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1322]
为了弥合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为了缓和城市过分拥挤引起的人口问题,60年代初期,政府开始派少男少女“上山下乡”。首先,这个活动是自愿的。政府鼓励满怀理想的中学生献身于建设农村这一光荣的工作中去。然而,甚至在用这些理想化的术语表述时,到农村去的基本思想也承认:这是一种献身行为,言下之意是农村生活水平比城市低。在这个运动期间,从1962至1968年,约有120万城市青年“下到”农村。1968年后,这一活动大大增加了。1968年到1978年间,1200万左右的城市青年被下放,这个数字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1%。不过,此时这个运动看不到一点自愿的样子了。①
甚至当数量较小、动机很好的年轻人到农村后,他们的表现经常是破坏性的。他们对农村生活中的肮脏和不讲究卫生感到吃惊,不能胜任农业劳动,却坚信自己文化上高人一等。许多城市青年很快就丧失了理想主义并企盼回家,正如一位前上山下乡的青年在与B.迈克尔·弗罗利克谈话时指出的,想回到“文明世界”。②对村民来说,城市青年农活做得不够多,养活不了自己,他们是“饭桶”,是本地经济的一个负担。甚至当他们想为贫下中农服务时,这些城市青年也因为以恩人自居的态度而招致农民的反感。有时,农民把城市青年当成是有利可图的人。前上山下乡青年回忆起许多轶事时说,农民侵吞国家为照顾城市青年提供的款项,挪作本村使用,而且还有相当多的农民对城市女青年进行性虐待的例子,这刺激了农民伤风败俗的丑恶陋习。③
在知识青年下乡活动的最初几年,有时在发展城里人与农民的相互尊重和理解方面取得了真正的进步;而且城市青年帮助农村提高识字率以及在医疗保健和新型工具的使用方面发展本地的技术专长。但自从1968年后大批青年被派往农村,这些有益的事情就很少能实现了。第一批到农村的许多人是以前那些无法无天的红卫兵,他们把自己被派往农村看成是对他们在1966年和1967年敢于造反的惩罚。由于没有任何动机使自己融入农民的生活,他们耗费了农村的资源,抱怨自己命运不佳,挑起事端,有时还从他们寄宿的村主人那里偷粮食和蔬菜,而且冥想苦思能离开他们所在的农村。①到70年代初,政府颁布政策,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中学毕业后可以留在城市;这就是说其他所有孩子都必须去农村。受教育差的城市人口大量流入农村,经常超过了农村所能承受的数量。
因此,青年下乡活动不仅没有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总的说来,反而使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村民们可能把自己的村社看成是城市过剩人口的倾销地,城市青年可能自认为被抛弃了,“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正如一个这样的青年所指出的。②城乡之间的敌对增加了。对许多村民来说,外部世界——城市和政府的世界——似乎必定是弊多利少的根源。
这种感受由于70年代前半期制定的许多不切实际的农业政策而更强烈。例如,中央政府中的激进派开始发布一刀切的命令,要求各地应种植某种作物,这完全脱离了经济现实。例如,命令华南的农民种棉花和小麦(基本的理由是,在苏联进攻时,中国北方种植的这些作物可能会受到危害),即使这些作物在亚热带气候的华南不能很好地生长。③在6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不管存在其他什么问题,政府对农业的做法通常至少是有助于增加生产的。现在,许多农民又必须适当对待政府日益僵化的命令,这些命令不符合农民们最熟悉的现实——成功地经营农业的条件。
他们也必须对付日益增加的强征粮食。政府以各种借口,要求农民把较大数额的粮食以国家规定的人为低价出售,留给农民自己消费的数量极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下降,在整个70年代,农业生产率逐渐下降。
这些惊人的趋势由于村一级小规模工业化的成功而得到部分缓解。到70年代初期,农民应该“以粮为纲”的口号被修改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在农村组织的公社一级和生产队一级,在政府鼓励下,当地干部建立了许多小工厂,用于制造和修理农具、制造化肥、加工粮食等。这些工业为本地提供了受欢迎的新式服务,使公社更加自给自足。工业上的利润也增加了经济的影响力,公社,尤其是生产队因此而能对自主的生产小组施加影响。新式企业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新的、“现代”型的工作经历,农民用机械工具进行稳定的户内劳动,而不是靠自己的双手随季节变化在户外劳动。新工业中的职业是吸引人的,而且把农民的胃口刺激得更大。①
不过,这些不可否认的积极发展有时会产生农民与国家日益疏远的效果。当地人在很大程度上凭自己的力量出人头地。现在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在经济上都更为自给自足。就改善生活质量而言,他们似乎对政府没有太多的需要,实际上,政府索取的比给与的更多。
较年轻一代农民似乎尤受这种疏远感的影响。适中的新的经济发展景象,由大众传播媒介传送的大量信息,至少是小学教育提供的知识以及下乡的城市青年讲述的关于城市生活享乐的故事——所有这些都助长了无法满足的奢望。一个广东农民说:“我父母仅想能填饱我们全家的肚皮,我们年轻人想要从生活中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②但在70年代中期农村经济停滞的时候,更多的只能是想一想而已。
① 见鲍姆:《革命的序幕》,第11—59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67—101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37—73页。
② 关于“积极分子”和党的领导的关系的简明分析,见理查德·H.所罗门:“关于积极性和积极分子:把国家和社会联系起来的动机与政治作用的毛主义者的思想,”《中国季刊》第39期(1969年7—9月),第76—114页。
③ 到1960年农村地区党员的统计数字,见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第371—372页。我还没能找到此后农村地区党员的精确数字。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在中国10亿多 人口中,党员总数3900万。
① 舒:《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第95—96页。
② 对这些运动的生动描述,见欣顿:《翻身》,第319—400页。50年代广东省影响到农村干部的各种运动的编年史,见沃格尔的《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广州》,尤其是第109、133和153页。
① 欣顿:《身翻》,第157页。
② 引自鲍姆的《革命的序幕》,第24页,译文和有关社教运动的其他文献,见理查德·鲍姆和弗雷德里克·C.泰维斯:《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关于这一时期当地领导理解学习的特征,见米歇尔·奥克森伯格:“中国农村的本地领导人(1962—1965):人品、官职和政治补充”,载鲍大可编:《中国共产党的现行政治》,第155—215页。
① 参见鲍姆:《革命的序幕》,第11—41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37—40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68—72页。
②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41—64页。
① 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72—80页。也见舒的分析:《过渡中的农民的中国》, 第339—341页。
①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52—53页。
① 见理查德·柯特·克劳斯:《中国社会主义中的阶级斗争》,尤其是第39—114页;马德森: 《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75—80页。
② 马德森,同上,第130—150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74—102页。
①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03—140页,欣顿:《身翻》,第451—553页;梁和夏皮罗:《文革之子》,第161—188页;理查德·鲍姆:“农村的文化大革命:剖析一种有限的造反”,载托马斯· W.鲁宾逊编:《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第347—476页。
① 对中国大众宗教的规模大小的最系统分析是以台湾的人类学实地调查为根据的,见阿瑟·P.沃尔夫:“神、鬼和祖先”,载阿瑟·P.沃尔夫编:《中国社会的宗教和仪式》。也见杨庆堃:《中国社会的宗教》。
① 关于变化中的宗教政策的材料见唐纳德·E.麦克因尼斯编:《共产党中国的宗教政策及其实 践》。
①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18页。
② 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30—150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169—174页;帕里什和怀特:《当代中国的农村和家庭生活》,第287—297页。
① 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95—198页。
① 帕里什和怀特:《当代中国的农村和家庭生活》,第266—272、287—297页。
① 有关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最详细的研究是:托马斯·P.伯恩斯坦:《上山下乡:中国青年从城市走向农村》;也见彼得·J.西博尔特编:《中国城市青年的农村生活:一段社会经历》;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8—11、103—111、231—235页;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05—129页。
② B.迈克尔·弗罗利克:《毛的人民:革命中国的十六个生活肖像》,第48页。
③ 《陈村》,第51—53页。
① 许多来自中国官方出版物的文章之译文见西博尔特:《中国城市青年的农村生活》,它们反映了部分官员对城市青年较低的思想水平的看法,反映这种基本思想水平丧失的生动例子,见梁和夏皮罗:《文革之子》,第189—192页;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26—235页; 弗罗利克:《毛的人民》,第42—57页。
② 马德森:《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权力》,第129页。
③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36—243页。有关类似大错的消息定期出现在1978年的 中国刊物上。
①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13—223页;德怀特·珀金斯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的小型工业》;玛丽安·巴斯蒂:“经济决策的级别”,载S.施拉姆编:《中国的权力、参与和文化变化》,第159—197页。
② 詹、马德森和昂格尔:《陈村》,第25页。
复旧(1977年以后)
集体化
70年代即将结束时,农民的情况发生了突然而富有戏剧性的变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