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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1247]

By Root 70228 0
续不断(这显示了自由放任政策的危险性),也由于边境河流航行谈判已表明中国人可以被推到谈判桌边,所以莫斯科决定通过集结军队、蓄意扩大边界冲突、威胁使用更严厉的暴力手段和要求在不带先决条件的情况下举行谈判,以迫使北京就范。这个过程贯穿于整个1969年夏,但直到9月初,中国人仍不屈服。就在这个时候,胡志明逝世了。他在遗嘱中特别要求俄国人和中国人了结他们的分歧,他在河内的葬礼可为中苏双方代表提供一个中立的会面场所。莫斯科马上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建议,但是北京不愿在整个夏季都遭受军事打击和核威胁以及中国国内局势仍不稳定的情况下与苏联会谈。所以,由周恩来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碰到参加葬礼的苏联代表团之前,就从河内回国了。①

然而,俄国人还是给北京送去了明确的信息。苏联代表团团长柯西金在从河内回国途中(他的飞机已降落在苏联的塔吉克共和国),接到了莫斯科要他前往北京与周恩来会晤的电报。9月11日,这两位政治家举行了历史性的会晤。②曾竭力避免与俄国人见面的中国领导人明确表露了他们的不快:会晤只持续了不到三个半小时,而且是不顾苏联人的反对在北京机场而不是在市内举行的。此举与过去几个世纪中国人对外国人的蓄意侮慢是一脉相承的。然而,二人达成的协议实现了苏联一直寻求的目标:恢复边界谈判,停止边界冲突。虽然双方都未正式公布机场协议的内容,但据半官方消息透露,柯西金提出了下述建议:③

1.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

2.避免再发生军事冲突。

3.在边界地区的某些地点建立非军事区。

4.恢复边界谈判,以已有条约和边界现状为谈判的基础,对边界线进行调整。

5.恢复边界居民的迁移活动,特别是苏联工人在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黑龙江沿岸地区的迁移活动。

对苏联而言,这显然是一个胜利,因为苏联对要谈的问题和谈判的基础作了详细的阐述。不过,前三点对中国也有好处,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苏联的军事威胁。在何处建立非军事区及非军事区面积的大小问题将使双方产生争议,中国人将利用这些问题阻止或拖延有关边界问题的实质性会谈。不管怎么说,中国人终于同意恢复谈判作为消除苏联的威胁的一种手段,而这也正是俄国人所希望的。

9月11日机场会晤之后,情况马上发生了有益的变化:苏联人停止了对中国人的抨击;①边界事件未再发生;②贸易谈判得以恢复;③此外,两国都在采取步骤互派文化大革命初期召回本国的大使。不过,中国人还在拖时间。恢复谈判的确切日期尚未确定,人们甚至不清楚中国人在北京是否同意了柯西金的建议。况且,即使达成了一项协议,双方的解释也会是大相径庭的。事实上,除9月11日发表了一份简短的无具体内容的公报之外,④没有迹象表明双方达成了协议,甚至没有就努力达成一项协议取得一致意见。

身为新闻记者的苏联间谍维克多·路易斯于9月17日在伦敦《新闻晚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发出了苏联要对中国采取进一步军事行动的暗示性恫吓。文章特别提到了勃列日涅夫主义的内涵——断言苏联有“权”单方面干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事务,也提到了对罗布泊核基地动用核武器的可能性。这是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证据之一。证据之二是中国人在东京会见了当时的全苏工会主席谢列平。①谢列平说:“中国人对解决边界问题的态度看上去是积极的”以及“我们希望谈判……得以恢复”。这表明中国人尚未接受苏联的建议,甚至在9月30日尚未给予莫斯科正式的答复。据驻莫斯科的外交官报告,北京甚至在10月1日的国庆节之后仍未作出答复。②

这时轮到中国人在不失面子的情况下作出必要的让步以恢复谈判了。他们分别于9月18日和10月6日向俄国人递交了正式信件(在此期间,苏联显然作过答复,但内容一直未披露),③最后又于10月7日和8日公开发表了重要声明。在10月7日的声明中,中国宣布两国政府已同意恢复1964年中断的边界谈判。声明还说,中苏两国将在北京举行副部长级谈判(高于莫斯科最初提出的谈判级别)。声明还明确指出,双方在领土问题上的分歧是由俄国或苏联违背“不平等”条约的规定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所造成的。对此,1964年中苏边界谈判时交换的中国地图上(未公开出版)有详细的标示。10月8日的声明驳斥了苏联6月13日的照会。④不过,在声明的最后,中国提出了解决边界问题的五项原则。这些原则确立了北京在即将举行的谈判中所持的立场。就其实质而言,前三项原则与上文述及的中国政府在5月24日的声明中提出的条件是一致的。后两项原则重复了柯西金9月建议的许多内容。这首次表明,中国人愿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不过,这些原则也显现出了中苏之间的两点重要分歧。

第一,中国人想以重新划定两国边界全部走向的新条约代替过去的所有“不平等条约”。这与他们在1964年的立场没有区别,但与苏联的建议相去甚远。苏联建议对现有边界作更精确的划分,但不同意在新条约签订之前取消所有旧条约并承认其“不平等”的性质。第二,中国重申了原来的主张:为全面解决边界问题,双方都撤出一切有争议的地区,如中国人所说的俄国人违反“不平等”条约而占据的那些地区。苏联人显然不可能同意这个条件,因为它威胁到了伯力和其它重要地区的安全。

然而,苏联对中国的声明作出了积极的反应。1969年 10月 20日,谈判终于开始了。这样,在珍宝岛事件发生六个月之后,两国又同意——主要是由于苏联的压力——和平解决边界问题了。对中国来说,谈判的恢复至少可以部分地减轻苏联的军事压力。现在看来,1969年北京显然根本不打算达成任何妥协性的协议,即不符合它所阐述过的诸项“原则”的协议。参加谈判的苏联代表团于10月19日抵达北京,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库兹涅佐夫,另有成员七名。中国代表团以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为首,也另有成员七名。①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77—1183页。

① 弗农·阿斯帕图里安:“七十年代的苏联、美国和中国”,《概览》第19卷,第2期(1973年春季号),第103—122页;威廉·E.格里菲思编:《世界与大国三角关系》;迈克尔·塔图:《大国三角关系:华盛顿、莫斯科和北京》;罗纳德·J·亚利姆:“三极与世界政治”,《世界事务年鉴》第28卷,第23—42期;托马斯·W.鲁宾逊:“缓和与中苏美三角关系”,见德拉·W.谢尔登编:《缓和面面观》,第50—83页;托马斯·W.鲁宾逊:“战略三角关系中的美国政策”,见理查德·A.梅兰森编:《既非冷战也非缓和?》,第112—133页。

② 安泰顺(音):《中苏领土争端》。

③ 同上,第58—90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1—1183页。

② 新华社消息,1969年3月3日;《人民日报》,1969年3月4日;新华社关于边界冲突的纪录片的报道,1969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1969年5月24日,1969年5月24日新华社电讯,见外国广播信息处:《中国动态》,1969年5月26日,A1-10;《打倒新沙皇!》,《人民日报》1969年3月3日,见《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373期(1969年3月11日),第17—19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3—1185页。

② 哈里·格尔曼:《苏联在远东的军事集结和反华冒险》,第12—15页。中国人显然知道苏联在集结军队,还因此指责了莫斯科,参阅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5—1187页。

③ 《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36期,第136页;《国际共产主义译丛》第852期(1966年6月23日),第13—14页。

④ 江一山:“共产党中国的军事(1968)”,《祖国》第59期(1969年2月),第20—36页。

⑤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 1187—1189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9—1190页。

① 此处参考了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90—1194页及所引用的有关材料。

① 关于林彪失败和死亡的文字材料虽然很多,但有许多是不可信的。这些资料还充满矛盾,使用的时候应特别注意甄别,参阅姚明乐:《林彪的密谋与死亡》。这本书基本上是伪造的。较为可信的是高英茂:《林彪事件:权力政治和军事政变》。另可参阅鲁宾逊:《林彪的政治军事生涯,第二部(1950—1971)》。

① 威廉·W.惠特森:《中国的高层指挥:共产党军事政治史(1927—1971)》第11章,“战略与战术”。

① 托马斯·M.戈特利布:《中国外交政策的不同派系与战略三角关系的起源》。

① 6月10—11日的事件,见新华社消息,1969年6月11日;《纽约时报》,1969年6月12日;《真理报》,1969年6月12日;7月8日的事件,见新华社消息,7月8日;《纽约时报》,7月8日;《真理报》,7月8日;莫斯科广播电台消息,7月10日;外国广播信息处:《苏联动态》,7月14日,A30-32;7月20日的事件,见《真理报》,9月11日;8月13日的事件,见《真理报》,8月13日;《纽约时报》,8月14,15,16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69年8月14日;《苏联动态》,8月15日,A1-4;《消息报》及苏联其他报刊,8月16日;《苏联动态》,1974年2月28日,C2-3。

② 《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35期(1969年6月12日),第24页;新华社消息,1969年8月19日;《纽约时报》,1969年9月9日。

③ 中共军队历来把先发制人的进攻当作一种实用战术(而不是总体战略)来加以运用,参阅惠特森:《中国的高层指挥》。

① 塔斯社消息,《真理报》,《消息报》,1969年3月30日(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4月16日,第3—5页;《苏联动态》,1969年4月1日。

② 《苏联动态》, 1969年4月14日。

③ 林彪:“在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周报》,第18期(1969年4月30日),第33页。

④ 同上。

⑤ 《真理报》,1969年5月3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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