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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金庸 [34]

By Root 3145 0

  苗人凤这一招“提撩剑白鹤舒翅”只出得半招,全身已为胡斐树刀罩住。他此时再无疑心,知道眼前此人必与胡一刀有极深渊源,叹道:“报应,报应!”闭目待死。
  胡斐举起树刀,一招就能将他劈下岩去,但想起曾答应过苗若兰,决不能伤她父亲。然而若不劈他,容他将一招“提撩剑白鹤舒翅”使全了,自己非死不可,难道为了相饶对方,竟白白送了自己性命么?
  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了千百个念头:
  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叫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干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意中人的生父,按理这一刀不该劈将下去;但若不劈,自己决无活命之望,自己甫当壮年,岂肯便死?倘若杀了他吧,回头怎能有脸去见苗若兰?要是终生避开她不再相见,这一生活在世上,心中痛楚难当,生不如死。
  那时胡斐万分为难,实不知这一刀该当劈是不劈。他不愿伤了对方,却又不愿赔上自己性命。
  他若不是侠烈重义之士,这一刀自然劈了下去,更无踌躇。但一个人再慷慨豪迈,却也不能轻易把自己性命送了。当此之际,要下这决断实是千难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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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若兰站在雪地之中,良久良久,不见二人归来,缓缓打开胡斐交给她的包裹。只见包裹里是几件婴儿衣衫,一双婴儿鞋子,还有一块黄布包袱,月光下看得明白,包上绣着“打遍天下无敌手”七个黑字,正是她父亲当年给胡斐裹在身上的。
  她站在雪地之中,月光之下,望着那婴儿的小衣小鞋,心中柔情万种,不禁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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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
后记
  《雪山飞狐》的结束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到底胡斐这一刀劈下去呢还是不劈,让读者自行构想。
  这部小说于一九五九年发表,十多年来,曾有好几位朋友和许多不相识的读者希望我写个肯定的结尾。仔细想过之后,觉得还是保留原状的好,让读者们多一些想像的余地。有余不尽和适当的含蓄,也是一种趣味。在我自己心中,曾想过七八种不同的结局,有时想想各种不同结局,那也是一项享受。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各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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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自成兵败后退出北京,西撤至西安,对清军接战不利,大顺军数十万南下。最后的结局,我国历史界本来说法甚多,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成立专门研究课题组,并于一九七七年五月在北京举行“李自成学术研讨会”,结果归纳为两种不同意见:一、李自成死于通山九宫山;二、李自成到湖南石门夹山归隐为僧。从章太炎、郭沫若、童书业、李文田等著名史家起,两说即争论难决。本来,“通山说”较多人支持,因有官方文书及正式著作为证,但后来史家详细研究,发觉文书及史料内容含糊其辞,并不肯定,不足为据,而在石门夹山却发现了大批出土文物,证明与李自成有关。一者模糊、一者肯定,相较之下,当代史家大都倾向于“夹山禅隐说”。历史所得学者专家中,王戎笙先生一派主张“通山说”,刘重白先生一派主张“夹山说”,两派相持不下。
  作者于二〇〇〇年九月应湖南岳麓书院之邀,前往作一次演讲,曾与石门县的历史专家及文物局负责人晤谈,又与湖南广播电视局魏文彬局长长谈,魏局长曾在陕西呆过很久(或许他是陕西人,我记不起了),我和他言谈投机,成为知友。他说一见到石门的文物,就知是陕西的乡下东西,决不是湖南东西。乡间的土物,各地都具特色,混淆不来。我没亲眼石门的李自成遗物,但知出土的墓葬、碑铭、铜器、铜钱、马铃、木刻残物等物,经中央及地方文物局的鉴定,证明确为真物,发给证书。
  我在创作《碧血剑》及《雪山飞狐》两书时,还不知道内地史学界对“李自成的归宿”有这样重大争论,但我凭着小说作者的倾向,采取了“夹山禅隐说”,这与郭沫若及姚雪垠两位先生的看法相反,而和阿英的话剧本《李闯王》的情节相一致。这不是我历史感觉的正确与否,而是小说家喜欢传奇和特异,后来在《鹿鼎记》中,李自成又再出现,自是从先前的结论中引申出来的。这次再研究历史所学者们的两派意见,从历史学的学术观点来说,我投支持“夹山禅隐说”的票。
  在小说中加插一些历史背境,当然不必一切细节都完全符合史实,只要重大事件不违背就是了。至于没有定论的历史事件,小说作者自然更可选择其中的一种说法来加以发挥。但旧小说《吴三桂演义》和《铁冠图》叙述李自成故事,和众所公认的事实距离太远,以《铁冠图》中描写费宫娥所刺杀的闯军大将竟是李岩,《吴三桂演义》中说李自成为牛金星所毒杀,都未免自由得过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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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山飞狐》于一九五九年在报上发表后,没有出版过作者所认可的单行本。坊间的单行本,据我所见,共有八种,都是书商擅自翻印的。只是书中错字很多,而翻印者强分章节,自撰回目,未必符合作者原意,有些版本所附的插图,也非作者所喜。
  现在重行增删改写,先在《明报晚报》发表,出书时又作了几次修改,约略估计,原书十分之六七的句子都已改写过了。原书的脱漏粗疏之处,大致已作了一些改正。只是书中人物宝树、平阿四、陶百岁、刘元鹤等都是粗人,讲述故事时语气仍嫌太文,如改得符合各人身分性格,满纸“他妈的”又未免太过不雅,抑且累赘。限于才力,那是无可如何了。
  《雪山飞狐》有英文译本,曾在纽约出版之《Bridge》双月刊上连载。后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了莫若娴小姐(Olivia Mok)的译本,英文书名叫《Fox Volant of the Snowy Mountain》。
  《雪山飞狐》与《飞狐外传》虽有关连,然而是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所以内容并不强求一致。按理说,胡斐在遇到苗若兰时,必定会想到袁紫衣和程灵素。但单就《雪山飞狐》这部小说本身而言,似乎不必让另一部小说的角色出现,即使只是在胡斐心中出现。事实上,《雪山飞狐》撰作在先,当时作者心中,也从来没有袁紫衣和程灵素那两个人物。
  本书于一九七四年十二月第一次修订,一九七七年八月第二次修订,二〇〇三年第三次修订,虽差不多每页都有改动,但只限于个别字句,情节并无重大修改。
  《雪山飞狐》对过去事迹的回述,用了讲故事的方式。讲故事,本来是各民族文学起源的基本方式,在人类还没有发明文字之时,原始人聚集在火堆旁、洞穴里,讲述白天打猎时怎样打死了一头大象,怎样几个人围歼了一只大黑熊。讲的人兴高采烈,口沫横飞,听的人决无厌足,总觉得还不够精彩,于是杀死的大象越来越多,打死的黑熊越来越大,这些脱离事实的夸张,就是文学和神话、宗教的起源。
  讲故事,是任何文学的老祖宗,但后来大家渐渐忘记了。现当代文学界甚至觉得小说讲故事就不够高级,不够知识分子化,过分通俗。越是没有故事,叫人读了不知所云,在大学的文学系中才有作为讨论的资格。我用几个人讲故事的形式写《雪山飞狐》,报上还没发表完,香港就有很多读者写信问我:是不是模仿电影《罗生门》?这样说的人中,甚至有一位很有学问的我的好朋友。我有点生气,只简单的回复:请读中国的《三言两拍》,请读外国的《天方夜谭》,请读基督教圣经《旧约·列王纪上·十六-二十八》,请读日本芥川龙之介小说原作《罗生门》的中文译本。
  自从电影流行之后,许多人就只看电影,不读小说了。现在电视更加流行,更多的人看电视、玩电脑,不读书、不读小说了。日本电影《罗生门》在香港放映,很受欢迎,一般人受了这电影的教育,以为如果有两人说话不同,其中一人说的是假话,那就是“罗生门”。
  其实,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写的短篇小说《罗生门》情节极简单,只描写一种凄迷荒凉的情调,罗生门在日本京都朱雀大桥南端,是一个城楼门,古时楼上有很多无主死尸,附近只有盗贼、狐狸、乌鸦之类。有一个贫苦佣工到城楼下避雨,见到有个老太婆在拔女死尸的头发,要去卖给做假发的人,那佣工很生气,抓住老太婆,剥下她的衣服去卖。电影导演黑泽明利用了这凄迷的情调,叙述芥川另一篇小说《竹之薮》的故事:一个强盗打倒武士而强暴了他妻子。强盗、武士、女人,三个人(以及鬼魂)说同一个故事,但内容大不相同,显了人性的无常与无奈。只因导演的手法好,故事新奇,男主角三船敏郎又演得好,影片十分成功。
  我常出一个趣题给朋友们猜:三条虫排成一列行走,第一条虫说:“我后面有两条虫。”第二条说:“我前面有一条虫,后面有一条虫。”第三条说:“我前面没有虫,后面也没有虫!”问题:第三条虫这样说,是什么道理?(附带说明:“小学生只用十分钟就答对了,中学生用两天时间也答对了,大学生要一个星期才答对,大学教授花一年时间也答不对。”为什么?)答案是:“第三条虫说谎。”
  小孩子常常说谎,所以一猜就猜到第三条虫说谎,大学教授要讨论N度空间、相对论关系、排列、坐标、生物学上虫的定义、虫的视野等等问题,永远答不对。
  凡是打官司、刑事或民事诉讼,必定有人说谎,隐瞒事实,以致同一件事中几个人说法不同,数人或一人歪曲事实真相,最后真相大白,这时所有侦探小说、犯罪故事的固定结构,非此不可,毫不稀奇。自古以来,一切审判、公案、破案的故事,基本结构便是各人说法不同,清官(或包公、彭公、施公、狄公、况公、所罗门王)或侦探(或福尔摩斯、或白罗、或范斯)抽丝剥茧,查明真相,那也是固定结构。
  中国明代短篇小说中,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中有《况太守审死孩儿》,有人把个死了的小儿去抛弃,给况太守查到了,那人说是烂牛肉,再查下去,原来是个私生孩儿,是个寡妇生的,那人知晓了,想以此去逼奸寡妇,再查下去,原来是那寡妇与佣工所生,再查下去,是那佣工引诱寡妇而致成孕。另一篇《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有个姓刘的有一妻一妾,他岳父借了十五贯钱给他做生意,他回家跟妾侍开玩笑,说将他押给了人,得到这笔钱。他妾侍不甘愿,杀了那姓刘的。那小妾在途中见到少年崔宁,两人同路而行,崔宁恰好卖了丝绸,得钱十五贯回家,追捕者捉住二人,以为二人私奔,谋杀亲夫,各人口供不同,县官糊涂,见有十五贯钱为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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