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572]
① 在写这一节时,我从贺凯的《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得益不少,书中有对天启朝政事的详尽叙述以及对某些机构的调整和明朝政府所独有的紧张状态的出色分析。
② 魏忠贤传见《明史》[41],305,第7816—7825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46—847页。又见乌尔里克·汉斯-理查德·马米特希:《魏忠贤:对晚明太监与党争的重新评价》[368](安阿伯,1968年)。
① 《明史》[41],305,第7816页。
① 乔治·H.邓恩(耶稣会)引用迪亚戈·德·潘托加的话,见《巨人的一代:明末几十年中在华耶稣会士的故事》[148](印度,诺特丹,1962年),第86页。潘托加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词典》[191],第1116—1117页。又见贺凯:《明朝时的传统中国(1368—1644年)》[269](图森,1961年),第12、80页,注[9]、[10]。
② 陈子龙:《安雅堂稿》[56](崇祯[1628—1644年];台北,1977年重印),3,第968—971页。
③ 《明通鉴》[210],4,第2975页,和《明史》[41],246,第6380页。
① 贺凯:《监察制度》[262],第185—186页;方从哲传见《明史》[41],218,第5759—5766页。
② 韩■和叶向高传分别见《明史》[41],240,第6231—6238、6243—6249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83—485、1567—1570页。
① 《明史》[41],255,第6574页。高攀龙、赵南星、刘宗周传分别见《明史》,243,第6297—6310、6311—6314页和255,第6573—6592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8—132、701—710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32—533页。
② 周嘉谟传见《明史》[41],241,第6257—6259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63—265页。
③ 孙慎行传见《明史》[41],243,第6306—6310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79—680页。
① 熊廷弼传见《明史》[41],259,第6691—6706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08页。
② 关于这次交战,见本书第9章,《满族的挑战》。
③ 袁应泰传见《明史》[41],259,第6689—6691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957页。
④ 格特劳德·罗思:《满汉关系,1618—1639年》[439],见乔纳森·D.斯彭斯和约翰·E.威尔斯编:《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域和连续性》[476](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1—38页。
① 王化贞传见《明史》[41],259,第6695—6706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23页。
② 毛文龙传见《明史》[41],259,第6715—6717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67—568页。
③ 张鹤鸣传见《明史》[41],257,第6617—6619页。
① 罗思:《满汉关系》[439],第7—21页。
② 孙承宗传见《明史》[41],250,第6465—6477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70—671页。
③ 袁崇焕传见《明史》[41],259,第6707—6719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954—955页。
① 《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60—72页。
② 全汉升:《南宋稻米的生产与运销》[121],《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0(1948年4月),第403—432页;收入他的《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1972年),Ⅰ,第278—279页。
③ 宋应星:《天工开物:中国十七世纪时的科技》,[492],孙任以都(音)和孙绍全(音)译(大学公园和伦敦,1966年),第235—247页;全汉升:《明清时代云南的银课与银产额》[120],《新亚学报》,11(1976年),第61—88页。
④ 伦纳德·布卢塞:《荷兰人对澎湖列岛的占领(1622—1624年)》[9],载《在日本召开的东方学学者国际会议记录》,18(1973年),第28—43页。又见小约翰·E.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海洋中国》[568],载《从明至清》[476],第213—220页;南居益传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85—1088页。
① 关于从世界范围的角度去看这个时期的问题,见鲁吉罗·罗马诺:《16、17世纪之间:1619—1622年的经济危机》[430],载《17世纪的总危机》,杰弗里·帕克和莱斯利·M.史密斯编(伦敦和波斯顿,1978年),第165—225页。
② 彼得·J.贝克韦尔:《波托西地区注册的白银生产,1550—1735年》[4],见《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和社会史年鉴》,12(1975年),第92—95页;和哈里·E.克罗斯:《南美的白银生产与出口,1550—1750年》[131],提交“近代前世界货币史讨论会”的论文,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197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③ 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之研究》(京都,1976年),第259—262页;威廉·莱特尔·舒尔茨:《马尼拉的西班牙大帆船》[446](纽约,1939年),第342—352页。
① 徐鸿儒传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87—589页。又见《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72—75页。
① 关于这次造反见本书第7章,《宁王的叛乱》。
② 《明史》[41],243,第6299—6300页。
③ 顾秉谦,魏广微传见《明史》[41],306,第7843—7846页。
① 《明通鉴》[210],4,第3027—3028页。
② 《明通鉴》[210],4,第3008页。
③ 关于东厂的简介,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1(1958年),第25页。
④ 缪昌期传见《明史》[41],245,第6351—6353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67—1069页。
崇祯朝,1628—1644年
天启皇帝死亡本来是朝廷庄严哀悼的时刻,但许多官员在听到这带来无穷灾难的一朝已经结束时,都感到欣慰。一些乐观的观察家甚至把朱由检的继位看成是进行深远改革和复兴明朝的机会。回想起来,在1627年秋,这种乐观主义是完全合理的,因为新皇帝就像他的差不多七年前即位时的兄弟一样的神秘。尽管朱由检后来成了一个比许多年来任何一个皇帝远为认真负责的统治者,但这不能弥补他的缺乏经验、多疑和刚愎自用——这些性格特点促成他的王朝的覆灭。⑤无论将来的研究可能揭示出什么,朱由检都不大可能被看成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好统治者。留下的是一个悲剧事实。他是一个把自己吊死在御花园里的皇帝,这时造反的军队正涌过京城的郊区。
魏忠贤的垮台
朱由检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他在发育时期受到好几个皇妃的照料,其中一个据说是在天启朝因冲犯了魏忠贤和客氏“愤郁”而死的。⑥在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皇宫中高死亡率的背景下,朱由检在他兄弟在位七年之后居然活了下来,单是这个事实就可能比一般所了解的更值得注意。他在1627年10月2日正式成为明朝的第16个皇帝,年号崇祯。他死后有三个庙号(思宗,毅宗,怀宗),分别为明朝皇位的几个觊觎者所谥。他又称庄烈帝。
新皇帝还不到17岁,他上台时是个默默无闻的人,京城里没人知道他将对魏忠贤采取什么态度。最先知道的人之一就是这个太监。10月9日,皇帝即位后七天,魏忠贤请求让他退休。①虽然受到拒绝,但告发魏忠贤的一些最忠实的党羽的奏疏,很快如雪片般飞向皇帝。他们之中最突出的是崔呈秀,在经过相当犹豫之后,他被允许辞去兵部尚书的职务。12月8日,魏忠贤自己也被命令离开京师,去南直隶北部明朝第一个皇帝的祖籍担任一个礼仪上的次要职务。
魏立即服从命令,几天之内,他和他的庞大的扈从队伍就从北京旅行125英里到了北直隶南部的阜城。他是在这里从他的效率很高的情报网知道皇帝下令逮治他的,他的罪名开列在那些源源不断送进宫中的奏疏中。他对等待着他的下场感到害怕,和一个关系亲密的太监在12月中旬一起缢死于阜城。此后不久,崔呈秀自杀。不管怎样,无论是他还是魏忠贤都没有得到好死。两个月后,他们受到公开的凌辱;他们的尸体被磔,他们的首级被分别悬挂在各自的家乡,以警告那些可能想步他们后尘的人。
魏忠贤死后,开始了对他的党羽的清洗。有二十多人被处死或被迫自杀,其中有客氏、她的兄弟、儿子和魏忠贤的一个从子。其余的人被充军、戍边、削籍或受到别的惩治。②在全国各地所建的魏忠贤生祠或被推倒,或被派作其他用场。下令重修泰昌朝实录,并在翰林院的倪元璐——一个年轻的东林同情者的恳切请求下,③将魏忠贤的《三朝要典》的底版焚毁。同时,皇帝对魏忠贤弄权时被杀害或被处死的人的家属,公开表示关切。许多人作为烈士受到赠恤。他们的遗族受到馈赠并得荫官职。
残余的东林集团和他们的支持者,似乎必然能像他们在天启朝初年那样主宰朝政。1628年末,韩爌回到北京并成为首辅。他立即联合其他新近任命的同情东林运动的官员,编一份魏忠贤党羽的名单,刊布全国。就在开始编辑这份名单之前,已有其他东林人物在京城担任了重要官职,袁崇焕则恢复了东北前线最高统帅的职务。袁崇焕与东林集团的确实关系不甚清楚,④但东林成员同情他在魏忠贤掌权时的遭遇,力主将他召回。
尽管东林的命运有这种戏剧性的转变,但年轻的皇帝看够了万历和天启朝的政治,努力使他的政府不受任何派别的控制。①1628年末,东林的追随者钱谦益(1582—16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