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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458]

By Root 70342 0
性的研究,虽然在本世纪相关的材料因为复制印刷品、考古学和档案材料而增加了很多。

在今天这个世纪,明史还没有在中国、日本或西方受到广泛的研究。一大批灿然可观的历史材料已由傅吾康在本卷书的第12章很出色地胪列了出来,它们现在正吸引着新一代的学者的注意力,而且学术界也开始认识到明代这几百年的历史在中国史和世界史的大范围内是多么重要。本书作者和编者在编写这一卷时有相当的自信,认为它在学术上有一定的推进之功;而且更加相信,明史研究领域将会很快地大大超过本书的成果。我确信,这些作者中的许多人将有助于使本书及早地退出现役,因为他们为了取代本书,还在继续前进。我向他们现今取得的成就致意,并预期他们的成果早日问世,后来居上。

第1章 明王朝的兴起,1330—1367年

引言

元朝是蒙古征服者从忽必烈汗起统治中国的时期,人们对它的特点说法不一,而且现在仍在许多学者中间争执不休。①可是,有一件事却是确凿无疑的。在14世纪中叶以前很久,它的统治的能力,即它维持社会秩序、管理省县级政府和征收税务的能力越来越削弱了。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1328—1398年)于1328年10月21日生在今安徽淮河平原一个赤贫的佃农之家。他从未经历过中国那个安定的农业社会的正常环境,直到他40年以后起而统治这个帝国并指导它的恢复工作。明王朝诞生于半个世纪有增无已的扰攘纷乱中;在这个一切遭到破坏的年代,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日常生活的进行日益直接诉诸于暴力。它提供了中国社会逐渐军事化的典型范例,而且也由于这一点,它提供了元失其鹿而群雄争逐的典型范例,即他们通过军事力量把一个号称为受有天命的继承者政体强加于人。尽管中国人在传统上喜欢把这种情况归之为改朝换代循环理论提出的一乱一治的典型形式,但是,元朝瓦解和明朝兴起的方式却完全不是表现在中华帝国历史上的那种改朝换代的模式。14世纪中叶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时期。纷乱中的中国社会充分揭示了它的潜力,也充分展示了它一般很少表现出来的组织结构。因此,人们可以看到这个时期中国文明的某些特征,它们在和平的、有秩序的文官政府之下是不容易辨认出来的。同时,这个时期的暴力行为也给明王朝留下了持久的印记。它很值得历史学家密切注意。

① 元王朝的历史构成本书第6卷的部分内容。

日益恶化的中国情况,1330—1350年

元朝的宫廷

派系斗争是政治上的通病,整个元王朝也有此特点;它早在14世纪就是元政府的破坏性因素。在忽必烈汗的长期统治(1260—1294年)之后,代表他的孙子和这些孙子的后人们的利益互相冲突的朝臣小集团经常互相残杀,争夺皇位。某些学者在不断的派系斗争的重大问题中看到了两种对抗的政策。其中一种是以蒙古为基础的政策(和派系),它以亚洲内陆草原的蒙古利益为依归,而以察合台汗国的传统为代表。这一政策的根子可以直接上溯到忽必烈汗的对手们,特别是可以上溯到窝阔台系的海都:他在他的整个统治时期都是和忽必烈汗作战的。另一个派系被认为是以中国为基础的皇帝对通常称之为“儒家化”方式治理国家的关心,这就是想用官僚治理的方式来达到它在中央集权下实行经济统制的目的。这就在蒙古的政治领导阶层中在治理中国的方法和目的问题上引起了根本的和不可调和的分裂。①后一个集团在1328年发动一次政变,其目的是想“复辟”海山(1308—1321在位,庙号武宗)的一系。他的两个儿子——和世■和后来的图帖木儿——都在1328年被拥立为帝。前者被后者(即元文宗,在位至1332年)的党羽所杀害。他被他的两个年轻的儿子所继承。第一个登极的是弟弟,名亦璘真班,死时为六岁幼儿,仅在位两个月。也许是在可疑的情况下死后不久,他的13岁的哥哥妥懽贴睦尔于1333年即位。作为统治中国的最后一位蒙古君主,他在1368年被明军赶出大都(北京),在1370年死于大草原。妥懽贴睦尔在中国史书中用明太祖所赠的封号称为元顺帝;也叫惠帝(宗),后一个封号却是在蒙古的他的逃难的朝廷所追赠给他的。他的直到1368年的35年的统治大大超过了从忽必烈死后到1333年间七位君主平均在位五年半的时间;在这七位君主统治时期的特点是不断的阴谋、政变和篡弑。可是,他的漫长的在位期并不表示元朝的统治重新取得了稳定。相反地,派系的混战从以控制傀儡皇帝为目的的政变转变为蒙古地方掌兵大员之间通过争夺左、右知院这两个主要官职来控制朝廷的斗争。这种情况本身就说明了政府的质量方面毫无改进。

元顺帝在位的年代与明王朝兴起的时期大致相合。这位元朝的末代皇帝在当时的许多中文史料中和明初历史学家的笔下被形容为一个放荡淫佚的怪物,这种说法当然是夸大其词,但是很难断定夸大的程度究竟多大。有几位当时的作者赞誉他。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他在使元王朝足以夸耀一时的权力瓦解和消逝的那些事件中不占举足轻重的地位。成吉思汗是一位军事天才和具有雄才大略和超人毅力的领袖,但是,人们发现他的这个第七代孙子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庸才接班人而已。只要看看在他统治时期的历史得写一些更大的人物,得写主要由别人制造和遇到的问题,这种评论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元朝军事力量的衰落

自从13世纪末以来,元政府的军事力量已处于衰落之中。在13世纪70年代征服了南宋之后,在中国境内的蒙古和亚洲内陆军队的主力都戍守在黄河平原上,以拱卫大都(北京)。有些特殊的蒙古部队则因需要而定被派往战略要地,但是它们并未按常规被分派到各行省去警戒全帝国。军队中的汉人职业士兵们,有的是13世纪30年代金王朝灭亡前受女真人统治的汉人,有些是13世纪70年代南宋被征服时投降的汉人:正是这样的士兵构成了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戍军的主要成份。

这种构成模式一直延续到元王朝的末年;这就是说,蒙古族戍军和元帝国禁卫部队的主力是部署在北方,靠近京师,而汉人部队不管是在蒙古人统率下或是西亚人(色目人)统率下,则守卫在中部、南部和西南部各地区。各行省的戍军也不是均衡分布的,而是集中在长江下游。扬州、建康(南京)和杭州是除京师地区以外元军以最强的部队把守的地方。这是为了要保卫运河南端的富庶之区,因为这里要向京师供应财赋,特别是要供应税粮。以较少兵力部署的其他地方也都是方面重镇,如四川、云南、长江中游和东南沿海。

元朝的戍军管理得很糟糕。一位学者曾经写道,甚至到了13世纪末,管理不善正使军事制度走向崩溃,而且到了14世纪40年代他们无力镇压地方叛乱和土匪是屡见不鲜的。甚至有时派往战场进行重大战役的驻守京师的帝国禁军,到了那时也不再是不可战胜的了。①从14世纪初开始,在元王朝主力军队的地区部署上和叛乱活动的相对地少数上,其地理的相互关系是很清楚的;到了这个世纪的中叶元军的战斗力到处在急剧衰落,而叛乱活动则有增无已,这种相互关系就让人看得更清楚了。元王朝的强制汉人的能力——不管它是依靠亚洲内陆的部队(包括以中国本部为基地的蒙古军队在内)还是使用汉人职业士兵或是征自平民的募兵——在这几十年中迅速地削弱了下来。更其重要的是,这种事实已被广大的汉人民众看得一清二楚了。

当社会变得无秩序和不安全时,一方面是居官或不居官的地方领袖们都主动起来组织地方防御部队,并且建筑防御工事。另一方面,土匪们又利用混乱的形势搞一些其规模和胆子都越来越大的组织。地方自卫的领袖和地方盗匪都能够起到非法的政治作用,自己宣布独立于合法的政府军队之外,以便最大限度地扩大行动的自由和争取支持。那些真正关心地方防御的人通常都是代表地方精英阶层或者和地方精英集团有联系的人,但并不是必然出身于地方精英阶层:他们总是对重新强加在头上的政府控制很敏感,虽然他们要经常与政府讨价还价,以便继续搞自主性的自由和加强他们的领袖地位。另外一些自治运动代表着从土匪发展为公开叛乱的某个阶段,它们也利用它们的军事力量作为谈判的出发点来谋求合法的一官半职,以答应要和这个绝望的政府合作为交换条件。还有一些集团是利用民间宗教和秘密教义作为自己的凝聚力和作为自己发动暴乱的理由,在它们自己眼中和在政府眼中,它们大多数则不具备搞这种妥协的条件。①

退化过程开始于行政官员们不能维持法律和秩序,最后导致形成各种有组织的持不同政见者:它特别和元末军事力量的问题有关。这种退化过程使得对全社会的正常控制被削弱,而社会秩序基本上是赖它维持的,因此取代它的就只能是直接诉诸武力了。它促成了一个大变动:使平静的社会变成了一个军事化的社会。原来农户手中不常见武器,现在到处都是。由于许多男人开始拥有并学会了使用武器,那些最善于使用武器的人便变成了军事领袖。每个村庄都要产生几个军事领袖,小的如今天的班长,大的如今天的连长,人人都想有朝一日当上将军。在从14世纪30年代起的争夺军事霸权的斗争中,从最寒微的底层产生了一大批有能力的和几个赫赫有名的卓越军事领袖。他们大多数人一直没有投效政府军,只是在这个或那个叛乱运动之中效力。

一个社会一旦军事化了,要它再非军事化和恢复到统一的文官之治,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使所有争当全国领袖的人最后只剩下一个。用军事术语来说,这就是从大约1330年起到14世纪80年代朱元璋变成重新统一中国时为止的支配中国生活的那个过程。作为军事史,这个过程见德雷尔所执笔的本书第2章。

精英阶层和政府

14世纪中叶的几十年给中华帝国晚期的学者和社会精英阶层的历史增添了洋洋大观的内容。对于某些人来说那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虽然大部分未能实现),即长期受尊敬的中国生活方式会最终战胜异族征服者的破坏性影响。忽必烈汗在13世纪70年代完成了他对中国中部和南部的征服以后,他曾经采取某些实质性步骤来承认中国的政治制度对治理汉人有其高明之处,因此他曾把一边倒地依赖蒙古军事机器的办法转变成为与文治官僚政府充分合作的伙伴关系。他曾经庇护汉人(以及汉化的亚洲内陆人)的学者-官员,并倾听他们的意见。1271年,他命令著名的学者和官员设计一个礼仪总集以指导朝廷的尊卑上下的行为,但据《元史》说,他仍为皇族和蒙古贵族的事务保留了蒙古的习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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