奴手中夺回了鄂尔多斯。紧接着这次征服以后,10万中国人被遣往该地定居,建立了朔方郡和五原郡。鄂尔多斯的丧失对于匈奴来说是冒顿时代以来所遭受的第一次较大的挫折。②
前121年,匈奴受到将军霍去病的另一次沉重的打击,在中国军事史上,霍与卫青同被视为罕见的天才。③霍去病率领一支轻骑兵西出陇西,6日之内,转战匈奴五王国,夺取了焉支山和祁连山区域。匈奴浑邪王被迫带着4万人投降。然后在前119年霍去病和卫青各率领5万骑兵和3至5万步兵,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迫使单于和他的宫廷逃往戈壁以北。
虽然汉朝在这些战役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但仍远远没有赢得战争。汉朝在人力和其他物力方面也遭受沉重的损失。根据官方报道,每一方丧失8至9万人。汉朝军队带往沙漠的马匹在14万以上,带回中国的不到3万。由于马匹的严重不足,汉朝没有能力对沙漠中的匈奴发动另一次袭击。①此外,根据公元初期一位汉朝军事家的分析,有两个特殊的困难妨碍汉朝进行任何长期持久的反对匈奴的战争。首先是后勤方面的食品供应问题。平均来说,一个士兵300天的行程要耗费360公升由牛负载的干粮,而每头牛的食物另需400公升。过去的经验表明,牛在沙漠中百日之内将会死去,剩下的240公升干粮对于携带它的士兵来说仍是太重了。其次,匈奴地面的气候也给汉朝的士兵造成了难以克服的困难,他们决不可能携带足够的燃料来应付冬季致命的寒冷。正如分析者所正确指出的那样,这两个困难说明了为什么没有一次进攻匈奴的汉朝远征能持续一百天。②
涉及这些远征中汉朝士兵给养的问题可以由李陵将军的事例得到证明。前99年,当李的军队在敦煌附近为匈奴包围时,他发给每个士兵二升干粮和一片冰,以此作为他们分散开来逃出包围圈的给养。他命令士兵们三天以后在汉朝的一处据点重新会合。虽然这可能是个个别的例子,但它说明,当在中国疆界之外进行征讨时,汉朝士兵即使为了活命,也必须轻装和迅速行动。③
但是,作为这些战斗的一个结果,汉朝向西域扩展的牢固基础是奠定了。以前由浑邪王占领的土地从甘肃走廊向西伸展到罗布泊。在浑邪王于公元前121年投降以后,全部匈奴人移出该地区,汉朝在那里建立了酒泉郡。以后又加设了三郡,即张掖、敦煌和武威,和酒泉一起,在汉朝历史上以“河西四郡”著称。①由于河西的归并,汉朝成功地将匈奴和以南的羌人隔开,还能直接进入西域。正如此后的历史充分显示的那样,河西成为汉朝在西域军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地。
匈奴内部争夺领导权的斗争
从公元前115年到前60年这一时期可以看到汉与匈奴关系史上两个相关的发展。首先,这一时期汉与匈奴为控制西域而斗争,以汉朝的完全胜利告结束。其次,同一时期匈奴帝国瓦解了,这主要是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这种瓦解终于导致单于在前53年归附汉朝。我们将在下面论述西域的一节中讨论第一方面的发展;现在先集中讨论第二个方面。
公元前60年突然在匈奴人中间爆发的权力之争,其根源在于草原联合体的政治结构。早在冒顿时期,匈奴已发展成一种左右的二元体制。每一部分都有它自己的地区基础,并享有高度的政治自治权。地区首领(王)有权指定下属的官员。这种地方主义导致某些历史学家相信匈奴联合体保持一些“封建主义”因素。②在早期,职务既不一定是世袭的,也不是终身制,大部分由皇室成员或其配偶氏族成员所控制。但由于联合体的扩展,更多的地区王国建立起来。它们的王是其既存地位被确认的地区首领。
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原来的结构缺乏调节新的政治现实的灵活性,也难以保持有效的团结。在公元前120年前后,我们发现,匈奴帝国西部的两个强大的王(浑邪王和休屠王)没有被分配到按二元原则的右翼。二者有他们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单于对他们的控制力是微弱的。当前120年浑邪王带着他的4万人向中国投降时,这一点得到清楚的表现。①地方主义的增长在公元前1世纪更为明显,出现了地区的王拒绝参加在单于宫廷中举行的年会之争。而且,这一时期几个单于在他们得到统治宝座以前都不得不在原来由他们控制的地区发展权力基础。前57年,五位自封的单于争夺宝座,他们都有自己的地区追随者。②
和地方主义增长有关系的是从公元前114年延续到前60年的一场领导危机。在这时期匈奴总共产生了七位单于。除了两位例外,他们中没有一人统治时间超过10年。时间最短的在统治宝座上只有一年。这和冒顿(公元前209—前174年)以及军臣(公元前160—前126年)的长期统治形成鲜明的对比。早期的单于有能力扩展帝国,并将和亲的协定强加给汉朝。后来的单于不但统治时间短,而且以领导软弱为其特征。他们中的两位,即詹师卢(公元前105至公元前103年)和壶衍鞮(公元前85—公元前69年)在童年时出任单于之职。③前者被称为“儿单于”,后者则为其母所左右。应该指出,领导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匈奴的继承制度造成的。从冒顿时代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我们能够看到一种父传子的继承的一般形式。在冒顿和虚闾权渠(公元前68—公元前60年)之间发生的11次继承中,只有四次违反了这种形式。一例是叛乱的结果,二例是由于单于之子太小。只有最后一例,虚闾权渠在表面上正常的情况下从他的兄弟壶衍鞮(公元前85—公元前69年)手中接收了统治宝座。①
由于继承通常由父传子,统治的单于一般有权选择他的继承者。这种权力可能导致麻烦。冒顿父亲头曼的最后的有些专横的决定,要使幼子成为继承者,这便堵塞了长子冒顿嗣位之路;为了登上统治宝座,冒顿准备犯忤逆罪。但在公元前2世纪末,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已正规化了。在前105年,匈奴贵族显然承认“儿单于”的嗣位是合法的,尽管对他的品格不无忧虑。②这种继承形式在匈奴帝国早期发展中很可能是一种稳定的力量,但是,在公元前1世纪遇到战时紧急情况时,它证明是越来越无力应付了。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呼韩邪(公元前58—前31年)规定新统治者,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他的长子,必须将统治宝座移交给一个兄弟。历史记载表明,从呼韩邪时代到公元2世纪中叶,兄弟继承实际上是准则。③
前60年,右贤王屠耆堂成为握衍朐鞮单于。新单于是一个有强烈地区偏见的人。他一登上统治宝座便开始清洗那些在已故单于手下和在左方任重要职务的人。于是引起了对抗,在前58年,左方贵族推举呼韩邪为他们自己的单于。握衍朐鞮不久在战斗中被击败自杀。④但是,在这时匈奴的地方主义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统一的外表都难以维持了。前57年,在五个地区集团之间发生了权力之争,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单于。到前54年,战场上只剩下两家,分别以两个竞争的兄弟为首,即呼韩邪单于和郅支单于。呼韩邪被郅支击败以后,放弃了他在北方的都城,往南向中国移动,希望和汉朝议和。①
呼韩邪并非前134年婚姻协议中止以后对恢复与中国的和平关系表示兴趣的第一个单于。早在前119年,当匈奴在霍去病和卫青手下遭到重大损失时,伊穉斜单于(公元前126—前114年)派遣一名使节前往汉朝以和亲的名义恳求和平。在答复中,汉朝政府提议单于应成为一个“外臣”。这使单于感到愤怒,和平谈判以失败告终。②前107年,乌维单于停止了所有边境袭击,为的是表示他对恢复婚姻联盟的愿望。汉朝要求匈奴送他们的太子到长安作人质,此事再次使谈判毫无结果。③公元前1世纪上半期进行的几次其他和平尝试也是徒劳的,因为汉朝廷干脆拒绝任何低于属国的条件。
和汉朝的贡纳关系
现在谈一谈贡纳制度是顺理成章的。正如前面所述(见《贡纳制度》小节),汉朝的贡纳制度就其最广泛意义而言是一种同样适用于中国人和外夷的普遍原则。但是在实际行施时,作为在对外关系范围内应用的制度,它经常改变以适应发生的不同情况的需要。以匈奴为例,最初汉朝坚持的贡纳一词有三重涵义。首先,单于或他的代表应到汉朝宫廷朝觐;其次,单于应送一名质子,最好是太子;第三,单于应以向汉朝皇帝呈献“贡品”来报答帝国赏给的“礼品”。将这些条件和婚姻协定作一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贡纳制度下,匈奴的政治地位从“兄弟之国”降低到“外臣”。按照五服理论,正如政治家萧望之所指出的那样,匈奴应被列为汉帝国的荒服。①
当呼韩邪单于采取行动迎合中国时,他完全知道将会发展的新关系的模式。前53年,当贡纳问题在呼韩邪宫廷会议中提出时,一群匈奴贵族强烈地反对屈服的想法。他们以为,一旦匈奴成为汉朝的附属国而使自己遭受屈辱,他们将立即失去迄今为止没有问题的在中国以外各种民族中间的领导地位。但是,主和派领袖之一,左方的伊秩訾王在回答这种论调时指出:②
今汉方盛,乌孙城郭诸国皆为臣妾。自且鞮侯单于(公元前101—前97年)以来,匈奴日削,不能取复。虽屈强于此,未尝一日安也。今事汉则安存,不事则危亡,计何以过此!
呼韩邪完全支持这一观点,最后作出了接受汉朝提出的条件的决定。
会议以后,呼韩邪派他的儿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到汉朝作质子。在下一年(前52年)他向边境五原郡的官员提出一份正式的声明,表示他打算在前51年元旦亲自向皇帝表示效顺。这样,他便彻底履行了汉朝贡纳制度要求的全部形式。
从汉朝的观点来看,呼韩邪的朝觐旅行无疑是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