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487]
太子朱标在短期生病之后于1392年5月17日猝然死去。他在1391年被派往陕西,“宣抚”那里的人民,并决定西安是否可作为明朝的京师。皇帝曾经认为,陕西是帝国最安全的地带,因此作为首都可能远比南京更适合。政府中至少有一位御史持这种意见。太子于12月回到南京,呈上了陕西的地图和一份关于西安或其他正在考虑的城市的意见的奏疏;他的建议,如果有的话,未为人所知。1月间他生了病,春天就死了。皇帝因哀痛而辍朝12天,在这期间他和他的主要顾问们讨论了谁可入承大统的问题。②
一个皇位继承的天然竞争者可能就是马后的次子朱樉。但是,1384年就已进入翰林院的湖广人刘三五(1312—1399年)建议说,朱标的儿子应该继承帝位。③因为这样做就可以使朱标的统绪不致中断。争论的实质是君主的性质问题。朱标的教养是文人型的和“右文”的君主,但朱樉跟他兄弟朱棣一样是个纠纠武夫。朱樉和朱棣现在都在北方边境上,雇用了许多蒙古人;朱棣本人可能还是皇帝的一个蒙古妃子所生。另一方面,朱标受最饱学之士教育,其中包括明初的大学者宋濂在内。朱标的儿子朱允炆(1377—1402年)极像他的父亲——显然也是个文人,这种人治理国家可能用“文明”德化之治,而不是用以粗暴镇压为能事的“军事”之治。④1392年9月28日,即在他父亲死去以后的五个月,朱允汶被立为皇嗣。
1391年2月,傅友德将军已被派往北京加强燕王麾下的卫戍兵力。他到那里不久,从前元朝的辽王阿札失里叛变了。阿札失里曾于1388年10月向明朝投降,并和其他投降的蒙古军官一起被送往南京。1389年夏,他被任命为兀良哈地区(或许在今吉林满洲平原的洮南附近)泰宁卫的指挥使。阿札失里在泰宁重新恢复了他对他的人民的权力,虽然此时是以明王朝的名义行事的。可是,他在1391年5月举兵反明,因而迫使朱棣和傅友德不得不向他进兵。他们显然对阿札失里取得了胜利,因为他再一次又承认了明王朝的权力。 ①
当洪武帝在1385年到1387年之间迭次颁行《大诰》的时候,他把它们看做与《大明律》中的法律具有同等约束力。《大明律》在1389年做过大修改,但它的最后定本到1397年才完成。与此同时,《大诰》却起着重要的司法功能。因此,皇帝不时地采取步骤务必使他的几编《大诰》广泛流传,使它们家喻户晓。1391年11月他重申前令,全帝国都必须学习《大诰》和当时正在推广的《大明律令》。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约193400人因他们能背诵这几编《大诰》的全文而在南京受到褒奖。②
几年来朝鲜在酝酿着麻烦,它的政治事件在1392年发展到了紧急关头。李成桂推翻了高丽的君主王瑶,建立了李氏王朝;这个李氏王朝的统治一直延到1910年。由于李氏王朝的建立,朝鲜-中国的关系进入了相对稳定的时期。③
1372年,洪武帝曾给高丽王颁发了一道敕书,盛称朝鲜人娴熟中国历史和经典,以及他们习染于中国文化。他命令高丽王遵循中国古代的惯例,每三年来中国一朝天子,贡献方物。①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命中书省向来朝使臣解释朝贡关系的条例,其中包括占城国、安南、爪洼国、浡泥、三弗齐国、暹罗国和柬埔寨的使节。
在他即帝位的初期,洪武帝就已宣布对东方和南方诸国实行不干涉政策。他坚持说,所有这些域外诸邦彼此之间是一律平等的,但与中央王国不完全平等。因此,明朝廷不要去攻打它们,除非是为了自卫。与此同时朝廷对接壤的朝鲜和安南的稳定显然很关注。洪武朝的基本对外关系被皇帝概括为下面一句话:“彼[外国]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他认识到蒙古人构成了来自域外的唯一的实实在在的威胁。②
14世纪70年代之初,朝鲜贡使频频前来南京,它的使节比明朝廷派往朝鲜首都平壤的使节的次数多得多。③1373年,皇帝采取步骤减少这种使臣的次数,或许他是想压朝鲜君主让步,以期加强明军在东北的安全。皇帝限制每三年派一次使节,他这样做促使两国间的关系稍稍拉开了距离。
蒙古人仍旧是东北的严重威胁。东部蒙古权力的基础集中于沈阳,它横跨在通往朝鲜首都的陆路上。1374年高丽王被刺以后,朝鲜人仍然既和南京保持外交关系,又和哈尔和林的元蒙统治者保持外交关系。中国人是不能接受这种状态的,他们拘系了在1375年和1377年之间派到南京来的所有高丽使臣。朝鲜人还在奉元朝正朔以表示他们对元朝统治者的忠诚,他们仍然认为元君是天子。但是在1377年,朝鲜国君以明君年号取代了元君年号,并在他的正式的公文往来中使用明朝皇帝的年号。这个重要的象征性姿态使洪武帝得到某些宽慰,但他对朝鲜君主的忠诚仍然心中无数。
在1379年到1385年之间,朝鲜人派了18次费用浩大的使团到南京;他们坚持不懈地要与中国人修好,并要求正式册封他们的国王。一经明王朝正式册封,朝鲜统治者微弱的合法地位就可以得到加强。可是,明朝对朝贡的要价是很高的,许多使团干脆被中国人拒绝,因为无论就数量和品种说,所进的贡品都被认为不足。只是到了1385年,洪武帝俯顺其请才册封了朝鲜王,并给他的前朝国王颁赐了谥号,尽管这个国王仅仅是地方各军阀手中的傀儡。
在东部蒙古领袖纳哈出在1387年投降之后,东北方面的蒙古人的威胁就不那么严重了。皇帝开始采取步骤稳定明-朝鲜在鸭绿江附近地区的边境。1388年,朝鲜人声称他们对辽东境内东江的北面的土地享有权利,错误地理解了中国人在那里的意图。朝鲜人的错误的处理和朝鲜军人李成桂发动的兵变使这次努力归于失败。李成桂向高丽京城开京(今开城)进军,攻占了这座城市,自封为该国右丞相。与此同时,明朝对鸭绿江流域这片有争议的地方的控制却得到了保证。
四年以后,即1392年,李成桂篡夺了朝鲜王位,结束了高丽王朝。就在这次篡位之前几年,李成桂搞了一次土地改革计划,并且采取动行,尊儒术为国教,从而削弱了朝鲜的佛教势力。这两项措施都希望最终获得明朝统治者的批准。李成桂篡位后之次日就派使来南京请求册封。此后不久,他请求明朝皇帝为朝鲜新国家两个拟议的名字中选用一个,其中有一个即古汉文的名字——朝鲜。洪武帝选择了这个名称,它在1393年3月被正式采用。
在1392年到1394年之间,朝鲜人一再想和洪武朝廷建立正式的朝贡关系。但是,明朝皇帝对这些请求采取专横的态度。派来的使臣们被拒之门外;有一名使臣甚至因他不能正确实行叩头礼节而被廷杖。中国人一般地很少费神去搞朝鲜首都汉城的政治情况的情报。只是在1394年朝鲜来南京的一次使团极尽巴结的能事之后(在这一次明朝廷正式被通知朝鲜国家已在朝鲜建立了新的道德秩序),明帝才允许它建立正式的朝贡关系。甚至在这以后朝鲜人也几次触怒了他们的中国对手们,因为据说他们在上奏中国皇帝的正式公文中恭维得不够,又据说他们公文的文风有所谓的缺点。中国人的立场是,中国不干预朝鲜的政治和社会事务,但这两国的关系应完全按照中国的方式进行,否则就拉倒。
明朝的外交政策在1395年由皇帝正式宣布过,他此时发布了一篇《祖训》,其中包括明朝的一份“不征之国”的国家的名单。①《祖训》还限制了名单内的三个国家的朝贡关系:大琉球、柬埔寨和暹罗。这反映了洪武帝越来越希望限制对外关系,这种情绪在他发现了胡惟庸曾想借日本人兵力来实现他的政变计划后更加强烈了。它也表明了皇帝总的态度是不喜欢发展海外的联系。
吴祯(1328—1379年)①和廖永忠(1323—1375年)②所带领的水军,在使明朝建立陆上力量的战斗中曾起过重要的作用。③但是,这些水军从来没有想凭借自己是水军而去建立海上的力量。这不是说,水上部队是被忽视的。从1370年到1394年,皇帝下过多次命令增加水军部队的吨位。例如1370年,他在沿海创立了24个水军卫,每个卫可能拥有50只船和350名水手。1372年,他命令浙江和福建的9个水军卫建造660艘远洋船只,以加强对沿海海盗袭击的防御力量。但是,这些行动是防御政策中的几个组成部分,而这种防御政策则是要优先建造抵抗海盗的陆上堡垒。
朝廷也奖赏生俘海盗或献上海盗死尸的人,同时也发动过几次捕逐海盗的讨伐行动。廖永忠在1373年被派去进行过这样的讨伐,吴祯也在1374年率领过一支水军舰队从长江下游的四个卫开赴琉球群岛。
明朝的海防政策的基础是1372年2月2日所发布的禁止海上贸易的命令;或许它的试行更早于此时。但是,以限制朝鲜朝贡关系为典型的这种控制政策,还没有实施到海上事务中来。因此,1394年关于禁止中国人使用“外域香料和外域货物”的禁令,大部分未付诸实行。④皇帝之所以实行这种种政策,是因为他害怕他的臣民会勾结中国以外的人民来向他的统治挑战。他相信,室利佛逝国曾派遣间谍来到中国,所以就把它在朝贡名单中勾销。这种禁令由市舶司所实施的管制办法来加以贯彻。①
市舶司原是皇帝按照宋、元两代的成例建立起来的。1367年他在太仓和黄渡(今江苏)设立了衙署。它们在1370年被关闭而改设在宁波(浙江)、泉州(福建)和广州(广东);但是,就是这几处衙门也在1374年被撤销了。在这些港口中,贸易官员和地方官员一起共同检验标明官方朝贡使团的正式骑缝文书(勘合)。然后他们就要检查船上的货物。官方的“贡品”应清出以备起驳转运,其余私人贩卖的货物则要课税。官员有权优先挑选这些货物。非官方人员也可以购买货物,只是在指定官员的严密监视之下进行;纯私人的不受监督的贸易被视为非法的走私活动。
在元代,港口的市舶司官员并不负责运送外国的贡物。是洪武帝第一次把贸易系统和进贡体制结合了起来。这种新制度的实质是消极的,因为它的基础是禁止一切贸易的禁令,只有那种明显地置于朝贡体制内的贸易除外。这种政策颇难贯彻,因此人们有理由怀疑,它把许多商人都赶入了秘密活动之中。在某些压制得很厉害的沿海地区的商人们因受到实际的经济压力而终于被迫去搞走私活动。15世纪海盗活动之所以盛行,它的部分原因应归之于洪武帝对海上贸易和国家间的关系采取了消极的政策。②
蓝玉案件
在1393年和1394年之间,又搞了一次权力的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