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er's Club

Home Category

剑桥中国史 [163]

By Root 69958 0
法时期和末法时期。③不能肯定的是,每一个时期到底是500年还是1000年(甚至末法时期是一万年),而且根据正法的最后代表释迦佛“涅槃”之绝对日期来算也有不同的算法。

据说有一位慧思和尚(公元515—577年),生于北魏时期的河南,后来流寓南方的湖南,他第一次提出了末日即在眼前的想法。他把末法时期的开始定在公元434年。公元574—578年北周的迫害佛教的运动可能助长了这个教派人数的扩张。它的真正组织者是信行(公元540—594年),也是出自河南的一位怪僧,他在589年被隋王朝邀请到了长安。可是,隋王朝马上就谴责了他的教派,所以它很快转入了地下并有搞颠覆活动的迹象,特别是它认为政府应对法律的败坏负责,而且它变得异常地富有。因为按照信行的劝告,这个教派的成员都奉献财物来建立不可剥夺的“无尽藏”,以备正法的第二位佛祖弥勒佛到来时用。这些宝藏成了私人资本主义的种子,同时由于六朝末年货币和商业经济的增长,国家是不能容忍这种发展的。唐王朝也可能严厉地对付这个教派,并且可能有几次没收了它的货财。

对于唐代的民间佛教的形式我们知道得多一些,但是可以肯定,它们的起源都在南北朝时期。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各宗派在唐代已或多或少地形成了制度化的形式。它们也发源于南北朝,①当然在南北朝时期它们仅仅是一些偶然聚集在某些外国或中国大师周围的佛教社团而已。另外也有一些社团专门研习某一部特别译经,例如对鸠摩罗什的“三论宗”,或是对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的“十地经论”(地论宗)的注疏,或是对真谛的摄论宗的注流均有研习;另有一些人则更专注于研习寺院的纪律(vinaya;律宗),或冥思的实践(dhyāna;禅宗)。

佛教历史编纂学家决心编造他们的被称为“祖”的那些大教长的谱系时,他们自然不难于把大唐时代各宗派的渊源上推到5世纪或6世纪。例如禅宗就是这样,它在八世纪才发展起来,它说它的中国初祖是来自南印度的菩提达摩大师(据推测,他在6世纪时先住在中国南方,后来移住北方),但是,他的历史真实性已坠入原始神话的迷雾中而模糊不清了。

① 关于石虎,见《晋书》卷一○六上,第2761页以下;以及横超慧日:《中国佛教研究》(京都,1958),第53页以下。

① 见芮沃寿:《佛图澄传》,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1(1948),第321—371页。关于他之可能为佛教法师之说,见戴密微:《僧护瑜伽师地论》,载《法国远东学院通报》,44(1954),第364页注8。

② 此即“前秦”,公元351—394年;这个政权被原始藏人的姚氏家族所重建,史称“后秦”,公元384—417年。

① 雅克·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西贡,1956),第235—236页;陈观胜:《中国佛教的历史考察》,第125页。

② 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234—237页;《5—10世纪中国佛教徒的自杀》,载《高等实验学校论文集》,2(1960),第527—558页;冉云华:《中世纪中国佛教徒的自我献祭》,载《宗教史》4∶2(1965),第243—268页;泽克:《佛教征服中国史》,第281—282页。关于中国佛教徒从心理的实际变化所产生的拘泥字义的倾向,例如可见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209—218页。

③ 关于真谛(公元500—569年),见戴密微:《佛教研究选集(1929—1970年)》(莱顿,1973),第1页以下。

① 《大乘起信论》之梵文为Mhāyān-■rddhotpād■āstr。有一种译文,见峡田吉人:《信仰的觉醒:据认为是马鸣之作》(纽约和伦敦,1967)。又见戴密微:《佛教研究选篇》,第1页以下;以及沃尔特·利本塔尔:《关于〈大乘起信论〉的新看法》,载《通报》,46(1958),第155—216页。其中讨论的主题反映了当时中国各宗派所讨论的诸问题。

② 见戴密微:《中国哲学词汇形成的研究》;以及《中国学研究选篇(1921—1970年)》(莱顿,1973),第148页以下、153页以下。

① 马伯乐:《道家和中国的宗教》,第49—50页。

② 见G.E.萨金特:《朱熹与佛教》(巴黎,1955)。

③ 鸠摩罗什,或简称罗什,约公元350—409年。关于他的传记,见拉莫特译:《龙树的〈大智度论〉》,第2卷,第54页注2。

① ■ūnytā,在数学上就是零。

① 此即义学僧,这些人专攻教义,而不以主修寺院课程、默省和其他课业见长。

② “三论”包括如下经典:《中论》,是对据说为龙树所著的《中观论》的注疏;《十二部论》(Dvād■-nikāy-■āstr),据说也为龙树所著;《百论》(■tk-■āstr),据说为提婆(■rydev)所著。

③ 即《大智度论》(Mhāprjnāpārāmit-upde■);关于它的译文,见拉莫特译:《龙树的〈大智度论〉》。

④ 见前文。

① 见前文。

② 塚本善隆译注的《肇论研究》(京都,1955);以及沃尔特·利本塔尔译:《肇论:僧肇的论文》(香港,1968)。又见鲁滨逊:《印度和中国的早期的中观学派》,第123—155、210—232页。

③ 见前文。

④ 见前文。

① 可能是源出突厥-蒙古族的一个集团所建,为拓跋氏(To-P,或Tbgch)。

② 见上面《佛教和道教的诺斯》。

③ 关于这种冲突,见塚本善隆等人:《中国佛教史概说·中国篇》(京都,1960),第69页以下,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赫尔维茨:《中国早期佛教中的凯撒译文》;陈观胜:《中国佛教的历史研究》,第74页以下;以及戴密微:《佛教研究选篇》,第261页以下。

① 关于它的译文,见伯希和译《牟子理惑论》,载《通报》,19(1920),第255—433页。关于北魏时代的佛教,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篇》(京都,1942);《魏书释老志研究》(京都,1961);以及《魏收的释老志》,赫尔维茨译,载《公元5世纪北中国的云冈石窟》,水野清一与长广敏雄编(京都,1956),第16卷(增刊),第23—103页。

② 朱尔·布洛克:《阿育王的铭文》(巴黎,1950),第33页以下。

③ 见下文。

① 关于崔浩,见《魏书》卷三五,第807页以下。关于北魏斥佛,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篇》,第241页以下;以及陈观胜:《论对北朝斥佛运动负责的几个因素》。

② 塚本善隆:《魏收的释老志》,第69页以下。

③ 戴密微:《中国考古学札记》,载《法国远东学院通报》,25(1926),第452页注6。

④ “僧祗户”中之“户”,是国库的财政单位。

① 关于僧秪户和浮图户,见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95—101页。

② 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篇》,第247—285页;戴密微:《佛教研究选集》,第271—273页。

① 关于北魏时期洛阳的佛教,见陈观胜:《中国佛教的历史考察》,第158—165页;塚本善隆:《魏收的释老志》;横超慧日:《北魏佛教研究》(京都,1970年);W.F.J.詹纳:《洛阳的回忆:杨玄之与湮没无闻的京城(493—553)》(牛津,1981);杨玄之:《洛阳伽蓝记》,王伊同译(普林斯顿,纽泽西,1984)。

② 关于北周排斥佛教的问题,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概说·中国篇》,第29页以下;陈观胜:《中国佛教的历史考察》,第186—194页;以及《论对北朝反佛教运动负责的几个因素》。

① “回向”,即prinmn。

② 见下文。

③ 关于“社”的问题,见热尔纳:《5—10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251—269页;以及戴密微:《近期敦煌的研究》,载《通报》,56(1970年),第17—18页。

① 牧田谛亮:《中国近世佛教史研究》(京都,1957),第31—38、55—56页。

② 矢吹庆辉:《三阶教研究》(东京,1927);以及横超慧日:《中国佛教研究》,第283页;矢吹庆辉:《三阶教教义与日本佛教》,载《东京帝国大学宗教学教授讲座设置二十五周年纪念集》,庆祝委员会编。(东京:《先驱报》,1954),第353—361页。

③ 此即“正法”(sddhrm);“象法”(prtirūpk-dhrm);以及“末法”(p■cim-kāl),即“最末时期”。

① 关于5世纪和6世纪的佛教宗派问题,见利本塔尔:《关于〈大乘起信论〉的新看法》;另见戴密微:《佛教研究选集》,第1页以下。

南北朝时期的道教

关于汉末大叛乱以后的道教,我们拥有的材料也是令人失望的。它们要么所记日期不准确,要么根本不记日期,要么就根本抱有明显的偏见,象在释、道二教论战交锋时所写的佛教小册子那样。除此之外,由于这些现存材料未经充分细心研究,所以不可能给这个时期的道教描绘出一幅准确的画面。②

有一件事实很显眼。黄巾军和五斗米道所创立的制度一直保存在可以称为道教的教会之中;这个道教教会是逐渐发展起来的,而且它也很受佛教僧祗的榜样的影响。在隋代,道教社团似乎划分为教区,我们发现它们的专门名称中有“天师”、“祭酒”和“静舍”。由于“教民”(或“道民”)向其首领贡献了谷物或实物,这些教区能满足它们的需要;教民还向首领贡献“厨”食——即宗教仪式的餐饭。①他们定期持斋或举行宗教盛宴,不管其名称如何,它们通常是在群众的狂乱情绪中结束(至少如果六朝时期反道教的小册子是可信的话)。这些作品给这种仪式提供了讯息,但它们的佛教徒作者们对道教徒显然既不公允,也不宽容。

这种场合也包括“涂炭斋”在内,即参加者要象罪犯那样以泥炭涂面以证明清除了自己的罪恶;或者他们要象驴子那样在泥地里打滚。有所谓“黄箓斋”,即祈祷者无休无止地祈祷和没完没了地跪拜,据说要以此救助那些祈求免罪的人的祖先。还有一种所谓“合气”,即以一整套性交技术来实行性滥

Return Main Page Previous Page Next Page

®Reader's 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