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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 [156]

By Root 12196 0
强征税收,不过不再从商会的显要人物接受指示,而是从国民党在上海的商民部接受指示。①抵制运动本来是商人们抗议外国权势的一种自发的社会抵抗形式,政府终于试图将它制度化。政府终于得到了一种双刃武器,既可以对付帝国主义,同时又可以对付资产阶级。在1927年6月日军于青岛登陆所引发的运动中,学生和商人都没有掌握主动权。群众团体集合的地方是国民党在上海的总部,各种规定从那里发出,对违犯规定者的处分也由那里公布。虽然准备用来囚禁奸商的牢房似乎经常是空着的,这次抵制仍然给了当局一次控制商业团体的机会。抵制的制度化在以后的运动过程中变得更加正规。作为对日军再次在山东登陆的回答而组织的1928年的抵制运动,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控制和指导的。5月初《中央日报》大字标题的内容是:万众愤怒抗议日本出兵,在党的领导下集中权力。②7月末举行的一次全国抗日会议规定了全中国所有抵制组织的正当行动,这一次牢房并没有空着,至少在汉口是如此。③

1931—1932年的抵制运动标志着这一发展的高峰。反对日本侵略满洲的全国性抗议斗争完全掌握在国民党当局的手里。日本在国际联盟声称,是中国当局自己组织了这一运动,这并不是没有根据的。日本人引证了一份文件——1931年9月25日行政院发给各省市当局的备忘录,标题是:抗日行动计划。它明确指示:各级党部都应通过各群众团体组织“抗日救国会”。④C.F.雷默向全世界为中国的论点辩护,说这是一次自发自主的行动,政府当局并未插手,但他也承认这次抵制运动和以往各次相比,配合要好得多。受控制的“自发”群众运动这一策略,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新发明。

资产阶级被剥夺了一切主动权之后,发现它长期进行的那种“救国”斗争被用来对付它自己了。事实上在1932年末,对真实的或想象的违反抵制规定的行为的惩罚,有了一种新的特点。不再像以前那样登记在案、罚款或者销毁货物。现在是那些其名称会引起人们回忆的秘密团体,“上海除奸热血团”“铁血团”等等,对得罪了人的商人采取赤裸裸的恐怖行动了。在政府官员、国民党强硬派以及受他们保护的地痞流氓的掌握下,抵制运动变成了威吓和进行恐怖活动的手段,变成了使资产阶级顺从国家权力的又一种手段。

受到威胁的租界庇护所

租界的存在曾经促进19世纪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商人们在这些外国飞地里开设商店,逃避中国当局的高压和掠夺。1927年末租界制度——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日益受到资产阶级曾经鼓励过的民族主义复兴浪潮的威胁,但资产阶级却成了这一浪潮的第一批牺牲者之一。

1927年春天,汉口和九江被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军队占领,英国放弃了它在两地的租界,于是列强都学英国的榜样,采取了妥协政策,将33个租界中的20个交还给南京政府。当然,那些最重要的租界还保留着,特别是上海的租界。但是外国人却不得不将上海会审公廨交还给中国,取代它的是在1930年设立的一个地方法院(上海特区地方法院)和一个省上诉法院(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在这些法院里一切外国干预均被排除。公共租界内的中国居民终于在一场斗争中获胜,工部局中有了3名华董;1930年5月又增加到5名。同时,上海特别市政府领导了一场向外国人进行的名副其实的消耗战,提出一起起案件和问题,对条约提出越来越有限制的解释,有时干脆将其置之不理。外国人小心谨慎地避免使用武力。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妥协消蚀了他们的特权,中国当局赢得了监督租界行政的权利。①

特别是他们成功地扩大了对舆论的控制,或者,至少控制了舆论在学校和报刊上的形成和传播。他们要求所有的学校都必须向政府立案,然后又要求所有报纸注册;并且都做到了。当他们重新取得了对中国居民的司法权时,他们就使外侨社会充分地感受到他们的行政权力的份量。

1927年4月,国民党和上海的黑社会结成联盟,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他们对租界的控制。行政部门再也不能阻止地痞流氓了。在杜月笙、黄金荣和张啸林的指挥下,人数多达两万乃至十余万的青帮分子也都成了国民党的特务,他们不但追捕工会和共产党的领导人,也绑架、暗杀不肯付钱给政府的富有的商人。从1927年5月至8月,恐怖的浪潮席卷商界,他们被迫为国民党向华北各省进军的部队提供款项。②

租界越来越容易受到国民党合法或不合法的影响,对中国的居民顶多只提供虚幻的保护。中国商人发现他们和自己上个世纪的前辈们一样,在官僚机器与日俱增的压力下毫无防卫能力。

资产阶级:牺牲者还是同谋者?

资本家们对所遭受的剥削和屈辱提出了抗议。1928年夏,北伐结束以后,他们因政治上一定程度的缓和而感到欣喜,并受到当时任财政部长的宋子文的庇护:他们能够向全国经济会议(1928年6月)和全国财政会议(1928年7月)提出自己的不满和要求。1928年10月改组后的全国商联会要求由他们的代表在立法院中占有5个席位。商人们甚至威胁,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要停止向政府提供贷款。①

紧接上海总商会改组之后的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制止住了这些资产阶级闹独立性的表现,而资产阶级也好像放弃了一切反抗的企图。国民党向资产阶级施加的种种压力是否足以解释这种消极的态度呢?我们能不能够不重新提出这个政权的资产阶级基础这一论点,而像J.费尤米斯那样,相信国民党给了资本家们足够的补偿——至少是对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从而才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呢?②

在企业家中,这个政权对银行家们的个人事业和经济利益尽力最多。在民国初年,北京的银行家们与各政治和行政派系关系密切,靠公债发了财。1927年末,轮到一直珍视自己独立性的上海银行家们通过公债成为主要贷款人了,并由此而将他们的事业和蒋介石联系在一起。从1927年到1931年,政府所借的多达10亿元的内债中,大多数(50%至75%)是他们提供的。政府出售债券的价格远远低于其票面值,使各银行得到的实际利润约达20%,大大高于8.6%的官方利率。这个政权的头几年是银行业的繁荣时期。但是在1931年至1932年的危机时期,市场饱和、日本侵占满洲和政治不稳定,导致了公债价格暴跌。接着,在1936年,政府又强行规定偿还公债打折扣。同时,政府通过1935年实施的币制改革和在银行业的突然行动,控制了主要信贷所,此后一律由国民党官员管理。

一部分银行家由于早已丧失了许多特权,又没有任何进行其他活动的途径,只好选择投身政府上层的道路。吴鼎昌(1884—1950年),就是一例。他于1912年在中国银行开始他的事业,曾进行过有利于私股的改革,并按照美国模式改组私营银行,将它们的资源集中到四行储蓄会。但在1935年,他断绝了和私人企业的一切联系,当了实业部长,其后在1937年又就任贵州省主席。①

张嘉璈(1888年—)和吴相似,在中国银行时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上海也都一贯扞卫银行经营自由的思想。他在创建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和《银行周报》的工作中起过重要作用;作为中国银团的首脑,他曾试图迫使北京政府接受严格的财政控制并进行预算改革。他在1935年的打击下被迫离开中国银行,当了铁道部长,1942年奉派赴美国研究经济建设问题。②

钱永铭(1885—1950年)早在1927年就选择了从事政治和行政工作的道路。钱曾努力反对政府对交通银行的干预,并在1920—1922年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力争成为有效的和强有力的政治力量的时期,担任该会的会长。他很快加入蒋介石集团,接受了财政部次长的职务,并于次年出任浙江省财政厅长。③

还有一些银行家参加蒋介石集团,是为了以国民党官员的身份保住他们以前以企业家身份经营的企业中的位置。前中国银行董事长宋汉章就是这样,他在1935年改组后,在宋子文的控制下担任中国银行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这个在1915年至1916年曾经尽一切可能使中国银行脱离袁世凯政治操纵的宋汉章,从此为南京政府服务。

有一些人虽然没有参加政府,还是受到敦促,或多或少地在政府直接控制下经营,并且由于承担了官方的使命而改变了他们的前途。例如陈光甫,在1937年以前,一直经营他在1915年创办的私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他和孔祥熙有老关系——他们在美国同学,有人说他们是亲兄弟——这也许使他更容易接受后者作为财政部长对他的金融活动所加的控制。这种关系无疑有助于他在政府中的前途。他被派往美国,就币制改革框架内中国白银储备的换算事宜进行谈判。1937年以后,陈就完全从事公职:他负责中国向美国借款的工作,从1938至1941年,又担任财政部对外贸易委员会主任。①

浙江兴业银行的赞助者李铭(1887—1966年)的经历没有发生这样明显的方向改变,但也带有更多的官员的性质。1927年他被任命为国债基金保管委员会主席,保证了对内债的良好管理,提高了政府的信誉。1935年之后,政府任命他负责改革金融部门机构的工作。②

1927—1937年,新政权的借款政策给银行家们带来了财政利益,经济管理部门向他们敞开了官方或半官方前途的前景,这两者既鼓励他们支持政府,也加速了他们由企业家转变为公务员或半公务员。此外,政府通过1935年在银行业采取的突然行动,控制了全国银行66%至70%,没有给他们留下多少选择的余地。相比之下,实业家和商店主则不是被拉拢而是一直受到压制。资本税的负担在新的财政制度下日益加重:1928年制定统一货物税,1928、1929和1939年修定关税。当1935年纱厂和面粉厂大厂主荣宗敬被判决破产,需要政府帮助时,他向政府指出,在前此三年中他总共交纳了1000万元的税款。③穆藕初在1923年的危机中对其纱厂失去控制,而在1929年却接受了财政部次长的职位,①但是,撇开像他这样的少数例外不谈,实业家和商店主当中却没有大批转入仕途的迹象,而在金融界这是引人注目的。实业家和商店主显然不能像银行家们那样为政府的赤字提供财政支持。他们也就得不到同等的优惠待遇。1935年以前,他们还能在自己的企业中保持一定的自主权。那时政府只控制了华资工厂的11%到14%。②但是在以后的岁月中,政府在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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